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的事故

作者:[英]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著 发布时间:2021-01-29 16:56:23 字数:10068
  蜜莉扳动了她拿在右手中的枪。

  西的惊讶永远定格在了脸上。

  他倒下了,倒在了她脚下,就这么死了。

  “活见鬼。”蜜莉轻声说道。老天对她确实很不公平,就在刚才,她又失去了一位丈夫。自始至终,她根本就不想要那把该死的的枪。曾经她强烈抗议西给她那把枪。西是她的丈夫,他其实叫西蒙,但他喜欢别人管他叫西。当然,她的抗议没有奏效。西一直坚持他的意见,要求她必须学会射击。在她这么多的丈夫里,西是最固执、最喜欢发号施令的一个。西的决心已定。看来这下子蜜莉必须要去学习怎样专业地使用枪支了。西由于工作的原因,他出差的时间变得一次比一次长,所以他的妻子蜜莉森特——简称蜜莉,一个人待在家里很不安全。她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也就是说,她要学会使用枪支,能够用枪射击一个不速之客。

  可问题是,蜜莉对于枪支根本就不感兴趣。不管它们是叫左轮还是叫手枪,这似乎跟她没有什么关系,对于枪,她甚至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恐惧。因为不愿意和一支枪一起待在家里,她要求西在出差时带上她,如此一来,她就能够随时随地地得到西的保护,而不是心惊胆战地守着一支破枪。可西压根儿就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他不想让蜜莉放弃安稳的家居生活而和他一起居无定所,四处漂泊。

  终于,西不顾蜜莉的极力反对,买回来了一支枪,并且开始给她示范,教她使用。

  “亲爱的,你看,就这么简单,”他说道,“就像我这样,拉开枪栓。”他以相当标准的姿势给蜜莉做了一个优美的示范。接着,他把枪递给了蜜莉,要求她重复一遍自己的动作。可蜜莉就那么轻轻一碰,枪就开火了。

  蜜莉的另一任丈夫——可怜的阿奇博德,人们叫他阿克,他喜欢这么叫他,他的死亡也同样突然。他非常喜欢水。就像蜜莉的叔叔亚当说的那样,也许,阿克出生的时候,身上带着鱼鳍,哦,不,也许是鱼鳃?总之,他对水的喜爱达到了近乎疯狂的程度。

  可蜜莉怕水。有一些东西会让她害怕。闪电吓不着她,她也会觉得老鼠是可爱的。甚至,她还特别喜欢蛇。可她不喜欢水。准确地说,她不喜欢面积很大的水。在小小的游泳池里游泳,她觉得还是相当惬意的。假如现在还是没有飞机的年代,蜜莉肯定不会去美国以外的地方。阿克喜欢水,而蜜莉也从不反对他在闲暇时间,长时间地待在湖边。她只有一点请求:允许她坐在岸边,看他划船。那样的话,她会一边观看,一边不时地向他挥手致意。

  可阿克并不满足。他想帮助蜜莉克服对水的恐惧。他告诉蜜莉,如果她不下水陪他一起划船,就说明蜜莉并不爱他。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蜜莉还能拿他怎么办呢?

  于是,蜜莉心惊胆战地爬上了船。尽管如此,当他们离开码头时,蜜莉还是一再恳求阿克送她回去。当时,她简直快要被吓疯了。阿克见到她这副样子,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而她,实在忍受不了那强烈的恐惧,那恐惧压得她只想跳进湖里淹死自己,以寻求解脱。她站了起来,阿克也站了起来,想要伸手扶她,可她却把阿克推了下去。

  只听“扑通”一声水响,船上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救命啊!”她大叫起来。

  附近的人们听到了叫喊声,都把船划了过来。得知情况之后,他们潜水下去救人,并且还叫来了一些帮手。

  可这一切都于事无补。经过了四个小时的寻找,他们找到的已经是阿克的尸体。

  乔纳森是另一个不幸的人。如果蜜莉的记忆力还算可靠的话,他应该是阿克死后,她嫁的下一任丈夫。乔纳森喜欢别人叫他乔。他对蜜莉的母亲很有意见,因为他的岳母总是把他的名字叫错,总是唤他为约翰,他总是想不通,一个其他方面都令他十分满意的岳母,为什么要执意叫他约翰而不是乔。可怜的家伙,这个问题不会困扰他太久的。

