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存斗争
作者:(英)查尔斯·达尔文 著
发布时间:2021-01-14 11:52:06
字数:10116
生存斗争与自然选择的关系——广义的生存斗争——按几何比例增加——归化的动物和植物的快速增加——抑制增加的性质——斗争的普遍性——气候的作用——个体数目的保存——一切动物和植物在生存斗争中相互间的复杂关系——最剧烈的生存斗争存在于同种的个体间和变种间:同属的物种间的斗争也十分剧烈——生物和生物的关系在所有关系中最为重要。
在未进入本章主题前,我要说几句以表明生存斗争与“自然选择”之间的联系。在前一章中我们已认识到,在自然状况下,生物存在某种个体变异;但对于这一点曾有的争论我确实一无所知。将一群可疑类型称做物种、亚种抑或变种,对我们的讨论来说都是无关痛痒的;因为只要承认某些显著变种存在,便可将不列颠植物中二三百个可疑类型归入任何一级。知道个体变异和若干少数显著变种的存在,作为本书的基础十分必要,然而对我们理解在自然状况下是如何产生物种的却毫无帮助。体制的这个部分对别的部分,以及其对生活条件的良好适应,还有这一生物对另一种的良好适应,究竟是如何完成的?在啄木鸟和槲寄生之间,我们极明显地看到了这种良好的相互适应;在依附于兽毛或鸟羽上的最下等的寄生物身上,在潜水甲虫的构造上,在微风中飘浮着的带有冠毛的种子上,我们也能略微地看到这种适应;总而言之,可以在任一地方以及生物界的任一部分看到这种良好的适应。
此外,可以这样说,良好的、明确的物种是如何由变种即初期物种转变而来的呢?物种间的差异通常远远超过同种变种间的差异。然而一些组成不同属的种群之间的差异,与同属的物种间的差异相比更大,那么这些种群又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可以用生活斗争来解释这些结果,在下一章我也将更充分地作进一步说明。正是因为这种斗争的存在,因此无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任何的微小变异,只要在一个物种的某些个体与其他生物的以及同生活的物理条件的复杂关系中发挥有利作用,这些个体就会被这些变异保存起来,而且通常会遗传给后代。由于在物种按时产生的大量个体中只有少数得以保存,后代因此就会拥有较好的生存机会。为了显示它与人工选择的关系,我把将每一个有用的细微变异保存下来的理论定义为“自然选择”。然而,斯潘塞先生惯用的“最适者生存”,同样也很方便并且更为准确。我们都已知道,一方面人类利用选择式生活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另一方面通过积累“自然”给予的细微而有用的变异使生物适用于自身的需求。但是,我们以后将认识到“自然选择”是一种不断活动的力量,它具备一种超过微弱人力的优越性,就像“自然”的工作同“人工”相比一般。
当前我们将略为详细地讨论生存斗争问题,我会在另一部著作中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详细的讨论。渊博的老得康多尔和莱尔已经富于哲理地阐明,一切生物都生长在残酷的竞争中。在植物方面,曼彻斯特区教长赫伯特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论点十分精当,这显然是由于他在园艺学方面的极深造诣。至少我认为,人们往往很容易在口头上承认生存斗争普遍存在这一真理,可要想把这一结论常记于脑中,却十分困难。但是,除非对这点有十分深刻的体会,否则我们对于整个自然组成,包括分布、稀少、繁盛、灭绝和变异等事实,会感觉模糊不清或完全误解。我们看到,自然界包含着愉悦和光彩,我们也常常看见丰富的食物;然而当悠闲的小鸟在我们周围唱歌时,我们却忽略了它们大多数取食昆虫或植物的种子,也就是在不断毁灭生命。或者我们会忽略这些鸟、它们的蛋或它们的雏鸟也经常会被食肉鸟与食肉兽吞食;我们也经常忘记并非每年每个季节都会有极为丰富的食物。
