第二卷第一章 穿越成小厮

作者:静紫雪依 发布时间:2014-06-05 00:00:00 字数:2776



第一章

黎明的第一道曙光柔柔地照映在大地上,瞬间万物生辉。

凤朝,燕州城首富林府。

卯时刚到,各院的下人都已起来忙碌了,唯独景园还是静悄悄的。

叶紫抱着被子趴在榻上睡的甚香,估计整个林府也只有她这个小厮当的最自由最舒服了。

景园,它是林府三少爷林子晨的寝院。除了林子晨的主屋,园内有十几间厢房,叶紫住的是这十几间里最大朝向最好的一间,而其它厢房全都空着的,所以她才有那么大的福气。

叶紫进府也有半个多月了对林子晨的背景打探的甚是清楚。

林子晨是林府的嫡子,林老太太最宠的孙子。因为母亲去逝的早,林老爷生意繁忙又加上几房妾氏之间的明争暗斗,根本就无暇顾及他。他可以说是从小无人约束,又加上林老太太的宠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在燕州城内横着走都没人敢管,天天无所是事,花天酒地,在燕州城己是臭名远杨,可人家有钱有势,出门照样有人排着队巴结他。

燕州城的女子见过他的无一不想嫁给他,只要他小手指一勾,有大把的女子投怀送抱,只因他身上聚集了所以人都想要的东西,高、富、帅,而且还是超富超帅的主。

说来也奇怪,如此不堪的大少爷,却每天都起的很早,没人知道他干嘛去?等他回府时基本上也都日上三竿了,府里的人都以为他夜夜留宿花街酒巷,倒也见惯不怪了。所以叶紫才那么放心大敢的睡懒觉。

今儿不知为何,林子晨未像往常那么晚回来,而是不到辰时就回了景园。

他踏进自己的院子,却不见新来的人起来打扫,虽说他没心没肺,可是大少爷的毛病一点都不落下,比如看不得脏乱,更见不得有人偷懒,大爷的架式其实早就渗进骨子里了。

按他在林府的身份边上应该是有四个丫环侍候的,从他成人后园里的丫环一波接一波的换,也没见他满意过,只要在他院里时间一久,个个就跟花痴一样,把他恶心坏了,身边的丫环也不知换了多少波了,没有一个合他心意的,要怪只能怪他长着一张祸害的脸。

林子晨一脸冷俊踢开南厢房的门,怒气冲冲的走了进去。只见房内虽然不大,但收拾的很干净。

此时,床榻上的人正睡的香,连那么大的踢门声都没能听到。

林子晨瞪着床榻上那个娇小的身躯,薄唇微抿狭长的凤目眯起,走到床榻边,只见那张小脸睡的朝红一片,浓密又黑的睫毛如蝶翼轻覆在上面,小嘴微张着嘴角还有点口水。

看到这,他忍不住皱起眉头心里一阵恶寒,心想当初怎么就会选他呢,一个大男人却长着一张女人的脸,甚至比女人还要清丽几分,个子也不高又瘦,做事也不麻利,现在还学会偷懒,心里还真是后悔。

只见他冷着脸抬脚踢了踢床的人,大声吼道:“起床了!”

叶紫瞬间弹坐了起来,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撒在两边把小脸都给遮住了,迷糊的摇了摇脑袋瓜子。

林子晨没想到他反应会如此之大,刚才那么大踢门声他都没反应,没想到他这才叫一声他就起了。有点佩服自己的狮子吼。

叶紫抬首双眼半睁睡眼朦胧,后知后觉的扭头看向林子晨这边,四目相对时。

“啊!”一声惊叫如雷贯耳,把林子晨吓的差点栽倒在床。她瞬间攥起被子,遮着上半身,杏目惊恐的盯着他怯声的问道:“少爷,你怎么在我房里?”

此时,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叶紫不知死了多少次。

只见林子晨眸子微缩一脸阴笑道:“公子我乐意想在哪里呆着就在哪里呆着,我倒是想问问你,看看现在什么时辰了,还赖在床上,本少爷买你是来当大爷的吗!”

