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书籍的制作:

作者:(美)约翰·梅西 著 发布时间:2019-09-12 10:38:57 字数:7008
  印刷机—纸张—羊皮纸—纸莎草纸—石刻和砖刻—木浆纸

  著书多没有尽头。

  ——《传道书》

  我们偶然间看到的这本书,就像我们曾经看到过或忽略过的成千上万的书籍一样,是非常壮美、传奇的一部分,这部传奇在许多世纪前就已经开始了。书籍本身,任何一本书中的每一页、每页书中的印刷字,都有一个从古至今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如此浩如烟海,以至于我们任何人即使读到白发苍苍,都无法将它全部读完。我们不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如何开始的,它每天都还在上演,至于它什么时候结束,我们也不得而知。

  这个故事它还在继续发展,而且涵盖了其他故事的情节,发展到今天,它会聚了所有的故事,成了一切故事的故事了。任何两个读者都无法从同样的角度来把握这个宏大故事的整体框架,或者对它所有的部分产生同样的兴趣。但是这些框架和轮廓,已经成为了历史,成了一个非常引人入胜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作者,不是具体的某个人,而是整个人类。

  今天的我们,依然还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那么,就让我们从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出发吧,尽快回到这个故事的源头。这样我们既能清楚自己在历史中所处的位置,又能对我们将要经历的事情有个事先的了解。

  让我们把目光聚焦于已经印刷好了的书页上,因为我们每天都有阅读的经验,而这样的经验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因此不会特别的注意了。花上很少的钱,我们就能在自家门口买上一份报纸或者杂志。花上一些钱,我们就能买到书,甚至世界名著,或许我们不用花钱就能从公共图书馆借到它。这一切再普通不过了,但当我们仔细想想所有细节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惊叹了,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啊!

  让我们先考察一下机械过程,这是连接作者思想和读者思想的物质媒介。这主要的奇迹来自印刷机,对现代文明来说,它的发明,其重要影响和价值远在其他任何发明物之上。在印刷机开动之前,铅字是由手工排好,更多的是由莱诺整行铸排机、或单型排版机来排好,这些机器虽然需要技术熟练的工人来操作,但是运行起来也仿佛自己能思考,充满了灵性一样。同时,另一方面,造纸厂以木头或破布为原材料,做成一张张又白又薄的纸,随着印刷机的运转,上了墨的铅字就印在了白纸上。然后,装订工就把那些已经印刷好了的纸张折好裁齐,装订成册,再用硬纸板、粗麻布或皮革做的封面包装起来。要不了几天,世界上几乎每个角落里的读者就可以读到它了。

  现在,再让我们将时间后退一小步,回到动力印刷机还没有出现的时代。那个时候,书籍的制作就像其他的手工制品一样,也是由手工做成的。那个时代制作出来的精美书籍,不能同我们今天制作的精美图书媲美。但有一点也是今天的图书无法比的,早先的纸张通常都是麻纤维的,质地优良,手感很好;而今天的纸张大都是以木头为原料加以强酸强碱制成的,容易变黄,易碎。正如一位明智的历史学家所言,我们今天的书“不是在岩石上而是在灰尘”上印刷出来的。近代和大部分较古老的文献,大都是靠不断的复制来保存的。自近代以来,人们任其绝版的书籍大多是没什么保存价值的,当然,其中也有不少相当有价值的文献因此消失了。

  有一点,我们应该要时刻谨记,任何进步、成就都有其缺点,想要十全十美是不可能的。我们的先辈们用手工制作出来的书籍,比我们今天靠机器制作出来的保存的时间要长得多。但是,许多质量低劣的书籍也是在蒸汽机以前的时代出现的。那时的人们为了节约,字体通常印刷的很小,远没有今天在现代技术下同样小的字体清晰。在动力印刷机出现以前,比起现在来说,书的发行量很少,而且也相当昂贵。因此很少有人买得起书,这样,在那个时代,能识字读书的人就更少了。

  我们继续沿着时间的长河回溯,回溯到一个较为漫长的时代——印刷机发明之前的时代,当然,和整个人类历史比起来,它依然是短暂的。让我们参观一下德国美因兹市约翰·古登堡的小作坊吧,在这里,我们将看到印刷术的先驱者——约翰·古登堡,时间是公元1450年。古登堡的贡献在于他发明了活字印刷术,这可以使要印刷的字排列成行,组成页面。今天,我们不知道当时他是怎样将这些活字安装在什么样的印刷机上,我们也不知道他印刷的是何种书籍。因为,博物馆里收藏的那个时代印刷的书籍上都没有他的署名。现在最早的拉丁文版的《圣经》,据说是他印制的,或者他有可能经手过,即使实际上是他的徒弟或者是他的继承人印制的,总之,我们就不妨认定是古登堡制作的吧。虽然,现在从事印刷业的人和读书人对古登堡大都心怀敬意,但对他的生平却知道的甚少。像世界上其他著名的、为人类作出重大贡献的发明家一样,古登堡的一生也是负债累累,穷困潦倒。他的债主把他所有的工具和字模席卷而去,最后,他在贫穷中死去。毫无疑问,他的债主当然不会让这些机器闲着,他充分利用了古登堡的机器为自己赚钱。在短短的半个世纪里,印刷术传到了意大利、荷兰,传遍了整个欧洲。

