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孙丑(下)

作者:(战国)孟轲 著 发布时间:2019-09-10 14:16:28 字数:17901
  卷四公孙丑(下)

  【原文】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三里之城,七里之郭[2],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3]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4]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5]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6]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7]不战,战必胜矣。”

  【注释】

  [1]天时、地利、人和:天时指适合出兵打仗的时机、气候等;地利指山川险要,城池坚固等有利条件;人和指人心的团结和和睦。

  [2]城、郭:城指“内城”,郭指“外城”。内城和外城的比例一般是三比七,因此称作“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3]兵革:兵器和铠甲。古代的铠甲有铜铁做的,也有用皮革做的。

  [4]委:放弃、弃城。

  [5]域民:限制百姓。域,本指界限,这里引申为限制。

  [6]畔:同“叛”,背叛。

  [7]有:要么。

  【译文】

  孟子说:“有利的时机不如有利的地形,有利的地形不如人心一致。一个内城面积只有三里、外城面积七里的小城,四面合围都不能攻破。既然四面合围,总能遇到好的时机,但还是攻不破,这说明有利的时机不如有利的地形。城墙不是不高,护城河不是不深,兵器和铠甲不是不坚利,粮草也不是不充足,但还是弃城逃跑了,这说明有利的地形不如人心一致。所以说,管理百姓不是靠封锁边境就能做到的,保有国家不是靠险阻的山川就能做到的,扬威天下也不是靠坚利的武器装备就可以做到的。施行仁道的国君得到的帮助多,不施行仁道的国君得到的帮助少。帮助少到极点时,就连他的亲戚家人也会背叛他;帮助多到极点时,全天下的人都会归顺他。用全天下人的归顺去攻打连亲戚都背叛他的人,必然是不战则已,战则必胜的了。”

  【阐释】

  这一章是千古名篇,历来被人传诵,原因有二:从文章内容方面来说,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历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从文章风格方面来说,论述精辟,语言精炼,具有极其震撼的说服力,充分体现了孟子的雄辩风格。

  先于孟子的著名思想家荀子曾经就讨论过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关系的问题。荀子从农业生产的角度出发,认为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并重,缺一不可。在这一章里,孟子从军事作战的角度出发,并且观点鲜明地表示,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是并重的,而是“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认为,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之中,人和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最重要的,相对来说地利次之,天时最不重要。孟子之所以得出了这样的观点,一是因为孟子的思想一贯是强调并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二是因为这符合他论述这一问题的目的。

  那么,孟子论述这一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呢?梳理一下孟子的思路,我们会看到,孟子从强调“人和”的重要性出发,最终得出了“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的结论。这样一来,孟子的目的就很明显了,还是回到了他一贯主张的“仁政”思想上。谈论“仁政”的话题,却要从战争和军事方面入手,也许是因为当时的国君们对如何打胜仗的问题很感兴趣,孟子也不得不用这样的办法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了。

  从民本思想出发,孟子阐述了一个重要的论点,即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虽然谈论的是军事问题,但着力点依然是民心的向背。孟子认为,不论是得到了“天时”还是“地利”,都不如得到“民心”。在此基础上,孟子进一步指出,民心向背决定着多助与寡助、天下顺之与亲戚叛之两种截然不同结局。这些观点的提出是孟子做出的又一个重大贡献。

  【原文】

  孟子将朝王[1],王使人来曰:“寡人如[2]就见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风。朝,将视朝[3],不识[4]可使寡人得见乎?”

  对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5]朝。”

  明日,出吊于东郭氏[6]。公孙丑曰:“昔者辞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

  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

  王使人问疾,医来。

  孟仲子对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7],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趋造于朝,我不识能至否乎?”

  使数人要[8]于路,曰:“请必无归,而造于朝!”

  不得已而之景丑[9]氏宿焉。

  景子曰:“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丑见王之敬子也,未见所以敬王也。”

  曰:“恶!是何言也!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岂以仁义为不美?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则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

  景子曰:“否,非此之谓也。礼曰:‘父召无诺[10];君命召不俟驾[11]。’固将朝也,闻王命而遂不果,宜[12]与夫礼若不相似然。”

  曰:“岂谓是与?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夫岂不义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今天下地醜[13]德齐,莫能相尚,无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则不敢召。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

  【注释】

  [1]王:指齐宣王。

  [2]如:应当。

  [3]视朝:指在朝堂上处理政务。

  [4]不识:不知。

  [5]造:去。

  [6]东郭氏:姓东郭的一个人,据称,这个人是齐国的一位大夫。

  [7]采薪之忧:本意是指因为有病而不能去打柴,这里引申为自称生病。

  [8]要:拦截。

  [9]景丑:齐国的大夫。

  [10]父召无诺:听到父亲在叫自己,不等嘴里应答“诺”,就要立即起身施礼。

  [11]不俟驾:不等到备好马车(就立即动身)。

  [12]宜:同“殆”,意为“大概”、“恐怕”。

  [13]醜:类似、相近。

  【译文】

  孟子正要去朝见齐宣王,正巧这时齐宣王派来使者告诉孟子道:“本来我应该来看望先生,但我突然感冒了,见不得风,所以就不来了。明早我会上朝堂处理政务,请先生到时候来朝堂上,咱们见一面。”

  孟子听了,回答道:“很不幸,我也生病了,不能到朝堂上去。”

  第二天,孟子打算去东郭大夫家吊丧。公孙丑说道:“昨天先生托病拒绝了大王的召见,今天却又去东郭大夫家吊丧,这恐怕不好吧?”

  孟子回答道:“我昨天生病,今天病就好了,为什么不能去吊丧?”

