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作者:玄月 著 发布时间:2018-10-22 05:02:07 字数:10415
  

  16.安丽斯

  夜晚,巴黎的巷子很安静。

  昨晚一定是丹尼尔把我带到酒店了。我的行李都在,溅上马尔斯血液的衣服洗净烘干叠放在枕边,戒指也在,该隐左手在书桌上。

  但是丹尼尔不在。

  现在正是中午十一点。我该找酒店的人问清楚昨晚的事。

  罗伯特发来的E-mail

  亲爱的安丽斯?乔:

  我的女儿,依你所说,我用了高科技,不过不太熟悉。

  真奇妙,这年头连电脑都是触屏的,我可以用指尖直接在上面比画出字母,但我的字迹它总是识别不出,我不得不一笔一画地把字母写上去,就像小时候刚学习写字母时那样。

  它确实比书信方便得多,但你知道,就像爱什米尔一样,我们本是不属于这个世纪的,我们的世纪充斥着油墨书香。伊莱扎教会我用平板电脑发送电子邮件,她真会追逐潮流,不是吗?都三个世纪了,她还是在与时俱进,你真该向这位充满活力的母亲多学习。

  在伯明翰一切安好,圣保罗的案子已延至巴西利亚,卡玛利拉介入调查,捕捉了大量“婴儿”(未经亲王认可的初生血族),证明血案非我托马斯种植园所为。红种人却坚持将矛头指向我们,认定“婴儿”是仆役们通过未经认证的强制初拥而大量繁衍的,并对此再次提出诉讼。

  得知你已离开李斯特堡,万分担忧你的安危。有贵人替你向亲王求情,亲王已免你的罪。

  速回伦敦,我与律师正在商讨方案。

  你的罗伯特

  发给罗伯特的E-mail

  尊敬的父亲:

  原谅我不能听从您的安排回伦敦。

  血族圣器的传说彻底吸引了我,并且有两件圣器我已经找到,三年以来的冒险没有白费。感谢父亲一直为我求情,也感谢那位贵人——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吗?

  请您放心,切勿为担心我的安危而影响您的日常生活。我仍坚持用圣器换取亲王对我的信任。

  圣保罗2月7日的《每日快报》上登有关于血案的报道,那时我才知道事态严重。倘若卡玛利拉不加制止,以此速度,不日,血案将蔓延整个巴西。

  我虽然明白无可比性,却依旧将两者相比。“婴儿”是未经亲王许可的私生子,论戒律是该处刑的,正如父亲三年前将我藏匿于托马斯庄园。父亲事前已警告我不要被其他血族发现,我却未听您警告,放任好奇心驱使我偷看酒宴。被子爵发现后,不仅让自己受罚,还害您名誉、地位大损,论戒律,我本该被处以死刑,岂料父亲不计前嫌为我求情,才免了死罪,得来寻找圣器的惩罚。

  我的血肉之躯是生父母所给予,死神前徘徊的生命是您所给予。

  很高兴您开始用E-mail,这速度可比书信邮寄快得多。

  愿父亲一切顺利。

  您的安丽斯?乔

  吃过午餐以后,酒店的工作人员把一个精致的盒子交给了我,并说这是昨晚将我带来的先生送给我的,我问他是否还在,预料之中,工作人员立即摇头。

  本以为没有钥匙,盒子是打不开的,但我将乔凡尼末日蓝宝石镶进盒上的暗槽时,盒子轻而易举地开启了,难怪我并没有找到锁孔,丹尼尔是个聪明人,也许盒子里放的又是另一件珍贵的圣器。我笑了笑,掀开盒盖,看见盒子里装有一支雕饰精美的手枪和几颗银灰色的子弹。

  受过保守教育的我,自然是很没出息地被惊吓到了,我把它往床上一扔,就像个没有勇气的恐怖分子,天知道在这二十四小时内我还曾与别人密谋犯罪杀人。想到这里我就不免心寒。

  丹尼尔给我手枪大抵是为了让我有足以保护自己的资本,但同样的,也证明他不会永远帮助我,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得想着自救。

