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美)本杰明·富兰克林 著 发布时间:2021-01-06 13:35:44 字数:14268
  

  (1771年,写于都怀伏特镇,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孩子:

  我一直对收集祖上的各种奇闻轶事相当感兴趣,乐此不彼。我就曾经为了这个目的而四出旅行,你可能还记得,当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我就经常向我们家族中的老人们询问、调查有关这个方面的情况。我觉得,同样,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也很想知道我的生活情况(就好比我渴望知道我的先人的生活一样),因为这其中的很多事情你们是并不清楚的。正好,我现在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时间,预计在这一个星期的乡村假期里是没有什么东西会来打扰我的。因而,我可以坐下来把我的生活情况原原本本的告诉你。其实,写这些东西,我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出身贫贱,后来才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了财富和荣誉,为世人所称道。上帝保佑,我至今一帆风顺,万事如意。我的处世之道如此成功,我的后世子孙也许想知道它们,并且找到些和他们的境况相适应的立身之术,然后模仿它们。

  当我回望、审视这种幸福的时候,我有时候禁不住会想,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回毫不犹豫地重新度过我的此生,一切从头开始。我只要求像作家那样,在修订版本的时候可以改正初版的某些错误,把某些不幸的事情变得稍微顺利些。但是,要是我的这些要求都不被接受的话,我仍然愿意接受上帝的恩赐,按照我原来的样子重新活过一次。事实上既然这种重来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这种重演的好像只有回忆了。为了让这种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就只好把它用笔记下来了。

  在这里我将顺着老年人常有的偏好,来谈谈他们自己,谈谈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我这样做,将不会使那些尊敬老人的人感到厌烦,他们往往处于尊敬老人的考虑而被迫听我们唠叨。而将之写下来,他们可以看也可以不看。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吧,就算我死不承认也没有人会相信,那就是,写这个自传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实际上,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看到,在人们说完“我可以豪不夸张地说”之类的开场白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一堆自吹自擂的话,而丝毫不觉得脸红。绝大多数人厌恶别人的虚荣,但却不管自己有多么虚荣。但是,无论我什么地方碰到虚荣我都会给它一个正确的位子。因为我觉得,这样做,对虚荣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其周围受其影响的人来说也不无益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在感谢给他带来种种生活便利和舒适之外,然后感谢上帝恩赐于他的虚荣心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我真的要说感谢上帝,我由衷地感激它在以往的日子里给予的幸福,正是它指引我前进,并取得了成功。虽然这些并不一定在我的预测范围之内,但是深信它们会使我实现渴望,同样的苍天之善仍旧指引着我,使我持续拥有这样的幸福,或者是能够使我容忍他人都会经历的那些致命的困苦。我未来要面临的幸福、甚至是痛苦,全能的上帝全都知晓,并且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一位伯父的手记曾经落在我的手上,他也有收集家族奇闻轶事的癖好。这部手记使我了解到我们祖上的一些详细情况。从这部手记可以看出,我们家族在洛斯安普敦教区的埃克敦村至少住了不下于300年之久。究竟在这之前有多少年,我这个伯父自己也不知道了。(也许可以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这个词作为他们的姓开始。“富兰克林”在这之前,是一个平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都在使用姓氏。)当时,他们拥有30亩的自由地,附带着以打铁为副业。一直到我伯父这一代为此,打铁的副业都没有断过。家里的老大总是被培养来接替这个打铁的生意。作为一个惯例,伯父和我父亲在他们长子的职业安排上也服从这样一个规矩。当我在埃克敦查阅相关记录时,我发现了我们祖先从1555年开始的出生、婚姻、丧葬情况。在这之前,就没有任何记录了,因为那个时候教区还没有开始建立记录制度。通过那份记录我得知我是前五代人中最年幼儿子的儿子。

  我的祖父托马斯,他生于1598年,他一直住在埃克敦村,直到他老的不能再做生意为此。然后他就和他儿子约翰——一个染工一起住在牛津郡班伯里。那个时候,我父亲就在给约翰当学徒。我祖父一直生活在那里直到死亡并安葬在那里。1758那一年,我们见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仍然住在埃克敦,他死后将房屋和土地都留给了他惟一的女儿。他的女儿和女婿(威灵堡一个叫费希尔的人)又把它们卖给了现在的主人伊斯特德先生。我祖父有4个儿子,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约塞亚。我手边没有资料,我将把我记得的尽量给你写下来。如果资料在我离开期间没有丢失的话,你就会在其中发现更多的细节。

  托马斯在他父亲的培养下学打铁,但是由于他天性聪慧,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先生就不断鼓励他去学习。后来他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书记员。成为地方上相当有影响的人物。他是他自己村庄,也是洛斯安普敦镇以及该郡所有公益事业的推动者。他得到了人们的注意也得到了哈利法克斯勋爵的奖赏。托马斯于阴历1702年1月6号去世,4年后的那天是我出生的日子。我曾记得爱克顿的老人们向我们讲述他的生平和他的性格的时候,你被强烈地震动了。因为你觉得那些东西很像你知道的我。你说,“如果他死在您出生的那一天,人们可能会认为你是他转世投胎呢!”