  今天,我们对古代和近代文学的了解,大部分都是通过阅读印刷出来的书籍而来的,所以,我们对文学的承载形式的印象几乎就是书了。但是,在古登堡发明印刷术之前,文学的历史至少要比第一本“印刷书”的历史长十倍也不止。

  假如继续回溯我们的历史,我们就会来到欧洲极少见到纸甚至没有纸的时代。纸最先是中国人发明的。后来,阿拉伯人从中国人那里学来了这项技术,并把它传授给了他们西方的基督教兄弟。这样,我们才拥有了这一文明,必不可少的物质——纸,它是近代以来几乎所有书写和印刷不可或缺的载体。它的发明是人类跨时代的进步,它受益于人类种族中的两大支系,而这两大支系的语言和文化都不是属于欧洲,而是属于亚细亚的。到了14世纪,纸张在欧洲已经很普遍了,但还算不上很丰富,因为当时造纸的技术落后,费时费力。人们还不能像我们今天一样轻易地浪费纸张,像扔垃圾一样随意乱扔。绅士和学者们不仅仅是出于附庸风雅,更是为了节约,他们用鹅毛笔练就了一手好书法,能在一块很小的地方紧密而清晰地写上很多娟秀、精巧的字。

  在纸张还没有广泛使用之前,书、私人信件和公文都是写在一种经过特殊压制过的羊皮或犊皮纸上的。这种皮革纸经久耐用,在博物馆里至今还保存着至少3000多年前的羊皮卷。在皮革纸上,犹太人写下了许多包括《旧约》在内的圣书,现在,我们还能在犹太人的教堂中看到一些写在兽皮上的卷宗,甚至今天我们依然用所谓的“羊皮纸”来保存那些需要保存很长时间的书写物,像学院文凭、证书之类等等。小绵羊、小山羊和小牛犊的血肉可以提供给我们营养;它们的皮毛可以供我们制作大衣和皮鞋;然而这些动物对人类最主要的贡献却在于它们为人类保存了大量宝贵的精神财富——几千年的文献。当我们在市场上订购小牛肉(veal)的时候,大概已经忘记了记录着古代文献的“vellum”(犊皮纸)派生于法文的“小牛”一词。文学的故事本质上就是许多文字的故事,所以,我们停下来考证这个单词的含义不是中断,而是继续讲述我们的故事。我曾经思考过很长一段时间,就是关于“parchment”(羊皮纸)和“parch”(烘干)这两个词语之间的联系。很明显,羊皮纸需要在烈日下晒干、硝制,才能使用。这不过是对事实的一种推测,但是,我们发现,这个事实远比我们无知的推测有意思得多。“羊皮纸”来自帕加马,一个小亚细亚的城市,大约在公元前200多年,那里盛产一种质地优良的书写用兽皮,根据传说,这个帕加马的国王建了一栋非常宏大的图书馆,他和他的书记员发明了一种方法,可以制造出两面都能写字的羊皮纸。自此,就有了今天我们看到的正反两面都有字的书册和卷帙。

  羊皮纸做的书为我们保存了大量的希腊和拉丁文的文学遗产,甚至14世纪以来基督教的大部分文献资料。书记员们把他们所能见到的写在极易损坏的纸莎草上的更为古老的文献资料誊抄在坚韧的羊皮纸上。(我们呆会儿再讲有关纸莎草的故事)那些书记员大部分是生活在寺庙里的僧侣或传教士。许多世纪以来,对于做学问的人来说,寺庙是最安全的地方。大多书记员最感兴趣的,当然还是那些宗教经文,《圣经》以及与圣经有关的其他被视为经典的神圣文字。也有一些僧侣书记员暗中喜欢一些异教徒的东西,这些是非基督的文学。他们中的许多人像热爱艺术品一样喜爱这样的书籍,常常花上好几年的时间装帧一本书籍,修改润色其中的文字。在我们的艺术博物馆和图书馆里还保存着许多当时的精品,那些镶金字体颜色的书籍是如此的明亮,鲜艳,就好像是昨天刚刚装饰上去的一样。

