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袖扣

作者:【美】莱因哈特 著 发布时间:2012-11-21 11:06:30 字数:5302
  杰姆逊的问话开始了:“瑞秋小姐,只有你和女仆在家的那个晚上,你怎么看待东厢房那边出现的人影?”

  “那是女人。”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你的女佣却一口咬定那是个男人。”

  “她根本就是信口开河。当时,她吓得不敢睁眼,这是她的一贯做派。”我解释道。

  “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第二次闯进屋子的人可能也是个女的,而且她跟在走廊上出现的人影是同一个人。”

  “我认为那一次是个男人。”我正在回答问题时,忽然想起那颗珍珠袖扣。

  “好了,我们总算抓住问题的实质了。你有什么理由吗?”他咧嘴一笑,问道。

  见我面露犹豫之色,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我需要声明一点,假如你有证据能证明第一次的午夜造访者是小阿姆斯特朗先生,次日夜晚他又第二次擅自闯入的话,请务必如实相告。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想象去判断案情。想想看,如果把铁棒弄到地上,还在楼梯里留上划痕的人是个女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想到,第二天她还会再来,并且在螺旋楼梯那边看到了小阿姆斯特朗先生,由于受到惊吓,或者是别的什么状况,就开枪射击了。”

  “闯入者是个男人。”我又一次阐明自己的观点。因为实在说不出有力的证词,我不得不将珍珠袖扣的事情跟他讲了。显然,他对此很有兴趣。

  我的话音刚落,他迫切地问:“能把袖扣交给我吗?哪怕是给我看一眼也好。或者这颗扣子能给我们提供一条非常关键的线索。”

  “这样吧,我仔细地跟你描述。”

  “最好能让我亲眼看一下。”他说着,用充满狐疑的目光看着我。

  “哎,说起来就惹你见笑了。我原本把它放在梳妆台的盒子里,谁知,再去找的时候,居然不见了。”我尽可能用平稳的语气说道。

  对于我的这番说辞,他未作任何评价。不过,我知道,他的内心一定存在疑问。我按照他的要求,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袖扣的样子。就在我进行叙述的时候,他顺手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明细单,并匆匆地扫了一眼。

  “这上面只有一组压花袖扣,一组钻石袖扣,一组平面晚宴袖扣,上面镶有小珍珠,还有一组造型独特的袖扣,是用翡翠镶成女人头型的,唯独没有你描述的这种类型。不过,假如你的说法属实,那天晚上,小阿姆斯特朗先生很有可能一只袖子上用的是一种扣子,而另一只上面使用的是不配对的袖扣。”

  我没有想过他口中所讲的可能性。假如闯入屋里的并不是死者,那前一夜进屋的人又是谁呢?

  杰姆逊继续自己的谈话:“这个案件牵扯了许多不寻常的事情。那天葛奇尔德小姐说,案发当晚,她听到有人把钥匙插在锁孔里,并打开了门。与此同时,枪声也随之响起。可这正是蹊跷所在。根据我们的了解,当晚小阿姆斯特朗先生身上没带钥匙,我们在房门和地板上也没有找到钥匙。也就是说,小阿姆斯特朗先生之所以能够进屋,很有可能是屋内有人接应。”

  听到这话,我忍不住插话进去:“怎么可能?杰姆逊先生,这种推测可不能随便说。现在你的矛头明显指向了葛奇尔德,你认为是这个孩子让那个先生进入屋子的。”

  他微微一笑,语气友善地说:“瑞秋小姐,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件事不是她做的。可是,你们两个人在讲述事实的时候,都有所保留,不肯将事实的真相和盘托出。你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说明在郁金香花床上捡到了什么;葛奇尔德小姐也不肯告诉我,她去桌球室到底拿什么东西。现在,我又得知你发现了可疑的袖扣,还企图故意隐瞒不说。事已至此,我索性直说吧。我认为,深夜造访的小阿姆斯特朗并没有被那个弄掉的高尔夫球杆吓到,他能够进屋一定是屋子里有内应。只是我还不清楚那个人是谁,会是丽蒂吗?”