  于是,孟子就出门去了。

  孟子刚走,齐宣王就派人带医生来看望孟子。孟仲子应付道:“昨天大王召见先生时,先生生病了,因此不能到朝堂上去。今天先生的病刚好一点,就到朝堂上去了。不过我不知道到了没有。”

  齐宣王的使者刚走,孟仲子又立即派人去寻找孟子,并让他们转告孟子道:“先生不要回家了,赶快到朝堂上去吧!”

  孟子不得已,只好到景丑家借宿。

  景丑听了原委,说道:“家里有父子,家外有君臣,这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父子之间要讲究慈恩,君臣之间要讲究恭敬。我看到大王尊敬先生了,却没看到先生恭敬大王。”

  孟子回答道:“大夫这是什么话!齐国人里,没有一个人跟大王谈论仁义之道,难道是因为他们觉得仁义之道不好吗?当然不是,他们心里想的是:‘这样的大王哪里配知道仁义呢?这才是对大王最大的不恭。而我呢,跟大王谈论的都是尧、舜的治国之道。这样看来,齐国人没有一个比我更恭敬大王了。”

  景丑马上回答道:“我说的不是这些。《礼经》上说:听到父亲的召唤,要不等到口头答应就要起身应命;听到国君的召唤,要不等到备好车驾就起身应命。可先生本来就要准备朝见大王了,但听到大王的召唤却又反而不动身了,这似乎不合《礼经》的要求吧?”

  孟子听了,说道:“原来大夫指的是这件事啊。曾子说过:‘没有哪个国家能赶得上晋国和楚国的富有。不过,他有富有,我有仁慈;他有爵位,我有正义,我哪里不如他呢?’曾子的话难道没有道理吗?应该是有道理的吧。天底下有三样东西最尊贵,一是爵位,二是年龄,三是德行。在朝堂上爵位最尊贵,在乡野年龄最尊贵,至于辅助国君治理国家,就是德行最尊贵了。大王怎么能用爵位怠慢我的年龄和德行呢?一个有作为的国君一定有他召唤不动的臣民,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这个臣民出谋划策,就应该亲自去拜访他。这就叫做尊重德行,否则就不能有大的作为。因此,商汤先拜伊尹为师,然后才把他视为大臣,最后很轻松的就取得了天下;齐桓公也是一样,先拜管仲为师,然后才把他视为大臣,也很容易的在诸侯中称霸了。

  现在,各诸侯国占有的土地都差不多,国君们的德行也不相上下,谁也不能比谁高出一筹。之所以这样,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喜欢听话的大臣,不喜欢教导他们的大臣。对于商汤和齐桓公来说,伊尹、管仲就是不能召唤的臣民。管仲尚且都不能被召唤,更何况连管仲都不屑仿效的人呢?”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孟子提出了“贤才不可招”的主张,意思是很明确:真正的贤才不是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相反,国君们应该像商汤对待伊尹、周文王对待姜子牙那样礼贤下士,甚至要主动放低自己的身份延请贤才,贤才才会来辅佐他。

  孟子“贤才不可招”的主张是儒家在用人方面的重要思想之一。孔子和孟子一生都在宣扬这种主张,尽管由于所处时代的特殊原因,他们本身没有受到这种待遇,但这一主张对后世却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最典型的事例就是三国时期蜀汉的开国皇帝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的故事。

  回到这一章的具体内容上。可以看到,齐宣王和孟子本来约好了要见面,但齐宣王临时改变了主意,说请孟子明天到朝堂上去见他,这自然惹恼了孟子。其实,齐宣王没有听到在《公孙丑上》里记载的孟子和公孙丑的谈话,否则他也许就绝不敢这样对待孟子这个连管仲都不放在眼里的人。

  孟子是自视很高的,所以,哪怕你是一个泱泱大国的国君,孟子也不愿意被你呼来唤去的,因此,他才躲着不见齐宣王。不仅孟子有这种经历,根据《论语·阳货》的记载,孔子也有这样的经历。然而,在那个年代,没有多少人能理解孔子和孟子的这种做法,他们只会简单的认为这是书生们自以为是的迂腐行径,对孔子和孟子就没有多少好感,而孔子和孟子自己也不肯妥协,因此才有周游列国而不被重用的结果。那么,没有这份清高怎么样呢?在春秋战国时代,纵横家是没有“清高之气”的,比如苏秦和张仪,结果却是能够“身配六国相印”,在事业上不能不算是取得了成就。

  这样说来,我们就很难理解了,难道孔子和孟子都错了,难道不愿被国君呼来喊去也错了?其实不然,老子和孟子呼唤和需要的不是自命清高,而是国君们对贤才的尊重,这是没有错的。有句话说:“将大有为之君,必将有所不召之臣。”儒家认为,当时孟子在齐国的地位是“亦宾亦师”,既是客人,又是老师,那么自然就不应该“以奉命趋走为恭”了,相反应该“以责难陈善为贵”。所以,当齐宣王拿出国君的架子时,孟子当然就可以不理睬他了。

  不理睬国君,并不是在“还以颜色”,也不是在耍清高,而是在维护一种尊严,这种尊严说大了是贤才的尊严,说小了是孟子个人的尊严。

  尽管在众人看来,孟子的行为是极其不妥的,但在孟子看来却很妥当,因为每个人的人性都是相同的,人格也是平等的,齐宣王和他是平等的。

  尽管有刘备“三顾茅庐”的事例,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后来的历史中,国君们能够按照孟子的要求对待贤才。事实上,孟子的一些观点,就是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来看,也仍然能让人感到就好像“乌托邦”一样。

  回到孟子的观点上来,既然对于国君而言,礼贤下士是如此困难,真正的贤才也是如此难遇,那么作为真正的贤才,有一点的清高和傲气应该无妨吧!