  可怜的米落是不是被杀了?这也是她该得的。想到她在计谋成功后欲图杀我的目光,我就觉得一阵恼火。

  我回到床边拿起冰冷的手枪,蓦然想到,也许这的确是我应该准备的,往后我不知会遇到多少“马尔斯”和“米落”,到那时不是我解决他们,就是自己横尸街头。丹尼尔是对的。

  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我愈加明白了武器的重要性。

  不晓得李斯特夫人如何得知我在巴黎,竟亲自来访,邀请我住进她在凡尔赛宫附近的宅邸。她一身酒红色礼服款款而来,五星级酒店竟让人感觉容不下如此贵客,她的到来折煞了一切,把酒店的金碧辉煌衬托得一文不值——那时我就是这样想的。她属于繁华的贵,而非庸俗的富。

  这是骨子里透露的王族气质,我听说她曾是伊丽莎白二世时期的贵族小姐,与女王多多少少有点亲缘关系,那个时代里王公贵族间血友病横行,她是家族里唯一幸存的后代,生得一副惹人疼爱的脸蛋儿,成年后更是亭亭玉立。作为贵族,她无疑是幸运的,爱什米尔嫁给了自己所爱之人——李斯特王爵,直到三十岁时意外得知丈夫是血族,义无反顾地要求得到了他的初拥。

  漫漫岁月中,她也许不过是他短暂的消遣,当他虚伪的面具被揭下时,爱什米尔却没有闪躲,而是扯下衣领,要求了痛苦至极的一吻。

  李斯特王爵有过前任妻子,他看着她们老去、死去,心上却无一丝牵挂,对于一个永生之人来说,感情用事会毁了自己的生活,他不懂爱。

  他与爱什米尔相识,与她约会,与她讲情话,向她求婚,在他看来只是一小段故事,一小段“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辛酸史,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人偶剧。

  爱什尔米对于永生没有丝毫的犹豫,这让他动心了。李斯特彻底爱上了她。

  对于冷血动物来说,拥有感情是一件很难的事。但他感觉到了,他吻向她时感觉到了那铿锵的心跳,他忘不了那种没有了韵律的乐章,就仿佛那是他自己久违的心跳。过于沉浸在幸福中,他甚至忘记了她的心跳是在何时停止的。

  很快,爱什米尔就成了他的同类,两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就像童话故事结尾的“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而且是永远。

  李斯特夫人在去往宅邸的路上把她和王爵的故事告诉了我。

  “你也许会说,我可真像个老太婆,啰唆了这么久。只有你真正尝到这种滋味时才明白。他让我永生,却将我独自留在孤独的旋涡里……”李斯特夫人的眼里闪动着透明的光泽。

  我看着刚才还把酒店里的工作人员惊得不知所云的贵妇人现在竟如此忧伤,心里很不是滋味,又无言以对,只好沉默。

  他们没有孩子,李斯特夫人说男性血族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

  “我也从未奢望过。本想与他享受永远……但,我们还是拥有了孩子。”

  我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共同的创造,我们一起初拥了一个少年。”

  17.安丽斯

  李斯特夫人还来不及告诉我其他的事,车就到达目的地了。

  这是一套带泳池和花园的西班牙式风格独栋别墅,宏伟而气派,价值不菲的雕塑立在进门处,是维纳斯女神与丘比特玩耍的景象,栩栩如生,无疑是爱的象征。

  李斯特夫人不能多晒太阳,所以她很快就披着斗篷走进了室内,我跟随着她进宅,发现屋内设计更是巧夺天工,主色调为象牙白,大落地窗配灰色纱帘,中央有一螺旋状扶梯直通楼上,我上前细看那栏杆时,发现几个明显的烙印在上面,我用手去碰,感觉那纹路印得很深。