  乔非常喜欢野餐,而且是很有原始风格的那种。当然,蜜莉也不讨厌。想象一下,在野外,面对一张折叠桌、一把小帐篷、许多椅垫、银餐具、餐巾纸、美味的鸡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镇香槟,谁会不为此心动?每每想起这个,她总是对这种活动充满了向往。

  但乔在野餐时,喜欢取材于自然。他一直认为,只有自己在野外采摘食物,那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野餐。因为野外就餐,通常是可以大显身手的时候。

  最后一次野餐,乔负责钓鱼,他让蜜莉去采集蘑菇和野草莓。可蜜莉并不知道怎样挑选蘑菇。因此,乔非常详细地给她讲了哪种类型的蘑菇能吃,哪种类型的蘑菇有毒。她完全按照乔给她说的办法去采摘蘑菇。可那天,她没有戴眼镜。因为,乔不喜欢她戴眼镜的样子。在乔的眼里,她佩戴眼镜只是为了赶时髦,追求时尚,以为她的眼镜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装饰。所以,在没戴眼镜的情况下,她竭尽所能地去采摘蘑菇和野草莓。

  乔回来了,跟她炫耀着自己钓到的鱼。接着,他们对着瓶子喝波旁威士忌,那是他们的开胃酒。酒喝得一滴都没剩下,两个人都有些醉了,开始像小孩子一样欢欣雀跃、不断傻笑起来。没过一会儿,他们折腾得饥肠辘辘,于是,就从四处收集树枝,用来生火做饭。他们把鱼埋在灰堆里。蜜莉不喜欢生吃蔬菜,所以她就拿一些野草莓来充饥。而乔就一边烤着鱼、一边吃着蘑菇。

  蜜莉采摘的蘑菇中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少数是有毒的。而仅仅这些,足够结束乔那脆弱的生命了,蜜莉确信这个。

  接下来是潘——其实是潘勒顿的简称。一回想起,发生在他身上的事,蜜莉真想把眼珠给哭出来。当时,要是潘往旁边站一点,哪怕是一点点,不管是前后左右的哪一个方位,只要他挪动一英寸也不到的距离,那个半身像也不会砸到他的头骨。

  潘一直梦想着成为一名室内设计师,但是,他的父亲很反对他从事这个职业,所以,后来,他成为了一家银行的职员。和蜜莉结婚后,蜜莉从不干涉他的兴趣。于是,他埋没了很久的房屋设计天分,就得到了极大的发挥。特别是在大厅里,那里简直成了他施展才华的天堂。按摄政时期的风格装修完工以后,他又想把它换成维多利亚或现代风格。紧接着他又开始了新的装修计划。这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计划,他准备把大厅按古典风格装饰,并把这一主题顺着楼梯延伸到楼上,甚至包括楼梯的平台。在平台上,他准备放置六个古罗马将军的半身像,目的是能与楼下那六个立像遥相呼应。设计草图完成后,他拿来给蜜莉过目,那些人像看起来很庄严,但也冷冰冰的。很短时间,潘的计划付诸实践了。家里来了许多搬运工,他们按照潘的要求,把他需要的像山一样重的半身像扛到家里。

  可是,惨剧很快就发生了。那是在装修完工不久的一个晚上,一个对于潘而言,倒霉至极的晚上。那晚,蜜莉正要上楼,而潘刚好站在楼下。他叫住蜜莉,说他希望看见她穿上那件蓝色的睡袍。蜜莉俯身给他一个飞吻回应他,就在这时,不知怎么回事,她竟然碰翻了恺撒的半身像!

  事情发生以后,她父母依然一如既往地站在蜜莉一边。但当她母亲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她很巧妙地提到了一件很让人尴尬的事。

  “蜜莉,亲爱的女儿,”她母亲说道,“我非常不愿意提起这件事,也不想让你认为我太冷漠,一想起要跟你说的事情,我的心都快碎了。但是,我们家的墓地里已经没有潘的地方了。亲爱的,你瞧,你叔叔亚当和婶婶贝斯、你爷爷、你父亲和我,当然,还有你,以后都要葬在那里。尽管我们一直非常乐意接纳你的丈夫们,但现在,我们确实已经没有地方可以容纳潘了。”

