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子

作者:胡适 著 发布时间:2021-02-26 14:53:52 字数:14960
  第一章孔子略传

  孔丘,字仲尼,鲁国人。生于周灵王二十一年(西历纪元前五五一),死于周敬王四十一年(西历纪元前四七九)。他一生的行事,大概中国人也都知道,不消一一地叙述了。他曾见过老子。大概此事在孔子三十四岁之后(说详上章)。

  孔子本是一个实行的政治家。他曾做过鲁国的司空,又做过司寇。鲁定公十年,孔子以司寇的资格,做定公的傧相,和齐侯会于夹谷,很替鲁国争得些面子。后来因为他的政策不行,所以把官丢了,去周游列国。他在国外游了十三年,也不曾遇有行道的机会。到了六十八岁回到鲁国,专做著述的事业。把古代的官书,删成《尚书》;把古今的诗歌,删存三百多篇;还订定了礼书、乐书。孔子晚年最喜《周易》,那时的《周易》不过是六十四条卦辞和三百八十四条爻辞。孔子把他的心得,作成了六十四条卦象传,三百八十四条爻象传,六十四条彖辞。后人又把他的杂说纂辑成书,便是《系辞传》、《文言》。这两种之中,已有许多话是后人胡乱加入的,如《文言》中论四德的一段。此外还有《杂卦》、《序卦》、《说卦》,更靠不住了。除了删诗书,定礼乐之外,孔子还作了一部《春秋》。孔子自己说他是“述而不作”的。所以《诗》、《书》、《礼》、《乐》都是他删定的,不是自己著作的。就是《易经》的诸传,也是根据原有的《周易》作的,就是《春秋》也是根据鲁国的史记作的。

  此外还有许多书,名为是孔子作的,其实都是后人依托的,例如一部《孝经》,称孔子为“仲尼”,称曾参为“曾子”,又夹许多“诗云”、“子曰”,可见决不是孔子作的。《孝经·钩命诀》说的“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的话,也是汉人假造的诳语,决不可信。

  一部《论语》虽不是孔子作的,却极可靠、极有用。这书大概是孔门弟子的弟子们所记孔子及孔门诸子的谈话议论。研究孔子学说的人,须用这书和《易传》、《春秋》两书参考互证,此外便不可全信了。

  孔子本有志于政治改良,所以他说:

  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又说:

  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后来他见时势不合,没有政治改良的机会。所以专心教育,要想从教育上收效。他深信教育功效最大,所以说“有教无类”,又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史记》说他的弟子有三千之多。这话虽不知真假,但是他教学几十年,周游几十国,他的弟子定必不少。

  孔子的性情德行,是不用细述的了。我且引他自己说自己的话:

  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这话虽不大像“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的人的口气,却很可想见孔子的为人。他又说他自己道:

  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

  这是何等精神!《论语》说:

  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欤?”

  “知其不可而为之”七个字写出一个孳孳恳恳、终身不倦的志士。

  第二章孔子的时代

  孟子说孔子的时代,是

  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

  这个时代,既叫做邪说暴行的时代,且看是些什么样的邪说暴行。

  第一,“暴行”就是孟子所说的“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了。《春秋》二百四十年中,共有弑君三十六次。内中有许多是子弑父的,如楚太子商臣之类。此外还有贵族世卿专权窃国,如齐之田氏,晋之六卿,鲁之三家。还有种种丑行,如鲁之文姜,陈之夏姬,卫之南子、弥子瑕,怪不得那时的隐君子要说:

  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与易之?

  第二,“邪说”一层,孟子却不曾细述。我如今且把那时代的“邪说”略举几条。

  (一)老子老子的学说,在当时真可以算得“大逆不道”的“邪说”了。你看他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又说“圣人不仁”,又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又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圣去知,民利百倍”。这都是最激烈的破坏派的理想(详见上篇)。

  (二)少正卯孔子作做司寇,七日便杀了一个“乱政大夫少正卯”。有人问他为什么把少正卯杀了。孔子数了他的三大罪:

  一、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

  二、其谈说足以饰袤荧众。

  三、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

  这三件罪名,译成今文,便是“聚众结社,鼓吹邪说,淆乱是非”。

  (三)邓析孔子同时思想界的革命家,除了老子,便该算邓析。邓析是郑国人,和子产、孔子同时。《左传》鲁定公九年(西历前五〇一),“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那时子产已死了二十一年(子产死于昭公二十年,西历前五二二),《吕氏春秋》和《列子》都说邓析是子产杀的,这话恐怕不确。第一因为子产是极不愿意压制言论自由的。《左传》说:

  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如何?”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

  可见子产决不是杀邓析的人。第二子产铸刑书,在西历前五三六年。驷颛用竹刑,在西历前五〇一年。两件事相差三十余年。可见子产铸的是“金刑”,驷颛用的是“竹刑”,决不是一件事(金刑还是极笨的刑鼎,竹刑是可以传写流通的刑书)。

  邓析的书都散失了。如今所传的《邓析子》,乃是后人假造的。我看一部《邓析子》,只有开端几句或是邓析的话。那几句是:

  天于人无厚也。君于民无厚也。……何以言之?天不能屏悖厉之气,全夭折之人,使为善之民必寿,此于民无厚也。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而君必欲执法诛之,此于民无厚也。……

  这话和老子“天地不仁”的话相同,也含有激烈的政治思想。

  《列子》书说:“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吕氏春秋》说:

  邓析……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

  又说:

  郑国多相县以书者(这就是出报纸的起点)。子产令无县书,邓析致之。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之(县书是把议论张挂在一处叫人观看,致书是送上门去看,倚书是混在他物里夹带去看)。令无穷而邓析应之亦无穷矣。

  又说:

  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这种人物简直同希腊古代的“哲人”(Sophists)一般。希腊的“哲人”所说的都有老子那样激烈,所行的也往往有少正卯、邓析那种遭忌的行为。希腊的守旧派,如梭(苏)格拉底、柏拉图之流,对于那些“哲人”,非常痛恨。中国古代的守旧派,如孔子之流,对于这种“邪说”自然也非常痛恨。所以孔子做司寇便杀少正卯。孔子说:

  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又说:

  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他又说:

  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要懂得孔子的学说,必须先懂得孔子的时代是一个“邪说横行,处士横议”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情形既是如此“无道”,自然总有许多“有心人”对于这种时势生出种种的反动。如今看来,那时代的反动大约有三种:

  第一,极端的破坏派。老子的学说,便是这一派,邓析的反对政府,也属于这一派。

  第二,极端的厌世派。还有些人看见时势那样腐败,便灰心绝望,隐世埋名,宁愿做过极下等的生活,也不肯干预世事。这一派人,在孔子的时代,也就不少。所以孔子说:

  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作者七人矣。

  那《论语》上所记“晨门”、“荷蒉”、“丈人”、“长沮桀溺”都是这一派。接舆说:

  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

  桀溺对子路说:

  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世之士哉?

  第三,积极的救世派。孔子对于以上两派,都不赞成。他对于那几个辟世的隐者,虽很原谅他们的志趣,但终不赞成他们的行为。所以他批评伯夷、叔齐……柳下惠、少连诸人的行为,道:

  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又他听了长沮、桀溺的话,便觉得大失所望,因说道:

  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

  正为“天下无道”,所以他才去栖栖皇皇的奔走,要想把无道变成有道。懂得这一层,方才可懂得孔子的学说。

  第三章《易》

  孔子生在这个“邪说暴行”的时代,要想变无道为有道,却从何处下手呢?他说: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易·文言》)。

  社会国家的变化,都不是“一朝一夕之故”,都是渐渐变成的。如今要改良社会国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夫所能办到的,必须从根本上下手。孔子学说的一切根本,依我看来,都在一部《易经》。我且先讲《易经》的哲学。

  《易经》这一部书,古今来多少学者做了几屋子的书,也还讲不明白。我讲《易经》和前人不同。我以为从前一切河图、洛书、谶纬术数、先天太极……种种议论,都是谬说。如今若要懂得《易经》的真意,须先把这些谬说扫除干净。