  “祝你在凡尔赛过得愉快。”李斯特夫人迈着迟缓的步子离去,大抵是去休息了。

  管家把我带到一个宽敞明亮的房间,告诉我有事请摇铃吩咐,我叫他离开了,然后扑倒在床上休息了一阵儿。昨日的惊险历历在目,我怎么会忘。

  我从行李箱中摸出那把手枪,幸而我曾迷恋过战争电影,很快就摸透了它的结构。枪里没有子弹,但盒子里有十发银质的子弹。米落说过,银质子弹对血族有极小的杀伤力,但可以让血族暂时丧失攻击力。他特意给我银质子弹,一定是为了保护我不被血族伤害。丹尼尔,他到底是什么人?我清楚地明白普通商人可不知道这些,没有再让自己相信他说的“迷路商人”之类的鬼话。

  我大概睡了两个多小时,被敲门声叫醒了。门响了三下我都没有应——我正迷糊着,过了十秒,只听有人说“小人进来了”,门就开了。这时我看见管家带着一群人进来,是的,确实是一群人。

  “小人依夫人的吩咐,需要给小姐裁制一身礼服。”管家很礼貌,如果他不是个秃顶的老头儿,他会更受欢迎。

  “现在?”

  “是的。”

  这群人很快就忙碌起来了,量身的量身,裁布的裁布,还有人在桌边整理化妆包。

  “请问,这些……是为什么?”我一边抬头允许她们为我量腰,一边向管家询问。

  “啊,是这样的,今晚有社交活动,夫人希望您也一同出席。”

  客随主便,我显然没有理由拒绝。

  量身以后的三个小时,他们真的折腾出了一件礼服,是真丝的维多利亚式礼服,大朵绚烂的玫瑰由腰部蔓延到肩上、背上绽放着,金橘色是底色,祼肩的款式多多少少有些魅惑的感觉,长袖上簇拥着层层叠叠的繁琐的荷叶边,穿在身上有些沉重,腰后仿日式的结拖到了地上。脚上搭配的是白色的鱼嘴鞋,迫于我的要求,管家把它由高跟替换成了平跟——我对自己的身高一直都有自信。

  下楼的时候我被绊了一下,险些摔下楼,慌乱中我抓住栏杆,身后突然有些细微的响动,我正打算回头,却被管家生生挡了下去:“小姐,夫人还在等着。”

  我的视线被他挡住了,并且我清楚地意识到他在掩饰些什么,所以我乖乖地下楼,毕竟“敬酒不吃,吃罚酒”这话是有道理的。

  到了客厅以后,李斯特夫人已经不耐烦了:“布温,时间可不是用来浪费的。”

  “是小人的过错,束腰花了些许时间。”管家恭敬地弯腰。

  束腰……这确实花了一段时间,现在我的腰很僵硬,我不得不挺直了背,这种流行的瘦腰方式真是折磨人,就像裹脚一样不可理喻!

  “安丽斯?乔,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既是希望你帮我,同时也对你自己有好处。我们先上车!”我一拿起包,就被李斯特夫人拉了出去。

  上车后,她告诉我,她的孩子,也就是她与王爵共同初拥的少年,叫作吉姆?李斯特,他拥有魔魂戒指。

  “我是几天前才查到的,这也是我叫你来的原因,既然你已经找到了两件圣器……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她不理会惊讶的我,继续说,“你知道魔魂戒指吗?”

  我当然知道,我对血族圣器的资料已烂熟于心。

  魔魂戒指,大地裂出的深渊中发现的宝石戒指,散发着紫色温和的光芒。它能控制人的思想,对血族成员同样有效,但是戒指的灵魂本身是邪恶的,所以佩戴戒指的人,容易被引发邪恶欲望。

  “他有什么邪恶欲望?”我猜到了李斯特夫人的目的,她希望我帮助她拿走吉姆的戒指。

  李斯特夫人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吉姆意外得到了魔魂戒指,他利用它得到了一切,权力、地位、爵位,但他并没有因此满足,他像你一样,也在寻找血族圣器,但似乎又不一样,吉姆寻找圣器是为了王位,你是为了生存。”

  “王位?”我不免惊讶,“这和圣器有什么关系?”