  我用力地搅动杯内的茶,愤愤地说:“人们常说,快乐的年轻男子充其量只能作为主事者的助手。由此可见,一个男人的幽默感与他所处的职业地位是反比例关系。”

  他毫不隐讳地回答:“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有时候这种幽默感是残酷的,也是野蛮的。而对于女性,这种幽默就像被熊紧紧地拥抱过一样,身上会被抓伤,留下疼痛不已的伤痕。这两者之间,哪一个会更悲惨一些,我也说不上来。”

  说着,他突然抬起头叫道:“托马斯!你怎么了,进来吧!”

  满脸忧郁的托马斯站在门口,他看起来有些局促不安。看到他这副样子,我立马想起了那个放在小木屋里的猪皮旅行袋。他抬脚踏进屋内,站在房门旁边,他的一双眼睛盯着杰姆逊,浓密灰色的眉毛几乎快把眼睛遮住了。

  “别紧张,托马斯,”杰姆逊和气地说,“叫你过来,就是想从你这里了解一些情况。小阿姆斯特朗先生死去的前一天,你在俱乐部里跟山姆都聊了什么?让我想想,星期五晚上你和瑞秋小姐见的面,星期六一早,你才正式来这里工作,我没说错吧?”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托马斯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先生,一点没错。老阿姆斯特朗先生带着一家人去西部度假了,就留下我跟华生太太在这里看守屋子。华生太太胆子可真不小,可能是在主屋时间久了,她一直睡在主屋。这里一直怪事连连。这些事情,我跟瑞秋小姐提过。我没胆量在主屋住,就在小木屋休息。有一天,华生太太也撑不住了,她找到我说,她自己也被那栋房子弄得神经错乱,没法在主屋呆下去了,要求跟我换换。想想看,她都不敢继续住下去了,我更是不敢。最后,华生太太晚上就待在小木屋里,而我去了俱乐部,在那里另找了一份工作。”

  “是什么事把华生太太吓成这样的?”

  “她没有提起这个,先生。她只说自己特别害怕。不过,来见瑞秋小姐的那天晚上,我遇到了一件事情。我从俱乐部穿过山谷来到这里时,险些在谷底的小河边撞到一个男人。他背对小路站着,还在手里摆弄一个小东西,看起来像是一个小电灯,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那个怪东西应该是坏了,亮了一下,马上又熄灭了。我从他旁边经过时,瞥见了他的上衣和领带,尽管没有看到他的长相,可我敢肯定那个人不是阿诺•阿姆斯特朗先生,他身材比阿姆斯特朗先生高大。另外,我从这里返回俱乐部时,看见小阿姆斯特朗先生正兴致勃勃地玩着纸牌游戏呢,他一玩起来这个,就很难停手。”

  “第二天一早,你是从同一条路来这里的吗?”杰姆逊追问道,他一向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

  “是的,先生。我第二天原路返回。在前一晚上看到那个男人的地方,我还发现了一样东西。”

  托马斯拿出那个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杰姆逊手中。这位刑警将东西摊在手掌上,移动到我的视线之下。那是另一颗珍珠袖扣,跟我丢掉的正好能配成一对!

  然而,杰姆逊对托马斯的问话还没有结束。

  “于是,你拿扣子给俱乐部的山姆看,询问他是否知道扣子的主人。山姆就把答案告诉了你,现在,你可以把答案说出来吗?”

  “当然。山姆说,他曾在贝利先生的衬衫上看到过这种袖扣。”

  “托马斯,我需要这个袖扣。好了,今天的谈话让我收获不小,时间不早了,祝你晚安!”

  “你瞧,瑞秋小姐,”等托马斯缓慢地离开后,杰姆逊用锐利地目光打量着我说,“贝利先生的处境可不容乐观,他注定逃脱不了干系。假如上星期五贝利先生想见阿诺•阿姆斯特朗,而没有见着的话,当然,我这也是一种假设。第二天晚上,他看到小阿姆斯特朗擅自闯入房间,会不会执行了原来的计划,将小阿姆斯特朗杀死呢?”

  “但是,杀人动机呢?总得有个原因吧。”我激动地说,说话的时候几乎在发喘。

  “这个动机并不难找。我们不要忘记一点,贝利先生在商人银行担任出纳,他曾经险些被小阿姆斯特朗害得坐牢,从此两个人的关系一直很僵。还有一点,这两个人都在追求你的侄女。此外,贝利现在不知所踪。”

  “那么,在你看来,哈尔斯帮助他逃脱了?”

