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者:[印]莫·卡·甘地 著 发布时间:2019-09-11 11:49:14 字数:12297
  一路上我都没有晕船。只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流逝,我感到局促不

  安,连对船上的服务生讲话都觉得难为情。我非常不习惯说英语,可是除了马兹慕达先生以外,二等舱的其他乘客几乎全是英国人。我不敢与他们攀谈,因为当他们跟我讲话时,我几乎听不懂他们说的,有时候即便听懂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得先打好腹稿才敢说出来。此外,我还不会用刀叉,而且点餐时不敢问明菜单上哪些是素菜。因此我一直不敢在餐厅里吃饭,通常会叫餐到房间里吃,送到房间里的菜主要是甜品和水果,不过这些东西我自己也带了。马兹慕达先生就没有任何困难,他与什么人都合得来,常去甲板上自在地闲逛,而我却成日里闷在舱中,等到人少时,才敢走上甲板透透气。马兹慕达先生常常劝导我多和乘客们接触,多和他们攀谈。他告诉我做律师需要口若悬河,还给我讲了许多他的业务经验。他劝我抓住每个可能的机会来说英语,不要怕说错,因为说外语时出错是难免的。然而我还是无法克服自己的羞涩。有一位待我很好的英国旅客,他年龄比我大,拉着我攀谈起来,问了我一些问题,诸如吃什么,做什么的,上哪儿去,为什么害羞,等等。还劝我去餐厅吃饭,笑话我坚持不吃肉。当船经过红海时,他友善地劝导我说:“现在不吃当然没什么问题,可是到了比斯开湾,只怕你就得改变你的决定了。况且英国的天气是那么冷,不吃肉根本无法生活的。”我辩驳道:“可是我听说有人不吃肉也可以在英国生活。”他说:“这是瞎扯,据我所知,英国人没有不吃肉的。难道你没发现尽管我自己也喝酒,可我并没有劝你喝酒吗?但是我坚持认为你需要吃肉,否则就活不下去。”“谢谢您的好意,但我已庄严地对我母亲作出了不吃肉的承诺,所以吃肉这件事,我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如果不吃肉确实是活不了的话,我宁肯回印度,也不能为了适应英国的生活环境而去吃肉。”我们的船终于开进了比斯开湾,我依然不觉得有吃肉或喝酒的必要。有人建议我去开一个不吃肉的证明,我便请那位英国朋友帮忙,他欣然同意,给了我写一份证书,我一直把那证书珍藏了很久。然而到了后来,我发现有些肉食者也照样可以弄到这种证书,于是这证书完全丧失了意义。如果我们说的话都不值得人信任,何必还弄一份证书呢?不管怎样,我记得我们总算在一个周六到达了南安普顿。在船上我穿的是一套黑西装,朋友们还给我买了一套白色法兰绒的西装,我特意留到上岸时才穿。原以为上岸时穿白衣服会显得比较体面,于是我便穿

  上了那套白色法兰绒西装。那时是9月底,上岸后我才发现只有我一人这么穿。我把所有的箱子及钥匙都委托给格林德利公司的代理人,因为看见其他人是这么做的,我也照办了。我带着四封介绍信,分别交给了皮·捷·梅赫达医生,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兰吉特辛吉亲王和达达巴伊·奥罗吉①1。在船上时,有人劝我们去住伦敦的维多利亚旅馆,我和马兹慕达先生都接受了这个建议,住进了那家旅馆。只有我一个人穿白衣服这件事让我觉得不舒服。到了旅馆以后,才知道我们要等到第二天才能从格林德利公司把东西取出来,而那天恰好是周日,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很憋气。我在南安普顿发给梅赫达医生一封电报,当天晚上8点左右他便来看我。他向我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又笑我居然还穿着法兰绒西装。我们谈话之时,我随便地拿起了他的礼帽,想试试它多么平滑,毛手毛脚的竟弄乱了礼帽上的绒毛。对我这种行为,梅赫达医生多少有些生气。他本想阻止我,但已经来不及了。对我而言,这件事是一次教训,也是我学习欧洲礼节的第一课。梅赫达医生幽默诙谐地给我详细讲解一些细节,他对我说:“不要随便动别人的东西;不要像我们在印度时那样常常在第一次见面时就问对方许多问题;不要高声讲话;也不要像我们在印度时那样总是称呼别人‘先生’②2,在这里只有仆人和下属才如此称呼他们的主人。”诸如此类,他讲了很多。他还告诉我,住旅馆很费钱,最好住在外国人的家里。但我一直拖了一个周才考虑他的建议。我和马兹慕达先生都觉得住旅馆很不舒服,而且花很多钱。好在同船有一个从马耳他来的信德人与马兹慕达先生成了朋友,他对伦敦很熟悉,要给我们介绍几间房,我们自然接受了。到了周一,一拿到行李,我们就马上结账并搬到信德友人帮我们租好的房子里去。我记得当时我在旅馆的住宿费高达3英镑,其昂贵程度吓了我一跳!尽管花了这么多

