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印]莫·卡·甘地 著
发布时间:2019-09-11 11:48:49
字数:16607
家世与求学
MemoirsofMohandasGandhi
生由死而来。麦子为了萌芽,它的种子必须要死了才行。
我的家世
我们家族属于班尼亚(Bania)种姓①1,祖上似乎是卖杂货的。从我的祖父那辈开始,家族里已连续三代有成员担任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塔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原是波尔班达的帝万(Diwan)②2,后由于某种政治纷扰而被迫离开,避难于朱纳卡德。他仅以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Nawab)③3致敬。有人质问他为何如此不恭,他解释道:“我的右手已经对波尔班达效忠了。”祖父因丧妻而续弦。前妻与他育有四个孩子,继室又生了两个。我年幼时,并不觉得祖父这些儿子原来并非一母所生。这六个兄弟中,排行第五的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排行第六的名叫杜尔希达斯·甘地。他们兄弟俩曾先后担任波尔班达的首相。而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原是王廷法庭的法官。现在这种法庭已不存在,但是当年却是调解宗教首领及其成员之间纠纷的一个极有权力的机构。父亲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纳做过一阵子首相。去世时还领到了拉奇科特的年金。父亲结过四次婚,每次续弦均因前妻去世。他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婚姻中育有两个女儿。最后一任妻子普特丽白生有一女三子,我是他们最小的孩子。父亲忠勇侠义、慷慨大方,十分热爱自己的宗族,只是性情有些急躁。某种程度上,他有纵情**之嫌,因为第四次结婚之时他已年
①印度教徒有四大种姓,地位由高到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班尼亚是吠舍的一支,由务农或经商的人组成。
②旧时印度各个王宫土邦的首相。
③印度莫卧尔王朝时分封各地的掌管军政的长官,世袭制。
过四十。不过他为人廉洁,且以在家族内外处事公正严明而闻名。众所周知,他对本邦忠心耿耿。一次,一个助理政治监督官(PoliticalAgent)①1出言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父亲当即挺身而出维护他的长官,对那监督官加以斥责。监督官因此动怒,责令父亲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拘留了好几个钟头。但是因为父亲态度坚决,毫不屈服,监督官只好把他放了。我的父亲向来没有敛财致富的心意,所以也没给我们留下多少产业。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有非常多的实际经验。父亲充其量只有古遮拉特文五年级的水平,更没有学过历史、地理,然而他那丰富的实际经验却使得他在解决最烦琐复杂的问题和管理成千上万的人时得心应手。他没有受过专门的宗教训练,却有本宗教文化的习惯,这个习惯是在经常参拜寺庙和听人讲解经文中养成的。父亲到了晚年,由于家里一位博学广识的婆罗门朋友的引导,他开始念起纪达经②2来,每天祷告时总要高声诵读几段。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宗教信徒,她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便是她的圣洁。她坚持每餐祷告,一餐未做祷告便绝不进食。每日到哈维立——一座毗湿奴(Vishnu)神庙③3去参拜,从未间断过。我印象中,她从未错过“查土摩”(Chaturmas)禁食期④4。母亲有时甚至会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并始终信守不渝。即使身患重病,也不借故失愿。记得一次,她在履行“昌德罗衍那”(Chandrayna)⑤5誓言时突然病倒,但她依旧不
①英国对印度进行殖民统治的时代,驻印度的英国总督派往印度较小土邦的官吏,掌握着实权,土邦王公都要听命于他。
②即《薄伽梵歌》(Bhagavadgita),约出现于公元二三世纪之间,作者不详,其为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中的一段有音律的对话,是黑天神告诉阿朱那(Arjuna)的哲学义理。
③毗湿奴是印度教中维护宇宙秩序的主神,其信徒戒杀生,极重视爱与慈悲。
④一年里神圣的四个月中的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的雨季,是要绝食或半绝食的。
⑤是一种每日食量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的绝食方式。