  有时,那些贫穷的僧侣,羊皮纸用完了又没有新的书写材料的时候,他们就会把寺院里残存的或者在市场上买来的已经在上面写了字的旧羊皮纸重新利用,把那上面的字迹擦去,就又有新的材料可以书写了。僧侣们经常将那些被视为异端学说的文学擦掉,这样就可以在上面重新书写基督教信仰的文献了。这种手稿被称为“重写稿”(palimsest),意思是“擦过的东西”。有时候,最初的文字没有擦干净,现代的研究者们便能够用化学试剂使它重现出来。通过这种方法,人们发现了许多古代文学作品的片段,而如果没有这种重写稿的话,这些文学作品就可能永远消失了。许多古代典籍能否流传下来,很多时候是取决于偶然因素。当然,类似《圣经》这样的书,自然会有人对其进行精心保护,从而使之代代相传。自然风化、火灾、人间的纷乱与战争等等,都给书本的命运增添了传奇色彩。那些专门研究古代文献的学者们,一旦发现了散佚、流失很久的古文稿,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之情无以言表。随着人们不断地挖掘、发现,对于某些读者来说,见到这些古籍就好比见到北极一样令人兴奋、颤抖!

  以羊皮纸或者是其他皮革纸作为书写材料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是,假如你生活在公元4世纪的罗马或者雅典,想拥有一本维吉尔或者荷马的诗集,你得到的也许不是抄写在羊皮纸上的诗歌,而是一种被称为“纸莎草”(papyrus)的干燥的植物叶子。我们都知道,纸(paper)这个词就是从paperus这个词派生出来的。纸莎草原产埃及,是一种非常坚硬的水生植物,据说摩西(注:摩西,《圣经》故事中犹太人古代领袖,领导者,立法者。)就是在这种水草上被人们发现的。人们把这种水草的茎抽掉,再把它压平,晒干,然后粘成条状卷在一起,就成了可以用来书写的纸莎草了。埃及人又把这种纸莎草的制作工艺传到希腊、罗马和附近的地区。在比之更耐用的羊皮纸被广泛使用之前,几乎所有的最优秀的希腊和拉丁文的文学作品都是用这种纸写的。纸莎草叶子的希腊文是“biblos”,这个词后来又有了一种引申义,即写在叶子上的书,因此,西方世界中的宗教圣书——《圣经》,就被称为“Bible”。

  古代埃及人是相当伟大的人,创造了许多世界奇迹。在这些奇迹中,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金字塔、司芬克斯、木乃伊以及那些法老的坟墓。但是,那些看起来不朽的金字塔,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可能还不及那些易碎的纸莎草重要,更有价值。不仅埃及人,几乎所有地中海沿岸的人们也都把自己的思想记在纸莎草上。埃及人不仅发明了书写的材料,还创造出了表达语音的文字系统,这可能是对欧洲文化影响最早的一种文字了。千百年来,埃及的这种文字表达的核心密码已经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中了,直到最近100多年,学者们才破解古埃及图画形的文字或称为“象形文字”(hieroglyphics,意为:神圣的雕刻)之迷。在当年的文字考古学年鉴上,破译古埃及的神秘字符的故事,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1799年,一位来自拿破仑军队的工程师,在埃及发现了著名的罗塞塔石碑。在这石碑上,刻着一篇很长的布告,是古埃及的教士们为纪念当时一位法老而刻的。石碑上有三种文字,一种是象形文字,另一种是普通的埃及文,第三种是希腊文。因为大家对希腊文字比较熟悉,所以,经过努力研究、推测,破解与其并联的埃及象形文字就有了可能。当时,主持破译文字工作的是法国学者詹姆里昂。今天,埃及古物学者对木乃伊和方尖石塔上的象形文字不再陌生,并且使神秘的司芬克斯也打破了它难解的沉默,逐渐为世人所了解。

  即使学者们永远无法破解古埃及象形文字,古埃及人的智慧精华也不会荡然无存。因为它已经被希腊人和罗马以及其他的民族吸收了,并且代代相传,传给了今天的我们,尽管它最初的原型已经模糊,难以辨认。当亚历山大征服埃及,并在埃及建立了一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城市——亚历山大城时;当热情奔放的安东尼、冷静沉着的恺撒打败克利奥帕特拉,旋即又为她所迷时,征服者总会从被征服者那里学到其先进的文化。

  在离埃及不远的地中海东岸,住着腓尼基人。他们是希伯来人的近邻,他们经常发生冲突,摩擦。腓尼基人整日忙于贸易,他们似乎对文学创作不感兴趣。今天,我们要想了解腓尼基人的文献,只有从古希腊的古文献中,才能发现他们蛛丝马迹的文字。然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今天的西方人之所以能阅读到这么多的书籍,在一定程度上还得感谢那些丧失了城邦的腓尼基人,因为,是他们发明了取代埃及象形文字的字母文字,他们是书籍的奠基者。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字母是腓尼基字母经过了几千年复杂演变而来的。根据科学推测,腓尼基字母至少在公元前1000年前就被发明出来了,那时,纸莎草的使用已经很普遍了,它平滑的表面为书写一种连贯的字体提供了可能。极富商业头脑的腓尼基人除了把从埃及人那里贩运来的纸莎草卖给希腊和其他国家,还连带他们发明的字母也一起卖了出去。