  我讲《易》,以为一部《易经》,只有三个基本观念:(一)易,(二)象,(三)辞。

  第一,易易便是变易的易。天地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是时时刻刻在那里变化的。孔子有一天在一条小河上,看那滚滚滔滔不绝的河水,不觉叹了一口气说道: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逝者”便是“过去种种。”(程子说:“此道体也。天运而不已,日往则月来,寒往则暑来,水流而不息,物生而无穷,皆与道为体,运乎昼夜,未尝已也。”朱子说:“天地之化,往者过来者续,无一息之停。”此两说大旨都不错。)天地万物,都像这滔滔河水,才到了现在,便早又成了过去,这便是“易”字的意义。

  一部《易》讲“易”的状态,以为天地万物的变化,都起于一个动字。何以会有“动”呢?这都因为天地之间,本有两种原力:一种是刚性的,叫做“阳”;一种是柔性的,叫做“阴”。这刚柔两种原力,互相冲突,互相推挤,于是生出种种运动,种种变化。所以说:“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又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孔子大概受了老子的影响,故他说万物变化完全是自然的,唯物的,不是唯神的(孔子受老子的影响,最明显的证据,如《论语》极推崇“无为而治”。又如“或曰,以德报怨”,亦是老子的学说)。

  在《易经》里,阳与阴两种原力,用“—”“--”两种符号作代表。《易·系辞传》说:

  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这是代表万物由极简易的变为极繁杂的公式。此处所说“太极”并不是宋儒说的“太极图”。《说文》说:“极,栋也。”极便是屋顶上的横梁,在《易经》上便是一画的“—”。“仪,匹也。”两仪便是那一对“——”、“--”。四象便是“”。由八卦变为六十四卦,便可代表种种的“天下之至赜”和“天下之至动”,却又都从一条小小的横画上生出来。这便是“变化由简而繁”的明例了。

  《易经》常把乾坤(“——”、“--”)代表“易”、“简”。有了极易极简的,才有极繁赜的。所以说:“乾坤其易之门耶。”又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万物变化,既然都从极简易的原起渐渐变出来,若能知道那简易的远因,便可以推知后来那些复杂的后果,所以《易·系辞传》说:

  德行恒易以知险,……德行恒简以知阻。

  因为如此,所以能“彰往而察来”,所以能“温故而知新”。《论语》上子张问十世以后的事可能前知吗?孔子说,不但十世,百世亦可推知。这都因孔子深信万物变化都是由简而繁,成一条前后不断的直线,所以能由前段推知后段,由前因推到后果。

  这便是《易经》的第一个基本观念。

  第二,象《系辞传》说:“易也者象也。”这五个字是一部《易》的关键。这是说一切变迁进化,都只是一个“象”的作用。要知此话怎讲,须先问这象字作何解。《系辞传》说:“象也者,像也”(像字是后人所改。古无像字。孟京、虞董姚皆作象,可证)。《韩非子》说:“人希见生象也,而案其图以想其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解老》篇)我以为《韩非子》这种说法似乎太牵强了。象字古代大概用“相”字。《说文》:“相,省视也。从目从木。”目视物,得物的形象,故相训省视。从此引申,遂把所省视的“对象”也叫做“相”(如《诗棫朴》“金玉其相”之相)。后来相人术的相字,还是此义。相字既成专门名词,故普通的形相,遂借用同音的“象”字(如僖十五年《左传》:“物生而后有象”)。引申为象效之意。凡象效之事,与所仿效的原本,都叫做“象”。这一个弯可转得深了。本来是“物生而后有象”,象是仿本,物是原本。到了后来把所仿效的原本叫做象,如画工画虎,所用作模型的虎也是“象”(亦称法象),便是把原本叫做“象”了。例如《老子》说: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有人根据王弼注,以为原本当是“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二句在先,“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二句应在后。这是“物生而后有象”的说法。却不知道老子偏要说“象生而后有物”。他前文曾说“无物之象”可以作证。老子的意思大概以为先有一种“无物之象”,后来从这些法象上渐渐生出万物来。故先说“其中有象”,后说“其中有物”。但这个学说,老子的书里不曾有详细的发挥。孔子接着这个意思,也主张“象生而后有物”。象是原本的模型,物是仿效这模型而成的。《系辞传》说: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这和老子先说“有象”后说“有物”,同一意思。“易也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正是说易(变化)的道理只是一个象效的作用。先有一种法象,然后有仿效这法象而成的物类。