是一路跑回去的,因为我实在害怕与人讲话,唯恐取笑于人。在中学一年级考试时,发生了一件值得写一写的事。有一位学监齐尔斯先生来巡视我们学校。他要我们拼写五个词,其中一个单词是“水壶”,我拼错了。在场的老师用鞋尖踢了踢我,可是我没有领会他的用意,还以为老师在场是为了防止我们作弊的,原来他是授意我去抄袭我旁边的一个同学的石板上的写法。最后结果是,除了我以外,那天在场的同学都正确地拼出了每个词,只有我是个傻瓜。事后,老师骂了我,想让我知道我做的是一件蠢事,可是没有用。我是永远也学不会“抄袭”这门技术的。不过这个事丝毫无损我对师长的尊敬。我总是本能地屏蔽长者的缺点。即便后来我有机会了解到他还有诸多别的缺点,但对他的尊敬还是不变。因为我自小就学会的是要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是质疑他们的行为。这个时期还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平日里,我并不爱阅读课外书,但日常功课我总得做完,因为我不愿意被老师罚,更不愿意欺骗他。所以功课我照做,但心不在焉地去做。既然连作业都不能好好完成,更别提课外阅读了。不过有一次,我却对父亲买的一本书很感兴趣,那是《斯罗梵纳孝顺双亲》的剧本。我还读得津津有味呢。刚好这时家中来了几个演皮影戏的巡回艺人,他们表演的其中一个段子便是斯罗梵纳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这本书和这场景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暗自思量:“这就是我应当效仿的榜样。”我至今仍难忘斯罗梵纳死去时,他的父母悲恸欲绝、伤心哀号的情状。这一段哀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还用父亲给我买的大风琴演奏过这一段曲子。还有一件事情则与另一出戏有关。那时,父亲允许我去看某剧团表演的一出戏,这部《哈立斯昌德罗》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百看不厌。但我又能有几次机会再去看呢?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后来我便自个儿扮演哈立斯昌德罗,也数不清有多少回了。我日夜自问:“为什么世人不能如哈立斯昌德罗那般诚实呢?”我要像他那样去追寻真理,为了真理而承受一切考验——这就是我的内心深处鼓舞我的念头。我深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一想起来就会情不自禁地落泪。时至今日,根据我的常识判断,哈立斯昌德罗大概不是现实中的历史人物。但无论如何,斯罗梵纳和哈立斯昌德罗对我而言都是现实,我确信哪怕今日我重读这两出剧本,仍会像从前那样感动。
婚礼台上,如何同行“七步礼”(Saptapadi)①1,如何把合欢糖喂到彼此口中,此后又是如何共同生活的。还有,我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的命运就这样被牢牢地绑在一起,不知不觉地被投入人生大海之中。嫂子曾将初夜应做的事明确地告诉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没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问了。读者可以想象我们当时有多害羞,紧张得不敢面对面。我怎么跟她说话呢?说什么好呢?嫂子教给我的似乎没有什么用。其实,初夜前的教导是没有必要的,对本能的领悟使一切教导显得多余。我们开始逐渐地彼此了解,然后轻松地交谈。尽管我们同岁,但没过多久,我就行使了做丈夫的权威。
新婚体验
我结婚那时,有一些价值1个派司或1个派②2(现在我记不清究竟是多少钱了)的小册子常常出版发行,主要谈论夫妻之爱、节俭、童婚和其他类似的话题。每当我碰到这种小册子,总会从头至尾研读,于是养成一种忘我所憎、行我所爱的习惯。这些书里宣扬丈夫的天职是矢忠于自己的妻子,这一点我铭记在心。更何况,我生来就有追求真理的热诚,自然是不会欺骗她的。而且当时年纪还小,很少有不忠于她的机会出现。可是有关忠诚的训诫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告诉自己:“如果我发誓矢忠于她,她也必须发誓矢忠于我。”这种想法把我变成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丈夫。做妻子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于丈夫的权利,为
①印度教徒的新娘和新郎的一种仪式,行七步,彼此承诺要一生互守贞节和敬爱,从此他们的婚姻就是百年不变的结合。
②印度旧币制,1卢比(Rupee)等于16安那(Anna),1安那等于4派司(Pice),1派司等于3派(Pie),现已改为十进制。
就会感到惭愧,追悔莫及。现在我认为糟糕的书法应该被视为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表现。此后,我曾努力改善我的字体,无奈为时已晚,我已无法弥补年轻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以我为戒,应该认识到好的书法乃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现在我觉得孩子在学写字以前要先学一点绘画,应该让他从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中看图识字,等他学会了描画东西,再教他学习写字,这样他便能写得一手好字。关于我在学校的事情,还有两件值得记述。因为结婚,我辍学一年,老师为了帮我弥补这种损失,特许我跳了一级——通常只有学习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于是,我在三年级只读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直接去读四年级,随后就放暑假了。四年级的绝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授课,于是我发觉自己如坠云中。这时开设的几何是新功课,学起来很吃力,再加上用英文授课就更让我觉得难学了。