  因此,到最后一刻,蜜莉还在为买墓地的事情而四下奔走,可是她只找到一块墓地,而且那块墓地距离河对岸很远。

  潘的葬礼过后,她的心里非常难过,因为她不得不把潘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那么远的地方。

  不过,等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去和潘做伴了。

  他叫艾尔——全名是艾罗西斯,又是一个特别固执的人。像乔坚持要在野餐时自己采集食物一样,他坚持要蜜莉学习打垒球。

  艾尔非常喜欢体育运动,而蜜莉则不然。但是,如果只是要求她静静地坐在阴凉的场地里观看网球比赛,那么她当然也不会介意。在她上高中和大学时期,她曾经观看过不少的足球比赛,其中还有两次,她赢得了“赛场女皇”称号。可她并不擅长参加那些体育运动。她的手脚很容易磨出趼子,而且还经常抽筋,更何况她还是一个近视眼。她近视的程度相当高,球都快要打到她脸上了,她才能看清楚。为此,她跟艾尔解释了许多次,可艾尔就是不听。他全然不顾蜜莉地反对,执意去俱乐部报了名,准备参加那里举行的夫妻垒球比赛。

  于是,蜜莉就无可奈何地去了俱乐部。在垒球场地上,蜜莉举着球棒站在那里,整个人看起来,像极了一条出水的鱼。艾尔就站在她身后,鼓励道:“来吧,击球,亲爱的。狠狠把球打出去!”

  她听从了艾尔的建议,用尽全力挥起球棒。由于动作幅度过大,她来不及收手了。球棒不偏不倚地飞向了艾尔。艾尔当即倒地死亡。

  虽然,不幸再一次降临到了蜜莉的头上,可不幸中的万幸是:蜜莉没有打中负责接球的穆尔,或者其他的什么人。原本是穆尔站在那儿的,因为轮到了蜜莉击球,艾尔要求和他调换了位置。可以设想一下,假如当时负责接球的仍然是穆尔,如果蜜莉失手杀死的是他,那么,他的妻子——玛丽·穆尔一定会跟蜜莉拼命的!

  那真是一次可怕的事故。蜜莉只是为了博取艾尔的欢心,可她打出去的竟然是球棒而不是球!

  于是,那块新的坟地里,潘不会再孤单了,有艾尔陪着他。

  可男人们似乎并没有被吓倒,至少到了目前,一直是这样。关于这个,蜜莉的爷爷曾在她耳边呢喃过,他说,男人们之所以像苍蝇围着蜜糖一样追逐蜜莉,是因为他们看上了蜜莉的钱。可是,爷爷这么看待他们,似乎有些苛刻。虽然蜜莉的前几任丈夫确实不太富有,可他们都很优秀,都有体面的工作,而且对蜜莉也都很好。相反,倒是他们给蜜莉带来了一些财富。因为在婚前,他父亲要求这些男人们都必须持有人身保险。有了这种保险,意外死亡后,受益人会获得双倍的赔偿。而且,因保险赔偿而得来的钱,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如果硬要说她的丈夫娶她是为了寻宝的话,那么,到最后,真正得到宝物的人却是蜜莉。

  蜜莉的下一任丈夫是迦,真名叫博瑞迦。

  迦是蜜莉见过的最为和蔼的一个人。迦的眼睛总是充满了光彩,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虽然他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可蜜莉知道这些。迦对杜松子酒有些敏感,他喝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时,都还能保持清醒,可是,他一旦喝下了杜松子酒,就控制不住自己了。蜜莉发现这一点后,从不会特意买杜松子酒,除非,她要举行一个大型聚会,有人专门叮嘱她。

  有一个下午,亚当叔叔过来看他们,带的就是杜松子酒。他说,酒是世界上最文明的饮料。可自从蜜莉和迦结婚后,他在他们家里再没有见过杜松子酒,所以他特意带来这个。蜜莉按照他喜欢的口味给他调制着鸡尾酒,他在一旁赞赏地看着。亚当叔叔算得上是蜜莉最喜欢的亲戚了,所以他的来访,蜜莉总觉得很短暂。当亚当临走的时候,蜜莉请求他把杜松子酒带走,可他坚持把酒留下了。