  约翰被培养成了一名洗染工,我觉得是染羊毛的。本杰明被培养成为了染丝绸的,他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是一个很机灵的人。我记得很清楚,当我童年的时候,他来到波士顿我父亲住的地方和我们一起住了些个年头。我一直活到很大的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卷四开大的书本,里面是他自己写的一些诗,包括他写给他朋友和亲戚的一些即兴短诗。下面是他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样本。

  致和我同名的人(基于一份好战的报告)1710年7月7号

  本,相信我,战争是一个危险的交易,

  剑锻造好以后也就意味着毁坏。

  它让许多人失败而不是成功;

  它让许多人贫穷,少数人富裕,更少数人变的富有智慧;

  它让村镇衰败,田野血迹斑斑;

  它鼓励懒惰,保护傲慢。

  美丽的城市,现在河水泛滥,

  明天就会被战争的稀缺和悲伤填充,

  还有破败的国家,罪恶,残肢,伤疤,

  这些都是战争造成的荒凉。

  他还创造了自己的速记法,并且把它教给了我。不过,由于我从来没有练习过,所以我就忘记了。我的名字是跟着他起的,因为我父亲和他有种特别的感情。他非常虔诚,只要有好的布道者来布道他都会去,并且用他自己的速记法把内容记下来,最终,他记了好几卷笔记。他还经常参加政治活动,当然,就其身份来说,他过分地关心政治了,他参加的政治活动太多了。我在伦敦的时候,他有份收藏品落在了我的手里,里面全是从1641年到1771年所有和公共事务有关的重要的小册子。从编号来看,很多小册子遗失了,但还是有8册对开本的和20册四开本的、八开本的。一位认识我的旧书商人碰到这些书就买了下来送给我。好像大概在50年前,我叔叔来美国的时候把它们忘在了那里。在书边上还有很多他记的笔记。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信奉新教)。在整个玛丽女王统治时期,我们家族成员都是新教徒,也正因为他们狂热地反对天主教会而处于巨大的麻烦之中。他们有一本英文的圣经。为了保护它,他们就把它藏起来。他们把书打开,下面缠上带子,绑在折凳的后面。当我曾祖父给家人念圣经的时候,他就把折凳打开放在自己的膝头上,在带子下面一页一页地翻读。每当这个时候,祖父都会叫一个小孩在门口望风,要是他看到宗教裁判所的使者来的话就可以知会大家,这样曾祖父就把折凳反过来放好,那本圣经就又像原来那样藏好了。这件奇闻轶事是我从本杰明叔叔那里听来的。我们全家族都是英国国教教徒,一直到查里二世王朝覆灭的时候。那时候,一些不信奉国教的而被驱逐的人在洛斯安普敦秘密集会,本杰明叔叔和乔赛亚都终生追随着他们,家里的其他人则继续留在国教里面。

  我的父亲乔赛亚很早就结婚了。大概在1682年的时候他带着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来到了新英格兰。那个时候,非国教徒的集会是法律所禁止的,并常常受到骚扰。这就促使我父亲认识的一些有思想的人想到新大陆去。父亲也被劝说和他们一道去那里。他们希望在那里能够有宗教自由。在那里,他的妻子又给他生了4个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又给他生了10个孩子,共17个子女。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13个人围坐在有一张桌子旁边的情形。现在,我们都长大成人结婚了。我是其中最小的一个儿子,我出生在波士顿,我在所有的孩子中排行倒数第二。

  我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妻子,她的名字叫阿拜雅·福尔杰,她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他是最早到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那部有关宗教史的《美洲基督大事记》曾称赞他是位善良且博学的英国人。我还听说外祖父写过多种即兴短诗,但其中只有一首付印,我在很多年前读过这首诗。那首诗写于1675年,采用了当时民间流行的诗体,是写给当地政府有关人士的。

  他代表浸礼会、教友派及其他受迫害的的教派,他颂扬良心自由。他认为我们所遭受的印地安人战争和其它灾害是迫害教徒的结果,是上帝对这种重罪的严判和重惩,以规劝政府取消那些严酷的法令。在我看来,整个诗篇都充满了正直坦诚和豪迈的气概。尽管我忘记了前二节,但我记得最后六节。文章的主要意思是说他的责难都是出于善意,所以他不想隐晦自己的名字。