  以上说《易经》的象字是法象之意(法象即是模范)。孔子以为人类历史上种种文物制度的起源都由于象,都起于仿效种种法象。这些法象,大约可分两种:一种是天然界的种种“现象”(如云“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一种是物象所引起的“意象”,又名“观念”。《系辞传》说: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庖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盖取诸益()。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盖取诸涣()。

  服牛乘马,引重致远,……盖取诸随()。

  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盖取诸小过()。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盖取诸睽()。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之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这一大段说的有两种象:第一是先有天然界的种种“现象”,然后有庖牺氏观察这些“现象”,起了种种“意象”,都用卦来表出。这些符号,每个或代表一种“现象”,或代表一种“意象”。例如是火,是水,是两种物象。是未济(失败),是既济(成功),是两种意象。

  后来的圣人从这些物象意象上,又生出别的新意象来,例如(涣)代表一个“风行水上”(或“木在水上”)的意象。后人从这意象上忽然想到一个“船”的意象,因此便造出船来。所以说: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盖取诸涣。

  又如(小过)代表一个“上动下静”的意象。后人见了这个观念,忽然想到一种上动下静的物事的意象,因此便造出杵臼来。所以说:

  断木为杵,凿地为臼,……盖取诸小过。

  又如(大过)代表一个“泽灭木”的意象。后人见了这个意象,忽然发生两个意象:一是怕大小浸没了他的父母的葬地,若不封不树,便认不出来了;二是怕大水把那柴裹的死尸要浸烂了。因此便生出“棺椁”的意象来,造作棺椁,以免“泽灭木”的危险。所以说: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又如(夬)代表“泽上于天”,是一个大雨的意象。后人见了,忽然生出一个普及博施的意象。因此又想起古代结绳的法子,既不能行远,又不能传后,于是便又生出一个普及博施的“书契”的意象。从这个观念上,才有书契文字的制度。所以说: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盖取诸夬。

  以上所说古代器物制度的原起,未必件件都合着历史的事实。但是孔子对于“象”的根本学说,依我看来,是极明白无可疑的了。这个根本学说是人类种种的器物制度都起于种种的“意象”。

  六十四章《象传》全是这个道理,例如(蒙)是一个“山下出泉”的意象。山下出泉,是水的源头。后人见了,便生出一个“儿童教育”的意象。所以说:“蒙,君子以果行育德。”又如(随)和(复),一个代表“雷在泽中”,一个代表“雷在地下”,都是收声蛰伏的雷。后人见了,因生出一个“休息”的意象。所以由“随”象上,生出夜晚休息的习惯;又造出用牛马引重致远以节省人力的制度。由“复”象上,也生出“七日来复”,“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的假期制度。又如(姤)代表“天下有风”的意象,后人因此便想到“天下大行”的意象,于是造出“施命诰四方”的制度。又如(观)代表“风行地上”和上文的“姤”象差不多。后人从这个意象上,便造出“省方观民设教”的制度。又如(谦)代表“地中有山”,山在地下,是极卑下的意象。后人见了这个意象,便想到人事商高下多寡的不均平。于是便发生一种“捊多益寡,称物平施”的观念。又如(大畜)代表“天在山中”,山中看天,有如井底观天,是一个“识见鄙陋”的意象。后人因此便想到补救陋识的方法,所以说:“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以上所说,不过是随便乱举几卦作例。但是据这些例看来,已可见孔子的意思,不但说一切器物制度,都是起于种种意象,并且说一切人生道德礼俗也都是从种种意象上发生出来的。

  因为“象”有如此重要,所以说: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制器者尚其象。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又说:

  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

  那种种开阖往来变化的“现象”,到了人的心目中,便成“意象”。这种种“意象”,有了有形体的仿本,便成种种“器”。制而用之,便成种种“法”(法是模范标准)。举而措之天下之民,便成种种“事业”。到了“利用出入民咸用之”的地位,便成神功妙用了。