  “你的看法呢?我们不妨来模拟一下当晚的状况:贝利和阿诺•阿姆斯特朗在俱乐部大吵一架——这件事情,是我今天刚刚听说的——之后,你的侄女把他带到这里。而那时的小阿姆斯特朗因为妒火中烧,有些恼羞成怒,他从小路跟随他们两人也来到这里。也许,他敲响了桌球室一侧的厢房房门,你侄子就开门请他入内,谁知,就在这时,一个站在螺旋楼梯上的人开枪射杀了他。一看闯了大祸,你侄子和贝利迅速离开主屋,准备开着汽车离开。为了避免让人听到马达声,他们从地势低平的路上开出汽车。等到你听到声响下楼查看的时候,楼底下已经风平浪静了。”

  “这与葛奇尔德的证词不符。”我反驳道。

  他点燃一支烟后,缓缓地说:“瑞秋小姐,坦白地说,我并不相信葛奇尔德小姐的说辞,她这些证词是第二天早上才提出的,我宁愿相信她这番说辞是出于对爱人的袒护。”

  “那今天晚上发生在洗衣间滑道里的事情,又该怎么解释?”

  “我对整个案情的看法确实被这件事情扰乱住了,现在,盖棺定论还为期尚早。我们可以先说说出现在玄关那边的人影。假如你透过窗户看到的那个人影是个女人,我们就需要从别的角度分析。也许,等到哈尔斯回来时,我们可以从他的说辞里找到新线索。也许,他误把小阿姆斯特朗当成盗贼,开枪杀死了他,因为一时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逃走了。”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分析道:“无论情况是怎样的,我敢肯定,他离开屋子的时候,小阿姆斯特朗已经被杀死了。那晚,死者离开俱乐部的时候大约是十一点半,说是要在月光下面散步,俱乐部距离这座房子并不远,他一定在凌晨三点之前就来到这里了。”

  我一言不发地靠在椅背上,满肚子疑问。事情太复杂了,这期间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里面都可能有大文章,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那个被困在洗衣间滑道里的人,真的是葛奇尔德吗?假如是那样,出现在小木屋车道附近的人又是谁呢?那个猪皮旅行袋又是谁的呢?

  时值深夜,杰姆逊终于起身告辞了。我把他送到门口,我们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看了看下面的山谷。山谷中整齐地排列着一些旧式的房屋,房屋周围生长着茂密的树木,整幅图景看起来非常静谧。山谷那边的绿林俱乐部还是灯火闪耀,道路两旁错综排列的路灯还依稀可见,这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俱乐部里的一些传言。

  这间俱乐部是由城里的一群有钱人开的。这些人,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喝酒赌博上,偶尔打打高尔夫,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一年以前,有人曾在俱乐部里自杀。

  不一会儿,杰姆逊从一条通往镇上的小路离开。我伫立在原地,四周一片静寂,只能听见从身后楼梯上传来的钟表滴答声,那声音单调地重复着,更显出深夜十一点的安静。之后,我发现一个人正从车道上朝主屋跑来。转眼之间,一个女人从大门外冲进来,她看到我像是看到了救星,连忙抓住我的手臂。我这才看清了她,居然是萝茜!她像是受了什么惊吓,情绪已经失去了控制,一只手里还抓着一个瓷盘和一只银匙,那是我的东西,不过,此时这些已经不是重点。

  她的手牢牢地抓着盘子,还不时地回头张望。我引领她走进屋子,取走她手里的盘子。她顺势蹲在门边,全身不停地颤抖。

  “发生了什么事?你不是和男友一起享受大餐去了吗?”我低头看着她,问道。

  她的情绪依然很乱,根本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手中握着的汤匙,仿佛不认识那是什么物什。过了一会儿,她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把这些美好的东西送给他,应该高兴才对。不过,我建议你下一次拿法国瓷器,这种餐具不仅物美价廉,而且即便丢失,也很容易找到样式相同的代替品。”

  “不,瑞秋小姐。我的男友根本不在这里,刚才有人在后面追我。”她总算缓过神来,跌坐在椅子里面。

  “你跑向屋子时,他也想跟进来吗?”