  他说,

  因为我从心底憎恶,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住在修彭城,

  我绝无恶意,

  我把名字留存在这里。

  您真诚的朋友: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们都在不同的行业学习。我8岁的时候被送到文法学校学习,这是因为父亲想要我致力于教会事业,当作是父亲这么多儿子的什一税。我很早就开始学习(应该是非常早,在我印像中我没有不识字的时期),父亲所有的朋友都说我将来一定能成为大学者,这些让父亲更坚信了他的意图。本杰明叔叔也赞同我读书,并提议把他全部的布道速记材料给我。如果我能学他的速记的话,我想这些都可以作为我未来的资本。我在文法学校学习还不到一年,但在这一段时期内我已经从班级里的中等生一跃成为优等生。然后父亲要我升到二年级,这样我年底就可以升入三年级。但是,同时,父亲考虑到我以后上大学的费用,这样大的一个家庭,父亲没有办法供养我上大学,并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活得并不富裕,这是父亲当着我的面对他的朋友说的。所以,父亲改变了他的看法,让我从文法学校退学,而把我送到一所读写和算术的学校去读书。这所学校是当时一个著名的叫做乔治·布郎纳的先生开办的。总的说来,他办学还是不错的,他用的是最温和的最鼓舞人心的教学方法。在他的教导下,我不久就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但算术却不及格,并且一直没有进步。10岁那年我被父亲带回了家,做父亲生意上的帮手,制作蜡烛和肥皂,父亲在这个方面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当父亲到达新英格兰的时候他发现漂染的活根本没有生意,无法维持全家人的生计,所以我就帮着做些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面、跑腿送货诸如此类的事。

  我不喜欢这个行当,我对航海有着强烈的向往。但父亲说他反对我的想法。但由于生活在海边,我对海很熟悉,我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我经常是个领导者,尤其当我们遇到什么麻烦的时候。我有的时候也会让孩子们陷入窘镜。在这里我就举个事例吧,尽管我当时那样做是不对的,但也显示出了我早期突出的公共精神。

  那个地方是个盐碱滩,就在磨房旁边。我们经常在涨潮的时候站在滩边钓鱼。由于经常的踩踏,盐碱滩变成了烂泥潭。所以我提议在烂泥潭那里建一个小码头以便我们立足。我领着大家看到了一大堆别人用来建新房子的石头,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因此,当晚上工人们都走了的时候,我组织了一帮玩伴像一群蚂蚁那样工作起来,因为有的时候一块石头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动。我们把这些石头搬来做成了我们自己的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看到石头不见了很吃惊,后来他们发现我们用他们的石头来修码头了。我们的码头被拆除了并受到他们的指责。我们中的一些人还受到了他们父亲的处罚。尽管我不断强调这项工作的好处,但它也使我确信靠不诚实得到的东西是不会有任何用处的。

  我想可能你也想知道有关我父亲的事情吧。他身体相当好,中等身材,体格很强壮。他天资聪慧,善于绘画,音乐很好,嗓音洪亮动听。他经常在工作结束或者一天结束的时候坐下来,拉着小提琴,自个儿唱歌,非常好听。我父亲在使用机械上也很在行,他很擅长摆弄其他工匠的工具。但他最大的长处在于他深刻的理解能力和对重大事情的判断力,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人小事。不过,他从没有吃过公家饭,因为他有一大家人要抚养,这些都离不开他的生意。但我清楚地记得,经常有些头面人物来拜访父亲,询问父亲对镇上事情或者教区事情的意见,他的意见得到了人们极大的尊重。他还经常被邀请做争执双方的裁决人。

  他经常喜欢邀请思维敏锐的朋友或者邻居来家里围着桌子谈话,并且总是谈些充满智慧和有用的话题。因为这有益于孩子们的思维发展。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知道了生活里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善良的,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谨慎。我们基本上不会注意饭桌上吃的东西,比如花样多少,流行与否,面粉的好坏,是否合胃口等。我就是在这样不注意小节的环境下成长的。因此,我对饭桌前吃的什么是非常冷漠的。直到今天为此,如果吃饭以后的几小时问我吃了什么我基本上是回答不上来的。这些习惯对我的旅行是十分便利的,但我的朋友们因长期讲究饮食,在旅行的时候因饮食得不到满足而非常不高兴。

  我母亲的身体也很好,她养大了所有的10个孩子。在我印象中,除了他们死前得病,我从来不知道我父亲和母亲有得过病的记录。我父亲89岁去世,母亲85岁去世。他们死后合葬于波士顿。多年以后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碑,碑文如下:

  约塞亚·富兰克林

  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躺于此

  他们在婚姻期间恩爱地生活

  共55年

  没有财产,没有收入丰厚的职位

  靠上帝的恩赐和辛勤的劳作

  他们维持着有一个大家庭

  和睦舒适

  他们养育了13个子女和7个孙子女

  名声在外

  读者从此例中,能受到鼓励,勤奋工作

  千万不要不信上帝

  他是一个虔诚和谨慎的人

  她是一个贤慧具有美德的人

  他们最小的儿子

  为了纪念他们

  特立此碑

  约塞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卒于1744,享年89

  阿拜亚生于1667,卒于1752,享年85

  我走的太远了,东拉西扯太多,我意识到自己老了。我过去写东西是很有条理的。但在私人的聚会中,人们的穿着总不和在公共场合的舞会上一样吧。这可能只是不拘小节吧。

  回到正题上来:我继续在父亲那里做了两年,一直到我12岁那年。我的兄弟约翰,那个被专门培养起来做这一行的约翰,他这个时候已经离开了父亲,在罗地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似乎,种种迹象表明我注定要填补他走后的位子——做一个蜡烛匠人。但是我仍然厌恶这一行当。父亲很苦恼,他怕我像约塞亚一样离家出走,私自航海去,如果他不给我找到有个我喜欢的工作的话。因此,他有时候就会带我一起出去,看看那些木匠、瓦匠、旋工、铜匠等等,以便看我的喜好。父亲努力想在陆地上找到我喜欢的工作。对我来说,观察一位工人娴熟地使用工具一直是我的乐趣。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处,通过这种方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当找不到工人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修理活我就可以自己来做。当那种做实验的兴致很浓的时候,我总是试着做我自己的小机器。最后,父亲决定让我学切割。当时,本杰明叔父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技术。所以,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但他想收我的学费这让父亲大为不满,他就又把我领回了家。

  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喜欢读书。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书上。因为喜欢《天路历程》这本书,我一开始就收藏了约翰·班扬的文集的单行本。后来,因为买伯顿的《历史文集》,我又把它们卖了。这些书都是小贩们卖的,很便宜,这个文集总公有40到50册。我父亲的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有关神学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再要被培养作牧师了,而我又在求知欲很强的时候,没有合适的书来读实在是很遗憾的事。只有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遍,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仍然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我从中得到不少益处。还有一本迪佛的《论计划》和马瑟的《论上帝》,它们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影响了我未来生活中的很多事情。

  我嗜书的倾向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这个行当,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一行。1717年,我兄长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自己创业。和父亲的行业比起来,我更喜欢哥哥的印刷行当。但是,我仍然对航海很向往,为了制止这种渴望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父亲急于把我栓到哥哥的印刷机器上。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我被说服了并且签定了学徒合同。那个时候,我12岁。我在21岁之前都是学徒,直到最后那一年我才能领到全额的工资。我很快就熟悉了印刷的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我现在有机会阅读更好的书。我认识了一些书商的学徒,我常常能借到一本小书。我总是很小心,保持书的整洁,及时归还它们。有时候晚上借的书早上就要归还,要不然别人就会发现数量不够或者有人要买这本书,所以我经常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有一个叫马修·亚当斯的精明的商人,他有很多藏书。他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邀请我到我到他家的藏书室去,并很仁慈地借给我一些我想看的书籍。那个时候,我对诗歌很着迷,并且写了几首。我哥哥觉得写诗可以卖钱,因此他鼓励我去写,并叫我写了两首应景民谣。一首叫《灯塔的悲剧》,讲的是落水船长华莎雷和他两个女儿落水而亡的事情。另一首叫《水手之歌》,讲了水手捉拿海盗提奇(或者叫黑胡子)的故事。这些都是市井小调没有什么价值。印好以后哥哥叫我拿去卖,第一首因为写的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所以卖的很好,引起了很大反响。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父亲却嘲笑我的成就,他说写诗的基本都是乞丐,穷得很。因此,我避免成为一个诗人,很大程度可能是一个低劣的诗人。但是,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它也是我成功的主要手段。现在,我将告诉你,我是怎样在那方面获得一点我现有本领的。

  在镇上还有另外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他就是约翰·柯林斯,我和他关系很密切。我们经常喜欢争论,都想把对方驳倒。这种辩论,从另一相反的方面来说,它很容易变成一种坏习惯。为了争论人们必须提出相反的意见,这就使人变得特别的可恶。此外,它除了败坏谈话,还会使你的朋友产生厌恶之情,使本来能够成为朋友的人变成敌人。我这种喜欢辩论的习惯是随着阅读父亲的那些宗教书籍而形成的。我曾经观察过,除了律师、大学里的人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人,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很少会这样。