  和孔子一样,孟子的一生不断地周旋于各诸侯国之间,尽管处处都不被重用,尽管时刻都在争取做人的尊严,但他藐视国君的权威的所言所行,依然为后世树立了楷模,值得后人学习。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孟子对齐宣王表示“不能造朝”是“书呆子”式的迂腐和清高,相反应该肯定他的骨气。

  【原文】

  陈臻[1]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2]一百[3]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4],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5],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6]也。无处而馈之,是货[7]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注释】

  [1]陈臻:孟子的学生。

  [2]兼金:上等的金子。这种金子的价值是普通金子的两倍,因此被称为“兼金”。

  [3]一百:即一百镒。

  [4]赆:送给即将要走原路的人的路费或礼物。

  [5]戒心:防备之心。据记载,当时有人要害孟子,所以孟子有所戒备。还有一种说

  法是,当时正有战乱,因此孟子要有所戒备。

  [6]未有处:这里指没有正当的接受馈赠的理由。

  [7]货:收买、贿赂。

  【译文】

  陈臻问孟子道:“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给先生一百镒金子,先生没有接受。在宋国的时候,宋公送给先生七十镒金子,先生却接受了,而且在薛的时候,薛侯送的五十镒金子先生也接受了。如果不接受齐王的金子是对的,那么后来接受宋公和薛侯的金子就是错的;后来接受宋公和薛侯的金子是对的,那么以前不接受齐王的金子就是错的。这样看来,先生总有一次做错了吧?”孟子回答道:“没有做错,都是对的。在宋国的时候,我准备走远路,给即将走远路的人送路费是应该的,所以,宋公说:‘送给先生一些路费。’我怎么不接受呢?在薛国的时候,我听说路上可能会有危险,我们需要有武器防身,所以,薛侯说:‘送给先生一些购买防身武器的费用。’我怎么能不接受呢?至于齐王嘛,他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干吗送给我金子?没有理由却要送给我金子,这就是用金子收买我。哪里有君子能被金子收买的呢?”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学生陈臻发现,在对待同一件事情上,孟子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于是据此以为,两种做法里必然有一种是对的,有一种是错的,即所谓“二者必居其一”。于是,他得意洋洋地要求孟子“请直接回答是或者不是”,很有孟子雄辩的风范。

  作为先生,孟子当然不能被学生问倒,于是做出了跳出陈臻“两难推论”的局限的回答。总体来说,陈臻的“两难推论”虽然看似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却局限于形式逻辑之中,缺乏辨证逻辑的灵活性,不能解决具有特殊性的问题。孟子的回答则恰恰相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用孟子自己的话说,这就叫“通权达变”。

  据《论语·雍也》篇的记载,当公西华被孔子派去出使齐国时,冉有想为公西华多要一些安家的口粮,而孔子则认为,公西华做了使节,就有的是钱财口粮,所以就没有多给。后来,原思做孔子的总管,他觉得自己的俸禄太高了,孔子却劝他不要推辞。从表面看,孔子的这个行为与孟子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都令人不解。但是,孔子和孟子之所以这样做,还是有自己的一番道理的。

  那么道理何在呢?孔子说过:“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这句复杂的文言文用我们现在常说的一句话解释,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理论上看,这可以理解为“既能坚持原则,又能通权达变”。

  在儒家思想里,通权达变是很重要的一个主张,不仅孔子和孟子在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时要懂得通权达变,而且每个人在立身处世时,也应该懂得通权达变。

  再回到文章本身,我们可以看出,究竟是否接受别人赠与的钱财,孟子的基本原则是“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君子不拿不明不白的钱。如果这个钱赠与的有充足而合理的理由,就是明明白白的,那么该接受就大胆接受,否则,理由不充分不合理,就是不明不白的,就必须推辞掉。到底接受与否,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如果把不该接受的接受下来,那就是不对的,不是君子所为。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孟子又何止只是“富贵不能淫”的一个人呢!

  【原文】

  孟子之平陆[1],谓其大夫[2]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3],则去之否乎?”曰:“不待三。”

  “然则子之失伍[4]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

  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5]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

  曰:“此则距心之罪也。”

  他日,见于王曰:“王之为都者[6],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诵之。

  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

  【注释】

  [1]平陆:地名,当时是齐国的一个邑。

  [2]大夫:这里指平陆宰孔距心。

  [3]失伍:掉队、脱离大部队。

  [4]子之失伍:你的失职。孟子把失职比喻为士兵掉队等“失伍”行为。

  [5]刍:牧草。

  [6]为都者:指治理一邑的人。

  【译文】

  孟子到了平陆,问那里的行政长官孔距心道:“如果你的卫士一天之内三次擅离职守,你会不会惩罚他呢?”

  孔距心回答道:“不用等到三次我就要惩罚他了。”

  于是,孟子说道:“如果这样要求他的话,那么相比之下,您失职的地方就太多了。在发生饥荒的年月,平陆的百姓生活悲惨,年老体弱的都死在了山沟里,年轻力壮的逃到其他地方的也有将近一千人了。”

  孔距心回答道:“这就不是我能解决的问题了。”

  孟子又说道:“假如有个人,替别人放牧牛羊,那么他必须要为牛羊寻找牧场和草料。如果找不到牧场和草料,那么,他应该把牛羊还给那个人呢,还是眼睁睁看着牛羊饿死呢?”