  “找到二十七件圣器,就将是整个血族当之无愧的王。”李斯特夫人补充道,“你也不例外!”

  我被震惊得哑口无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这个位置我做梦都不敢想。

  “毋庸置疑,派遣你寻找圣器的亲王是有心为难你,他决不相信人类有能力找到所有圣器,但我相信你,条条大路通罗马,有心做一件事,怎么会不成功?”李斯特夫人眼中的坚毅让我相信了她,她继续说,“我只要你帮助我拿走他找到的两件圣器,让他不再受魔魂戒指的迷惑。”

  “两件圣器?”我再度被震惊。

  “是的,受魔魂戒指的诱惑,吉姆亲手害死了他的父亲,偷走了战争大衣。我想,这件圣器你也知道吧?”

  确实。战争大衣,由一个战场步入下一个战场,由一个王座迈向下一个王座,梵卓族在血族是征服与战争的象征,这是专门为战争而创造的统领外套,主要是由秘银丝与亚麻编织的,外层是薄薄的犀牛皮,双手上的秘银护腕极为沉重,所以普通血族穿起来会十分吃力。由于衣服存世量稀少,所以被梵卓族定为圣物。

  李斯特夫人的脸涌上阵阵哀愁:“我们的孩子,不应该这样的,他必须找回他的理智,王爵死去的那一天,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吉姆完全疯了,魔魂戒指使他变得丧心病狂!”

  “李斯特夫人,有一点我不明白,战争大衣是梵卓族亲王所拥有的东西,为什么会……”我礼貌地询问。

  “说来惭愧,当年王爵也曾是专注于寻找圣器,他从亲王宫中偷得了战争大衣,少有人知战争大衣早已从梵卓族血族王座上消失。王爵把它藏匿在很隐蔽的地方,但吉姆却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这得益于那枚戒指。”

  “论年龄与资历,您都比我更有能力夺到圣器,而且……”我不再往下说。

  “你想说,我不仅能找回从前的吉姆,还能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两件圣器,对吗?”李斯特夫人微笑着注视我,“我对动荡不安的日子没有丝毫兴趣,拥有血族圣器绝对是个错误,一旦被人盯上,迎来的可是一场血雨腥风,我不再是个热爱冒险的人,我活了好几个世纪,已经是个老人了,即使我容颜依旧。安丽斯?乔,当你的心老去时,也会明白曾想要得到的一切到最后都不重要了。年轻时候费尽心机去夺取的东西,事实上在未来的自己心里是一文不值的。”

  “这是我选择的路。”我淡淡地回了一句。

  “对,该是你走的路。”李斯特夫人的眼里闪烁着睿智的光,“今晚的舞宴,你会见到吉姆,一口气拿下两件血族圣器,以你的性格,一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吧?”

  我笑而不语,手却隔着包抚摸着冰冷的手枪。

  下车的时候,天空中飘起了小雨,我裹紧身上的披肩,拎着包快步走进了会场。门边的服务员为李斯特夫人与我拉开门,我看见场内一片明丽,灯光闪耀着金色的光,有如白昼。

  我从未出席过这样的舞宴,对各类事件都感到好奇,包括食物。我忘了有多久没吃东西了,我尽量让自己端蛋糕的动作优雅一点,再优雅一点,这倒是没什么顾虑了,我只是担心吃得太多束腰会一下子绷开——我一直这样觉得。

  李斯特夫人一进会场就不见了踪影,按理说,她那酒红色的礼服是分外显眼的。我转了个身去寻找她,不料撞上了一个人,蛋糕也倾了上去。“对不起……”我连忙找纸巾。

  “没关系。”那人拿出纸巾,自己擦净了西装上的奶油。

  我抬头去看这个比我高了一头的男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妖魅的脸,嘴角还残留着戏谑的笑:“美丽的小姐,有兴趣共舞一曲吗?”