广义的生存斗争
首先要明确的是,若以广义和比喻的含义来使用生存斗争这一名词,它的内容则包含了生物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尤为重要的是,也包含个体生命的保持以及它们是否成功地遗留后代。可以确定,两只狗类动物在饥饿时,彼此争夺食物,为了生存而相互斗争;生长于沙漠边缘的植物,抵抗干燥以求生存,虽然恰当地说它们是依赖湿度的;然若一株植物,每年要结一千颗种子,但其中只有一颗种子能开花结果,所以为了生存它就必须和覆盖在地面上的同类以及异类植物进行斗争;我们也可认为依存于苹果树和少数别的树的槲寄生,是在和这些树相互斗争。因为,假如一株树上过多地依附着这类寄生物,那么这株树便会枯萎而死。可是如果几株槲寄生的幼苗集中依附在同一条枝干上,那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相互斗争了。由于鸟类是桷寄生种子的散播者,因此鸟类也是它生存权的决定者;打个比方说,桷寄生利用果实引诱鸟类替它传播种子,在这一点上,它就是在和其他植物作斗争。为图方便,我将这几个彼此相通的例子都概括于“生存斗争”这一名词。
按几何比率增加
所有生物都带有高速增加的倾向,因而必然出现生存斗争。各类生物在自身生长的一生中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卵或种子。在它们生命的某时期,某季节,或某年,必然会遭到毁灭,因为按照几何比率增加原理,它们的数目就会急速增加以致没有地方足以容纳它们。因为产生的个体多于其能够存活的数量,所以不免每个地方都发生生存斗争,或者在同种异体中,或者和异种的个体,或者和物理生活条件。这便是马尔萨斯的数倍学说在整个动物界和植物界的应用。因为在这类情况下,人为地增加食料或者谨慎地限制交配都行不通。虽说某些物种目前正多多少少地在迅速增加数量,但并非所有物种都可以这样,因为世界将无法容纳它们。
自然界中存在这样一条规律,各类生物都可以自然地急速增加,以致如果不毁灭他们,那么一对生物的后代就会很快充满地球。纵使是生殖慢的人类,也可在二十五年内增加一倍,以这速率计算,不需一千年,人类的后代将毫无立足之地。林纳曾计算过,假设一株植物一年只生两颗种子,它们的幼株第二年也只生两颗种子,如此类推,二十年之后就会有一百万株。然而事实上,自然界中并没有生殖力如此之低的植物。我曾尽力去计算大象在自然增加方面可能的最小速率,因为它是一切既知的动物中生殖最慢的。保守地假定它在三十岁开始生育,到九十岁结束,这段时间内共生小象六只,并且它们能活到一百岁,若真如此,在740—750年之后,仅仅从最初一对象就会传下近一千九百万只象。
关于此题,除了单纯的理论计算,我们还有无数的事例。许多动物在自然状态下,如果遇到连续两三季有利的环境,便会迅速增加。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在世界某些地方,有多种家养动物返归野生的事实。若不是生育慢的牛、马在南美洲以及最近在大洋洲的增加率的记载有确实的证据,否则将令人难以相信。植物亦是如此;不到十年的时间,外地移入的植物很快就布满全岛,成为了普通的植物。有些植物原来是从欧洲引进的,如拉普拉塔的刺叶蓟和高蓟,现在在广大的平原上已非常普遍,往往在数平方英里的地面上,它们可以排除几乎一切植物而密布。此外,福尔克纳博士告诉我,在美洲发现后输入至印度的一些植物,已从科摩林角分布到了喜马拉雅。这些以及其他无数例子都表明,动物或植物的生育性是不会以任一可察觉的速度突然地或暂时地增加。对此我们可以解释为,它们具有有利的生活条件。因而,老幼皆少有毁灭,同时几乎所有幼者都可长大且生育。它们在新土壤上会异常快速地增加并广泛分布,其结果永远是惊人的,用按几何比率增加这一观点说明便很简单明了了。