  于是,蜜莉把叔叔送出门并跟他道别,可就在这时候,迦下班回来了。亚当叔叔前脚离开,迦后脚就开始拿起酒,美美地大喝起来。

  见状,蜜莉只好用食物来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她赶紧跑到厨房,吩咐佣人们早些开饭。可她的主意似乎成效不大,迦每吃一盎司牛肉,就得灌下两盎司的酒。

  酒后,迦的眼神异常灿烂夺目。

  蜜莉还穿着外出的衣服。现在,她在等着吃甜点,这种甜点,是按照贝斯婶子说的方法制作的,名字叫苹果水饺。等一会儿吃完这个,她打算去看晚间新闻。

  可看看迦的那副样子,她的计划恐怕只能作罢。

  新婚之夜后,除了上回大喝杜松子酒,迦的情绪再没有如此高涨过。他压根儿没看蜜莉面前的那份苹果水饺。蜜莉吃完自己那份的一半后,要求迦坐下来,停止胡闹,否则,她就会把迦的那份也一同吃掉。显然此刻的迦,已经顾不上去在意这个了。他又往杯子里倒了些酒,然后快步走向楼上的起居室。他大声叫嚷着让蜜莉跟他一起上去,因为他想在阳台上看月亮。

  蜜莉迅速抓起迦的那份苹果水饺,以海盗一般的姿势,狼吞虎咽地吃完,接着,她来到楼上。阳台上,正站着的迦,他手舞足蹈地指着天上的月亮。杯子里的酒,随着他摇摇晃晃的姿势洒了出去,落在了院子里的马鞭草上。迦有些恼怒地抱怨了两句,就捻着酒杯冲到楼下。

  茂密的葡萄藤遮住了一部分的阳台,而蜜莉恰好站在阳台的阴影底下。她转过身看着迦走回起居室。迦手里拎着那个快要空了的酒瓶。他一边走,一边自斟自饮。可能觉得不太过瘾,他索性对着酒瓶子仰脸往嘴里灌。接着,他兴奋地大叫了一声,随即把空瓶子从敞着的门里扔了出去。瓶子划着弧线飞过蜜莉的头顶。她的眼睛追随着瓶子的轨迹,静等着瓶子撞击石头路面的声音。可她只听见了“砰”的一声闷响。瓶子被灌木和马鞭草接住了。

  “我的姑娘哪儿去了?我亲爱的姑娘在哪儿呢?”迦轻柔地问道。

  那声音听起来那么甜蜜、那么哀婉动人。亚当叔叔留下酒,有什么错呢?也许今天的工作不太顺利,迦需要放松一下。唉,忙碌了一天,稍稍放肆一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家里,妻子应该给予丈夫爱护和鼓励。有时候,甚至需要你对他们完全顺从。

  蜜莉“咯咯”地笑了,回答他说:“我在这儿呢,可你肯定找不到我。”

  知道迦肯定找不到她,所以她从阴影里跳了出来,故意来挑逗他。

  他正准备抓住她,可她又跳到阳台的另一边去了。迦从她身后扑了上来,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撞断了细细的铁栏杆。

  老天对待迦并不像对待那个酒瓶那样慈悲。迦一头栽在了院子里的小路上。无论是灌木丛,还是马鞭草,都没有从中途拦住他。

  就像这样,蜜莉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着,可跟她结了婚的男人们,却接二连三地都没了命。

  她有些婚姻,很短暂,仅仅持续了几个月。

  她和阿德博特一起生活了一年。当然,人们叫他博特,也是因为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像以前的每次婚姻一样,她希望这一次的婚姻能持续下去,直到永远。要是博特没吃那些药片的话,那他,现在应该还在她的身边,陪着她吧。

  博特和迦一样,是一个十足的傻瓜。哦,不对,不是迦。迦很欣赏她戴着眼镜的样子,而博特和她的另外一个丈夫——名字她一时记不得了,却很反感她戴眼镜,哪怕是她不戴眼镜,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楚。博特的要求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他认为蜜莉必须是完美的,他不允许她用眼镜在自己那张可爱的脸上增加瑕疵。于是,她就像所有痴心的妻子一样,尽力地去讨好自己的丈夫。尽管她认为,博特不让她在自己面前戴眼镜,是件很可笑的事情,但是,她依然按照他的意愿那样去做了。她从报上得知,有一半的美国人都在戴眼镜,可为什么她就不能呢?