  如果我们沿着时间的长河继续上溯,就会发现,这个时候人们用来书写的材料几乎都是一些无法移动的东西。我们称这样的时代为石器时代。那时的埃及和其他国家的人们都将要记录的事情刻在石墙或石柱上面。其实,直到今天,我们仍没有超越“石器时代”那种做法:为了记载重要的事件,纪念伟大的人物,使社会和宗教思想永远流传,我们往往会在教堂、公共建筑物和墓碑上雕凿文字,这样,即使所有的书籍全被毁坏了,5000年后的历史学家们仍可以通过这些石头建筑或一些碑文材料,大致推断我们这一时代人的生活和语言的基本情况。

  我们也正是根据同样的方法,从石刻上来了解、认识远古人的生活习俗的。但是哪怕是最坚硬的石头,也有被损坏的一天,如果没有推陈出新的书籍,恐怕所有的语言迟早会消失。甚至那些石头依然存在,那些雕刻的工人也还活着,而公共图书馆的“书”全是石头,不管里面还是外面,墙壁上全是书,而这些书都完好无缺。即使这样,也还是有缺点的,不是吗?如果这样我们就无法享受带上书本回家围炉夜读的乐趣了。

  巴比伦大帝国位于西亚,那里的人们喜欢把文字刻在泥制的砖和圆柱上,比起无法搬动的石头来,也算是一种进步了。但是,如果想买一本当时很流行的书,那至少得请人把一吨左右的“砖书”搬回来,这无疑是相当不方便的。当然了,这只是一种假设而已,这样的情况在当时是根本不会发生的,因为当时的社会根本就没有流行读物。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位牧师和书记员知道怎样读书认字,而书写的大部分内容大都是关于宗教或者歌颂帝王们丰功伟绩的。

  文学的发展要依靠一种既便于书写,又容易得到,交流起来也轻便,而且又光滑、柔软的物质作为媒介。这种物质就是木头,它坚韧,轻便,易于携带,在我们的故事中占有必不可少的一席之地。古代的撒克逊人的语言与我们的英语是同源、同支的,他们曾在山毛榉做成的板子上写字,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把装订在一起的印刷物叫做书(book)了。假如你躺在树荫底下看书,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你头顶上为你遮挡阳光的东西和你手上捧着阅读的,给你提供知识、增长你的智慧的东西之间,有着这么密切的联系。但是,德国人很容易察觉到这两个词之间的关系,因为他们的“山毛榉”就叫“buche”,而“书”就叫“buch”。也许我们应该把祖先学会锯木头的那一天当作一个纪念日。他们学会了用木板搭建房屋,也学会了用木板记事、写字。记住我们这些智慧的祖先——那些在木板上写字的北欧人,还有那些用木板当成“石板”的埃及学童们。

  早期的罗马人不仅把木板当作写字的工具,而且连树皮也加以充分利用。他们书的单词叫做“liber”,其原始意义是指树的内层皮。现代社会一些与称“书”有关的单词形式都来源于这个拉丁文。比如,法语中的“livre”,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的“libro”,英文中的“library”(图书馆),也是源于这一词根。

  “树皮”就是“书”这简直是个玩笑,但是这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语言和文学之树,实际上也是智慧和人生之树,以一种美丽、奇特的方式生长着。淹没在岁月长河中的历史也不断以新的面貌出现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本书的纸张是用木质纤维做成的,与千百年前我们祖先用来记事的木板有着本质上的联系。你面前放书的家具叫做“table”(桌子),而你记录杂事的纸片叫做“tablet”(纸板),“板”的拉丁文则是“tabula”。也许你的桌子上还放着这样一本“书”,里面夹满了老照片,这样的“书”我们叫“相册”(album)。为什么这样叫呢?这个词的本意是“白色”。在古罗马时期,有个高级官员,他就是大祭司迈克斯莫斯,他是国家的机密大臣,他把当年发生的事件都记录在白板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记录家族事件的家谱、存放老照片的影集和收藏花朵标本的书都称为“album”。

  我们的生命之树,我们的知识之树,是一棵神奇而迷人的树,我们没有办法为之描绘出一幅确切的图画,她取材于大自然中的树木,生长在山石之间;她是鸟儿们温暖的小窝,它们供给我们书写用的鹅毛笔;她是动物们安全的巢穴,它们供给我们书写用的纸张。在这棵大树之下,万物之灵——人类,在这里读书,思考。

  文学家约翰·柯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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