自然状态下,几乎每一充分生长的植株,每年都生产种子。就动物而言,只有极少数不是每年交配。由此我们断言,按照几何比率增加是一切动植物的倾向。只要它们能够在某处生存,就会很快地充满这个地方,当然这种几何比率增加的趋势并非一味向前发展,必定会因生命某时期的毁灭而遭受抑制。因为我们熟悉家养大型动物,从而把我们引入误区,我们没有看到它们的大量毁灭,也忽略了每年都有成千成万只被屠宰以供食用;同时我们也忽略了由于各种原因,也有同等数目在自然状况下被处理掉。
有每年生产数以千计的卵或种子的动物,也有少得可怜的。二者之间的差异仅在于即使在适宜的条件下,生殖慢的生物也需要较长年限才能分布于整个假设的较大区域。一只南美秃鹰生两个卵,鸵鸟生二十个卵,然而在相同地区,南美秃鹰的数目也许比鸵鸟多得多;一只管鼻鹱只生一个卵,但却是世界上最多的鸟,这点毋庸置疑;一只家蝇可生数百个卵,虱蝇却只生一个卵。因此两个物种在同一区域内可以生存多少个体,并非由生卵数量来决定。产生数目较多的卵,对于依靠食物量的变化而变化的物种来说十分重要,因为它们数目能否迅速增多往往由食物的充足与否来决定。然而产生数目较多的卵或种子的真正意义在于弥补生命某时期的严重缺毁;这个时期大多数是生命早期。一个动物如果能够利用任何方式来保护它们的卵或幼崽,那么即使少量生产仍能充分保持平均数量;如果多数的卵或幼崽遭到毁灭,那就必须大量生产,否则物种就会趋于灭绝。假定有一种树平均寿命为一千年,而且在一千年中只生产出一颗种子,而这颗种子决不会被毁灭掉,而且能在适宜的地方萌芽,那这种树的数目就不会减少。所以在一切场合中,对于任何动植物来说,它们的平均数目仅仅是间接地依存于卵或种子的数目。
上述的论点在观察自然时极其重要。我们要记住,每一个生物可以说都在竭尽全力地增加数目;每种生物在生命某些时期,都必须依靠斗争得以存活;每一世代或者间隔周期中,幼的或老的往往都将遭到巨大的毁灭。然而只要减弱抑制作用,即使是缓和毁灭作用,也会使这个物种的数目几乎马上大大增加。
抑制增加的性质
我们难以解释抑制各个物种增加的自然倾向的原因。拿最强健的物种来说,它们的个体数目多且密集成群,自然进一步增加的趋势也会加大。我们并没有确切的事例证明究竟什么原因使抑制增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认识一片空白。即便我们对人类自身的了解多于其他任何动物,但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同样无知的,这样想来,就不需大惊小怪了。如今,已有若干著者很好地讨论过抑制增加这个问题,我期望在未来的著作中能更详尽地探讨这类问题,尤其是关于南美洲的野生动物这一部分。我在这里只略微谈一谈,以引起读者注意。受害最多的一般是卵或幼崽,但决非全部如此。植物的种子被大量毁灭,但据我观察所知,在种植物丛生的地域上,正在发芽的幼苗受害最多。此外,幼苗还会被大量敌害毁灭。例如,将一块三英尺长二英尺宽的土地进行耕后除草,这块土地上的植物就不再受到其他植物的抑制,当土著杂草生出之后,我在所有的幼苗上都标注记号,最终由于蛞蝓和昆虫的侵害,357株中被毁灭的至少有295株。长期刈割过的草地也是同样的情况,如果任其自然生长,那么即使有些不强的植物已经充分成长,也会被较强的植物逐渐消灭掉:类似的情形也出现在被四脚兽仔细吃过的草地上;在一小块刈割过的草地(三英尺乘四英尺)上,生长着二十个物种,由于其他物种的自然生长,其中九个物种被排挤而全部死亡。