应当说老师讲得不错,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没有自信,想要再回到三年级上课,对我而言,把两年的课程并到一年来学未免太难了。然而再回去读三年级不但自己丢脸,老师也没面子,因为正是他考虑到我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跳级的。这种怕双方都没面子的想法使我坚持留了下来。后来,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时,我突然开窍了,觉得一切都变容易了。其实,如果一种课程只是单纯地需要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的话,就不会很难。此后,我便觉得几何既容易又有趣了。梵文是另一门有难度的课程。几何是不靠记性的,但梵文却需要死记硬背。这门功课同样也是从四年级开始的,但当我一进入六年级时,便有些丧失信心了。老师非常严厉,我认为他是在强迫我们学习。而教梵文的老师和教波斯文的老师颇有一种互相较劲的意思。教波斯文的老师比较温和,同学们普遍认为波斯文容易学,说波斯文老师很好,体谅学生。于是有一天,畏难的我就去学波斯文了。梵文老师知道后很难过,把我叫到他身边,对我说:“难道你已经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的儿子吗?难道连本宗教的文字都不想学了?学习中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我是竭尽全力想要教好你们的梵文,继续坚持学下去,你会发现其中无穷的趣味的,千万不要灰心,还是重新回到梵文班吧。”梵文老师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无法漠视他的关怀。时至今日,一想到克立斯纳商卡·潘迪亚老师,我依旧心怀感激。如若当初我没有学那一点点梵文,后来便很难有研读宗教经典的兴趣。事实上,现在我
为的人。请你们不要担心我。”我也不知道我的话是否能让家人放心,总之最后他们不再过问了。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想法错了。一个革新者是不应与他要改造的对象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的。真正的友谊是灵魂上的契合,然而这是人间稀少的巧合。只有性情相投的两人才能结成高贵持久的友谊。朋友是互相影响的,所以友谊中几乎没有改造的余地。我们应该尽量避免那种排他性的亲密关系,因为人容易学坏,却不容易学好,要么就孤独地与神灵面对面,要么就和全世界的人为友。也许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无论怎样,我想要培养亲密友谊的企图以失败告终。我刚遇到这个朋友时,一场“改革”的热潮正冲击着拉奇科特。他说我们的老师中有不少人背地里吃肉喝酒,还列举了本地许多有名的人,甚至有一些中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我既讶异又难过,向他追问原因。他解释道:“我们之所以是一个孱弱的民族,正是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之所以能够统治我们,就是因为他们吃肉。你是知道的,我身体强健,跑得也快,是因为我也吃肉。吃肉的人不会长血瘤,偶然长上了瘤也好得快。那些老师和社会名流并不是傻子,有好处他们才吃肉。你也不妨试试看,不要紧,亲自体验一下效果。”他诱导我吃肉并不是一次和盘托出的,而是一次又一次的深入引导。我二哥已经坠入此道,因此他也支持我这位朋友说的话。同我二哥和那位朋友比起来,我确实显得很单薄,他们都比我结实、强壮、胆大。我当时也真的被这个朋友的技能迷住了,他跑步时速度又快耐力又强,跳高跳远也很棒,多重的体罚他都受得了,还常常在我面前展示他的技能。当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不具备的才能时,常常会为之神往,我也是这样的。此时我有一种想赶上他的强烈欲望。我既不能跳,也不擅长跑,怎样能像他那样强壮?而且我还是一个胆小鬼:怕贼、怕鬼、怕蛇,夜里我甚至不敢到室外走动,恐惧常萦绕在我的心里。对我而言,黑暗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在黑暗里,我根本睡不着,我怕要么这一边来鬼,要么那一边来贼,或是另一边又来蛇。因此,如果房里没灯,我就不能入睡。我怎么好把这些都告诉睡我身边的妻子呢?那时她已经不是小孩了,也是一个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勇敢,为此我常常自惭。她不怕蛇和鬼,夜里也敢出去。我的朋友非常清楚我的这些弱点。
他说因为他吃肉,所以能抓住活蛇,不怕贼,也不信什么鬼。当时,同学圈子里面流传着古遮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诗:英人高大威猛,印人渺小可怜;强者盖因食肉,弱者必被其治。我在这一切的影响下,终于妥协了,也渐渐地认同了吃肉有益这种观点,以为吃肉能使我身强体壮,胆识过人;以为如果全国民众都吃肉的话,便可战胜英国人。于是我们便选定了一日,在那天开始了肉食体验。这一切必须秘密进行。我们家族都是毗湿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笃信宗教,他们经常定期到哈维立的神庙参拜。我们家族也有自己的神庙,除此之外,古遮拉特盛行耆那教(Jainism)①1,这个教派随时随地都在影响我。耆那教徒和毗湿奴信徒都极其反对和厌恶吃肉,其厌恶程度是印度的其他地方或印度以外任何地方都罕有的。我成长在这样的传统下,况且我十分孝顺我的父母,所以一旦他们知道我破戒吃肉这件事,一定会吓坏的。再加上,出于对真理的热诚,我一定要谨慎从事。我并非不知道吃肉就是欺骗父母,但当时,我是为了“改革”,并不是逞口腹之欲,我并不觉得肉特别好吃,更多的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变得强壮勇敢,从而打倒英国人而使印度获得解放。我倒还没听过“自治”这个词,但已经明白自由的意义。这种“改革”的欲望蒙蔽了自己。既然这件事是秘密进行,我便说服了自己:仅仅隐瞒着父母,算不得是违背真理。