  也许可以这么说——在博特身上的事情,完全是他自找的。

  哦,不,这样说的话,似乎有些太冷酷无情。

  可是,博特把他自己的病情看得太过严重了。这不是有意去推脱什么,这是个事实。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包括他母亲和蜜莉的母亲。

  首先,他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得了心脏病,就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在26岁时,就会犯这么严重的心脏病。出医院的特护病房以后,博特就回到家里休息疗养。蜜莉负责照顾他。在他康复的这段时间,他任性得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也许只能用这个字眼来形容他了,因为这个确实很贴切。蜜莉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没日没夜地守在他身边,几乎可以说是寸步不离。

  那是一个傍晚,累得筋疲力尽的蜜莉,趴在他床边睡着了。他推醒了蜜莉,嚷着说吃药的时间到了。当时,蜜莉当然没戴眼镜——这是他要求的,就在抽屉里摸索起来。她拿了最外面的药盒子给他,可那种药恰恰是他不该吃的。

  蜜莉回忆说,事发后,医生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还安慰她,让她不要太伤心了,因为像博特这种情况,突然猝死是正常的。

  在博特死后的一些日子里,蜜莉终于有一些时间,可以来思考发生在她和她几任丈夫之间的事情。

  有一点,她必须得承认,那就是,她把他们都搞混了,尽管她确实费了很大力气,想把他们区分开来。她以迦的名义给了麻省理工捐了一大笔钱,可过了很久,她才想起上麻省理工的是博特。麻省理工对于此事,当然不会介意,他们收下了捐款,并回寄了一封措辞含混的感谢信。还有一次,她为了纪念乔的生日,捐给动物保护协会一笔钱,可后来,她才回想起来,对于动物,乔并不感兴趣,而那个真正的动物爱好者应该是阿克。在她和阿克的短暂婚姻生活里,他们饲养动物的种类之多和数量之大,完全可以开一个市级的动物园。还有,那天也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

  有时她会怀念和西做爱的销魂滋味,可她必须得纠正自己,因为事实上那个人是潘。她会回忆和迦去巴黎四处游览的情景,而事后,她不得不承认,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那里。她还会想念和乔在威尼斯度过的美好时光,但实际上跟她一起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的还是阿克。

  不过这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她已经记不清,到底和谁一起经历过什么,可她依然很尊重他们。她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她也不想结这么多次婚的。在她年纪还小的时候,在她刚刚知道丈夫和婚礼含义的时候,她甚至就梦想着,能有一天,她和她的另一半来庆祝金婚纪念日。

  可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

  过不了几年,蜜莉就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过好几段婚姻了。

  她掰着手指头,开始数着:左手大拇指是博特,食指是乔,中指是阿克,无名指是迦,小拇指是西,对,还有潘,她伸出了右手大拇指。

  六个!也许顺序还不太对。天哪!六个丈夫!想想都让人头大!

  等一下。六个丈夫?哦,不,刚才忘了算上艾尔。她怎么会把艾尔给忘了呢?艾尔曾经可是她最喜欢的丈夫之一。

  艾尔——右手食指。

  是的,应该是七个。

  这七个人,曾经都是和她最亲密的人。她都管他们叫“亲爱的”。现在,她也只能这么去形容他们。曾几何时,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而同时,也是最倒霉的。

  结了七次婚,到现在,她又成了寡妇。接下来,可怎么办?

  婚姻在她这里,恐怕已经走到尽头。她很明白这一点。就算非常浪漫的男人,也不敢轻易接近她了。每一个知道她历史的男人,在想接近她之前,都会再认真地思量一番的。尽管她很迷人,如同爷爷说的——她就像蜜糖一样,很吸引人,可也许,糖里面有毒?

  这个时候,她真希望能有个人,陪她聊聊,听她诉说一下自己的疑问和烦恼,哪怕是听她抱怨心中的不安也好!可是,随着她一次次的结婚,又一次次地变成了寡妇,不管是她的家人还是朋友,都开始有意地在她面前回避这个问题。大概,他们以为提起这些事情会让她难堪,会显得很不礼貌。他们一个个都只顾自己的圆滑世故,都自诩极富爱心和宽容。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她需要发泄!需要倾诉!需要跟一个人痛快淋漓地诉说一下,堆积在她心里太久的积怨。

  一阵长长的门铃声响了起来,她的自怨自艾被打断了。

  一个个子很高、相貌英俊的男人来访。这个人看起来已经上了岁数,至少也有四十岁了吧。她历任丈夫的年纪,都跟她相差不多。那么,来人找她,肯定与婚姻无关。

  “雷蒙德夫人?”