叶紫眼里不服一闪而过,攥紧手里的被子微微歉了歉身子说道:“我这就起来,少爷能否先去一下。”

“你以为本少爷愿意看你呀!”林子晨不屑的瞪了他一眼,甩袖而去。

叶紫这才放下被子,双手撩开两边长发,露出那张晶莹剔透的小脸,只见她杏眼清澈如溪,眸子黑亮如晨星,挺直小巧的鼻梁,玫瑰花瓣似的朱唇,好一张清丽可人的小脸。

“什么世道呀,鸡未鸣他就得起,真是比周八皮还要恶毒。”只听她小嘴嘀咕着,边起身走到门口拴好门。又回到床榻边,在枕头下面抽出一条布带走到屏封后,脱去内衫露出雪白玲珑有致的材身。

叶紫把布带缠于胸前裹了好几层,原本傲然挺立的双峰变的一马平川,这才穿起内衫又披了件外套,刚穿戴整齐就听。

“叶紫,你死里头了,想让本少爷饿死呀?”林子晨暴躁十足的声音在外面喊着。

叶紫在房里听着眉头紧蹙,杏目翻了个白眼回道:“马上就来!”心想,自己真是苦命,在21世纪自己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这也就算了,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眼看自己的人生有了点盼头,却又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轮为奴隶这叫她怎么甘心。本想大学毕业了也给自己放松一下,就参加了班里毕业旅行,万万没想到那是一条不归路。

可是说来也奇怪,至从她来到这个历史上没有任何记载的世界,反而有一种落叶归根的感觉。她有时虽然迷茫,但从来没怕过,她相信一切事情都是有因果关系的,所以她穿到这里来肯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只是梦一场,哪天说不定又穿回现代去。

上学时同学都说她老沉早熟,试问一个孤儿她不早熟还怎么活,但说她老沉她就有点意见,在她看来那叫成熟干练。从她十五岁开始她所有的学费几乎都是她自己打工赚来的,虽然孤儿院也有人支助,但她想把那些钱留给更需要的小孩,不是说她有多高崇,而是她在孤儿长大知道在孤儿院有多难。

在说赚钱对她来说也不是特难的事,因为她生来有两大绝活,也不能说是绝活,应该叫特长吧,一是跑的快,二是过目不忘。所以学习对她来说那就是小菜一碟,每年的奖学金她从没落过。因为她跑的快,发报纸比别人快两倍工钱自然也就比别人多。因她过目不忘去餐厅打工去了就能上岗,菜单价格看一眼就能倒背如流。所以她是老师眼中的尖学子,老板眼里的好帮手。她这十几年来过的也算顺顺利利。

林子晨看着桌上的四碟小菜,一碗白米粥,香味扑鼻色泽诱人,又瞥了一眼站在一旁低着首的叶紫,眼里有一丝惊讶,眉梢微挑问道:“最近早膳都是你做的。”

“是我做的,三少爷有什么问题吗?”叶紫不明的抬头问道。

“看来你还是有点用处的,以后我的一日三餐就由你全负责,需要什么直接让厨房那边送过来,样式三天不能重样就行。”他说完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叶紫心里不由暗叫苦呀,这个恶少,早知道就从厨房给他拿剩菜剩饭好了。这段时间因为她起的晚,去林府厨房领早餐时,总是剩一些不好的菜,便带回了一些菜自己做。关键是她也吃不习惯府里做的菜,淡而无味,反正景园里也有小灶,自己开火也很方便,所以这几天来都是她自己备的早餐,只是林子晨不知道而己,这下好了平白无故又多出活来了。

转眼间桌上的四碟小菜被一扫而空,林子晨满足地摸了摸肚皮,起身回屋补觉去了。

叶紫看着一点不剩的饭菜,嘴角一勾,心想这么难缠的人,在她的美食下也一样是个常人。

为了赚钱,她没少在饭店打工,天天跟在大厨后面,久而久之对厨艺也颇有研究,才会有今天精湛的厨艺,她本想要是找不到好的工作,自己开个小饭馆也是不错的。

叶紫叹了口气心想:林子晨虽然有点难缠有点大少爷脾气,可对她初来这个世界的人来说是位不错的靠山。要不是他,说不定她会被卖到青楼或是更恐怖的地方去,说来他也算是她的恩人。她现在又是他的贴身小厮为其做几顿饭倒也说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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