  ①巴伊(Bhai),印度人对兄弟的称呼。

  ②英文Sir除了指“先生”,还含有“老爷”之意。

  钱,事实上我一直饿着肚子!我基本上没吃什么东西,有时我不喜欢一样吃的,只好又叫了另一样,但那同样要付两份钱。实际上,我一直是靠我从孟买带来的食物在撑着的。即使搬进了新房子,我的心里也还是不舒服,时常怀念家和祖国,怀念母亲的爱,一到了晚上我便禁不住泪流满面,对家的种种回忆使我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内心的苦闷无法向别人诉说,即便可以诉说,又有何用?没有什么东西能带给我安慰,一切都是陌生的——无论是人,还是他们的习惯,甚至于他们的住所。我不懂英国的礼节,所以要时时地留心。而且在这里生活对于发誓吃素的人是极为不便的。我可以吃的素食又都是淡而无味的。这种滋味儿使我进退两难。待在英国不舒服,然而再回印度更不是办法。我思忖着,既然来了,总得住满三年再回去。

  成为素食主义者

  周一那天,梅赫达医生去维多利亚旅馆,以为我们还住在那里,结果发现我们搬走了,他要到了我们的新址,便到住处来看我们。在船上时,由于我的无知而染了癣病。旅途上我们用海水洗衣服和洗澡,根本使不上肥皂,但我偏偏要用肥皂,以为用肥皂是自己有文化的象征,结果不但没有洗净皮肤,反而弄得满身油腻,因而染上了癣病。我指给梅赫达医生看我的患处,于是他便教我用醋酸去洗涤,还记得醋酸涂在身上后是怎样把我痛到大叫起来。梅赫达医生看过我的房间和陈设后直摇头说:“这地方不行。我们到英国来的目的,与其说是求学,不如说是体验英国人的生活与习俗。你应当搬去和英国家庭住在一起。在这之前,我想你最好先跟着别人学习几天,我会带你去。”我十分感激地接受了他的建议,就又搬去和一位英国朋友住。这位朋友非常和蔼、可亲、体贴,很关心我,把我当自己的弟弟一样看待。教给我英国人的礼俗,帮助我适应用英语交谈。只不过,我的饮食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我吃不下煮熟的但又不搁盐或香料的蔬菜,家里的主妇不知道该给我做什么吃才好。早餐的麦片粥倒还可口,吃得很饱,但中午和晚上我总也吃不饱。朋友一直劝我吃肉,我总以誓言为理由拒绝他的建议,后来就干脆保持沉默。午饭和晚餐通常都有菠菜、面包和果子酱。我胃口很大,可每次只吃两三片面包,不好意思再多要,觉得多要是不对的。况且,午饭和晚餐又都没有牛奶。有一次我的朋友着急了,对我说:“假如你是我的亲弟弟,我就送你回国算了。你母亲不识字,也不了解这边的情况,对她发的誓有什么价值?而且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誓言,法律上也不会承认。坚守这种承诺简直就是执迷不悟。我要告诉你,你这样执拗对你没有好处。你也承认你以前吃过肉,而且也觉得好吃。在绝对不需要吃肉的时候倒吃了,现在到了必须吃肉的时候你却又不吃。真是令人费解!”但我还是坚定不移。这位朋友仍是每天语重心长地劝导我,但是我始终报以否定的态度。他越是劝我,我越是固执。我天天祷告,求神灵保佑,果然很有效果。当时我对神灵并没有概念,都是信仰的作用,而这颗信仰的种子是善良的保姆兰芭种在我心中的。一天,这位朋友开始读边沁的《功利论》给我听,其内容晦涩难懂,他便试着要给我解释。我对他说:“请原谅我吧,这么深奥的东西我实在无法理解。我承认人是需要吃肉,但是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誓言。我不争辩这个问题,也知道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成一个傻瓜或执迷不悟的人而饶了我吧。我十分感激你对我的爱护,也知道你的的确确是为我好,也知道你再三与我争辩这个问题是出于对我的关心,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是不能违背的。”我的朋友惊讶地望着我,合上书对我说道:“那好,我不再和你争辩这个问题了。”我感到很高兴,他果然不再说起这个话题。只是他并没有停止对我的担忧。他自己既抽烟又喝酒,但从不要我抽烟喝酒。实际上,他反倒不希望我沾烟酒。他所担心的是,我的身体会因为吃素而衰弱,从而在英国待得不自在。我就这样跟着这位朋友学习了一个月。他家在里奇蒙,每个周最多只能到伦敦去一两次。梅赫达医生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决定让我去另一户人家寄宿。苏克拉先生替我选中了西肯新敦一个英印混血血统的人家,把我安置在她家了。那家的主人是个寡妇。我对她说了我的誓言。这位老太太答应会适当地给予照顾,我便在她家住了下来。在这照