一个悲剧(下)
体验吃肉的日子终于到了,很难描述那天复杂的心情。一方面,我好奇地抱着“改革”的热望;另一方面,却又惭愧自己像贼一样偷偷摸
①产生于公元前6~前5世纪,几乎与佛教同时。它提倡刻苦牺牲,消除物欲,自救而不被世俗所累。它有五个信条:一讲真言,二尚清贫,三不杀生,四不偷盗,五守贞洁。耆那教与印度教很像,因而教徒与印度教徒可通婚。
摸地做这件事。到底哪一种心情占上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们到河边找了一个僻静之地,在此处,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还有面包店里买来的面包。我吃不出这两样东西有什么味道。那天的山羊肉硬得像牛皮一样,根本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丢下。那天夜里我很难过,一直在做噩梦。每当快睡着时,总感觉到肚子里有一只活山羊在苦苦哀叫,然后我就会懊悔得惊跳坐起。后来,我只好自慰道:吃肉是在履行一种责任,这样想想我的心情就会平复了。我的朋友可不肯轻易罢休。接下来,他变着样地准备肉食,真是色香俱全。而我们聚餐的地方也不再选在河边僻处,而是在一家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椅应有尽有,都是我朋友和那里的主厨特别布置的。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先是爱吃羊肉面包,然后也不再对山羊抱有怜悯之心,虽然也并不很喜欢吃肉,但可以接受了。这种情况继续了约一年之久。不过实际上只吃了五六次肉,因为政府宾馆并非每天开放,而且经常准备那么多好吃昂贵的肉食也有困难。事实上,我并没钱来支付这种“改革”,每次都是我朋友筹钱。至于他的钱从何而来,我一无所知。可是他总是能弄到钱,因为他一心想把我变成肉食者。只是他的能力毕竟有限,所以后来这种肉食聚餐的次数就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每一次外出秘密聚餐时,就没法在家里吃饭了。母亲自然会叫我吃饭,而且还会问我不吃饭的原因。我总以“消化不良啊”,“今天没胃口啊”这样的托词来骗她,这让我不安。我知道自己在撒谎,还是向母亲撒谎。但我清楚,如果父母知道我变成了肉食者,他们会多么难过。这些念头总是咬噬着我的心。因此我告诉自己:“尽管吃肉是必要的,在国内推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要的,但向父母说谎比不吃肉更坏。所以在父母还活着的日子里,一定不可以再吃肉了。等到他们去世以后,我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到那时,我便可以公开吃肉,不过在这以前,我绝不能吃肉了。”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我的朋友,从此再没有吃肉。我的父母丝毫不知道他的两个儿子一度成为肉食者这件事。我不再吃肉是出于我的一种纯洁的愿望,即不愿向父母说谎。但我并没有和那位朋友绝交。我试图改造他的热望后来被证明对我而言是一种祸害,但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直到我完全了解“非暴力”(Ahimsa)①1的真义后才得以根除怀疑这个毒瘤。我看到了“禁欲”(Brahmacharya)②2的光辉后,才懂得妻子绝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助手,和他共享一切忧愁和欢乐。她有权像她的丈夫那样,选择自己要走的生活道路。每当想起那些充满猜忌的黑暗时光,我便痛恨自己的愚昧、荒唐和残忍,并为我盲目轻信这个损友而感到悲痛。
偷盗和赎罪
应当说一说,肉食时期以及这段时期前——差不多是结婚前后,我还犯过其他错误。我和一个亲戚那时都喜欢上了抽烟。不是抽烟有什么好处,也不是迷恋烟草的味道,只是觉得吞云吐雾是一件好玩的事儿。我叔叔有这个嗜好,我们一看到他抽烟,就想学他。但我们没钱买烟,只好偷偷地捡叔叔扔掉的烟头抽。烟头也并不是常有的,而且抽烟头也很没劲。因此我们便开始偷用人口袋里的零用钱,买印度本土产的烟卷抽。买来的香烟藏在哪儿呢,这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总不能当着长辈的面抽烟。这样偷钱买烟的勾当,我们干了好几个周。后来我们听说,有一种植物的梗中间有许多小孔,可以当烟,所以我们又开始抽这个了。然而这些事还远远不能满足我们。我们无法忍受被束缚的感觉,做什么事都要经过长辈的许可,这让我们好难过。最后,我们厌世了,决定自杀!然而到底怎样才能自杀呢?我们上哪儿去弄毒药呢?我们听说闹阳
①意为不杀生,或不伤害。其核心是爱和感化,其方法是“坚持真理”。
②照字面意思解,是引人到神灵那里去的行为。通常其意思为自制。