  “象”的重要既如上文所说,可见“易也者象也”一句,真是一部《易经》的关键。一部《易经》,只是一个“象”字。古今说易的人,不懂此理,却去讲那些“分野”、“爻辰”、“消息”、“太一”、“太极”,……种种极不相干的谬说,所以越讲越不通了。(清代汉学家过崇汉学,欲重兴汉诸家易学。惠栋、张惠言,尤多钩沉继绝之功。然汉人易学实无价值,焦赣、京房、翼奉之徒,皆“方士”也。郑玄、虞翻皆不能脱去汉代“方土”的臭味。王弼注《易》扫空汉人陋说,实为易学一大革命。其注虽不无可议,然高出汉学百倍矣。惠张诸君之不满意于宋之“道士易”是也。其欲兴汉之“方士易”则非也。)

  这是《易》的第二个基本观念。

  第三,辞《易经》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卦每爻都有一个“象”,但是单靠“象”也还不够。因为

  易有四象,(适按此处象与辞对称,不当有“四”字。此涉上文而误也。因此一字,遂使诸儒聚讼“四象”是何物,终不能定。若衍此字,则毫不废解矣),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象”但可表示各种“意象”。若要表示“象”的吉凶动静,须要用“辞”。例如(谦)但可表示“地中有山”的意象,却不能告人这“象”的吉凶善恶。于是作为卦辞道:

  谦亨,君子有终。

  这便可指出一卦的吉凶悔吝了。又如谦卦的第一爻,是一个阴爻,在谦卦的最下层,真可谓谦之又谦,损之又损了。但单靠这一画,也不能知道他的吉凶,所以须有爻辞道: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这便指出这一爻的吉凶了。

  “辞”的作用在于指出卦象或爻象的吉凶。所以说:

  系辞焉以断其吉凶。

  又说:

  辨吉凶者存乎辞。

  辞字从辛,《说文》云:“辞讼也(段依《广韵》作“说也”)。从辛,犹理辜也。“朱骏声说:“分争辩讼谓之辞。后汉《周纾传》‘善为辞案条教’注,辞案,犹今案牍也。”辞的本义是争讼的“断语”、“判辞”。《易经》的“辞”都含“断”字“辨”字之意。在名学上,象只是“词”(Term),是“概念”(Concept),辞即是“辞”,亦称“判断”(Judgment)。例如“谦亨”一句,谦是“所谓”,亨是“所以谓”,合起来成为一辞。用“所以谓”来断定“所谓”,故叫做辞(西文Judgment本义也是讼狱的判辞)。

  《系辞传》有辞的界说道:

  是故卦有大小,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之”是趋向,卦辞爻辞都是表示一卦或一爻的趋向如何,或吉或凶,或亨或否,叫人见了便知趋吉避凶。所以说:“辞也者,各指其所之。”又说: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字似当作辞。下文作辞,可证)。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

  象所表示的是“天下之赜”的形容物宜。辞所表示的,是“天下之动”的会通吉凶。象是静的,辞是动的;象表所“像”,辞表何之。

  “天下之动”的动,便是“活动”,便是“动作”。万物变化,都由于“动”,故说: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

  又说:

  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虑之象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动而“得”,便得吉;动而“失”,便是凶;动而有“小疵”,便是悔吝。“动”有这样重要,所以须有那些“辞”来表示各种“意象”动作时的种种趋向,使人可以趋吉避凶,趋善去恶。能这样指导,便可鼓舞人生的行为。所以说:“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又说: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人,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辞的作用,积极一方面,可以“鼓天下之动”;消极一方面,可以“禁民为非”。

  这是《易经》的第三个基本观念。

  这三个观念(一)易,(二)象,(三)辞,便是《易经》的精华。孔子研究那时的卜筮之《易》,竟能找出这三个重要的观念:第一,万物的变动不穷,都是由简易的变作繁赜的。第二,人类社会的种种器物制度礼俗,都有一个极简易的原起,这个原起,便是“象”。人类的文明史,只是这些“法象”实现为制度文物的历史。第三,这种种“意象”变动作用时,有种种吉凶悔吝的趋向,都可用“辞”表示出来,使人动作都有仪法标准,使人明知利害,不敢为非。——这就是我的“《易论》”。我且引一段《系辞传》作这篇的结束: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似当作辞。说见上)。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亚也(亚字从荀本)。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仪之而后动。(仪旧作议。《释文》云:“陆姚桓元荀柔之作仪。”适按作仪是也。仪,法也。与下文拟字对文。)拟仪以成其变化。