  孔距心恍然大悟,连声说道:“这是我的过错啊。”

  后来,孟子见到了齐宣王,对他说道:“我认识五个大王的地方官,在他们当中,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的只有孔距心一个。”

  齐宣王不禁感叹道:“这是我的过错啊。”

  【阐释】

  战国时期,不仅战乱频繁,而且自然灾害也不断发生。每当遇到自然灾害,受苦的总是百姓,他们轻者流离失所,重者饿死乡野。而此时的统治者们总是把罪责推到自然灾害头上,并不认为自己该负责任“罪岁”。在这一章里,孟子起初以此问题询问孔距心时,孔距心就是这么说的,还说“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又把罪责间接地推给了齐宣王。

  孟子当然不会任由统治者这样相互推诿了,于是,他从百姓的立场出发,以贴切的比喻和严密的推论,使孔距心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正如孟子后来对齐宣王说的那样,孔距心还算是个有仁义之心的聪明人,经孟子一指出,就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其实,历史经验表明,百姓是善良而宽容的,因为有时遇到自然灾害时,只要统治阶级稍微做出一点善意的表态,或者只是下达一份类似于“罪己诏”的文件,百姓们也就原谅了他们。

  那么,哪怕是假惺惺的逢场作戏也罢,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取得百姓的原谅的人有多少呢?根据孟子说的,是五分之一,很低的一个比例。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忽略孟子的功劳,如果没有孟子的话,或许连齐宣王和孔距心也不会认识到自己的过失了。

  【原文】

  孟子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驩[1]为辅行[2]。王驩朝暮见[3],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4]也。

  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5],予何言哉?”

  【注释】

  [1]盖大夫王驩:盖邑的名叫王驩的大夫。

  [2]辅行:辅助同去。

  [3]见:请见。

  [4]行事:即指出使滕国这件事。

  [5]既或治之:既然已经有人处理好了。

  【译文】

  孟子在齐国做客卿时,代表齐国去滕国吊丧,齐宣王派遣盖邑的大夫王驩作为副使与孟子一同前往。王驩每天的早上和晚上都来见一次孟子,可是,在从滕国回来的路上,孟子却从来不和王驩谈论有关出使滕国的事情。

  于是,公孙丑问孟子道:“先生作为齐国的客卿,官位已经不小了;从滕国返回齐国的路途也不算近。可是,为什么先生在回来的路上,不和王驩商议出使滕国的事呢?”

  孟子回答道:“既然已经有人处理好了所有事情,那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阐释】

  这一章主要记述了孟子对小人的态度。

  孟子奉命出使,齐宣王的宠臣王驩只是他的副手,而且职位比孟子低,理应事事都请示孟子之后再处理;然而王驩在齐宣王的宠爱下,目无法纪,目中无人,事事都是习惯性地独断专行。

  对于孟子来说,处理这种小人的行径似乎有些棘手。一方面,如果跟他理论,禁止他独断专行,就会被别人看成是孟子在和王驩争权。孟子不愿意争权,更不愿意与小人争权,肯定也不愿意让别人在背后这样评价他。另一方面,在常人看来,王驩的行为实在可气,根本就是目中无人,不把孟子当领导,如果不整治一下,面子上实在气不过。

  孟子不愧是“亚圣”,处理方式果然与常人不同——或者可以说,孟子在经过权衡以后,“两害相权取其轻”,宁可让这种小人不把他当领导,也不愿与他发生争执,以免降低自己的品行。所以,孟子的态度是听之任之,姑且由之。但孟子并不是不生气,也不是对王驩没有意见,只是他表达生气和意见的方式又与众不同,就是不再与他谈论公务,不再与他说话。

  尽管孟子的态度是严厉的,但言语上却很谨慎。这符合孔子所说的“邦无道,危行言逊”的处事态度。但孟子并非一直都采取这样的态度,有时候,孟子抨击时政的言论也很不逊。那么,孟子的言论什么时候“谦逊”,什么时候“不逊”呢?这有一定的规律和界限,即:当他从政为官时,言论是很谦逊的,当他的身份是没有官职的士人时,就变得言语犀利,得理不让人了。这既有身份和地位的因素,也有社会条件的因素。

  【原文】

  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嬴[1]。

  充虞[2]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3],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4]美然。”

  曰:“古者棺椁无度[5],中古[6]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7],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8]化者[9]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10]乎?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11]。”

  【注释】

  [1]嬴:地名,当时齐国的一个邑,故址在今山东省莱芜境内。

  [2]充虞:孟子的学生。

  [3]严:急忙。

  [4]以:同“已”,太过。

  [5]棺椁无度:棺和椁没有尺寸规定。古代棺材分为两层,内层叫“棺”,外层叫“椁”。

  [6]中古:指周公治礼以后的时代。

  [7]不得:指不合法度。

  [8]比:为了。

  [9]化者:死者。

  [10]恔:满足、满意。

  [11]俭其亲:在对待父母的事情上显得寒酸。

  【译文】

  孟子从齐国到鲁国安葬母亲后返回齐国,住在嬴邑。

  充虞问孟子道:“前些日子,先生命我负责做棺椁的事。当时先生忙碌,我不敢来求教先生,现在才有机会求教于先生。请问先生,棺木似乎太好了吧?”