花的种子是一种好用的毒药,便去丛林里寻找,果然找到了。想来想去,觉得晚上行事最适宜。我们晚上去了克达济神庙,把酥油倒进神灯上,参拜了神坛,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准备自杀。然而到了最后那刻,我们失了勇气。“如果一下子死不了那怎么办?自杀究竟有什么好的?缺少一点自由就真的不能忍受吗?”这些念头在翻滚着,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吞下了两三粒闹阳花的种子。没敢多吃,我们俩都有些怕死了,于是决定到罗摩吉神庙去自我镇静一番,摈除自杀的念头。我这个时候才明白:自杀是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此后,我听见有人嚷着要自杀时,全然不放在心上。自杀的念头终于戒掉了我们俩抽烟和偷用人的钱去买烟的坏习惯。长大成人后,我再也没有抽烟的欲望了。后来我总以为抽烟是一种野蛮的、肮脏的、有害的行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我无法忍受旅行时坐在一节充满烟气的车厢里,那样会窒息的。然而不久以后我犯了比那种偷窃更严重的错误。偷零用钱那年是十二三岁——或可能更小时,十五岁时,我又犯过一次更严重的偷窃行为。这回是从我那位同是肉食者的哥哥的手镯上偷着撬下了一小点金子。那时他欠了一笔债,大约25个卢比。而他手上的镯子是纯金的,弄下一小块来并非难事。金子到手了,债也还清了。然而这一回我实在不安,立志不再偷窃,决定向父亲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当面谈,并不是怕挨打。不,我记得他从不打我们,我只是担心这件事会使他痛苦。但我还是要冒这个险,没有坦白的承认,就不能彻底的悔改。最后,我决定交给父亲一封悔过书,恳求他的饶恕。我写了一页纸,亲手交给父亲看。我不仅承认了罪状,还请求给予适当的处分,最后还恳求他不要因我的过错而自责,并发誓永不再犯。我双手颤抖地把那一页纸递给父亲。当时他正害着瘘病卧在床上。那床只是一块光木板。我把字条交给他后就坐在了他的对面。父亲读完后,泪水止不住地流,甚至打湿了悔过书。他合上眼沉思了一会儿,把那张纸撕了。起初他是坐着看悔过书,后来又躺下了。我看着他也情不自禁地哭了。如果我可以成为一个画家,今天就会把当时的整个情景都画下来,这一幕依旧栩栩如生。
那段时间,父亲的病越来越严重。从阿育吠陀(Ayurveda)①1的大夫们,到赫金(Hakims)②2的术士们,还有地方上的庸医们,我们用尽了所有的膏药、秘方。还曾向一位英国外科医生求诊,他觉得动手术是最后唯一的办法了。但是我们的家庭医生不同意,他反对给父亲这样上了年纪的病人动手术。我们的家庭医生医术高明,很有名气,最终我们采纳了他的意见,决定不动手术了。因此为手术而购置的药品也扔到一边了。现在想来,如果家庭医生同意动手术的话,手术会由当时孟买很优秀的一个外科医生主刀,说不定父亲的伤口很容易就长好了。这可能是神灵的旨意吧。死亡要来临了,还有谁能想到良策?父亲从孟买带回来的所有手术器械,到后来也没能派上用场。此后,他也放弃了活下去的希望,身体越来越衰弱,连床都下不了了。可是直到万不得已时,他还坚持要下床便溺。在毗湿奴信徒的心中,保持外部洁净是不可逾越的铁律。保持洁净的确很重要,但我们也从西方医学中学到,各种必要的生存活动,如大小便、洗澡等,在严格限制卫生的前提下,都可以在床上完成,病人不会感到麻烦,被褥也不会被弄脏。我觉得这与毗湿奴的教条并不冲突。然而父亲坚持要下床便溺的举动的确使我惊奇,也使我对他充满敬意。那个可怕的夜晚终于来了。我叔叔当时在拉奇科特,我依稀还记得他是在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后才赶回来的。他们兄弟感情很深。叔叔整日坐在父亲的床边,打发我们去休息以后,他自己执意要睡在父亲身旁。尽管大家都知道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但谁也不曾料到那是阴阳永隔的一夜。大约是在那晚10点半或11点钟,我正在给父亲按摩,叔叔让我回去休息,我很愉快地把这工作交给他,径直回到我的卧室。我可怜的妻子已经睡熟了。我回房后,怎会让她安心睡觉,我把她弄醒了。然而不过五六分钟后,用人便来敲门,我惊慌地跳了起来。他说:“赶快起来吧,
①印度最古老的医学典籍。
②伊斯兰教施行优难尼(Yunani)医术的术士。
你父亲不好了。”父亲生命垂危,所以我马上知道“不好”代表着什么意思。我跳下床,赶忙问:“什么事?赶快说!”“你父亲去世了。”一切都完了!我只有紧握双手,愧痛交加,连忙跑到父亲的房里。我当时若不为**所蒙蔽,本可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守在他身边,分担他的痛苦,本能够为他按摩,让他在我怀中离去。然而现在却是我叔叔得到了这样的荣幸。他是那么深爱他的哥哥,所以才会得到在最后关头服侍他的光荣!父亲快不行时,他用手势叫人拿来纸笔,写了“准备后事”这几个字,并把手臂上的符箓①1和罗勒珠(Tulsi)②2串成的金链都摘下来放在一边,做完这些后他就辞世了。我在前文中提到的羞耻,指的就是在父亲临终而需要我不眠不休去服侍他时,我还放纵情欲。这是跟随我终生的污点。我常想:尽管我认为自己对父亲的孝心是全心全意的,不惜一切去孝顺他,但是一到紧急关头,我却因身陷情欲而做得那么少,这是不可宽恕的。所以此后我知道自己虽忠实于妻子,但却是一个放纵情欲的丈夫。我经历了多次痛苦的挣扎,花了很长时间,最后才彻底摆脱了情欲的羁绊。在我没有结束关于这种双重羞耻的讲述前,再提一提我妻子生下来的那个可怜的孩子吧,这孩子不到三四天便夭折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让那些已婚的人以我的教训为戒吧,千万警惕啊。
开始感知宗教
六七岁到十六岁期间,我一直在学校里念书,涉猎了很多知识,但不包括宗教。老师们轻松地传授给我的东西,我没有掌握很多,但却随时随地从身边的事物中学到了许多。这里“宗教”一词是一种最广义的
①印度教徒的手臂上都系着一条绳,绳子上面缠着所谓符箓,以期驱邪去病。这种符箓受之于父母,所以临终时都要取下。
②罗勒系印度教的神树。用罗勒木做成念珠戴在身上,可以驱邪去病。