  “啊……”我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眼角余光四下里寻找李斯特夫人,“对不起,先生,我在找人。”我努力让自己的法文语句不那么生疏,以及不那么无礼。

  “这真是太可惜了。”那人失望地皱了皱眉头,从服务员的餐盘上端走了一杯白兰地,“小姐是哪家的名媛呢?”

  “我不是什么名媛,我叫安丽斯?乔?托马斯。”

  “令尊是罗伯特?托马斯吗?”那人微微吃惊,大概是奇怪罗伯特为什么会有个人类女儿。是的,我面前的人,毫无疑问是血族,舞宴上有人类,但我很快就能区分出他们。这个人,形貌姣好,皮肤苍白,握着酒杯的手指细长,指甲有如水晶般透明。他端着白兰地,却一口都没喝。

  “是的。”我想,在一个血族面前没有必要隐藏这个事实。

  “在下能称小姐为‘乔’吗?”他笑着问,并且优雅地摇晃着酒杯。乔,那个人也是这样叫我的。

  虽然有几分不情愿,但我还是点了点头。

  “荣幸之至!”

  “吉姆,原来你在这里!”刚才我寻觅许久都不见踪影,现在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酒红色身影突然闪到我面前,朝着我对面的人说话。

  原来他就是吉姆?李斯特!

  “母亲,我得去换件衣服,这位小姐不小心把奶油倾在了我的衣服上,这种味道我不喜欢。”吉姆吻吻李斯特夫人的手,“但愿您今晚过得愉快。”说完,他像幽灵一般翩翩而去。

  吉姆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李斯特夫人拉住我问:“你看见他的戒指了吗?”

  “没有……我没有注意。”我如实回答。

  “邀请他跳舞,让他对你产生好感,你要表现出对戒指有兴趣的模样,想办法让他把戒指取下来给你看,再换成一枚假的还给他!”李斯特夫人把一样东西塞到我手里,以触感来说,是枚戒指。

  “如果他不答应呢?或者他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呢?”我摊开手,看见了这仿真的戒指,和圣器图片上的魔魂戒指一模一样,纯金打造,镶嵌紫色的钻石,只是少了那温和的紫光。

  “他会答应的,舞宴时,作为绅士是不能拒绝女士的邀请的。你会跳什么舞?”

  “让我想想——华尔兹和狐步舞。”

  李斯特夫人叫我留在原处等吉姆,她则去吉姆的住所寻找战争大衣。

  我体内的细胞兴奋地骚动着。两件血族圣器,对我来说这是个很大的诱惑。

  按计划,吉姆回来时我邀请他跳舞,他果然没有拒绝,牵着我的手步入舞池。乐队奏起悠扬的舞曲,吉姆带着我跳起华尔兹,我的动作虽有些僵硬,但足以应付差事。我注意到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魔魂戒指,心头震颤了一下。得来全不费工夫!那枚戒指仿佛有生命一般,钻石周围包裹着一层柔和而缥缈的光,如同包裹着一个重要的灵魂、珍宝似的生命。没有人会感觉到它的危险性,因为它很美,看上去对人无害,如果不是了解它,我也会被它吸引,被它美轮美奂的外表吸引。

  “这枚戒指真美。”我说着,竟不知这是假意还是真心的感叹。

  吉姆笑而不语,这让我格外紧张。吉姆的微笑在璀璨的灯光下分外耀眼,他仿佛早已看透我的心,知道我下一步会说什么,知道我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挂着邪魅的笑,仿佛隔着无形的放大镜审视着我,透彻的光芒打到我身上,把所有秘密暴露出来,让我的心思无处可藏。

  我不敢再说话了。

  一曲终了,我们从舞池下来,吉姆给我端了一杯甜酒。“戒指很漂亮吗?”吉姆突然伸过手来问我。

  “当然。”我呆呆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吉姆出乎意料地把戒指取下来递给了我:“很多人都说喜欢它。”