  孟子回答道:“上古时期,棺木的尺寸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古时期,明确规定棺木厚七寸,而椁木的厚度以棺木的厚度相称为准。无论是天子还是百姓,讲究棺木的质量并非仅仅是为了美观,而是因为这样才能尽到孝心。因为受礼制约束,不能用上等木材做棺椁的,不能算是称心;因为没有钱,不能用上等木材做棺椁的,也不能算是称心。如果礼制允许,又有钱的话,古人都会用上等木材做棺椁,为什么我不能这样做呢?更何况这样做的目的不过是不让泥土沾上死者的尸体罢了,难道孝子之心就不能有这样的一点满足吗?我听人说:君子不因为天下大事而节省应该用在父母身上的钱财。”

  【阐释】

  从这一章的内容可以看出,孟子非常重视丧葬之事。这是因为儒家一向提倡以“忠、孝、仁、义、礼、智、信、廉、悌”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而孝又被称为“百善之首”。

  然而,虽然孟子很重视丧葬之事,但丧葬之事并不是孝道的全部内容。曾子曾经说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的话,由此可知,完整的孝道包括生前的奉养和死后的安葬两个方面的内容。

  如果说到孝道的起源的话,历史就更早了。据有关文献记载,早在孔子之前的两千年,从尧舜时代开始,孝道就已经是社会的一种普遍道德了,而孔子和孟子所做的,只是把实际存在于生活中的孝道提高到了理论的高度,使其更系统化和更具文化性。

  不仅在孟子里有许多关于孝道的主张和思想,在《论语》里也记载了不少孔子和学生关于孝道问题的主张,其中尤其是孔子在《八佾》篇里的说法与本章所讨论的问题关系最为密切。孔子说道:“与其易也,宁戚。”也就是说,与其铺张浪费于丧葬之事,还不如尽情的表达悲伤之情。由此看出,孔子反对在物质方面过分的铺张和厚葬,而是更重视内在的真情流露。孔子的这一主张在后来发生了变化,一时间厚葬之风盛行,原因无非是时代不同了,人们的地位和经济状况都发生了变化,有能力举行铺张浪费的厚葬。

  尽管孟子非常重视丧葬之事,但与后来的儒家不同的是,孟子并不提倡厚葬。孟子认为,只要竭尽自己的力量,就是尽到了孝道,没有必要必须追求厚葬,所以,他说:“亲丧,固所自尽也。”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因此而节俭从事呢?当然也不是,因为孟子虽然不主张厚葬,但更反对薄葬。

  从有关的史料记录上,如《列女传》等书籍上,人们还可以看到很多关于孟子的母亲的一些记录,孟子的母亲是一位很懂得教育孩子的母亲,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她的教育,孟子能否成为儒家的“亚圣”还不得而知呢。那么,在孟子的母亲过世以后,孟子是怎样丧葬他的呢?根据这一章的记载,可以看出,孟子是以很厚葬的方式埋葬了他的母亲,就连他的学生都觉得实在是厚葬了。但是,无论从哪一点上看,这都是无可厚非的。

  通过这一章,孟子想要表达的观点是:在安葬父母的问题上,只要制度和经济两方面都允许,就应该尽力做到最好,正所谓“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丧葬是孝心的重要体现,如果有孝心的话,什么样的丧葬之礼都是符合孝道的要求的,否则,一旦失去了孝心,再丰厚的在葬礼也没有任何意义。

  【原文】

  沈同[1]以其私问[2]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3]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

  齐人伐燕。

  或问曰:“劝其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注释】

  [1]沈同:齐国的大夫。

  [2]以其私问:以私人的名义问孟子。这里强调沈同并不代表齐宣王。

  [3]仕:官员。

  【译文】

  沈同以个人名义问孟子道:“讨伐燕国可以吗?”

  孟子回答道:“可以。子哙不能把燕国国君的大位让给别人,子之也不能从子哙那里接受燕国国君的大位。这个道理很简单,比方说,你很喜欢一个士人,于是你不禀报大王,私自就把自己的爵位和俸禄让给他,那个士人也不经大王的同意就接受了你让给他的俸禄和爵位,这样行吗?子哙让国君大位的事,和这个例子有什么区别呢?”

  于是,齐国出兵讨伐燕国。

  有人问孟子道:“听说先生鼓励齐国讨伐燕国,有这回事吗?”

  孟子回答道:“没有。沈同问我:‘讨伐燕国可以吗?’我回答他:‘可以。’他认为我说的对,就讨伐燕国了。如果他再问我:‘谁可以讨伐燕国?’那我就会告诉他:‘奉天子命令的人可以讨伐。’这怎么能说是我鼓励的呢?假设这里有个杀人犯,有人问我:‘这个人该杀吗?’我回答:‘该杀。’如果他再问我:‘谁可以杀他呢?’那我就会告诉他:‘法官可以杀他。’现在,让一个跟燕国一样无道的国家去征伐燕国,我为什么要鼓励呢?”

  【阐释】

  读了这一章的很多人都觉得,孟子在这里其实是玩了一个文字游戏,甚至是在为自己“不仁”的言论开脱、搪塞。这都是表面上的。

  从深层次来看,孟子的意思很明确:不是说不义的诸侯不能被讨伐,但如果出兵讨伐者也只是一个诸侯,那这种讨伐就是错的,本身也是不义之举,因为它“违法”了。根据分封制的规定,讨伐不义诸侯的人要有一定的资格,必须是周天子才行。孟子怕别人不理解,又举了一个很浅显的例子,如果一个人犯了杀人的罪过,必然是要被杀死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说是“可以”杀的,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杀他的,杀他的人必须是法官。

  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有鞭打或者诛杀有罪之人的权力,那么天下是变得更有法制了呢?还是更混乱了。肯定是后者。“人人得而诛之”只是一句号召,只是一个用来形容某个人罪不容恕的形容词,在真正讲法制的社会是不可能这样的。真正的法制社会,应该是即使是讨伐不义,即使是诛杀罪犯,都得有规矩、有秩序。

  从整章的论述来看,孟子的上述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之所以被人误解为他支持齐国出兵讨伐燕国,一是因为当沈同问及此事的时候,孟子着重阐述了燕国应该被讨伐的原因,并没有明确说明该由谁讨伐。二是因为战国时代已经不是一个法制社会了,连“只有天子才可以讨伐不义诸侯”这样的规定都被齐国君臣忽略了。这不仅是一个王权衰微的时代,更是一个法制混乱的时代。这一切都不能怪罪于孟子。

  【原文】

  燕人畔。王曰:“吾甚惭于孟子。”

  陈贾[1]曰:“王无患焉。王自以为与周公孰仁且智?”