每个物种所能增加的极限,由食物数量决定。然而,一个物种的平均数并非由食物的获得而决定,而在于被其他动物所捕食的程度。所以毋庸置疑,鹧鸪、松鸡、野兔在任何大块区域内的数目,主要由有害动物的毁灭所决定。如果英国在今后二十年中,不射杀任何一个猎物也不毁灭任何有害动物,到时猎物的数量很可能会比现在还要少,即使现在每年要射杀数十万只。另一方面,象不会被食肉兽所杀害;因为即便印度虎也很少敢于攻击由母象所保护的小象。
气候在决定物种平均数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极寒冷或极干燥的季节起到最有效的抑制作用。1854—1855年冬季,我估计(主要依据春季鸟巢数目的锐减)在我住处,五分之四的鸟被毁灭,这事实上是一次重大的毁灭。试想假如人类有百分之十的人因传染病死去,就算是极其惨重的事情了。起初看来,气候的作用似乎与生存斗争无关;而它主要的作用便是减少食物,由于同种或异种的个体依靠相同的食物维持生存,因而产生了激烈的斗争。当气候,比如严寒,产生直接作用时,那些较为孱弱的个体,以及在冬季获得食物最少的个体受害最大。如果从南方旅行到北方,或者从湿润地区到干燥地区,肯定会看出某些物种逐渐稀少,甚至灭绝。由此我们会把这个结果归因于变化明显的气候,但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切记各个物种,即使在其最繁盛的地方,在生命的某一时期也会因为经常受到敌害的侵袭,或居住地和食物的竞争,而大量被毁灭;只要气候稍加改变,从而使这些敌害或竞争者受益,它们的数目就会增加;并且出于各个地区都已布满生物的原因,其他物种也必定减少。倘若我们向南旅行,看见某一物种的数量在减少,我们肯定能觉察是由于别的物种得到了优势而使这个物种受到了损害。同样,我们朝北旅行的话也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只不过程度不明显,因为一切物种的数量往北去都会逐渐减少,这样一来竞争者也必然减少;因此当向北旅行或上山时就会发现,由于气候对植物的有害作用,植物通常比向南旅行或下山时见到的要矮小。我们也会发现在北极区、积雪的山顶、沙漠之中,生物基本上都是在和自然环境进行生存斗争。
气候是间接有利于其他物种的。例如,花园中数量众多的植物完全能够忍受我们的气候,却永远不能归化,原因在于它们既不能与我们本地的植物进行斗争,又不能抵抗本地动物的侵害。
假如一个物种在一个小范围内,由于十分适宜的环境条件,它们的数目过分增加,这通常会引发传染病,至少我们的生物一般是如此。这是一种同生存斗争毫无关联的限制生物数量的抑制作用。可是,也有一些传染病是由寄生虫所致,这些寄生虫很有可能因为在密集动物中易于传播而变得特别有利;这样就发生了寄生物和寄主之间的斗争。
许多场合中,和敌害相比,同种的个体必须有绝对较多的数量才能得以保存。这样一来,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在田间收获大量的油菜籽和谷物等,因为它们的种子较吃它们的鸟类数量要多。虽然在这一季中鸟类有十分丰富的食物,但由于在冬季它们会受到抑制,因而不能按照种子供给的比例而增加自身数量。做过试验的人都明白,很难从花园里的几株小麦或其他此类植物中获得种子,因为这样,我曾失去了每一颗种子。同种的大群个体的保存是非常必要的,我确信利用这个观点可以解释自然界中若干奇异的事实。例如为何极稀少的植物有时在它们的少数生存地区长得非常繁盛;为何即使在分布范围的边界,某些丛生性的植物亦能丛生,即它们的个体仍是繁盛的。我们相信,在这种场合,某种植物只有在大多数个体可以共同生存的有利条件下,才可能生存下来,并免于灭绝。另外,杂交的良好效果和近亲交配的恶劣效果,在这些事例中都发挥了作用,我在此就不加详述了。
一切动物和植物在生存斗争中相互间的复杂关系
