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世事无常

作者:飞鹰 发布时间:2014-06-06 23:39:01 字数:3120
  女子都是多愁善感,叶风华都对雷叶的不幸遭遇十分同情,同时也感概世事无常。一母双生,一个天资出众,另一个却恰恰相反。

  可想起刚才雷叶和诡剑公子对峙之时的气势,一缕被耍了的感觉袭上心头,让她几乎为之抓狂。

  “小弟弟,刚才姐姐看你和那些人对峙,你的功力可不弱呀!”

  “其实,我一直很倒霉,资质垃圾到要命不说,我想掏人鸟蛋吃,还不小心被雷劈了。我昏迷了七天之后才醒了过来,修养了很久才恢复健康。可我一不小心发现体质问题似乎是解决了,于是我的功力突飞猛进,现在我已经是暗劲大成,自然可以对抗别人!”

  十四岁的暗劲大成?叶风华心中泛起了滔天巨浪,久久难以平息。

  “既然你的资质变好,为何又要离开呢?”

  “因为我没有爹保护,如果有爹在,我和弟弟一定能大放异彩。可是,因为没有守护者在,我家再出一个天才,必定会引起别人憎恨,甚至还可能沦为家族内部争斗的牺牲品。所以,与其别人把握我的命运,还不如我自己把握!”

  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叶风华十分欣赏雷叶,这样的人只要不夭折一定会有不凡的成就。

  “小弟弟,你真是一个可怜人!”

  雷叶神采飞扬,自豪道:“凄惨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已经能养活自己,前不过我替人护送一件宝物到目的地,还得了一千两金票呢!”

  嘶。

  叶风华吃惊道:“小弟弟,你是说一千两金票?”

  “当然是金票,怎么你不相信?”雷叶有些不高兴地瞪关叶风华。

  眼见雷叶不高兴地瞪着自己,叶风华犹豫道:“不是不相信……”

  雷叶气呼呼地摸出一张金票,向她证明自己的能力。

  “看见没?这就是我的报酬!”

  金色的光辉照亮了众人的心田,难以想像这小屁孩儿还真的有金票。

  发现不少人都投来觊觎的目光,叶风华柳眉轻扬,提醒道:“小弟弟你收起吧,姐姐相信你就是!”

  雷叶这才将金票收在怀中,一副骄傲的样子。

  “小弟弟,你为人家护送的宝物一定价值连城吧?”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东西叫紫玉血参,价值多少我不清楚!”

  叶风华顿时就感觉眼前一黑,险些栽倒在地。

  该死的小屁孩儿,实在是太过分了!

  叶风华恨恨地咬了咬牙,只不过雷叶似乎没有注意到。

  紫玉血参?

  所有的武者眼中都为之一亮,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倒霉孩子竟然护送如此至宝,难道他就不怕吗?

  叶风华想直其中的凶险就觉得头皮发麻,不由问道:“小弟弟,你就不怕吗?”

  雷叶想也不想,就道:“我很害怕。可是,我那天刚从家出来,又没有出行经验。恰好那天下了雨,刘老伯让我烤火还给我干粮吃,他又受了内伤,所以让要我去护送。我本来也不想去,可是他又有恩于我,于是我就冒险去送紫玉血参。两百里的路程,我花了七八天才赶到栖梧城,并且将紫玉血参交给梅庄!”

  想到紫玉血参,叶风华的心就跳个不停,十分不争气。

  “你就没有想过独吞宝物?要知道,那可是紫玉血参啊!”

  “我没有经验,给我也用不了。还有,那是梅庄要的东西,我要是监守自盗,一定会引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我只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叶风华也为之动容,称赞道:“好一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现在,像你一样拥有信誉的人已经不多了!”

  “其实,我的收获也不错,起码还有巨额酬金!”

  “小弟弟,你口中刘老伯应该是后天名宿青煞手刘丹青吧?”

  雷叶想了一下,天真道:“梅方管家是这么说的,刘老伯的手能发青光,他与一个手上放红光的家伙大打出手!”

  “手上放红光的家伙?”叶风华神色一愣,呢喃了几声。

  难道是血手人屠?

  她有些难以置信,但还是决定确认一下:“小弟弟,那个人是不是叫血手人屠?”

  雷叶眼神中出现了慌乱,心有余悸道:“那老家伙披着大红袍,非常凶恶。可是,他打不过刘老伯,手上的血光也被刘老伯的青光震散,他负伤逃遁!”

  叶风华从雷叶身上打听到许多消息,也不在怀疑他。

  “小弟弟,你一个人将来想干什么呀?”

  雷叶考虑了一下,认真道:“我要为好生活努力奋斗,再讨一方漂亮贤惠的媳妇,不让我的孩子没有爹!”