  “象”与“辞”都是给我们摹拟仪法的模范。

  第四章正名主义

  孔子哲学的根本观念,依我看来,只是上篇所说的三个观念:

  第一,一切变迁都是由微变显,由简易变繁赜。所以说: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知道一切变迁都起于极微极细极简易的,故我们研究变迁,应该从这里下手。所以说: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韩注:“极未形之理曰深,适动微之会曰几。”)。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深”是隐藏未现的。“几”字《易系辞》说得最好:

  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旧无凶字,义不可通。今按孔颖达《正义》云:“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也。”是唐时尚有有凶字之本。今据增)。

  孔子哲学的根本观念,只是要“知几”,要“见几”,要“防微杜渐”。大凡人生哲学(即伦理学),论人生行为的善恶,约分两大派:一派注重“居心”,注重“动机”;一派注重行为的效果影响。孔子的人生哲学,属于“动机”一派。

  第二,人类的一切器物制度礼法,都起于种种“象”。换言之,“象”便是一切制度文物的“几”。这个观念,极为重要。因为“象”的应用,在心理和人生哲学一方面就是“意”,就是“居心”(孟子所谓“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之存心)。就是俗话说的“念头”。在实际一方面,就是“名”,就是一切“名字”(郑玄说,古曰名,今曰字)。“象”的学说,于孔子的哲学上,有三层效果:(一)因为象是事物的“动机”,故孔子的人生哲学,极注重行为的“居心”和“动机”。(二)因为“象”在实际上,即是名号名字,故孔子的政治哲学主张一种“正名”主义。(三)因为象有仿效模范的意思,故孔子的教育哲学和政治哲学,又注重标准的榜样行为,注重正已以正人,注重以德化人。

  第三,积名成“辞”,可以表示意象动作的趋向,可以指出动作行为的吉凶利害,因此可以作为人生动作的向导。故说:

  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正辞”与“正名”只是一事。孔子主张“正名”、“正辞”,只是一方面要鼓天下之动,一方面要禁民为非。

  以上所说,是孔子哲学的重要大旨。如今且先说“正名主义”。

  正名主义,乃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这个问题的重要,见于《论语·子路》篇: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马融注:正百事之名)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请看名不正的害处,竟可致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百姓无所措手足。这是何等重大的问题!如今且把这一段仔细研究一番:

  怎么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呢?“言”是“名”组合成的。名字的意义若没有正当的标准,便连话都说不通了。孔子说:

  觚不觚,觚哉?觚哉?

  “觚”是有角之形。(《汉书·律历志》:“成六觚”。苏林曰:“六觚,六角也。”又《郊祀志》:“八觚宣通,象八方”。师古曰:“觚,角也。”班固《西都赋》:“上觚棱而楼金爵。”注云:“觚,八觚,有隅者也。”可证。)故有角的酒器叫做“觚”。后来把觚字用泛了,凡酒器可盛三升的,都叫做“觚”,不问他有角无角。所以孔子说:“现在觚没有角了。这也是觚吗?这也是觚吗?”不是觚的都叫做“觚”,这就是言不顺。且再举一例。孔子说:

  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政字从正,本有正意。现今那些昏君贪官的政府,也居然叫做“政”,这也是“言不顺”了。

  这种现象,是一种学识思想界昏乱“无政府”的怪现象。语言文字(名)是代表思想的符号。语言文字没有正确的意义,还用什么来做是非真假的标准呢?没有角的东西可叫做“觚”,一班暴君污吏可叫做“政”,怪不得少正卯、邓析一般人,要“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用《吕氏春秋》语)了。

  孔子当日眼见那些“邪说暴行”(说见本篇第二章),以为天下的病根在于思想界没有公认的是非真伪的标准。所以他说:

  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他的中心问题,只是要建设一种公认的是非真伪的标准。建设下手的方法便是“正名”。这是儒家公有的中心问题。试引荀卿的话为证: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贵贱不明,同类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荀子·正名》篇。说解见第十一篇第三章)。