许多记录在案的例子表明,在同一地方势必进行斗争的生物之间会产生复杂且出人意料的抑制作用和相互关系。我只举一个简单但我很感兴趣的例子。我有充分的机会在我亲戚位于斯塔福德郡的一片领地上进行研究。那有一大块从未有人耕种过且极度荒芜的荒地,但在二十五年前有数英亩性质完全一致的土地曾被圈起来并种上了苏格兰冷杉。这块荒地上种植的部分土著植物群落,发生了比在两块完全不同的土壤上一般所会出现的变化程度更为显著的变化。不仅荒地植物的比例完全改变,而且繁衍出十二种荒地本没有的植物种(不包括禾本草类及莎草类)。昆虫所受影响更大,六种在荒地上没有的食虫鸟,却常见于植树区域内;而在荒地上经常可见的是另外两三种不同的食虫鸟。当时只不过为了防止牛进去而把土地围了起来,并没有做什么其他事,仅仅是引进一种树而已,就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我曾在萨里的费勒姆的周边地区看到一些现象,明确了把一处地方围起来这个因素的重要性。那里有一大片荒地,远处山顶上长有数片老龄苏格兰冷杉;在最近十年内,有人将大片区域围了起来,因而通过自然散布的种子,长出很多小枞树,但由于它们密度过大,不能全部成长。让我十分惊异的是数量如此之多的幼树并不是由人工播种或栽植,于是我又到别处观察,发现在数百英亩未被围起的荒地上除了一些旧时种植的老龄冷杉以外,未见到一株幼树。但当我仔细观察荒地灌木的茎干之间时,发现牛吃掉了许多幼苗和小树,导致它们无法生长。在距离一棵老树一百码的地方,有一块一方码的地,我计算过,在地上长有三十二株小树;其中一株有二十六圈年轮,想必经过多年生长,最终树梢也无法伸出荒地灌木的树干之外。因此荒地一经被围起来,幼龄冷杉便密集丛生。不过这片荒地虽极其荒芜却十分辽阔,没有人会想到牛会如此仔细地寻求食物,并有所得。
由此看来,牛在苏格兰冷杉的生存上占有绝对决定权;然而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牛的生存却由昆虫决定。巴拉圭也许可以提供与此相关的最奇特的一个事例:虽然有些动物在野生状态下从南到北成群游行,那里却从未有过野生的牛、马或狗;亚莎拉和伦格曾经提出,巴拉圭的某种蝇过多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出现。这种蝇会在初生动物的脐中产卵,虽然蝇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必定受到某种抑制,极有可能是受其他寄生性昆虫的抑制。因此,如果巴拉圭某类食虫鸟减少,寄生性昆虫就会增加;因而在脐中产卵的蝇的数目也会随之减少,于是牛和马便很有可能成为野生的,而这必定会使植物群落发生较大变化(我的确曾在南美洲一些地方看到过此类现象);同时植物的改变影响到昆虫;从而影响到食虫鸟,这样一来正如我们在斯塔福德郡所见的那样,复杂关系的范围就不断地扩大。事实上,自然界中各类关系决不可能如此简单。斗争之中更有斗争,必然会反复而成败不定,然而从长远看,各种势力是协调平衡的,使自然界在长期内保持一致;即便最细微的差异也可以使一种生物战胜另一种生物,但最终也是如此。可是我们一听到生物的绝迹,就会大惊小怪,又由于不知其中的奥秘,只能祈求用天灾来解释世界的毁灭,或创造出一些解释生物类型的寿命的规则,这是多么的无知和可笑。
