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章 目击证人
作者:老十三
发布时间:2018-05-16 10:36:37
字数:2035
尸检报告在发现尸体的第二天下午送到了刑警队。
死者的死因和死亡时间大致跟秦法医的推断基本一致。
只是其中关于死者外伤情况以及死者受到惊吓的猜测与尸检报告有些出入。
从尸体检验情况来看,尸长167cm,发长14cm,身体自然无僵直,无尸斑出现,角膜无浑浊迹象。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重度脑挫裂伤,外加颅内出血,除了从楼顶摔落下来造成的头部伤势外,死者生前头部还被钝器击伤,而根本原因却是窒息导致的意识模糊。证据则是死者在死亡24小时之后,颈部出现明显淤痕,怀疑是凶手对死者进行掐颈,导致死者窒息,随后用钝器击打死者头部,再将死者从大厦楼顶丢下。
从现场情况来看,死者头部着地,印证死者死前窒息,处于无意识状态。关于死者屎尿横流的情况,法医给出的解释是凶手在致使死者窒息之后,将其他人的排泄物灌进了死者的衣裤,可能是出于侮辱尸体的意图,也可能是为了扰乱警方视线,妨碍进一步调查。另外,案发现场共提取到12枚足迹,除死者本人足迹,还有6枚足迹,分别来自不同的三个人。
赵前看完尸检报告,先是一喜,又很快丧着脸了。喜的是尸检报告揭开了他心中很多的谜题,丧着脸则是案件并非自杀,而是一场有计划的谋杀。
此时回过头来看案件的整个过程,凶手在杀人之后,营造死者自杀假象,只不过他的手段过于拙劣,考虑的方面实在太少,只是死者颈部的掐痕就足以说明死者并非自杀,这让凶手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
思维混乱,行为残忍,临时起意,赵前用这些文字对凶手做出了评价。
随后,赵前对目击证人王成进行了询问,值得一提的是目击证人王成在现场对小陈说的是死者跳楼前没有丝毫犹豫,站在楼边就跳了下去,而到了警局却忽然改了口。
“她应该是犹豫了一会儿再跳的,我不确定,因为我看见她时,她已经准备往下跳了。”王成以一种不确定的口吻说着。
“是准备往下跳,还是已经跳了?你看到死者时,她处于一种什么状态,是站在围栏上?”赵前问。
“嗯……应该是犹豫了几分钟吧?我不确定,当时我自己都懵了,因为我看见她跳楼时,正在跟同事说话,无意间看到她的,我朋友说我愣了几分钟没吭声,所以我感觉我愣住了几分钟,她应该在围栏上也站了几分钟?”
“你确定她是站在围栏上,并且犹豫了几分钟?”
“跳楼的人嘛,一般都会犹豫啊,不都是等着别人来救的心理吗,谁会真的跳下去?我估计她之前也犹豫了,不过我看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你好像很有经验?”赵前疑惑的问。
“我哪儿有什么经验啊,那些电视电影啥的不都是这么演的吗?”王成辩解道。
赵前看了一眼旁边的小陈,又转过头来看着王成,“你确定死者是站立在围栏上,而不是趴着,或者倒立状态?”
“警察先生,您别开玩笑了,那么危险的地方,谁会去那里做倒立的动作?我看得很清楚,不过您这么问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她是在围栏上倒立,然后摔下去的?”王成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不对啊,我明明看见她是站着的……”
小陈接过话茬,“死者生前是处于窒息昏迷状态,她不可能站在围栏上。”
“你们是怀疑我?”王成蹭的一下从椅子上坐了起来。
“不,我们只是例行询问。”
“我说是站着的,你们非要说她是昏迷的,到底谁是目击证人?还是说你们不相信我,觉得我在说谎?”王成怒急反笑,“可是我有这个必要吗?”
赵前拍了拍王成的肩膀,示意他坐下,不要太过于激动。
“好吧,我们换个问题,你看到死者跳楼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大概下午一点?我不确定,我没有随时看时间的习惯。”
“当时跟你说话的同事看到了死者跳楼的举动吗?”
“应该也看见了吧?我当时叫了一声。”
“他的联系方式方便告知我们吗?”
“这个可以。”
赵前站起身来,“今天的询问就到这里,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会再联系你,感谢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王成拿纸笔留下了联系方式之后,起身准备离开。
赵前等王成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野时,对一旁的小陈说:“很可疑。”
小陈点了点头,“的确,我们谈到死者跳楼前是昏迷状态时,他明显心虚了,想掩饰什么。”
“我感觉太过于巧合了,商鼎大厦前人流量很大,为什么单单只有他看到了死者,其他人却没有看到?”
“他会不会跟这件案子有关,或者说他具有作案嫌疑?”小陈推测道。
“不可能,死者生前处于窒息昏迷状态,需要有人把她推下去,所以王成不太可能是凶手。”
“会不会是两人协同作案?凶手既然选择在杀人之后制造自杀的假象,那么就需要有人亲眼看到死者跳下楼,而不是被其他人看到死者是被推下楼,两人很可能互相做不在场证明。”
“你这个假设有几分可能性,不过这样做的风险很高,稍有不慎,就会被我们盯上,就像现在王成所处的状态。”
“这案子或许压根儿就不是什么高智商犯罪,从凶手拙劣的手段就能看出来,不是吗?”小陈坚持己见。
“先查查王成这几天的动向吧,还有他的那个同事,一起查。”
此时,小陈几乎认定王成具有作案嫌疑,即便不是凶手,也是帮凶之一,但调查结果却让小陈感到十分意外,王成及其同事,几乎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案发当时,王成及其同事从一家咖啡馆里走出,监控设备记录下了整个过程。
他们并不具备作案条件,也就不存在相互做不在场证明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