  王曰:“恶!是何言也!”

  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2]。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未之尽也,而况于王乎?贾请见而解之。”

  见孟子,问曰:“周公何人也?”

  曰:“古圣人也。”

  曰:“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诸?”

  曰:“然。”

  曰:“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

  曰:“不知也。”

  “然则圣人且有过与?”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3]。”

  【注释】

  [1]陈贾:齐国的大夫。

  [2]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周武王灭商以后,将商纣的儿子武庚封为诸侯,统治殷商旧地。为了防止武庚反叛,周公命令周武王的兄弟管叔、蔡叔和霍叔三人监视武庚。周武王死后,年幼的周成王在周公的辅佐下即位,管叔等人见有机可乘,竟联合武庚一起反叛周朝,周公亲自率兵大败叛军,并一举诛杀了管叔、武庚等人。

  [3]辞:指寻找理由辩解,从而阻止改过。

  【译文】

  燕国反抗齐国的占领。

  齐宣王说道:“我感到愧对孟子。”

  陈贾回答道:“大王不必犯愁。在仁和智方面相比的话,周公和大王谁强一些呢?”

  齐宣王回答道:“这是什么话!我怎么能比得上周公!”

  于是,陈贾继续说道:“周公派管叔监视武庚,管叔却联合武庚造反。如果周公知道管叔会造反而坚持派他监视武庚,这是不仁;如果周公不知道管叔会造反而派他监视武庚,这是不智。周公尚且还没有完全具备仁和智,更何况大王呢?请大王派我向孟子做解释。”

  陈贾见到孟子,问孟子道:“请问先生,周公是怎样的一个人?”

  孟子回答道:“古代的圣贤。”

  陈贾又问道:“我听说,他曾经派管叔监察武庚,但管叔却联合了武庚造反。有这事吗?”

  孟子回答道:“有这事。”

  陈贾又问道:“周公知道管叔要造反吗?”

  孟子回答道:“不知道。”

  于是,陈贾得意洋洋地问孟子道:“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岂不是圣贤也有过错了?”

  孟子回答道:“管叔是周公的哥哥,谁能想到哥哥会造反呢?周公的过错不是情有可原的吗?古代的圣贤犯了错误就能立即改正,现在的人犯了错误却执迷不改;古代的圣贤的错误就像太阳和月亮一样,百姓都能看见,等他改正以后百姓也能看见;现在的人不但坚持不改错,竟然还要寻找理由辩解。”

  【阐释】

  齐国占领燕国时,孟子曾向齐宣王建议,帮助燕国立一个新的国君,然后撤出军队,齐宣王不听。齐国攻占燕国后的第二年,燕国人拥立燕王的庶子太子平为国君。齐军由于没有得到燕国百姓的支持,被迫撤了回来。因为孟子在齐国战胜燕国之初就提醒齐宣王说,如果不在燕国施行仁政,就不能保证可以长久的占领燕国。此时,齐宣王想到孟子的这些话,追悔莫及,觉得有愧于孟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齐宣王总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别看他现在说的这么好听,但最终还是没有重用孟子。

  事情的重点不是齐宣王的悔过情绪,而是陈贾与孟子的对话。通观全书,似乎只有陈贾幻想通过“圣人也有过失”的理由说服孟子,这种恶劣的态度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孟子的驳斥。

  根据文章的记载,陈贾自告奋勇去面见孟子,跟孟子举例说,周公曾经也出现过失误,言下之意是,即使圣贤如周公者,也不能避免犯错,更何况是齐宣王呢?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为齐宣王的一意孤行寻找借口,以求开脱罪责。针对陈贾举的周公的例子,孟子认为,古代如周公等品德高尚的圣贤之所以能成为圣贤,就是因为可以做到有错就改;而现在如齐宣王这样的国君,明知自己错了,不但不改正错误,还要千方百计寻找借口,开脱自己的罪责,企图得到别人的谅解。和圣贤的行为相对比,这显然是应该被唾弃的。陈贾无言以对,只好悻悻而去。

  在这一章里,孟子提出了“有过则改”的主张。这个主张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正如陈贾所言,人都难免犯错,即使是古代的圣贤、君子也难免犯错,否则孟子也就不说“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了;二是犯了错以后的应对之策。孟子提出两种可能的对策,一是承认错误,然后立即改错;二是将错就错,想方设法寻找借口推脱。很显然,孟子是主张立即改错。如果犯了错,任其继续发展,将会铸成更大的错误;相反,如果能及时承认并改正错误,才能保证以后不再犯错。

  关于这一主张,孔子也说过:“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如果有了错误而不改,这本身就是个错误,所以还是改掉为好。

  【原文】

  孟子致为臣而归[1]。王就见孟子,曰:“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

  对曰:“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他日,王谓时子[2]曰:“我欲中国[3]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4]。子盍为我言之?”