  食著作的传记史”。这本书力图指出,毕达哥拉斯①1、耶稣乃至现代的所有哲学家和先知,都是素食者。安娜·金世福医生的《饮食善方》也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艾利生医生有关卫生和健康的许多著作也使人获益颇多。他在书中倡导一种以规范日常饮食为治疗病人基础的治疗制度。而他本人就是一个素食者,给病人开方子时也会严格制定素食食谱。读了这些著作后,我生活中多了一个重心,那就是饮食实验。一开始做实验,主要是为了健康,到了后来宗教信仰便成为最重要的动机了。与此同时,曾一起住过一个月的那位朋友还是一如既往地担心我的身体会因为不吃肉而变得衰弱,变成一个无用的人,永远无法在英国社会中感觉自如。当他获悉我正陶醉于有关素食理论的著作中时,他越发担心素食实验会使我的思维混乱,影响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沉浸在幻想之中。于是,为改造我的现状,他作了最后一次努力。一天他请我看戏,演出前又请我去贺尔朋饭店吃晚饭,自从离开维多利亚旅馆以来,这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宫殿式的大饭店。住在维多利亚旅馆时,糊里糊涂的,确实没有得到什么有益的经验。这位朋友有计划地把我带到这里,显然是觉得碍于礼貌,我不会在就餐时提出任何问题。当时吃饭的人很多,朋友和我面对面坐着。送上来的第一道是汤。我很想知道这汤的原料是什么,又不敢直接问朋友,就招手叫服务生过来。看我的这一举动,朋友面色一沉,厉声问我是怎么回事。我犹豫了一下,告诉他只是想问一问这是不是素汤。他很生气地大声说:“你的行为在这个文明社会里显得太鲁莽了。如果你不能约束自己,最好请便吧。找家别的饭店去吃,然后在外面等我。”这话倒使我轻松多了,然后独自出去了。附近有一家素食馆,但已经关门了。于是我没吃晚饭,陪着朋友去了剧院,但是他只字不提我刚刚的行为。我呢,当然也无话可说。这是我俩最后一次友善的争执,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友谊。我的朋友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我的爱护,我明白这一点而且深深感激他,我们在思想和行为上的分歧倒使我对他多了几分尊敬。我决定让他宽心,想向他保证我不会再鲁莽行事,而是尽力使自己