  有一次,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是怎样开始的。我和柯林斯辩论起关于女性是否应该受教育和她们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的事情。我认为女性天生没有那方面的能力,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可能有点是为了和他争辩的原因,我持相反的观点。他天生是个雄辩家,又读过许多书,因此,有的时候,他常常是以自己流利的口才来辩倒我而不是通过充分的理由。我们分手的时候谁也没有辩倒谁,而且这一别我们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面,因此我就坐下了来把我的理由写下来寄给他。他然后他就回复,我再答辩。当我父亲偶然发现我的信的时候,我们已经交换了三四封信了。父亲并没有谈我们的观点的是与非,他只是借机会谈了我写作的方式。他发现我的书写和标点正确(这要归功于我在印刷厂的工作),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在写作的清晰明了和措辞优雅上不够,父亲并且举出了我信中的几个例子给我看,以便让我信服。从此,我更加注意文章的写作方式,并且下决心改进它。

  恰好这个时候,我碰到了一本残缺了的《旁观者》,是第三卷。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书。我把它们买了下来,读了一遍又一遍。我很开心能够得到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有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从这本书中选了几篇文章,替每一句做了个摘要。然后把它们放个几天,在不看原文的情况下,试着把原文复述出来。试着用自己知道的词汇和那个摘要重新构造整篇文章,尽量使它和原文一样。然后我再把和它和原文对照,发现错误并订正它们。但我发现我的词汇量太少了,我想我得先掌握这些词汇并使用它们。如果我原来继续写诗的话,我想这些词汇我就应该已经掌握了。因为写诗要寻找词义相同但长短不一样的词汇去适应诗的韵律,这就会让我不断地搜寻各种形式的同义词,记住这些变化多样的词并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这种机会是经常性的。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的故事改写成诗。一段时间以后,当我差不多都要忘了它们的时候,我又把它们重新返原。有时候,我也把我写的摘要打乱,过了几星期以后,我又试着把它们用最好的顺序组织起来,组成一篇完整的文章。我是为了学会怎样构思。然后,通过和原文比较,我发现了错误并加以改正。但有的时候我很高兴地感到,在一些不太重要的地方,我的语言和条理比原文更好,这就鼓励了我,它使我觉得,在未来,我可以成为一个不算糟糕的英国诗人。在这之前,我对这是野心勃勃的。我进行这些阅读和写作训练通常是在做完工作的晚上或者开始一天工作前的早上,或者在星期天。我想法子使自己一个人躲在印刷厂里,尽可能逃避公共教堂的祷告仪式。要是我在父亲眼皮底下的话,他总会强迫我去的。尽管我不想去做祷告,但我确实把它当做一种义务。

  大概在我16岁的时候,我偶然碰到一本倡议吃素食的书,它是特里昂写的。自此,我决定吃素食。那个时候哥哥还没有结婚,没有自己的房子,他就和徒弟们在别人家里包饭。我不吃荤,这就造成了不便,我的怪异也因此常常遭到大家的责备。我先学会了特里昂的一些做饭的方法,比如煮土豆、蒸饭、做速成布丁以及其他的东西。然后,我向哥哥建议,如果他能把我每星期膳食费的一半给我,我就可以自己单独吃了。哥哥马上同意了我的建议。不久,我还发现,这样我还能节省他给的一半膳食费,那是额外的买书钱。除此之外,我还从中得到了另外的好处,我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就只有我一个人在印刷所里,我很快吃掉自己的方便食物,通常不会超过一块饼干、一小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者是从面包铺里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水。在他们回印刷所之前我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学习。通过那样的节制饮食,我经常可以头脑清楚、思维敏捷,我的进步更大了。

  以前由于在算术上的无知使自己经常受到羞辱,在学校的时候我还两次算术考试不及格。所以现在我找来寇克的书,自己从头到尾顺利地学习了一遍。我还读了舍勒和瑟米有关航海的书,并从中获得些可怜的几何学的知识,但我从来没有在那方面有更深的研究。大概在那个时候,我还读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波特若亚的《思维的艺术》。