  我狐疑地看着他,竟不敢接。

  吉姆晃了晃手:“一般人我可是不让他碰的。”

  我接过戒指,感觉到了一股暖意。不过,这真是不合常理,吉姆怎么会把血族圣器轻易给别人呢?他连父亲都敢杀,怎么会这么掉以轻心呢?难道他不担心戒指会被调包吗?莫非他有什么隐藏着的目的?我的心狂跳不止,在这样的人面前,我实在不敢做什么小动作,直觉告诉我,在他笑容的背后,是极深的城府。

  我乖乖地把魔魂戒指还了回去,吉姆优雅地戴上戒指,很清楚地对我说了一句:“你是抢不走的。”然后,他牵起我的手,在手背上烙下冰冷的一吻,“恕我失陪!”随即离开,就好像刚才说那句话的不是他。

  “你是抢不走的。”此话幽幽飘进了我的耳,被无限放大。说这话的时候,吉姆的笑像**花一般妖娆,却绽放得恰到好处。

  我狠了狠心,追上吉姆,却反倒是他先开口:“我们能谈谈吗?”容不得我拒绝,他就扯着我的手走向休息室。

  封闭的室内未开灯,熏香的气息不断涌入我的鼻腔,手腕上的冰冷温度退去,冷不防身后滑来一把椅子,我一个踉跄跌在柔软的坐垫上。

  “真是礼貌的待客方式。”我咬着牙说道,突然被暗里伸出的麻绳五花大绑捆在了椅子上。

  “谢谢夸赞。”吉姆打了个响指,黑暗瞬间被微弱的蜡烛光芒取代。

  “我知道,你也在寻找血族圣器,并且你已经找到了两件,识趣的小姐是会乖乖地将东西交出来的,打打杀杀不适合你,瞧那双嫩滑白净的手……”吉姆鬼魅的笑再度显露。

  我不说话。一是无话可说,我既不能屈服,也不能挑衅激怒他;二是我相信李斯特夫人会来救我。

  “乔,你会乖乖听话,对吗?”我看见吉姆抬起他的手,温和的紫光在他的手指上闪烁着,迷离了我的眼。

  魔魂戒指的能力之一,是控制别人的思想。念及此,我不多加思考,凭着最后的动力狠狠地撞在了椅子的扶手上,昏迷前,我祈祷李斯特夫人早些赶来。

  我醒来的时候,身上不知被泼了多少桶冷水,这可怕的温度使我很快开始浑身发抖。

  “你醒了?”我听见了李斯特夫人的声音。

  “李……”我欣喜地睁开眼,简直不敢相信面前的一切,李斯特夫人正与吉姆坐在一起,两人面前还放着乔凡尼末日蓝宝石戒指和该隐左手!

  “瞧瞧,你不告诉我,我也能找到它们。小可爱,你说,我该怎么处理你呢?”吉姆的笑很恶心,至少我这么认为。

  “被你这种猥琐的人称作‘小可爱’,让我感觉特别恶心!”我用中文骂道。

  “虽然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你说这话的神情我很喜欢。”吉姆强行扳过我的脸,作势要吻,我像罗丝对待她的未婚夫那样,吐了吉姆一口唾沫。

  吉姆被这一动作惹恼了,一抬手就把我的脸打到一边,李斯特夫人忙拿着手帕给她的儿子擦脸。

  “你为什么骗我?”我问李斯特夫人——哦不,我该直接称她的名,如果道姓是对她的尊敬,那么现在我已不需要这样做了。

  “你可真不够聪明,托马斯小姐,我怎么可能会伤害我的孩子呢?”爱什米尔对她的儿子行了亲吻礼,“吉姆一直是我的宝贝儿子。”