在自然界中等级相差甚远的动植物是如何被复杂的关系网联结在一起的呢?我将再举出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在我的花园内,长有一种外来植物叫作亮毛半边莲,昆虫从未接触过它,因为它的构造特殊,所以从不结子。如果今后有机会,我会阐明这其中的道理。众所周知,几乎所有兰科植物都得依靠昆虫的接触来带走它们的花粉,以成功受精。从试验中我还发现由于别的蜂类都不喜欢三色堇,所以它们只能依靠土蜂来受精。另外我发现有几种三叶草也只有依靠蜂类才能受精,例如白三叶草约20个头状花序结了2290颗种子,被遮盖起来不让蜂接触的另20个头状花序就一颗种子也没结。又如,红三叶草的100个头状花序结了2700粒种子,但被遮盖起来的同等数目的头状花序,也是一颗种子都没结。除了土蜂外,别的蜂类都不能接触到红三叶草的蜜腺。有人曾说,蛾类可使各种三叶草受精:但我对它们能否使红三叶草受精表示怀疑,因为它们的重量不能压下红三叶草的翼瓣。由此,我们可以断言,一旦英格兰的所有土蜂属都灭绝或者变得十分稀少,三色堇和红三叶草就会随之变得稀少甚至全部灭亡。另一方面,野鼠毁灭土蜂的蜜房和蜂窝,因而在任何地区野鼠的多少基本决定了土蜂的数量。纽曼上校长时间致力于土蜂习性相关的研究,他认为“全英格兰三分之二以上的土蜂都被野鼠所灭”。然而猫的数量又基本决定了鼠的数量;纽曼上校说,“村庄与小镇附近有很多猫在毁灭鼠,因而可以看见的土蜂窝比在其他地方要多”。所以可以确信,某一地区如果猫类动物的数量较多,通过鼠和蜂的干预,就可以决定某些花的数量。
在不同的生命时期、季节或年份,也许每一个物种都会受到多种不同的抑制的影响:其中最有力的当属某一种或少数几种抑制作用;然而只有全部抑制作用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决定物种的平均数甚至它的生存。很多情形都表明,不同地区内同物种所受的抑制作用极不相同。当我们看到岸边密布的植物和灌木时,我们总认为它们的比例数与种类是由偶然的机会引起的。但这是一个错误至极的观点!想必大家都听说过,美洲的一片森林被砍伐之后,生长出很多不同的植物群落;但事实是,位于美国南部的印第安的废墟上,树木都被清除掉了,但如今那里同周围的处女林一样,显示了同样多种多样以及同等比例的各类植物。在漫长的几个世纪中,在各自散播成千种子的某些树类之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同样昆虫彼此之间的斗争也非常激烈——昆虫、蜗牛及其他动物和鸟、兽之间也进行着剧烈的斗争——它们都尽力繁殖,彼此相食,有的以树为生、有的以树的种子与幼苗为生,有的甚至以那些早先密布于地面且抑制树木生长的其他植物为生!若将一把羽毛掷向空中,它们都会以一定的法则落在地上;然而每根羽毛应落在什么地方,相对无数动植物之间的关系来说,就显得十分的简单。数百年来,无数动物的作用和反作用,决定了在古印第安废墟上现今生长的各类树木的比例以及种类。
生物彼此间的依存关系,如寄生物之于寄主,一般发生在系统极远的生物之间。严格来说,系统较远的生物有时彼此之间也有生存斗争,如飞蝗类和食草兽。不过最剧烈的斗争,几乎总是发生在同种的个体之间,因为它们在同一区域内居住,所需食物相同,并且面临同样的危险。此外,剧烈程度与此相等的应该是同种变种之间的斗争,而且我们经常看到争夺马上就能得以解决:例如把若干小麦变种播种在一起,随后将它们的种子再混合到一起播种,那些最适应该地土壤和气候的、或者天生繁殖力最强的变种,通常会击败别的变种,产生更多的种子,几年之后就会将别的变种排斥掉。至于那些极度相近的变种,譬如颜色不同的香豌豆,在混合种植时,每年必须分别采收种子,再以适当的比例混合播种。反之,较弱种类的数量就会不断减少而最终灭绝。绵羊的变种也是如此,有人说假如把某两类山地绵羊变种放养在一起的话,某一类变种会使另外一类变种饿死。把不同变种的医用蛭养在一起,结果也相同。假设在自然状况下,让家养动植物的一些变种进行任意斗争,同时每年都不按适当比例保存它们的种子或幼崽,那我们不免要怀疑,这些变种能否保持完全同等的体力、习性和体质,使得一个混合群(禁止杂交)的原比例持续到六代之久。
最剧烈的生存斗争存在于同种的个体间和变种间