  听到这声问话,她嚎啕大哭起来。真受不了她那副歇斯底里的样子,我摇摇她的肩膀,严肃地说:“看你成什么样子了!怎么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赶快坐起来,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正准备从车道上回来——”她把身子坐直,抽着鼻子说。

  “等等,”我插话进去,“你从头说起,从拿着盘子和银器离开屋子开始说。”一听到这个,她又紧张起来,我只好妥协了。“这样吧,你接着往下说,还从车道上走来说起。”

  “当时,我提着一篮子银器和盘子往回走。为了避免把放在最上面的盘子打碎,我干脆把它拿在手里。路过那片小树林时,突然走出来一个男人,他伸开手臂将我的去路拦住,说道:‘小姑娘,别着急走。你的篮子装有什么好东西,给我看看。’”

  她说话的时候,有些激动,站起身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

  “当时就是这样的,瑞秋小姐。他还在念念有词,说什么就是你。我趁着他说话的时候,低头从他的臂弯里钻出去。他一把抓住篮子,我只好放下篮子,撒腿就跑。他就从后面追上来,看到一片树林子,他停下了脚步。我敢保证,那个人一定是杀人凶手!”

  “真是天真!他要真是凶手老早就逃命去了,怎么会在案发地点附近一直逗留?”

  可惜依她现在的样子,指定是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她的全身还在发抖,像篮子掉在什么地方,里面究竟放置了什么,她外出的原因一类的问题,我只能暂时搁置一旁,甚至,我怀疑她根本听不进去我说的话。

  “上楼休息吧。这件事情不要对别人提起,否则的话,所有打碎的盘子从你的薪水里扣。”

  我目送她走上楼梯,听见她走进房间,锁上房门的声音,才在椅子上坐下来。这些瓷盘和银匙是我亲自去镇上挑选的,到时候,能完整带回家的,一定是少之又少。尽管我可以因为此事嘲笑萝茜,可是,从萝茜的口中再一次证明:车道上确实出现了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子。

  我突然想起了丽蒂,如果让她知道我们带来的瓷器被弄丢了,她一定当场抓狂。起初雇用萝茜的时候,她就极力反对。现在,她的预言得到了证实,她厌恶的人制造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她一准会在我耳边唠叨个没完。因此,让她发现散落在路上的瓷器碎片,绝对不亚于一场灾难。于是,我决定了一件事。打开房门闯进夜幕时,我有些后悔,可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前行。

  之前我说过,我不是那种疑神疑鬼的人。一两分钟过后,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隐隐约约能够分辨出东西来。就在这时,我的宠物猫——布拉突然蹭到我的脚边,我的确被吓到了。

  接着,我带着布拉,沿着车道走去。

  我并没有在车道上发现瓷器碎片,不过,我在树丛里,看到了一只银匙。看来,萝茜没有说谎。我的内心一阵矛盾,我不确定这次深夜寻访是否正确,是否有些鲁莽。后来,我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闪光的东西,走进一看,原来是个茶杯的手柄。我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地上有一块V字形的盘子碎片。不过,最令人惊讶的还在后面——篮子好端端地被放在路边,里面还整齐地摆放着剩下的陶瓷片,一些小银器、汤匙和叉子之类的东西也全部放在里面。

  看着这些东西,我一下子怔住了。萝茜的说辞得到了证实。可她预备把篮子往哪里提呢?假如萝茜在半路碰到的那个男人是贼,他把掉在路上的陶瓷碎片捡起,并放进抢到的篮子里又是何用意呢?

  我越想越紧张,几乎快要崩溃了。这时候,一阵熟悉的汽车声穿了过来。当车子接近我的时候,我发现那辆汽车是我的!

  谢天谢地!是哈尔斯回来了!

  在哈尔斯眼中,我当时的形象一定很诡异:午夜时分,为了防露水,我肩上披着一条胡乱抓起的丝质灰色长裙,一只手提着红绿相间的篮子,另一手抱着一只黑猫。一看到哈尔斯,我感觉如释重负,喜不自胜,泪水止不住往下流。我连忙把脸埋在布拉身后,趁势擦去眼角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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