  孩子的心声简单而现实,他的话无疑道出了所有武者的初衷。

  叶风华觉得这小屁孩很有趣,就问道:“小弟弟,你还未成年就想着讨媳妇,你就不怕别人笑话你?”

  雷叶挺起了自己并不宽阔的胸膛,傲然道:“我明年就要举行成人礼了,我已经不小了!”

  叶风华煞有介事道:“媳妇可不好讨,不过只要你有心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你觉得年龄比你大的好呢,还是比你小的好呢?”

  雷叶很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才道:“年龄大点儿好,她可以照顾我,还可以把持家业。我娘说,女大三,抱金砖,我一定要娶一个大老婆!”

  其他武者听后,哈哈大笑。不少人看向叶风华的眼神中似乎还透出一丝暧昧之情,她似乎对雷叶来说就是一个“大老婆”。

  啐,小色狼!

  叶风华的诧异之下,芳心颤动,神色大窘。

  她娇嫩的脸庞上涌现出诱人的红霞,好似三月里盛开的桃花,美艳动人。

  “小弟弟,你年纪小,志气可不小。你想要讨一方好媳妇,可要好好努力噢!”

  雷叶很认真地拍拍自己并不宽阔的胸膛,自信道:“我很厉害的,抢刘老件东西的人,被我杀了好几个呢!我身上两把刀,还是抢他们的呢!”

  “行行行,你很厉害,小大人!”叶风华感觉相当无奈,碰到一个很傻很天真的小家伙,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诡剑公子忍不住调侃道:“叶风华,你还是丢掉一个累赘吧,不然迟早会拖累你!”

  叶风华柳眉一挑,十分不悦道:“小女子可不认为能杀掉血手人屠手下的人会是累赘!”

  众人不说话了,心思也是百转千回。

  的确,一个能干掉血手人屠手下的人,又岂会没有两手?要知道,血色人屠本身就是穷凶极恶之徒,他的手下也多是凶残嗜血之辈,天真的少年能毫发无伤干掉他们,身手又岂会差到哪里去?

  不少武者看向雷叶的眼神中带上了几分忌惮之情,眼中怀疑和忌惮之情交织,彰显出十分复杂的心情。

  既然决定带上雷叶,叶风华便介绍自己的人与他认识。

  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身着狩猎骑装,腰胯光华闪烁的短弓和一把弯月形的短刀,整个英气飒爽,精神百倍。

  她名为叶羽裳,是叶风华的侄女。

  小丫头已经初具规模,蛮腰纤细,玉腕皓齿,一双眼睛灵气十足,明显也是一位不安分的主儿。

  如果说叶风华是熟透了的那种水蜜桃,那叶羽裳就是属于那种含已经半熟的青涩果子,外表不错,但吃起来味道还差一些。

  叶羽裳发现雷叶在盯着自己,不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凶恶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哪里?哪里有美女?”

  雷叶东瞧瞧西瞅瞅,一双眼睛转来转去,似乎是在找迷人的女子。

  “你……”叶羽裳气得小脸发青,娇躯都在颤抖。

  叶风华见平常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在雷叶面前吃瘪,也不由笑了一下,安慰道:“好啦,叶丫头,不要生气了!”

  叶羽裳的泪水在眼中打转,气得直跺脚,十分委屈道:“小姑姑,小色狼欺负我!”

  认识了在叶羽裳,叶风华又为他介绍了一位洋溢着男子气概的英雄少年,此人也为叶家之人,名为叶少坤。

  剩下的一个身材壮硕的怒目老者,身着黑色布衣,名为蒋生,看打扮像是一个管家似的人物。

  其余三人虎背熊腰,肌肉虬结,身配战刀,眉宇间透出洋溢着淡淡的煞气,一看就是那种久经战阵的高手,他们是张氏兄弟,名为龙、虎、豹,老大为龙,老二为虎,小弟为豹。

  雷叶偷偷地查看了一下叶家众人的修为境界,发现除了叶羽裳比自己稍低,其余之人都比自己显露出来的境界要强上一些。

  叶少坤是后天二成,张氏三兄那可真是后天境界的强者,境界比雷叶高出不少,至于蒋生和叶风华自然都几乎是后天大成的境界,至少也是后天八重巅峰之境,都属于后天顶级高手。

  相互认识了之后,叶风华认真地叮嘱雷叶:“小弟弟,进入藏尸山之后,你一定要跟紧我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雷叶神色一肃,小心翼翼地应允,表示自己一切听指挥。

  叶羽裳心中莫名一痛,似是被抢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十分嫉妒道:“小姑姑,一个臭小子,你管他干什么?”

  雷叶也不高兴了,反唇相讥道:“刁蛮丫头,你如此泼辣,小心嫁不出去!”

  “混蛋,你说谁泼辣?”叶羽裳一双眸子里射出杀人似的目光,恶狠狠地盯住调侃自己的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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