  不正名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这两句可作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两句的正确注脚。

  怎么说“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呢?这是说是非真伪善恶,若没有公认的标准,则一切别的种种标准如礼乐刑罚之类,都不能成立。正如荀卿说的:“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

  “正名”的宗旨,只要建设是非善恶的标准,已如上文所说。这是孔门政治哲学的根本理想。《论语》说: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只是正名主义。正名的宗旨,不但要使觚的是“觚”,方的是“方”,还须要使君真是君,臣真是臣,父真是父,子真是子。不君的君,不臣的臣,不子的子和不觚的觚,有角的圆是同样的错谬。

  如今且看孔子的正名主义如何实行。孟子说: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又说: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一部《春秋》便是孔子实行正名的方法。《春秋》这部书,一定是有深意“大义”的,所以孟子如此说法。孟子又说: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庄子《天下》篇,也说:“《春秋》以道名分。”这都是论《春秋》最早的话,该可相信。若《春秋》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单是一部史书,那真不如“断烂朝报”了。孔子不是一个全无意识的人,似乎不至于做出这样极不可读的史书。

  论《春秋》的真意,应该研究《公羊传》和《谷梁传》,晚出的《左传》最没有用。我不主张“今文”,也不主张“古文”,单就《春秋》而论,似乎应该如此主张。

  《春秋》正名的方法,可分三层说:

  第一,正名字。《春秋》的第一方法,是要订正一切名字的意义。这是言语学、文法学的事业。今举一例,《春秋》说:

  僖公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

  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公羊传》)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

  (《谷梁传》)“陨石于宋,五。”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境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是月也,六退飞,过宋都。”“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六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

  (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故名霣石则后其“五”,言退鹢则先其“六”。圣人之谨于正名如此。“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五石六鹢之辞是也。

  “《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这是正名的第一义。古书辨文法上词性之区别,莫如《公羊》、《谷梁》两传。《公羊传》讲词性更精。不但名词(如车马曰,货财曰赙,衣服曰襚之类),动词(如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直来曰来,大归曰来归等),分别得详细,并且把状词(如既者何,尽也)、介词(如及者何,累也)、连词(如遂者何,生事也,乃者何,难之也,之类)之类,都仔细研究文法上的作用。所以我说《春秋》的第一义,是文法学、言语学的事业。

  第二,定名分。上一条是“别同异”,这一条是“辨上下”。那时的周天子久已不算什么东西。楚吴都已称王,此外各国,也多拓地灭国,各自称雄。孔子眼见那纷争无主的现象,回想那封建制度最盛时代,井井有条的阶级社会,真有去古日远的感慨。所以《论语》说: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读这两句,可见他老人家气得胡子发抖的神气!《论语》又说: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孔子虽明知一时做不到那“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制度,他却处处要保存那纸上的封建阶级。所以《春秋》于吴楚之君,只称“子”,齐晋只称“侯”,宋虽弱小,却称“公”。践土之会,明是晋文公把周天子叫来,《春秋》却说是“天王狩于河阳”。周天子的号令,久不行了,《春秋》每年仍旧大收书“春王正月”。这都是“正名分”的微旨。《论语》说: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这便是《春秋》大书“春王正月”一类的用意。

  第三,寓褒贬。《春秋》的方法,最重要的,在于把褒贬的判断寄托在记事之中。司马迁《史记·自序》,引董仲舒的话道: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王道之大者也。

  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便是褒贬之意。上章说“辞”字本有判断之意。故“正辞”可以“禁民为非”。《春秋》的“书法”,只是要人看见了生畏惧之心,因此趋善去恶。即如《春秋》书弑君三十六次,中间很有个分别,都寓有“记者”褒贬的判断。如下举的例:

  (例一)(隐四年三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例二)(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例三)(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例四)(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公谷皆作髠)。

  (例五)(六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

  (例六)(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例七)(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例八)(成十八年春天正月庚申)晋弑其君州蒲。