  “你讲的故事也是假的?说得真动情啊!你可以去好莱坞了!”我挑着眉头揶揄道。

  “这是我明年的目标。”她迎着讽刺往下说,“在你死之前,我倒是可以把真相告诉你。战争大衣我们确实有,是吉姆利用魔魂戒指从梵卓族亲王手上正大光明地得来的。战争大衣存世量稀少,但梵卓族王室拥有三件,一件毁于圣战,一件封于地室,一件常年迎战。亲王亲手将地室的那件给了吉姆,并毁了地室,大臣们都以为又一件战衣被毁,可怜的亲王被戒指拿走了记忆,也被蒙在鼓里,这本该是完美的结局……”

  “但你的父亲,罗伯特?托马斯,他知道战衣的去向,不巧的是,他也要战衣……”

  吉姆抢过了爱什米尔的话头,接着说:“你的父亲找上门来明抢战衣,杀死了我父亲!”最后一句话,是他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爱什米尔冷笑道:“所以,从你来到我的古堡时,我就知道报仇的机会到了。”

  我有些震惊,转念一想,又不解地问:“我与父亲通信时,父亲没有告诉我这些,你们既然有深仇大恨,为什么父亲提起你们如同提起昔日友人?”

  “我把信拦截下来,一字不差地抄写了一遍,但我做了一些必要的删节,连字迹都模仿得极好,你的父亲把往事告诉了你,并让你赶紧离开,不得延误。你的回信也被拦截了,信是我回给你父亲的,我让他不要担心你,并且告诉他你已到达巴黎。”

  “电子邮件呢?你不可能把电子邮件也拦截了吧?”

  “很惊讶吗?对我来说这岂不容易?那里是李斯特古堡,不是托马斯庄园,网路是经我手改装的。”

  眼前这个微笑的男人让我感到不寒而栗,我摸到了刚才一直放在包里的瑞士军刀和另一个冰冷的物体,脑子里渐渐有了主意。

  “真是厉害。”我想尽量为实现自救行动争取些时间,“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你不给我医治伤口而只给我擦药,为什么你如此放心地把我单独留在古堡却让一大帮仆佣盯着我,原来每一个庞大的计划背后都有短暂的牺牲。但在你们杀我以前,我希望你们扪心自问,现在你们所做的一切,到底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血族圣器?如果是报仇,从我踏入李斯特古堡时你就可以杀我,可你没有,如果是为了得到血族圣器,那为什么又要杀我?我一个力量薄弱的人类,是绝对抢不走圣器的。”

  我扳开军刀,试着把手挪到绳子边上,这花了我半分钟时间,然后我就开始切绳子,与此同时,吉姆开口说道:“这不需要你过问,你现在该关心的是,怎样乞求我减少你的痛苦。”

  “既然你不知道,我来替你说。”我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接着我的上一句话说,“是欲望。你的目标是血族圣器,但你欺骗自己是为父亲报仇,否则你为什么不去找我的父亲……”

  “杀了你是给予他的最大的痛苦,我要让他也尝尝失去至亲的痛!”

  “谬论!”我反驳,手上的动作也加快了,“你根本就是在逃避,如果不是你把灾祸引进家门,你的父亲怎么会死?拥有血族圣器完全是个错误,你有圣器,就永不安宁!”

  这是句真心话,连我自己都感慨万分。我接着说:“魔魂戒指增强了你的欲望,连你的母亲也被感染了……”

  绳子开始松动了。

  我怕吉姆注意到什么,急忙去看他的脸,此时他神情有些扭曲,接着,抬起了他那只佩戴戒指的手,与我作他所以为的最后的道别:“在拿到戒指的那一刻,我就不是弱者了!后会无期,安丽斯?乔?托马斯。”

  紫色光束迸射的一瞬间,我从椅子上蹦起,躲过了攻击,迅速从包里掏出手枪,对准吉姆打出了一颗子弹,他大概是从未想到我有这一番动作,躲闪不及,不偏不倚地被打中了左胸,纯银的威慑力让他的瞬间失去了力量,身体也失去平衡,重重地倒在地上。