  ①公元前6世纪希腊的哲学家。

  成为一个文质彬彬、举止得体、虽然食素却又不令人生厌的人,符合这个文明社会的规范。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更不可能的任务——做英国绅士。从孟买带来的衣服似乎不合时宜,我去陆海军商店买了一些新衣服,还花了19先令买了一顶礼帽,在当时这些都很贵。我觉得不够,又跑到伦敦的时尚中心区股票大街,花了10英镑买了一套晚礼服;还叫我善良高尚的哥哥寄给我一条双层的金表链。当时戴现成的领结是不体面的,于是我又学了自己打领结。在印度,镜子是一件奢侈品,通常只有在家庭理发师给我刮脸时才有机会照一照。在这里,我每天花十分钟对着一面大镜子,按当时正确的样式打领带、梳头发,认真端详整理仪容。我的头发很硬,每天只好用刷子和它斗争,才能使它服服帖帖的。每次戴帽和脱帽时,我的手便会不自觉地掠到头上去整理头发,置身于文雅的公共场合,为了符合文明社会的规范,就更加注意诸如手应如何摆放之类的各种举止行为了。光这些似乎不足以显示我是一个真正的绅士,我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必要的细节中。有人告诉我还必须学会跳舞、法文和演讲。法文不仅是与英国相邻的法兰西国的语言,也是我想周游的欧洲大陆的通用语言。我还决定报一个舞蹈班去学跳舞,已经交了3英镑当一个学期的学费,三周之内得上六堂课,可是我总掌握不了有节奏的动作。我不懂钢琴的旋律,所以步伐与节拍总是不合拍。我该如何是好?有一则寓言是这样说的:从前一个隐士养了一只猫来抓老鼠,又养了一头牛挤奶来喂猫,又雇了一个人来看牛,如此照推。我学做英国绅士的欲望同那隐士的家庭一样,有增无减,不断膨胀。为了习惯于欣赏西方的音乐,我觉得应当学小提琴,所以我又花了3英镑买了一把小提琴,还交了学费。此外,我还请了第三位老师教我演讲,并且付了1几尼(Guinea)①1作为第一期的学费。他向我推荐培尔先生的《演说家典范》作为教材,我买了,还开始学起毕特②2的演说词来。

  ①英国旧金币单位,1几尼等于20先令。

  ②毕特(1759~1806),英国政治家,在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时期,曾任英国首相。

  钱,尤其是邀请的对方是女士,按惯例,要由男士承担一切开销。更何况出去吃饭本就是一笔额外的开销,即便不在家里吃饭,饭钱也不好在每周应付的伙食费中扣除。我觉得这些开支都可以节省下来,由于不必要的客套而用的钱也应当省掉。我便决定自己租房子,不再寄宿别人家里。这样就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迁移,同时还可以借此获得新的生活经验。我的新居离工作地点不远,步行只有半小时的距离,还可以省下车费。此前,我到哪儿都要坐车,还得另外找时间散步。现在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把节省开销和散步结合起来了,每天既省钱,又可以步行8~10英里。养成了这种长时间散步的习惯后,我在英国的那段日子里基本上没有生病,而且身体还相当结实。于是我租了一套房子,包括一间客厅,还有一间寝室。这是我在伦敦生活的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还在后面。生活上的改变使我省下一半的开销。可是如何利用时间才好?我知道英国的法学考试不需要看很多书,所以倒不觉得时间很紧。但一直令我很担心的是自己的英文水平。李立先生(后来的弗立德烈爵士)“拿到学士学位再来找我”的话还在耳畔回响。除了争取做一个律师,还应该拿个学位才好。我打听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课程,还咨询了几个朋友,发觉如果选定这两所大学中的任何一所,都是一笔大开销,待在英国的时间会比预期的长很多。有一个朋友提了一个建议,他说如果我真的很想体验一下通过高深考试的满足感的话,应当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准备这样的考试需要很用功,但也会大大地增加我的基础知识,而且无须额外的开销。我非常赞同他的建议,可看到课程表后却吓了我一跳。拉丁文和现代外语是必修课!我怎么学得会拉丁文?可是那位朋友力劝我学一学拉丁文,他说:“拉丁文对于律师来说是很有用的,学会拉丁文有助于对法律书籍的理解,一篇罗马法的论文就完全是拉丁文。此外,学会拉丁文便于更精确地掌握英文。”我觉得他说的话有理,于是决定不论多难也要学会拉丁文。我已经开始学法文了,我想这大概也算是现代外语吧。我参加了一个私人办的大学入学考试辅导班。入学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那时我只有五个月的时间了。对我而言,这简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做一名英国绅士的热望迅速将我转变成一个认真刻苦的学生。我制定了一个相当精密的时间表,只是