  正当我专心想提高自己的语言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那是格林伍德的书),在书的后面有两份逻辑和修辞技术的概要。在逻辑艺术的概要中以苏格拉底辩论法的范例作为结束。这之后不久,我得到了色诺芬的《苏格拉底谈话录》,书中有辩论的例子。我对这些方法十分着迷,就采用了它,丢掉了自己生硬的反驳和专断的立论方式而采用了一种谦虚和怀疑的方法。记得也是那个时候,当我读了莎浮茨伯里和柯林斯的书以后,我对我们的教义就有很多怀疑了。我发现,使用这种方法对我很安全,但对对手却很尴尬。因此,我很开心地不断使用这种方法,逐渐地使用得很熟练,可以说是那方面的专家。即使那些有学问的人也不得不退避避三舍。我诱使他们陷入无法自拔的窘境,从而使自己和自己的观点经常获得意外的胜利。我使用这种方法几年之后,我就渐渐地不用了,而只是在发表我个人的意见的时候保持着谦逊的口吻。我提出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论点的时候,我从来不用“肯定”、“毫无疑问”以及其他任何表示肯定的词汇,而是使用“我猜想”、“我觉得某事可以怎样”、“在我看来好像是”、或者“由于什么原因”、“我认为”或者“我猜是这样”、“要是我没有犯错的话,事情应该是怎样”。我觉得,这一习惯对我非常有好处。因为我需要说服别人,让别人信服我不时提倡的各种措施。两个人谈话的目的,无非就是教育人或者被别人教育,是要让人高兴或者使人信服。所以,我规劝那些明智的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千万不要采用独断专横的态度和方法。这样的态度和方法总是引起别人的反感,经常会引起别人的反对,因而,使语言存在的目的受到破坏无遗。因为我们谈话的目的是交流思想和信息。如果你谈话的目的是要教育人,讲话过于自信的武断态度可能会引起反驳,这样一场公正的讨论就不可能。如果你想知会别人或者通过交谈增加知识却又固执己见的话就会使得谦虚、明智的人由于不喜欢争论可能让你坚持你自己的意见和错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你不可能达到取悦你的听众或者赢得对方的赞许的希望。波普的话说的很有智慧:

  教育人的时候不应该让人感到在受教育

  讲述新知识应该像是在提醒他们已经遗忘的旧东西

  接着他进一步建议我们

  用谦逊的态度表达确信的东西

  在这里波普可以用他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联句与上文结成联

  句。这一行放在这里我想比放在别的地方更适当一些。

  缺少谦逊就是愚蠢

  如果你问为什么这一句在原诗里不恰当,我只好引用原诗了

  傲慢就会四面受敌

  傲慢就是愚蠢

  难道愚蠢(缺乏智慧的人真的很不幸)不是傲慢的理由吗?这两行诗要是这样写,不是更合适吗?

  言辞傲慢,只有这一种解释

  那就是:傲慢就是愚蠢

  但是,是不是真的是这样呢?请智慧的人们去评断。

  1720或者1721年的时候,哥哥开始印刷报纸。这是美洲出现的第二家报纸,报纸取名为《新英格兰报》。在它之前,只有一家叫做《波士顿时事通讯》的报纸。我记得哥哥的一些朋友劝他不要做此事。他们认为,美洲只要有一张报纸就足够了。再办一张是不太可能成功的。现在这个时候(1771年),美洲办报纸的不少于25家。但哥哥坚持自己的计划,报纸排好版印刷后,我拿到街上去卖。

  哥哥的朋友中有些很聪明的人,他们为哥哥的报纸写些小文章作为消遣,这大大提高了报纸的声誉,报纸因而卖的很好,常常有绅士来拜访。我听到他们的谈话,听到他们讲报纸是如何是欢迎的时候,我便跃跃欲试。但是,由于自己还是个孩子,我怀疑如果哥哥知道稿子是我写的话,绝不会发表它的。所以我就设法隐藏自己的笔迹,写了篇匿名的稿子。晚上的时候,我把稿子塞到印刷所的门下。第二早上的时候,稿子被人们发现了。当哥哥的朋友向往常一样来拜访的时候,稿子就在他们中间传看。他们阅读我的稿子,大大地表扬了一翻,这些都进了我的耳朵。我非常高兴我的稿子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他们猜测谁是文章的作者,他们猜的人都是镇上的一些博学和聪明之人。我现在想,我采用匿名的方法真是很明智,也许他们并不像我尊重他们的那样了不起。