  爱什米尔见儿子败下阵来,还来不及惊讶,就被我的第二发子弹打倒在地。

  我虽然拿着枪,心理素质却比不上别的持枪者,我看着他们母子倒下的时候心里也没有底,更添了一丝恐惧,幸好他们是血族,否则我就真的良心不安了。

  我哆嗦着手把枪收回包里,又到他们身边把三件圣器一件一件塞到了包里,取下魔魂戒指的时候,吉姆试图反抗,力气却小得可怜,后来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我想,拿走他的圣器一定让他感到生不如死。

  我得在他们恢复体力之前找到战争大衣,然后躲避他们的追杀。不得不承认,血族圣器让我的生活越来越动荡不安,也越来越刺激。

  正在我准备出门时,我听见了敲门声。

  是谁?

  敌人还是朋友?

  我再次掏出枪,将它藏在身后,轻轻走到门边。

  舞宴前我在枪内上了三发子弹,因为太麻烦所以没有带多余的,现在枪里有一发子弹,打倒一个血族足够了,如果是人类,就让他赶紧离开。

  我想好计策,才扭开了门把手,一抬头,门外出现的面孔让我着实震惊。

  18.安丽斯

  “父亲?!”我失声惊叫。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头戴一顶礼帽,把他本人的气质衬得更加绅士,他卷曲的头发从帽子下露显出来,随意而散漫。很显然,罗伯特没有特意打理自己,我借着烛光似乎还看见了他的胡碴。

  罗伯特走进来,瞥了一眼我手里的枪,放眼望了望被撂倒的李斯特母子,似乎很满意地点点头:“我以为你会遇到危险,现在看来,你很巧妙地处理了麻烦。”

  “您知道他们把我的信拦截了吗?”我连忙问。

  罗伯特冷笑一声:“作为父亲,我怎么可能认不出你的字迹?即使他用你最常用的Dior香水掩盖,我还是嗅到了恶心的味道。”他走到吉姆身边,从怀里抽出一张纸,丢到他身上,说:“令人作呕!”

  “乔!”

  “是的,父亲,我在。”我急忙回应。

  “战争大衣在哪里?”罗伯特走过来问我,“你知道吗?”

  “他们家的楼梯有些奇怪!”有罗伯特在,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全,想法一股脑儿倾倒了出来。在我看到爱什米尔瞪着大眼睛后,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测,罗伯特也注意到了,他冲我打个眼:“走!”

  出门的时候,舞宴还在继续,没有人注意到这小小的休息室内发生的一切,我们匆匆上车,直奔爱什米尔的别墅。

  我用最后一发子弹撂倒了管家。

  魔魂戒指帮了我大忙,管家受它控制轻而易举地说出了关于楼梯的秘密。

  “舞宴前下楼时我绊了一跤,听到后面有响动,但管家挡住了我的视线,这事我一直记着。”我对罗伯特说。

  罗伯特笑笑:“这些年你学机灵了!”他把二楼的地板掀开,除了粉尘以外,还出现了一级级延伸至密室的台阶。

  “小儿科。”罗伯特一脸鄙夷。

  十分钟后,我们拿到了战争大衣,这比我们想象的顺利多了。当晚,我们乘坐罗伯特的私人飞机飞往了伯明翰。

  大约凌晨两点,我们到达了伯明翰的酒店,罗伯特为我单独开了一间房,随后他告诉我他得去处理一些事情,然后很快就离开了。

  我把四件血族圣器拿出来端详了很久很久,毫无睡意。

  太阳即将升起,我开始害怕新一天的到来,我真担心圣器会引来一次又一次的掠夺和追杀,但我明白,从我得到乔凡尼末日宝石戒指起,就横入了这深渊。我想到自己对吉姆说的话:拥有血族圣器代表着永不安宁!

  可惜这世上欲望太多。只要能够拥有强大的力量,失去太平又算得了什么?我只想放肆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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