  到自己的目的而对其加以歪曲。社会上各个阶层里都有这样的人,从有钱人到穷人,从王公贵族到乡下农夫。自私自利的动机使他们失去判断力,以模棱两可的中庸之道来欺骗自己,欺骗世人,欺骗神灵。实际上,诚心接受监誓者对于誓词的解释是一条应该遵守的金科玉律。另一个原则,如果可能存在两种解释,那就接受弱者那一方的解释。拒绝采用这两个原则,就会引起源于不诚实的争端和罪恶。追求真理的人,都应该遵循这个金科玉律,不需要再去寻求深奥的解释。按照这个金科玉律,母亲关于荤菜的定义对我而言便是唯一的真理,而不是我的广博阅历或引以自豪的丰富学识。省钱和养生是我在英国做饮食实验的主要目的。对这个问题的宗教方面的考虑是在我去南非以后才开始的,以后还要谈到这个话题。但不管怎样,这颗种子是在英国时就种下的。一个皈依者对于他改信的新教的热情,往往比一个生来就信奉那种宗教的人的热情大得多。当时在英国,素食主义便是一种新的信仰,对我而言亦是如此,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刚从印度到英国时,我虽然食素,但认同吃肉,后来却是自觉地成为一个素食者。作为素食主义的新信徒,我满怀着对素食主义的热忱,决定在我居住的地区贝斯瓦特成立一个素食俱乐部,还邀请了也住在此地的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担任俱乐部副主席,请《素食者》主编奥德菲尔德博士担任主席,而我自己则担任秘书。这个俱乐部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是几个月便结束了。原因是按照我定期迁居的习惯,我搬到其他地区了。可是这段为期不长而谨慎运作的经历,些许锻炼了我组织和经管社会团体方面的能力。

  我的羞涩性格

  当选为素食者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后,我就决定每一次会议都参加,可一到开会时,总感觉舌头打结,说不出话。一次奥德菲尔德博士对我说:“你平日里同我讲话很自然啊,可为什么在会议上从不开口呢?你是一只雄蜂吧?”我挺欣赏这个揶揄,蜜蜂总是很忙碌,而雄蜂呢,

  们见到了他,他还邀请我们到一个宣扬素食的会上作讲演。当时,我也明白在会上照稿念的做法并非不恰当的。有很多人为了讲话前后连贯简洁而这样做。我不可能做到即席讲话,因此事先写好了我的讲稿。可是,当我在会上站起来宣读时,却读不出来,我眼前一片模糊,还瑟瑟发抖,尽管讲稿总共不过一页,最后还是由马兹慕达先生代我宣读的。不用说,他的发言是很精彩的,博得一片掌声。我感到很难为情,为自己的无能而暗暗伤心。在我离英返国的前夕,我为可以在公众面前讲话作了最后一次努力。然而那一次我还是出了洋相。我邀请同为素食者的朋友们去前文中提过的贺尔朋饭店吃饭。我的想法是,“素餐在素食馆里吃是理所应当,可怎么不能到一家非素食餐厅吃呢?”我找到贺尔朋饭店的经理商量,请他准备一桌严格的素食席。应邀赴宴的素食者听说我这个新实验后都很高兴。一切宴会旨在一种享受,但西方已将其发展成为一门艺术。这种宴会上还会有喝彩、音乐和讲演。而我所举办的小小的宴会也少不了这些,所以也有讲演的部分。轮到我讲话了,我站起来打算说几句。本来我已经想好了腹稿,只要几句话就能说完。可是讲完第一句话后就接不下去了。以前我读过关于艾迪逊的故事,他在英国下议院开始作第一次讲演时,重复了三次“我想”,后来再也接不下去了,这时有人站起来开玩笑说:“这位先生想了三次,可是什么也没想出来。”①1我原想引用这段趣闻发表一番幽默的讲演,可是刚开始说就卡壳了。本打算讲得幽默风趣,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于是突然冒出一句话来就坐下了:“谢谢大家,谢谢你们好意接受了我的邀请。”直到去南非后我才对这种羞涩有所克服,实际上,我从未完全克服过它。现在我依然无法即席讲话。一面对陌生的听众时便会犹豫,只要可能,能不讲话就不讲话。如今我还是不能而且也不愿和朋友们聚在一起闲聊。应当说,这种天生的羞涩除了时常闹笑话外,倒是没有任何坏处