  时子因陈子[5]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

  孟子曰:“然,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季孙[6]曰:‘异哉子叔疑[7]!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子弟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8]焉。’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9]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注释】

  [1]致为臣而归:指孟子辞去齐国客卿的职务返回家乡的事。

  [2]时子:齐宣王的大臣。

  [3]中国:在国都中。这里的“国”指国都。

  [4]矜式:效法。

  [5]陈子:人名,即陈臻。

  [6]季孙:人名。有人认为季孙是孟子的学生,但也有观点认为此人“不可考”。

  [7]子叔疑:人名,与季孙一样“不可考”。

  [8]龙断:即垄断。原意是指高而不相连的土墩子,后引申为把持或独占。

  [9]丈夫;对成年男子的称呼。

  【译文】

  孟子辞去齐国的官职后准备回乡。

  齐宣王专门去看孟子,对孟子说道:‘从前,我希望见到先生,但却未能如愿;后来,我终于能早晚聆听先生的教诲了,这使我很高兴;现在,先生又要离我而去了。请问先生,我们以后还能再见吗?”

  孟子回答道:“现在我也不敢这样要求了。这本来也是我的愿望。”

  几天后,齐宣王对大臣时子说:“我想在国都里拨给孟子一所房子,再用一万钟粮食供养他和他的学生,以便让我们的官吏和百姓都能向他们学习。你去代表我跟孟子谈谈这件事情。”

  于是,时子就拜托陈子把齐宣王的这个意思转告给孟子。陈子照做了。

  孟子听了,说道:“时子哪里知道这事不能做呢!如果我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哪里还会辞去十万钟傣禄的官不做,却要接受一万钟的赏赐呢?季孙曾经说:‘子叔疑真奇怪!自己想做官而不得重用,他却又让自己的学生去做卿大夫。谁不想当官发财呢?可他却想垄断当官发财的道路。’这就好比是古代的集市,本来不过是以有换无,有关的部门也只是进行管理。但却出现了一个卑鄙的人,一定要找一个独立的高地登上去,左边望望,右边望望,恨不得独霸全市场的赚钱机会。别人都觉得这个人卑鄙,因此向他征税。征收商业税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阐释】

  古人认为,决定君子是否愿意做官的因素,不是利益的大小,而是自己的理想能否在当前这个社会上实现。因此,尽管孟子在齐国做到了客卿的高位,但他还是决定离开齐国,原因就在于齐宣王不能理解和采纳他的主张,更别提重用他,让他实现理想了。事实也是如此,根据《孟子》的记载,尽管相比于在魏国的遭遇,孟子在齐国的待遇已经非常不错了,尽管在很多问题上孟子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作为乱世诸侯的齐宣王却始终不肯施行孟子的仁政主张。

  尽管齐宣王不打算切实地采纳孟子的建议,但他也不愿意让孟子离开齐国,于是对孟子许以重利,幻想用财富留住孟子。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了,决定君子是否愿意做官的因素,不是利益的大小,所以孟子依然拒绝了。不仅如此,孟子还再一次教训了齐宣王,他责备齐宣王虽然垄断了国家财富,却依然不打算施行仁政,纯属贪得无厌。

  归纳一下孟子的一番道理,可以看出,孟子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他的理想无法在齐国实现。前文也已经说过,决定君子是否愿意做官的因素,是自己的理想能否在当前这个社会上实现。所以,孟子认为,既然在齐国无法实现它的理想,那就应该及早离开,这没有什么多说的,哪怕是拥有富甲天下的财富,也没有留下来的意义。二是孟子鄙弃了官场的垄断行为。所谓的官场垄断,在这里是说,既然已经认为没有必要再当官了,就不必再继续滞留在官场,抢别人的饭碗。所以,孟子拒绝了继续为官的请求。

  官场的垄断行为和垄断市场商人的行径没有什么不同,相比之下,孟子的这种大丈夫行为真让历朝历代那些靠阿谀贿赂、买官卖官而混迹官场的人惭愧万分。自古以来,官场便有裙带关系,就像孟子例举的子叔疑,自己做官不算,还要让自己的子弟都做上官。不过,话说回来,世袭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垄断制度,即便不是世袭的科举制度,垄断现象也是非常严重的。孟子指出的官场垄断现象是意义深远的。尤其具有超前意义的是,在指出官场垄断现象的同时,孟子还指出了市场垄断现象。孟子认为,征收商业税就起源于这种市场垄断行为。

  就孟子的本意而言,“贱丈夫”的寓言是为了配合说明官场和市场一样,也存在着垄断,这种垄断也是干扰孟子说服齐宣王施行仁政的因素之一,一心只想称霸于天下的齐宣王体会不到这些,就算他体会到了,能不能真正采纳孟子的建议,能不能施行以道德来统一天下的仁政,这些都还是两说呢。更重要的是,孟子已经对齐宣王不抱希望了。

  【原文】

  孟子去[1]齐,宿于昼[2]。有欲为王留行者[3],坐而言[4],不应,隐几[5]而卧。客不悦曰:“弟子齐[6]宿而后敢言,夫子卧而不听,请勿复敢见矣。”

  曰:“坐。我明语子[7]。昔者鲁缪公[8]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详无人乎缪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子为长者[9]虑,而不及子思;子绝长者乎?长者绝子乎?”