用法,意即“自我实现”或“自知之明”。我生来就是毗湿奴信徒,常参拜哈维立神庙。可是这并没有触动我的心灵。说实话,我不喜欢神庙里的金碧辉煌,而且还听说了神庙里也有人干着败坏道德的勾当的传言,于是更没有兴趣了。所以参拜哈维立神庙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宗教方面的启示。然而我倒从我们家的一个老用人——我的保姆兰芭那里得到了。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对我的疼爱。前面提到,小时候我很怕鬼怪。兰芭教我反复诵念《罗摩那摩》(Ramanama)①1以消除我的恐惧。虽然不大相信她这办法,但我信任她本人,所以我幼时便开始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以消除对鬼怪的恐惧。那些刹那的事情,便是幼时所播下的良种,至今还是影响着我。正是因为善良的兰芭撒下了这粒种子,至今对我而言,诵念“罗摩那摩”依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祛除心魔的办法。这时,有一位笃信《罗摩衍那》的堂哥要我和二哥学习《罗摩护》(RamRaksha)②2。我们将它背熟了,还每日在早浴以后进行朗诵。在波尔班达居住期间,我从未间断过这种做法,可一搬到拉奇科特,便忘了坚持。因为我并不怎么相信它。之所以背诵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向人夸耀自己有正确的发音。然而,有人为我父亲诵念《罗摩衍那》的情形却留给我深刻的印象。父亲害病时,曾在波尔班达住过一段时间,在那里时每晚都请人为他诵念《罗摩衍那》。朗诵者是比列斯瓦尔的罗塔·莫卡罗治先生,他十分崇奉罗摩。据说他治好了自己所患的麻风病,不是靠药物,是将人们在比列斯瓦尔神庙里供奉过大天帝以后弃用的比尔花叶(Bilva)③3敷在患处,并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他痊愈是因为他的信仰。我们不知道这种传言是否可靠。但无论怎样,我们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事实上,每
①反复诵念这个词,是在表示对罗摩的崇拜之情。罗摩是传说中古印度十车王(Dasaratha)之子,是毗湿奴神的化身,以孝悌忠信和救妻伏魔著称。
②从《罗摩衍那》中繁衍出来的经文,意为恳求罗摩的庇佑。
③一种热带树,印度人将其视为圣树,用其树叶供盛祭品。
当罗塔·莫卡罗治念起《罗摩衍那》,他仿佛完全摆脱了麻风病的折磨,歌声悠扬动人。当他为我们唱起二行和四行韵诗,并解释其中的深意时,固然他自己完全沉醉于诗文之中,而听众也被他带入了圣境。大概只有十三岁的我还记得,他的朗诵曾使我多么的心悦神怡,使我深深爱上了《罗摩衍那》。至今,我仍然认为杜拉希达斯(Tulasidas)①1写的《罗摩衍那》是所有神性文学中最伟大的一部作品。几个月以后,我们搬回拉奇科特,再没有人朗诵《罗摩衍那》了。但是每逢“叶卡达希”日(Ekadashi)②2,总是诵念《薄伽梵歌》。有时我也会去听,但朗诵者读得没什么意思。今天我认为《薄伽梵歌》也是一部很能激起宗教热情的书,我曾怀着强烈的兴趣读过古遮拉特文的版本。后来,当我在二十一天的绝食期间③3听到潘迪特·马丹穆汉·马拉维亚吉④4朗诵《薄伽梵歌》的部分原文时,真恨不得年幼时便能听到像他这样虔诚的信徒来诵念这部诗,那样的话我年轻时就会深深地喜爱它的。年幼时接触事物的印象最深刻,那个时候没有人多多给我念这种好书,是我终生的遗憾。在拉奇科特时,我养成了一种对印度教各教派及其他姐妹教派的宽忍之心。因为父母常去参拜哈维立神庙,有时也会去
①16世纪末17世纪初印度最有名的诗人、精神导师。最著名的著作《罗摩生活之地》(RamcharitaAmanasa)是当时家喻户晓的作品,颂扬了罗摩的品德。甘地在此所指的《罗摩衍那》就是这部著作。《罗摩衍那》原著是公元前口传的史诗,传说是蚁蛭(Valmiki)的作品。
②一个月中的“第十一日”,为印度教徒的绝食日。据印度教神话:有一位极为俭朴的人请求湿婆赐予不死,湿婆应允,但条件是虽然他不死于凡人之手,但必死于一个无母之女之手。此人得此恩赐后,便胆大无边大闹天宫,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三神不得不携众逃避于一树洞之内,因过于拥挤,于是他们的气体凝成一女,即无母之女,后除此害。这个神女名为叶卡达希。后人每至一个月之第十一日即绝食以纪念其恩典。
③1924年12月,甘地为平息当时国内的教派冲突,改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关系,进行了长达二十一天的绝食。
④“吉”是印度教徒对长者的尊称,通常加于对方姓名的后面,有“敬爱的”之意。
湿婆(Siva)神庙①1和罗摩神庙。父母常常亲自带我们去神庙,不然就是派人送我们去。耆那教的僧侣们也常来拜访父亲,与他讨论涉及宗教和世俗的问题。甚至还会破戒接受我们这些非耆那教徒的食物。此外,父亲还有伊斯兰教的朋友和拜火教的朋友,他们常与父亲谈起他们自己的信仰,而父亲总是尊敬地、饶有兴趣地聆听他们的言论。由于当时我在照顾父亲,所以常常在场听到他们的讨论。这许多因素凑合起来,便使我形成了兼容一切宗教信仰的态度。但当时只有基督教是例外,我对其怀有某种反感之情。原因在于,不少基督教的传教士总站在中学附近的角落里传教,同时还侮辱印度教徒和我们所崇奉的神灵,这是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我只听过一次他们的布道,但仅此一次就够了,再不愿多听了。就是那时,我听说一个声望很高的印度教徒皈依了基督教。人们纷纷议论这件事,说他接受洗礼后,就必须得吃肉喝酒,还会改变服装,从此以后要穿西服,戴礼帽出门,我也不能忍受这些事。如果一种宗教逼着人吃肉、喝酒、易服,那还配称为宗教吗?我后来还听说这个人竟然诋毁祖先创立的宗教、贬低本民族的习俗、嫌弃自己的国家。所有这一切都激起我对基督教的强烈反感之情。尽管我对其他宗教都能够兼容并包,但对神灵并没有信仰。那时我恰好偶尔看到父亲的一部藏书《摩奴法典》(Manusmriti)②2,我对书中谈到神灵创造万物之类的说法的印象并不深,倒有点倾向于无神论了。我有一位博学多识的堂兄,他现在还健在。那时我问了他很多问题,但他也无法为我解答。他对我说:“等你长大了,你自己会解开这些疑团的。现在小小年纪,没必要想这些问题。”我没话好说,但心中闷闷不乐。在我看来,《摩奴法典》中关于饮食一类的篇章,与日常生活实践实际上是背道而驰的。而我问他这个问题,他给我的回复与上次是一样的。于是我暗想:“等到将来读的书多了,见识也多了,我就会