  ①英文为Iconceive,conceive还有一个含义是怀孕,此处有双关之意,玩笑的意思是“这位先生怀了三次孩子,却什么也没生出来”。

  的。对我而言,相反,这种羞涩对我确实有极大的好处。讲话磕磕巴巴,一度使我头疼,现在却是我的乐趣,这一点最大的好处就是让我言简意赅。自然而然地,我便养成了约束自己的想法的习惯。现在我倒敢保证,我口中还是笔下绝不轻易出现一句思虑不周的话。我的讲演和写作中没有使我感觉遗憾的地方。因此也使我避免了许多差错,很少浪费时间。经验告诉我沉默是追求真理的人所经历的精神训练的一部分。有意或无意地夸大、抹杀或篡改事实的倾向原是人天生的弱点,要克服它,沉默是必要的。一个很少讲话的人说出来的话通常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会审慎地衡量每一句话。在日常生活里,确有许多急于讲话的人。每当开会时,没有哪个会议主席不会为与会者递条子要求发言的事犯愁的。一旦准许一个人讲话时,他就滔滔不绝,总是超过时限,要求更多的时间,喋喋不休地讲下去。所有这种谈吐对这个世界实在没什么帮助,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我的羞涩确实保护了我,容许我成长,助我识别真理。

  吐露结婚的事实

  四十年前,留学英国的印度学生还不算多。他们普遍有一种习惯,就是装成单身汉,尽管有的人已经结婚了。而英国的中学生和大学生都是未婚的,他们认为读书和婚姻生活是相互冲突的。在印度过去比较好的时代,也曾有这样的习俗,那时候的学生叫做“波罗摩恰立”(Brahmachari)①。然而到了近代,国内出现了童婚制度,英国人对这种制度闻所未闻。旅居英国的印度学生往往不好意思承认他们是已婚青年。他们不敢说实话的另一个原因是:如果被人知道了实情,便不能和他们所寄宿的那个家庭的姑娘出去玩或者一起嬉戏了。英国父母甚至鼓