  蜜莉愣住了,也许他走错了?

  “雷蒙德夫人吗?”他再次问道。

  “雷蒙德夫人?”他锲而不舍,坚持地问道。

  这一次,蜜莉弄明白了,是在叫她!

  她就是雷蒙德夫人。她有一个丈夫,他的姓,正是雷蒙德。没错!是可怜的博特。

  博特是她的最后一任丈夫,那么,现在,她当然应该姓雷蒙德。

  老天!她曾经有过那么多姓,所以一时没反应过来自己到底应该姓什么,也属正常。

  明白过来以后,蜜莉点点头。

  “你好,我是威廉姆斯,我可以进屋吗?”那男人又开口了。

  蜜莉点头默许。

  威廉姆斯先生只是告知了蜜莉自己的姓氏,对于自己的职业和头衔,一概没有提及。其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警官,在纽约女王区重案组工作。他是有意隐瞒他的个人信息的。因为,他这次来访的事情不能让总部知道。本来,他打算做一次例行的公开调查,之后把蜜莉森特·雷蒙德逮捕归案。但是,在第三次意外死亡发生后,他找局长请示时,局长阻止了他。局长和蜜莉森特·雷蒙德的爷爷和父亲相熟。他告诉威廉姆斯,蜜莉森特的家族是美国南部甚至是世界上最好的家族之一,而那个家族都以蜜莉森特为傲。

  第五次意外死亡发生后,威廉姆斯再一次试图说服局长展开调查。局长大发雷霆。

  也许真的是威廉姆斯鬼迷心窍了。忘掉那些愚蠢的怀疑,去惩罚真正的罪犯,才是他迫切需要去做的事情吧。女王区大街上的杀人犯,已经够他忙碌一阵子了。可是,他为什么一再怀疑那个无辜而苦命的姑娘呢?

  其实,驱动着威廉姆斯的是一种正常人都会有的正义感,当他看到一个个年轻男性无辜惨死,而那个聪明的女杀手却一直逍遥法外时,他愤怒了,决定要伸张正义。正是这种正义之气,一直驱使着他一路向前,甚至让他鬼迷心窍,无法摆脱。

  七条人命已经足够了,他不想看到再有惨剧发生。

  于是,威廉姆斯就来到了蜜莉森特·雷蒙德的门前。进屋之前,他不确定自己会见到一个怎样的人,也许是十分恶毒,一看就像是一个罪犯?可是,蜜莉森特·雷蒙德超乎了他的想象。她长着一张可爱至极的脸,那张脸看起来和杀人凶手丝毫沾不上边。她的眼睛很漂亮,下方没有皱纹。她一定睡得像个婴儿一样香甜。她那双小手也让他吃了一惊。那双手上长着纤细、娇小的手指,有着婴儿般圆润的指尖,但正是这双手,曾经把七个好男人送上了黄泉路。他不知道,在这个房间里面是否保留着那些无辜生命的画像或照片。但要想容纳那么多战利品,她肯定需要一个单独的房间才行,而且这个房间还不能太小,太小的话那些照片就摆不下了。

  他必须承认,她很迷人,而她似乎并没有察觉自己对男人们的这种吸引力。不难理解那些可怜的家伙为什么都会爱上她。

  威廉姆斯相信,她早晚会露出破绽的。也许,她已经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压抑得太久了,她不停地说了起来。她好像很庆幸能有这样一次发泄的机会,她开始酣畅淋漓地谈论起她历任的丈夫。他确信,等她全部诉说完毕,他就会在下午结束前,听到她认罪的忏悔。

  蜜莉显然已经被这个突然造访者,深深吸引住了。

  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这是她一直期望的。最难得的是,这个对象竟然还对她的婚姻状况十分了解。她的确吃惊不小。因为就连她也记不清他们的顺序了,更不用说她父母、她爷爷以及亚当叔叔和贝斯婶子了。但是,这位来访者——威廉姆斯先生却准确无误地记下了。甚至,她把他们的前后顺序弄错时,他还特意纠正了她。她说的每一个字,他似乎都很感兴趣,甚至在有时候,他还掏出笔记本记下一些东西。