①湿婆是印度教中终结宇宙之主神,他既是保护神,使牲畜、人类免受祸难;又是破坏神,力大无边,摧毁一切。
②印度婆罗门教最古老的法典汇编。
明白了。”当时《摩奴法典》完全没有给予我“非暴力”的信念。《摩奴法典》似乎也支持吃肉的这种做法。而且那时我还认为杀死蛇虫之类是完全合乎道德准则的。我记得自己曾杀死过臭虫和其他类似的虫子,还将其当做自己的责任。不管怎样,我心中有一个看法是不可动摇的,即道德为一切事物的基石,而真理又为一切道德的本质。追求真理已成为我唯一的目标。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真理的范围在扩大,真理的定义也随之变得更为深广。有一段古遮拉特格言同样令我深深信服。其中那以德报怨的寓意成为我日后做人处世的指导原则,我将其广泛地付诸实践。以下便是我心中最美的几行格言:
予我杯水,报以美食;给我祝福,回以长揖;锱铢之贻,万金以抵;救命大德,赴义舍身。贤者言行,人所共敬;善小亦为,其酬十倍。至圣眼中,无分人我;以德报怨,其乐无穷。
准备赴英留学
我中学毕业于1887年。当时大学入学的统一考试只在阿赫梅达巴和孟买二地举行。由于印度全国都很贫困,卡提亚华的学生大多选择离得较近、花钱较少的地方去应试。我拮据的家境也迫使我不得不这样做。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去阿赫梅达巴,而且还没人做伴。家里人希望我中学毕业以后继续读大学。当时,八万纳伽和孟买都有大学,而前者花钱较少,我决定去那里的萨玛尔达斯学院念书。我倒是去了,但遇到的困难太多了。我听不懂老师讲课的内容,更不要提对学习的兴趣了。错不在他们,那个学院的师资是公认一流的,只是我不开窍,第一学期结束后,我便辍学回家了。马福济·达维是我们家的一个老朋友兼顾问,他是一位机警博学的婆罗门。父亲去世后,他还与我家保持往来。在我放假期间,恰好遇到他来探望我们。他在与母亲和大哥的谈话中,问起了我的学业情况,知道我就读于萨玛尔达斯学院时,便说:“现在时代变了,如果你家的孩子不接受适当的教育的话,恐怕很难继承令尊的事业。既然这个孩子还在读书,你们应当设法使他继承父业。他要拿学士的学位得念上四五年的书,毕业后充其量只能找到一个月薪60卢比的职务,是当不成帝万的。若像我的儿子一样去学法律,花的时间就更长了,而等他毕业那时,一定有很多人在竞争帝万的位置。我觉得你们倒不如把他送去英国留学。我儿子柯华尔朗说,在英国做律师很容易。不出三年他就能回来,费用也不过四五千卢比,想想看,一个从英国回来的律师该有多受欢迎啊!那时用不着他去谋求什么,帝万的职位就会自动送上门来。我强烈建议你们今年就送莫罕达斯去英国留学。柯华尔朗在英国有一些朋友,他会给他的朋友写介绍信,莫罕达斯在那儿不会遇到什么困难的。”约希吉——我们总是这样称呼上了年纪的马福济·达维的——转过身来诚恳地问我:“与在这里读书相比,难道你不是更愿意去英国吗?”我当然十分愿意。本来我就担心学校的功课太难,我应付不了,听到这个建议后我再高兴不过了,并说要去,越早越好。但想要很快通过考试,并不那么容易。我甚至还想去国外学医。大哥否定了我的观点:“父亲反对学医。他说我们毗湿奴信徒不应当解剖尸体。父亲希望你做律师。”约希吉也赞同大哥的意见:“我倒不像甘地吉那样反对你当医生。我们的《沙斯陀罗》(Shastras)①1并不反对行医。但是你获得医科学位也当不了帝万,而我希望你将来当帝万,或比帝万更好。唯有这样,你才能担负起照顾大家庭的责任。这个时代变化速度快,一日比一日艰难。
①印度教古代经典的总称。
做律师是条好出路。”他转过头来对母亲说,“我该告辞了。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希望我下次再来时,能听到你们准备让他去英国的消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约希吉走后,我便开始坠入云里雾里的空想了。哥哥的想法很实际:如何为我筹到旅费呢?而且像我这么年纪轻轻的独自出国能让人放心吗?母亲很困扰,她不愿意与我分离。她有了这样一个借口:“你叔叔现在是家中的长辈,我们问问他的意见。如果他同意了,我们再考虑这件事。”哥哥另有主意,他对我说:“我们家在波尔班达邦还有一定的声望。现在那里的政务官李立先生很敬重父亲和叔叔。请他推荐你由政府出资去英国留学是很可能的。”我觉得这个想法很好,于是立即打算动身前往波尔班达。当时还没有火车,坐牛车去要五天才赶得到。我前面说过我的胆子很小,然而那时候我一心想要到英国去,在这种愿望面前,胆怯竟消逝了。我雇了辆牛车坐到度罗基,到了度罗基便改骑骆驼,我生平第一次骑骆驼赶路,为的是可以早一天赶到波尔班达。终于到了波尔班达,先去问候了我叔叔,然后把一切都告诉他。他仔细地考虑了:“我也不确定你去英国留学与我们的宗教信仰是否有冲突。但就我现在所听到的一切,我感到很怀疑。我见过一些大律师,看不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欧洲人有什么区别。他们对于饮食没有禁忌,嘴上永远叼着雪茄,穿的衣服也像英国人一样丢人。这些都与我们家族的传统背道而驰。