  ①即完全自制的人。

  励青年男女一块出去玩儿,为的是年轻人能选到一个配偶,青年男女之间有所交往,互相联系是必要的。对英国青年而言,这是很自然的,但对印度青年而言,一到英国就在这种关系里放纵自己,其结果是不堪设想的,正如我们常看到的,一些印度青年经受不住诱惑,为和英国女孩子交往而过着一种不诚实的生活。对于英国青年,这种交往不算什么,但对于印度青年却极为不妥。我也受了他们的影响,毫不迟疑地冒充单身汉,尽管我已是有妇之夫,还做了一个孩子的父亲。不过我这样自欺欺人,并不觉得快乐。好在我的谨慎和羞涩使我没有陷入更深的泥潭之中。如果我不说话,是没有女孩子会愿意与我交谈或陪我外出游玩的。我固然个性胆怯,却很谨慎。一次,我寄宿在文特诺一户人家里,那里有的人家有这样的规矩:主人家的女儿要带着客人外出散步。我就遇上了这样的情形,有一天房东家的女儿带着我去爬文特诺附近那些可爱的小山。我走路速度不慢,但我的女伴走得比我还快,她一面拽着我往前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话。我只是时不时轻轻地回一声“是”或“否”,至多也不过说一句“是的,多么美!”她像一只小鸟一样迈着轻盈的脚步,我却暗暗地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就这样我们走到了山顶。但怎样再跑下山倒成了问题。尽管穿着高跟鞋,这位二十五岁的活泼少女竟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下山。我在山顶上扭扭捏捏地挣扎着下来。她站在山下笑嘻嘻地给我打气,还要上来拉我。我为什么这样胆小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跌跌撞撞地爬下山来。她却放声大笑道“真有意思!”使我更加难为情。然而我仍然无法避免不出问题,大概是神明要替我摆脱这不诚实之害了。我去文特诺之前,曾在布莱顿避暑胜地待过一段时间。那是我到英国的第一年,在那儿的一家旅店里偶遇一位中产阶级的上了年纪的寡居女士。旅店里的都是法文写的菜单,当时我还看不懂法文。我恰好和这位老太太同桌,她见我是外地人,知道我正在犯难,便马上过来帮忙。她说:“看来你是个外地人,不熟悉这里的情形。为什么不叫东西吃呢?”在这位好心的太太讲话时,我正一个字一个字地念菜单,打算问一问服务生这些菜的原料。我谢过她,告诉她困难的原因是我不懂法文,不知道哪些菜是素菜。“我帮你,”她说,“我给你解释菜单,告诉你什么可以吃。”我高兴地接受了她的帮助。从此便与这位太太结识了,并成为朋友,在我留英期间和回国以后很长的时间内,这种友谊一直维持着。她给我她在伦敦的地址,还请我每周日到她家吃饭。有时她还找机会邀请我,介绍我和一些年轻的女子认识,引导我和她们交谈,以帮助我克服羞涩。尤为明显的是她常常引导我和一位与她同住的女孩交谈,还让我们二人单独交往。最初我感到十分烦恼,既不会交谈也不敢开玩笑。但是老太太总是引导我,我开始学习了一些相处之道,不久后竟盼着每个周日,开始喜欢和这个女孩聊天了。这位老太太的罗网越撒越大,她对我们的会面非常感兴趣。也许她对我们的交往早有计划。这时我才进退两难。暗想:“如果早点把我已婚的事实告诉这位老太太,那么她就不会撮合我们两人订婚了。现在补救还不算晚。说出实情,就可免去以后更多的麻烦。”我怀着这种想法,给她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自从我们在布莱顿相识,您一直待我很好,如同母亲对待儿子一般照顾我。您大概觉得我应该结婚了,所以总把我介绍给一些年轻姑娘们。为了不惹出什么麻烦,现在我要向您坦诚,我实在不配接受您的深情厚谊。我早该在拜访您时就告诉您,我已经在印度结婚了。我知道在英国留学的印度学生总是隐瞒他们已婚的事情,我也照着他们的样这样做了。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补充说明,我是在童年时就结婚了,现在已经是有一个儿子的爸爸了。这么长时间了,没有告诉您这件事情,实在抱歉,可喜的是,现在神明给我勇气去说真话。您可以原谅我吗?我保证我绝没有冒犯您好意给我介绍的姑娘,我有我应守的规矩。您不知道我是一个有妇之夫,所以才有心撮合我们。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我必须说出实情。“如果您看完这封信后,觉得我有负您的深情厚谊,我绝不会抱怨。我将永远铭记您对我的热心和关怀。假若自此以后,您并不嫌弃我,依然把我当成值得关心的人,我当然高兴,并把它理解为是您进一步加深了对我的爱。”读者朋友们能看出来,这封信并非一气呵成,而是经过了再三修改。实际上,它帮我卸下了心里的负担。不久后我就收到了回信:“收到你那封坦白的信后,我们二人都很高兴,还痛快地大笑了一番。你所说的关于你的不诚实之过,是可以原谅的。将事实告诉我们也是对的。我还会继续邀请你来,希望你下个周日来时能为我们讲一讲有关你的童婚的故事,让我们再笑一场。我们的友谊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受到什么影响的。”就这样,我成功地消除了不诚实之害。自此以后,我总是毫不迟疑地告诉别人我已婚的事实。

  接触各种宗教

  在英国第二年的年末,我偶遇两个通神论者,他们是未婚的两兄弟。他们和我谈起《纪达圣歌》①1。当时这两兄弟正在阅读艾德温·安诺德爵士翻译的《天国之歌》,邀我和他们一起读原著。我深感惭愧,因为这篇圣歌的梵文或古遮拉特文版本我都没有读过。我不得不对他们说我没有读过《纪达圣歌》,但是我很乐意和他们一起读,尽管我的梵文水平很有限,不过仍希望可以通过原著来弥补看译本时可能会出现的讹误之不足。于是我开始和他们一起读《纪达圣歌》,其中印象很深的第二章的几行诗句,至今还萦绕在我的耳畔:沉迷于外在的感觉,必将受它的诱惑;诱惑生成愿望,愿望煽起欲火,熊熊欲火一旦燃烧起来,便会置一切于不顾,理智丧失,浩气无存,终至精神泯灭,身心同归于尽。这本书是无价之宝,给我留下的印象日渐深刻,时至今日,我依然把它奉为圭臬。在我最烦闷时,它带给我莫大的帮助。我差不多读遍了所有的英文译本,最好的还是安诺德的译本。他忠实原著,读起来甚至并不像翻译稿。尽管和这些朋友一起读《纪达圣歌》,但当时并没有对它进行深入研究,直到几年后,我才每日必读这本书。这两兄弟还向我推荐了艾德温·安诺德爵士所著的《亚洲之光》,此