  【注释】

  [1]去:离开。

  [2]昼:齐国的一个邑。

  [3]行者:急着赶路的人,这里指孟子。

  [4]坐而言:正襟危坐(和孟子)说话。

  [5]隐几:凭几而睡。

  [6]齐:同“斋”,意为“斋戒”。

  [7]明语子:明确告诉你。

  [8]鲁缪公:鲁国的国君。

  [9]长者:孟子的自称,大概是因为孟子比对方年长,所以才自称为“长者”。

  【译文】

  孟子离开齐国后,在昼邑暂歇。有个人想替齐宣王挽留孟子,于是来拜访孟子。见面后,这个人正襟危坐,严肃地跟孟子说话,但孟子却不理睬他,只是靠着几案睡觉。

  这个人很不高兴,说道:“我是提前一天斋戒沭浴后才来拜访先生的,先生竟然不听我说话,我再也不敢来拜见先生了。”

  于是,孟子说道:“先生请坐,我明确告诉你我的理由:以前,如果没有人侍奉子思,鲁缪公就不能为子思安心;如果没有人伺候鲁缪公,泄柳、申详就不能安心。请你为年长的人考虑,远远是比不上子思的。是你拒绝长者呢?还是长者拒绝你?”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孟子旧事重提,又说明了他之所以决定离开齐国的另一个原因,这就是他觉得齐宣王不够尊贤,说的直白一点,就是齐宣王不够尊重他。这一点可以从孟子引用“鲁缪公能安子思”的例子看出来。

  所谓齐宣王不够尊重孟子,还是源于这一卷第二章的记载。当时,齐宣王和孟子约好了要见面,但是当孟子就要动身准备出门时,齐宣王却派人传来口信说,单方面取消今天见面,改在明天一早朝堂上见。孟子当时就火了,也学齐宣王的样子单方面爽约了,不仅做了个“不召之臣”,而且还大发脾气,号称“贤才不可招”。而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孟子再次提起,可见齐宣王是真的不够尊重孟子。

  既然齐王在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这一类小事上都要摆摆架子,就说明他确实缺乏对孟子的尊重,作为圣贤的孟子自然是明察秋毫。为了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做人的尊严,离开齐国已经是早晚的事了。

  由此看来,孟子离开齐国的次要原因,确实是觉得齐宣王不够尊重他。也许,如果齐宣王知道了这些的话,一定会更后悔的。

  【原文】

  孟子去齐,充虞路问[1]曰:“夫子若有不豫[2]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3]。’”

  曰:“彼一时[4],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5]。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

  【注释】

  [1]路问:在路途中发问。

  [2]不豫:不高兴、不愉快。

  [3]不怨天,不尤人:这是引孔子的话。由此判断,此句中的“夫子”应该指的是孔子。

  [4]时:时势。

  [5]名世者:举世闻名的人。

  【译文】

  孟子离开了齐国。在路上,充虞问道:“先生似乎不高兴。我听先生讲过:‘君子不抱怨天命,也不责怪于人。’”

  孟子回答道:“现在和那个时候的情况不同了。从历史上看,每隔五百年就会兴起一位贤明的国君,其中必定还有辅佐他的名望很高的名世者。从周武王时代到现在已经有七百多年了,从时间上看,已经超过了五百年;从时势上看,也应该是兴起贤明国君的时候了。大概老天不想让天下太平了吧,如果想让天下太平,在当今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还有谁呢?我为什么不快乐呢?”

  【阐释】

  孟子纵观历史,由“从尧舜至商汤、从商汤至周文王,其间皆相隔约五百年”的依据,得出了“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的结论。接着,他又认为,从周文王到现在已经相隔了有七百年,已经超过了相隔五百年的规律,再结合当前的社会态势看,应该是到了“必有名世者”的时代了。

  那么,即使到了“必有名世者”的时代,与孟子又有何干呢?原来,孟子强烈希望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成为一位“名世者”,能辅助明君成就大业——孟子所谓的大业,自然是以仁政治天下。有幸生活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就能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这是一件令孟子十分兴奋的事。对于自己的前景,孟子充满了自信,甚至认为,能担任这一历史重担的人只有他孟子,所以他霸气十足地说道:“当今之世,舍我其谁!”谁说孟子不动心?此时孟子的心已经是蠢蠢欲动了。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中国的历史确实是在一治一乱中不断交替着演绎的,但此后的规律根本就没有听孟子的话按照“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间隔周期重演。孟子等待的“伟大的时刻”一直没有来临,孟子的希望落空了,心情极其复杂,据说甚至流露出了告老还乡和解甲归田的意图。幸亏他的学生充虞深知先生的心情,于是就用先生说过的“不怨天,不尤人”的话来安慰先生。听了学生的安慰,孟子的心情还是不能释怀,于是只好表示,时代不同了,老师也动心了。由此可见,离开齐国对孟子是个不小的打击,毕竟当时的齐国是诸侯国中数一数二的强国,是孟子实现人生理想的最好平台。

  在承认自己也“情绪化”了之后,孟子向学生解释了自己不愉快的原因,他再次拿出了“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的说法。跟前文所述一样,按照孟子总结的这个规律推算,这个时候是应该有“王者”兴起了,可孟子走遍天下,却没有遇到像商汤、周文王这样的王者。既然没有遇到王者,孟子也就做不成“名世者”了。虽然做不成“名世者“了,但孟子却分明觉得自己就是“名世者”。梦想的美好和现实的残酷让孟子如此惆怅和失落,孟子又怎能“不怨天、不尤人”呢?

  即使如此,孟子也得再次找个理由让自己的心情能再次平衡吧?于是,他又说“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老天不想让天下归于太平,这就是孟子找到的理由。找到了安慰自己的理由,孟子还是觉得不甘心,于是又继续自我安慰道:“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这样一想,也就没有什么不快乐了。于是,孟子算是迈过了这道坎。

  孟子的“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这句话是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底蕴的。然而,孟子之后的千百年来,有人欣赏他的这句话和这种精神,也有人以此为借口批判孟子,认为他狂妄到了极点。想要揭示其真正的思想含义,只有结合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文化背景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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