不久我就要去朝圣了,而且也活不了几年了。在我大限将至时,怎敢轻易允许你远涉重洋去英国呢?不过我不愿阻拦你。还得看你母亲的意见。如果她允许你去,祝你一路平安!告诉她我不会干预此事。如果你能去,我会祝福你的。”我对叔叔说:“我对您的期望正是如此,现在我要尽力争取母亲的允许。还有您能不能引荐我去见一见李立先生呢?”“我怎么能这样做?”叔叔说道,“李立先生是个好人。你可以约他,告诉他你的家世。我想他会见你,甚至还会帮助你的。”我不知道叔叔为何不肯给我写一封介绍信。我猜他是不愿直截了当地反对我留学英国,可能在他看来,出国是一种不合宗教信仰的做法。我给李立先生写了一封信,他邀我到他家里见面。我们在上楼梯时碰了面,他简单地说了几句:“等你大学毕业后拿到学士学位时再来找我吧。现在我没法帮助你。”说完这几句话他就匆忙地上楼了。本来我已经精心准备了一番话,见到他时还向他深深弯腰、合掌致敬。但这一切都是白费劲!于是我想起了妻子的首饰,想到了我最敬重的大哥,他为人极慷慨,而且又像爱自己的儿子一样爱我。从波尔班达回到拉奇科特后,我向家人诉说了一切经历。还与约希吉商量此事,他当然是建议哪怕举债也要去。我则提议变卖我妻子的首饰,大概可以换来两三千卢比。我大哥答应设法去借钱。然而母亲始终不情愿。她已经详细地向人打听了一番。有人告诉她,年轻人到了英国就会堕落。还有人说英国人是成日吃肉喝酒,离了酒就不能生活。“你知道这一切吗?”母亲问我。我答道:“难道您不信任我吗?我绝不会对你撒谎。我发誓绝不碰这些东西。如果真的这么可怕,约希吉会建议我去吗?”母亲说:“我可以信任你,但你只身一人去国外,叫我怎么能放心?我的心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要问问贝恰吉·史华密的意见。”贝恰吉·史华密原本属于莫德·班尼亚种姓,但那时已成为耆那教僧侣了。他和约希吉一样也是我们的家庭顾问。就是他帮助我说服了母亲,他说:“我要这孩子郑重地许下三个愿,如果他做得到,就让他去。”他给我见证,我发誓不喝酒、不吃肉、不接触女人。立下这三个誓言,母亲终于允许我出国了。我就读的那所中学还为我开了一个欢送会。对于当时的拉奇科特年轻人来说,去英国留学的确是一件不寻常的事情。我先写好了几句答谢词,但磕磕巴巴地念不出口。还记得当时我站起来致词时,头脑发昏,周身都在颤抖。带着长辈们的祝福,我便起身前往孟买。这是我第一次从拉奇科特出发去孟买,是哥哥陪着我去的。然而好事多磨,到孟买以后,我又遇到了好多波折。
种姓身份被除
在得到母亲的允许和祝福后,我告别了妻子和刚几个月大的孩子,欢欣鼓舞地去孟买了。一到孟买,我哥哥的几个朋友便告诉他,6、7月份印度洋的风浪很大,再加上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他们要我最好等到11月再走。还听人说最近有一艘轮船因遇到风暴而沉没了。这些消息令哥哥感到不安,他不肯冒险让我立马动身,就把我托付给他在孟买的一个朋友照顾,然后回拉奇科特忙他自己的事去了。他将我的旅费交给我的妻兄来保管,并嘱咐一些朋友在我需要时给我帮助。哥哥走后,我在孟买度日如年,常常梦见自己去英国的情景。此时,我出国的事在我们本种姓中掀起轩然大波。莫德·班尼亚种姓的人还没有去过英国的,要是我胆敢去,就得为自己辩解。他们召开了一个种姓大会,传我参加,我便去了。我也不知道当时是如何突然鼓足勇气去那里的,总之我无所畏惧、毫不迟疑地出席了那次大会。我们的族长塞德,也是我家的远亲,而且与我父亲私交很好,在这个时候却严厉地对我说:“我们种姓一致认为,你去英国极为不妥。我们的宗教禁止远行航海。我们还听说在那里生活一定会损害我们的宗教。饮食方式不得不同欧洲人一样!”“我倒不觉得去英国留学是违背了我们的宗教。我是为了求学深造。而且我已郑重向母亲发誓,不做你们最害怕的那三件事。我相信我的誓言可以保证我不会出问题的。”我回答他们。“但是我们要你明白,”族长反驳道,“到了国外,不可能守住我们的宗教习俗。你知道我与你父亲的关系,所以你应当听从我的忠告。”“我清楚您和我家的关系,”我说道,“而且您是我的长辈。但在这件事上,我无能为力了,我不能改变去英国的决定。先父的朋友兼顾问,是一个博学多识的婆罗门,他赞同我去英国,而母亲和大哥也支持我出国留学。”“可是你竟敢违抗本种姓的命令?”“我实在无能为力。我认为种姓的亲族是不应当干预这件事的。”我的这些话激怒了族长。他严厉地斥责我,但我不动声色。于是,塞德宣布了他的命令:“从即日起,这孩子被本种姓开除了。要是有谁敢帮助他或送他到码头,就必须缴纳1卢比4安那的罚款。”这个命令于我无碍,我起身向族长告辞。只是不知道哥哥会有怎样的反应。幸好他也很坚定,并写信对我保证:即便族长反对,他还是允许我出国。这件事让我更急着要走。万一种姓的人对哥哥继续施加压力,又该怎么办?谁能担保不发生意外?就在我发愁时,突然听说有一位来自朱纳卡德的律师受召要去英国执业,9月4日走。我去找哥哥的那些朋友们,他们也都认为我不该错过与这位律师结伴同行的机会。时间匆促,我急忙打电报请示哥哥,他也回电表示同意了。然后,我去向我的妻兄索取旅费,这时他搬出了族长的命令,说他不想因我而失去种姓身份。我只好去找朋友,请他暂借我旅费和零用钱,以后我哥哥会替我还钱。这位好心的朋友不但答应了我的要求,还说了一番话来鼓励我,真的很感激他。拿到钱后,我立刻买了船票,然后收拾行李。还有一个朋友有海上旅行的经验,他替我打点好衣服和其他东西。有些衣服我很喜欢,还有些我一点也不喜欢。比如当时,我很讨厌领带,后来才喜欢戴了。还有一件短马甲穿起来使人显得很轻浮。无论怎样,这些和一心要去英国的愿望比起来,都算不了什么。食物也准备得很充足,显得绰绰有余。朋友们帮我订了舱上与那位律师同一房间的床位,还把我引荐给他。那位律师名叫特里安巴克莱·马兹慕达,他上了年纪,饱经世故,而我那时只有十八岁,毫无社会经验。马兹慕达先生告诉我的朋友们不用为我操心。我终于离开了孟买远航了,那天是9月4日。
抵达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