  受此鼓励,我又通过同样的方式写了几篇稿子。它们同样得到了好评。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一直到我浅薄的知识江郎才尽、难以为继的时候我才把这个秘密揭开。这个时候,哥哥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很了不起,但哥哥并不高兴。也许,在哥哥看来,那会使我过度的骄傲。也许这就是那个时候引起我们兄弟不和的原因之一吧。他是我的哥哥,但他认为他是我的师傅,我就像他的其他学徒一样。因此,他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他的其他学徒一样的服务。但我觉得他对我要求太多了,作为一个兄长,我希望他能给我更多的宠爱。我们的争论经常闹到父亲那里去,父亲一般都偏向于我,这可能是因为我的理由正确或者是因为我是个雄辩家吧。但是哥哥脾气很坏,他经常把我暴打一顿,这让我非常得气愤。我想我这讨厌的学徒生涯有没有机会缩短些啊,出乎我的意料,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我们报纸上登载的一篇有关政治问题的文章,具体讲什么的我忘了。它触怒了州议会,于是哥哥被带到那里讯问,并且被监禁一个月。他之所以遭受这样的待遇,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不想说出那篇文章的作者。我也被带进参议会审问,但我的表现没有让他们满意。他们把我训了一顿然后就放我走了。也许他们认为我是个学徒,有义务替主人保守秘密吧。

  尽管我和哥哥私下里不和,但哥哥的被监禁还是使我对当局满怀怨恨。在哥哥被监禁的时候,我负责报纸的管理。我在报纸上大胆地嘲弄当局,哥哥对此很喜欢,但另外一些人却对我有了坏印象,他们认为我是喜好讥讽的怪才。哥哥从监狱里面出来了,还带来了一项议会发出的古怪命令:詹姆斯·富兰克林不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哥哥的朋友们聚集在印刷所里商议,在这种情况下哥哥应该怎么做。有人建议,为了规避法令应该把报纸的名字改掉。但是哥哥觉得那样更不好。最终他们商议出了一个更好的方案,将来报纸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发行。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会责难哥哥以学徒的名义继续办报,他们想出了一个高招,那就是,把我和哥哥签的那个合同退还给我,并且在背面注明退还给我的原因是因为我被解雇了。以便一旦需要可以拿出来作为凭证。同时为了保证哥哥的利益,我要为剩下的学徒年限签定一份新的合同,这份合同是秘密的。这套法子很脆弱,但还是立即实施了。因而,这份报纸在我的名义下办了几个月。

  终于,我和哥哥发生了新的矛盾,我处处维护自己的自由,因为我料定他不敢冒险拿出我们原来签的那张合同来。当然,我那样趁火打劫是不对的,因此我把它当作是我这一生中犯下的第一大错。但他的坏脾气常让他对我大打出手,我对此不能不感到愤恨。我也感到自己这样做得不对,因为哥哥在其他情况下并不是个脾气很坏的人。可能是我当时太没有礼貌,太让人生气了。

  当哥哥觉得我要离开他的时候,他便到镇上的每一个老板那里游说,以阻止我在镇上的任何一家印刷厂得到工作。因此,他们都拒绝给我工作。那个时候我就决定到纽约去,那是有印刷所最近的地方。我要离开波士顿还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引起当局的不少憎恶。从当局处理我哥哥那件事的专横来看,要是我还呆下去,迟早也要遭到同样的待遇。另外,我对宗教的轻率的批评已经激起了善男信女的惊恐,他们说我大逆不道,是一个无神论者,成为众人所怨愤的对像。我已经决定出走,父亲已经站在哥哥那边,这一点我很明白,如果我公开出走的话,他们一定想法子阻止我。因此,我的朋友柯林斯决定帮我。他和一艘纽约州的单桅帆船船长讲好让我坐他的船,他说我是他小时候的一个朋友,由于使一个不正经的女孩子怀了孕,她的朋友逼我和她结婚,因此我既不能露面也不能公开出走。我卖了些书,筹集了路费,悄悄上了船。因为顺风,我们第3天就到了纽约,离家将近300英里。我一个只有17岁的男孩子,身上没有钱,没有人介绍,没有熟人,这就是初到纽约的我。

  那个时候,我航海的梦已经破灭了,否则我现在倒可以如愿以偿了。但是由于已经学会了一门手艺,我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很好的工人,所以我就向当地一个叫老威廉·布雷福德的印刷老板毛遂自荐。老威廉·布雷福德是宾西法尼亚州的第一家印刷所老板,在和乔治·基思争吵以后他就把印刷所迁到了纽约。他的印刷所里没有什么事情要做,所以他不能雇佣我,因为他那里人员已经足够了。但他说,“我儿子在宾西法尼亚州,他刚刚失去了他的主要助手,名字叫阿奎那·罗斯。如果你去那里,我想他会雇佣你的。”宾西法尼亚州离这里有100英里,但我还是登上了一艘开往安博依的船。我留下了我的箱子和其它一些东西,以后它们随海道运来。