  对这所房子,他也很感兴趣。不过,这倒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所房子是一处名胜,年代久远、远近闻名。在每年的春季或圣诞节期间,房子就会对外开放,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游览观光。

  另外,威廉姆斯先生,对于谁死在什么地方,是怎么死的,显得格外好奇。不过,提到这些时,他显得异常谨慎。当他站在大厅的楼梯下时,他突然跳着离开了。看得出来,潘的悲剧,让他心有余悸,生怕悲剧再一次发生。其实,那些半身像早在潘的葬礼之后,就捐献给了博物馆。

  走到迦掉下去的阳台时,威廉姆斯先生也同样小心翼翼。

  午饭过后不久,天就暗了下来。一场暴风雨说来就来了。屋子里的光线渐渐暗淡了下来。蜜莉打开了电灯。狂风大作,窗板被吹得“啪啪”作响,蜜莉说声“对不起”,起身去关门窗。威廉姆斯先生很绅士,上前帮忙,但他总是刻意地与蜜莉保持着距离。而且,在他转身探出窗外关窗户前,他总会先确认一下蜜莉所在的位置。

  突然,一道闪电,房间一片漆黑。电停了。在这种天气,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来电。不过没关系,蜜莉喜欢烛光。她时常觉得:在烛光下,这房子才显得更美、更浪漫。她点燃一个烛台递给了威廉姆斯先生,接着又燃着自己手里的蜡烛,于是,他们接着去关门窗。

  当他们来到后面的楼梯上时,一股刺鼻的煤气味传了过来。

  “是地下室,热水器的火,被风吹灭了。”蜜莉说道。

  威廉姆斯吹灭了自己的蜡烛,有些生硬地对蜜莉说道:“把你的蜡烛也吹灭。然后,到地下室门边,看着门,别让它关上。”

  说完,他贴着墙角,一步一步地走下狭窄的楼梯。

  蜜莉感觉全身都在发冷。威廉姆斯先生很凶,他跟她说话的态度,就像是军官正在给士兵宣布命令,语气里透着专横,根本容不得商量!

  蜜莉的耳旁又回响起了那些话:把你的蜡烛也吹灭。到地下室门边去,看着门,别让它关上!

  一刹那,蜜莉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场景:他的周围全是火焰,而她救了他,正在用人工呼吸,抢救昏迷的他。

  这浪漫的场景,跟哥特式小说里的描写,极其相像:一个电闪雷鸣的晚上,在一处偏僻而古老的大宅子里,男女主人公相遇了,男人突然造访,而女主人对他毫不怀疑。现在,她就是那个女主角,她就是那个女主人公。哦,天啊,想想就觉得很刺激!

  突然,一个巨大的声音响起,她的美梦被打断了。

  哦,是威廉姆斯先生,也许,他还没来得及查看热水器。泄漏的煤气被什么东西给点燃了,发生了爆炸!一切都完了!房子会瞬间被夷为平地,只剩下高高的烟囱杵在那里,结局多么凄美、多么浪漫!

  接着,她意识到,那只是她的臆想!一阵狂风袭来,通往地下室的门被风关上了。蜜莉懈怠了她的任务:威廉姆斯先生交代过,要她保持那扇门开着。

  于是,她飞奔到门前,竭尽全力把门推开。

  就在那一刻,千年难遇的事情又发生了!确实发生了!就在蜜莉准备把门打开时,威廉姆斯先生刚好也来推门,于是,门重重地撞到了他。由于重心失衡,他身子往后一倾,摔在台阶上,接着沿着台阶向下滚落。最后,他头部先落地了,重重地栽在用砖头铺就的地面上,当场就断气了。

  蜜莉伤心透了,老天总是这样对她!

  她终于碰到了一个善解人意的人,可是,意外再一次发生了!但从某些方面来讲,对于这种意外,她很有经验,已经可以熟练地应对了。她知道,第一件事情是报警,而且必须保护好案发现场。

  来到电话机旁,她脑子里画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威廉姆斯先生的全名,而他,却对自己的情况了如指掌,了解自己的每一次婚姻,并且能够说出先后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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