  ①这里指《纪达—戈文达圣歌》(GitaGovinda),据说是十二三世纪时由抒情诗人贾亚·德瓦(Jaya-deva)写下的歌颂黑天(Krishna)早年的牧牛生活的诗,戈文达即黑天的别名。

  前我只知道他是《天国之歌》的译者,直至读起《亚洲之光》,这本书甚至比《薄伽梵歌》还吸引我。一旦开始读起来,便爱不释手。有一次他们还把我带进布拉瓦斯基的住宅里,将我介绍给布拉瓦斯基夫人和贝桑特夫人。贝桑特夫人那时刚加入通神学会,我对她改变信仰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们也劝我入会,但被我婉言谢绝了。我对他们说:“我对于自己本民族的宗教的认识也很有限,不想再加入其他宗教团体了。”我听从了这两位兄弟的建议,读了布拉瓦斯基夫人的《通神学入门》。这本书不仅激发了我阅读印度教典籍的愿望,还在我心中排除了传教士们宣传的关于印度教是充满迷信的宗教的观念。大概就在这个阶段,在一家素食公寓里,我遇见了一位善良的基督教徒,他来自曼彻斯特。我们谈起了基督教,我把我在拉奇科特的一些经历告诉了他。他听后觉得很难过,说道:“我自己是一个素食者,也不喝酒。毋庸置疑,的确有很多基督教徒既吃肉又喝酒,但是吃肉喝酒都不是经文训示的。你一读《圣经》便知。”我接受了他的建议,他给我了一本《圣经》的复印本。我隐约记得他也常常卖《圣经》,便向他买了一本含有地图、索引和其他有用的附录资料的《圣经》。我开始读起来,可根本读不下去《旧约》。读完《创世记》后,一读后面的几章就昏昏欲睡。但是为了在人前炫耀我也读过《圣经》,我还是极为勉强地读完了其他部分,既无兴趣,也不求甚解。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民数记》。然而《新约》却带给我不同的感受,尤其是《登山宝训》,简直说到我的心坎了。它完全可以与《纪达圣歌》媲美。我欣赏那句“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有人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让他拿去”,这使我想起萨玛尔·巴特说的“予我杯水,报以美食”那段话。年轻的我试图把《纪达圣歌》、《亚洲之光》以及《登山宝训》的训诫都贯穿起来。克己是宗教的最高形式的这个观点极大地鼓舞了我。对这几本书的阅读,引发了我研究其他宗教导师生平的兴趣。一位朋友向我推荐卡莱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读罢《先知是英雄》那一章,我才了解先知的伟大、勇敢和简朴的生活。刻苦攻读以准备考试这件事,使我几乎没有时间涉猎其他知识了,除了对宗教的这点认识以外,当时我已无力进行更多的研究。但我已做好打算,今后要广泛地阅读宗教书籍,以求对所有主要的宗教都有所涉猎。对于无神论,我又怎能没有一点认识呢?每个印度人都知道布拉德劳和他所谓的无神论。我曾读过一些关于无神论的书,书名都忘记了,总之它们没有对我产生什么影响,我早已走出了无神论的撒哈拉沙漠。当时贝桑特夫人是社会上备受关注的人物,她也从无神论者转为有神论者,我读过她写的书——《我如何成为一个通神论者》。大约就在这个阶段,布拉德劳去世了。他被安葬在沃金公墓。我参加了他的葬礼,我以为每个旅居伦敦的印度人都会参加。还有几个牧师也前往墓地,对他表示了最后的敬意。葬礼结束后,我们一起在车站候车,人群中有一个无神论者,诘问其中的一位牧师:“喂,先生,你相信上帝存在吗?”“我相信。”那位善良的牧师低声答道。“你也同意地球的周长是28000英里,是吗?”那位无神论者自信满满地笑着说。“当然。”“那么请你告诉我,你的上帝有多大?他在哪里?”“好的,只要我们去感受,他就住在我们的心中。”“行了,行了,别拿我当孩子哄了。”那位无神论者带着胜利的表情望着我们说。那位牧师谦逊地保持沉默。这段对话加深了我对无神论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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