  即举此八例,可以代表《春秋》书弑君的义例。(例一)与(例三、四、七)同是书明弑者之名,却有个分别。(例一)是指州吁有罪。(例三)带着褒奖与君同死的大夫。(例四)写“世子商臣”以见不但是弑君,又是弑父,又是世子弑父。(例七)虽与(例一)同式,但弑君的人,并不是赵盾,乃是赵穿。因为赵盾不讨贼,故把弑君之罪责他。这四条是称臣弑君之例。(例二、五、六、八)都是称君不称弑者之例,却也有个分别。(例二)称“卫人”,又不称州吁为君,是讨贼的意思,故不称弑,只称杀。又明说“于濮”。濮是陈地,不是卫地,这是说卫人力不能讨贼,却要借助于外国人。(例五)也称“宋人”,是责备被弑的君有该死之罪,但他究竟是正式的君主,故称“其君”。(例六)与(例八)都称是“国”弑君之例,称“人”还只说“有些人”,称“国”便含有“全国”的意思。故称国弑君,那被弑之君,一定是罪大恶极的了。(例六)是太子仆弑君,又是弑父(据《左传》)。因为死者罪该死,故不著太子仆弑君弑父之罪。(例八)是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去弑君的。因为君罪恶太甚,故不罪弑君的人,却说这是国民的公意。

  这种褒贬的评判,如果真能始终一致,本也很有价值。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书法,不单是要使“乱臣贼子”知所畏惧,并且教人知道君罪该死,弑君不为罪;父罪该死,弑父不为罪(如上所举的例六是)。这是何等精神!只可惜《春秋》一书,有许多自相矛盾的书法。如鲁国几次弑君,却不敢直书。于是后人便生出许多“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等等文过的话,便把《春秋》的书法弄得没有价值了。这种矛盾之处,或者不是孔子的原文,后来被“权门”干涉,方才改了的。我想当日孔子那样称赞晋国的董狐(宣二年《左传》),岂有破坏自己的书法?但我这话,也没有旁的证据,只可算一种假设的猜想罢了。

  总论《春秋》的三种方法——正名字,定名分,寓褒贬——都是孔子实行“正名”、“正辞”的方法。这种学说,初看去觉得是很幼稚的。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种学说,在中国学术思想上,有绝大的影响。我且把这些效果,略说一二,作为孔子正名主义的评判。

  (1)语言文字上的影响孔子的“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一句话,实是一切训诂书的根本观念。故《公羊》、《谷梁》,都含有字典气味。董仲舒的书更多声音通假的诂训(如名训“鸣以出命”号、训效,民训瞑,性训生之类)。也有从字形上着想的训诂(如说王字为三画而连其中。《说文解字》引之)。大概孔子的正名说,无形之中,含有提倡训诂书的影响。

  (2)名学上的影响自从孔子提出“正名”的问题之后,古代哲学家都受了这种学说的影响。以后如荀子的“正名论”(看第十一篇第三章),法家的“正名论”(看第十二篇),不用说了。即如墨子的名学(看第六篇第三、四章),便是正名论的反响。杨朱的“名无实,实无名”(看第七篇),也是这种学说的反动。我们简直可以说孔子的正名主义,实是中国名学的始祖。正如希腊梭苏格拉底的“概念说”,是希腊名学的始祖(参看上篇老子论名一节)。

  (3)历史上的影响中国的历史学几千年来,很受了《春秋》的影响。试读司马迁《史记·自序》及司马光《资治通鉴》论“初命三晋为诸侯”一段,及朱熹《通鉴纲目》的正统书法各段,便可知《春秋》的势力了。《春秋》那部书,只可当作孔门正名主义的参考书看,却不可当作一部模范的史书看。后来的史家把《春秋》当作作史的模范,便大错了。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的宗旨在于“说真话,记实事”。《春秋》的宗旨,不在记实事,只在写个人心中对于实事的评判。明是赵穿弑君,却说是赵盾弑君。明是晋文公召周天子,却说是“天王狩于河阳”。这都是个人的私见,不是历史的实事。后来的史家崇拜《春秋》太过了,所以他们作史,不去讨论史料的真伪,只顾讲那“书法”和“正统”种种谬说。《春秋》的余毒就使中国只有主观的历史,没有物观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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