  在渡海的时候,我们遇到了狂风,风把我们的破船撕成了碎片。我们无法进入海峡,而是漂到了一个长岛上。途中,一位喝醉了荷兰乘客失足落水。当他下沉的时候,我抓住他的头顶把他拉了上来。落水使他清醒了一些,他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一本书,希望我能给他晾干,然后他就睡觉去了。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是用荷兰文写的。它印刷在一张相当好的纸上,印刷很精美,还有铜版插图,比我见过的原文版本还漂亮。我后来发现,这本书被翻译成了欧洲所有的文字。我想,除了《圣经》之外,《天路历程》应该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尊敬的约翰·班扬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把叙述和对话揉在一块写作的人,这种写作方法使读者读起来很有兴致,读到动人的地方,就像身临其境一样,和书中人们一起商谈。笛福在《鲁宾逊漂流记》、《莫尔·佛兰德斯》、《修士求爱》、《家庭教师》和其它作品中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作方法。理查逊在他的《帕米拉》等书中也使用了这种手法。

  当我们快接近这个长岛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无法在那里登陆,因为那里乱石丛生,海浪太大了。我们虽然抛了锚,但船却在向着海岸摇摆。岸上有人来了,他们对着我们大喊,我们也对着他们大叫,但风浪太大了,我们都听不到对方的声音,也不能明白对方的意思。岸上有一只小船,我们做着手势,叫他们用那个小船来接我们,但他们要么没有明白我们的意思,要么觉得那根本不可行,所以他们就走开了。夜晚降临了,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风小一点。同时,我和船老板决定去睡一会儿,如果我们能够睡着的话。我们就这样跟浑身还是湿透的荷兰人一同挤在小小的船舱里。打在船头的浪花溅落在我们身上,一会儿我们就和这为荷兰老兄一样浑身都湿淋淋的了。我们就这样躺了一晚上,谈不上什么休息。但是,第二天,风小了,我们掉转船头,我们要争取在天黑前赶到安博依,在水上飘了30个钟头,没有食物也没有饮水,只有一瓶浑浊的米酒以及外面的咸海水。

  晚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发高烧了,我睡着了。但我曾经在哪里读到过喝凉水可以治高烧,所以我就照做了。晚上出了很多汗,高烧就退了。早上我们摆渡上了岸,我徒步继续我的行程,向50英里外的柏林顿走去。别人告诉我,那里有船可以去费城。

  这天下了一整天的雨,我浑身都湿透了,中午的时候我已经疲惫的要死。因此,我就在简陋的小店里住了一夜。这个时候,我多希望自己没有离开家就好了。我的外表显得很穷酸,从别人对我的谈话中,我还发现别人怀疑我是哪家私逃的仆役,并且很可能我会因为这种嫌疑而被抓起来。不过,第二天,我还是继续了我的行程。晚上的时候,我到了约翰·布朗先生的小店里面,那个店离柏林顿8、9英里。当我吃饭的时候,约翰·布朗先生和我攀谈起来。他发现我读过一些书,就变得对我客气友好起来。我们的交往一直继续到他去世为止。我猜想,他曾经是一个周游四方的医生,因为无论英国的哪个城镇,或者欧洲的哪个国家,他都知道的很清楚。他有些学问,人也很聪明,但不相信宗教。几年以后,他像科顿对维尔的作品那样,把《圣经》改成了打油诗。通过这种方式,他把许多事情都搞的很滑稽。他的作品要是能够发表的话,很可能对那些意志不坚定者造成伤害。还好,他的作品从来没有发表。

  那天夜里我就在这个房子里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我们到了柏林顿。但是到了那儿以后我很后悔地发现班船已经在我到达前不久就开走了。今天是星期六,要等到下个星期二才有班船。所以,我就回到镇上一个老妇人处,请他给我点建议。我曾经在他那里买过姜饼,就着水吃过饭。她邀请我到她家住下了来,等候下一班去费城的船。由于一直走路的原因,我很累了,所以我接受了她的邀请。当她知道我是印刷匠以后,她就建议在镇上呆下来开一家印刷厂。不过,她不知道开印刷厂是要资本的。她很好客,为了提供了一顿牛肉餐,却只肯接受要一罐啤酒作为回报。我满以为要等到下个星期二才能走,但是晚上在河边散步的时候,一条船正好从那经过,里面只有几个人,是开往费城的。他们让我上了船,因为没有风,我们只好一路划船而行。大概到了午夜的时候,我们仍然看不到费城。我们当中的一些人认为我们必定已经过了费城,所以就不愿意再往前划了。其他的人不知道我们到底到了什么地方,所以我们就向岸边划去,在一个旧篱笆处登了岸。10月的晚间很冷,我们就用篱笆木生了火,然后在那里呆到天亮。这个时候,我们中的一个人说,这个地方是库伯河,在费城北面一点。我们一出这条河就可以看到费城了。然后,早上8、9点钟的时候我们就到了费城,在市场码头上的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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