一般来说,同属的物种在习性、体质及构造方面是很相似的(尽管并非绝对如此),所以,异种之间的斗争通常没有同属物种之间的斗争激烈。以下事实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近来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有一个燕子种在扩展,导致另一个物种在数量上的减少。最近苏格兰鸣鸫数量的减少是由于一些地方吃槲寄生种子的槲鸫数量的增多。我们也经常听说,在完全不同的气候下一种鼠的出现会替代另一种鼠。在俄罗斯,小型的亚洲蟑螂入境后,大型的亚洲蟑螂不断遭受驱逐。大洋洲输入蜜蜂后,小型且无刺的本地蜂随即被灭绝。一类野芥菜种排挤了另一物种;种种类似事例到处可见。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为何在自然组成中占有相似地位的近似类型之间的斗争最为剧烈,然而我们却无法明确说明在伟大的生存斗争中一个物种战胜另一物种的原因。
我们可以从上述事实中得到这样一个推论,即每一种生物的构造,以最基本但往往隐蔽的状态,和其他所有生物的构造相关联。这种生物和别的生物争夺食物还有住所,避开或者吃掉其他生物,虎牙或虎爪的构造以及依附在虎毛上的寄生虫的腿和爪的构造都较好地阐明了这一点。起初,以为蒲公英那美丽的羽毛种子与水栖甲虫那生有排毛的扁平腿只与空气和水有关。可是毫无疑问,羽毛类种子的优点和密布着他种植物的地面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这样一来,它的种子才能被广泛地散布开去并落于空地上。水栖甲虫那适于潜水的腿部构造,使它能够同别的水栖昆虫相竞争,捕食食物,同时躲避其他动物的捕食。
起初以为很多植物种子中储存的养料,似乎与其他植物毫不相关。但在高大的草类之中播种像豌豆和蚕豆这类种子时,所产生的幼小植株就能茁壮成长。由此推论,种子中的养料是保证了幼苗良好生长,使得种子足以和四周繁茂生长的其他植物相斗争。
在分布范围中央生长的一种植物,它的数量没有增加到二倍或四倍,是什么原因呢?由于它能分布到其他一些稍冷或稍热、稍干或稍湿的地方,所以它能完全抵御这种温度或气候的变化。由此,只有让一些植物具备某种优势以对付竞争者和以它为食的动物,才有可能增加这些植物的数量。如果在它的地理分布范围内,气候使体质发生变化,对它来说即是十分有利的条件;然而很多证据显示,严酷气候所消灭的是那些分布极远的动植物,当然这只是少数。斗争不会停止,除非到达生物分布的极端界限,如北极地区或荒漠的边缘。但是即使在极冷或极干的地方,仍有少数几个物种或同种的个体,为占据最暖最湿的生存地点而相互斗争。
由此,如果把一种植物或动物放置在新的地方,即便是一个气候与它原产地十分相同的地方,它们也总会处于新的竞争者状态,同时它的生活条件通常也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假如要使它的平均数在新地方有所增加,我们就必须因地制宜,使用新的方法取代在其原产地使用过的方法:因为我们必须让它在一群不同的竞争者与敌害面前占有优势。
让任何一个物种比另一个物种占有优势,这种想法固然是好,然而我们可能都不清楚如何实际操作。由此我们要坚信,对于所有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人类实在知之甚少;另外我们也一定要牢记,每一生物都以几何比率努力增加;所有生物都必须在生命某时期内,某一季节,每一代或间隔时期,进行剧烈的生存斗争,导致大量毁灭。这种生存间的斗争,我们要坚信如下真理,即自然界的战争并非是无休止的,死亡一般是迅速的,而且感觉不到恐惧,最终强壮、健康且幸运的则能生存并繁衍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