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勤学不辍
作者:[美]戴尔·卡耐基 著
发布时间:2020-08-20 11: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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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到了十五岁才开始认识一些字,但只会读写一些简单的字词。1824年秋天,有个边远山区的老师游历到了这里,在鸽子溪沿岸办了一所学校,后来便定居下来。林肯和他的妹妹萨拉早出晚归,每天步行四英里来到这所学校,拜这位新老师阿泽尔·多斯里为师。多斯里使这所学校因吵闹而出名,在这里学生们要大声朗读,那样老师就能判断学生是否在全身心地学习。他在教室里徘徊,会突然用树条抽一下那些不张口朗读的学生。正是这种“激励吵闹”的机制,使得学生们都努力地大声朗读,让别人能够听得见,甚至四分之一英里外的地方都能听见琅琅的读书声。
刚进这所学校时,林肯戴着一顶松鼠皮帽,裤子是由鹿皮做的,可惜太短,离鞋有好几英寸的高度,以至于胫骨不能抵挡风雪侵袭。所谓的学校也就是个简陋的小木屋,高度仅供老师站直,房子没有窗户,每侧都摆放着一根圆木,房子的缝隙被纸糊着,这样可以让光线照进来,地板和桌椅都是用零碎的木头做的。林肯的阅读课教材出自《圣经》里的章节,他还模仿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所以人们都说他的笔迹跟他们类似,轮廓分明,富有特色。目不识丁的邻居步行数英里来找他代笔写信,这样亚伯拉罕·林肯从学习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在校学习短短几个小时对他来说已远远不够了,他开始在家学习。纸在当时是稀有之物,于是林肯用炭条在木头上写字,有时他把字写在小木屋相对平坦的木板上,只要发现木板上再没有地方可写,他会用刮刀把写满字的木板刮去一层,这样木板就焕然一新,他就可以重新写字了。因为太穷买不起算术书,他就借来一本,将上面的内容抄在与普通信笺差不多大小的纸张上,然后用细绳将纸张钉在一起,这样他就有了自己的算术书。林肯死时,他继母手上依然保留着部分林肯自制的算术书。
现在,林肯开始展现出与其他乡村学者截然不同的一面,他想针对不同的主题写出自己的观点,有时甚至写起诗歌来。林肯将自己写的诗和散文带去给他的邻居威廉·伍德看,并希望得到评论。威廉对他的一些诗文记忆深刻并能背诵。他的文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名律师曾经对林肯写的国家政治大事方面的文章记忆颇深,并拿去出版了。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曾经把他写的一篇关于节欲的文章作为头版头条出版。这都是后来的事了,亚伯拉罕·林肯的第一篇文章是从他的玩伴残忍对待动物一事中得到灵感的:他们抓了一只鳖,把燃得正旺的煤块放在它的背上,林肯恳求他们停止虐待,跑过去赤脚踢开了那块煤。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呼吁仁慈地对待动物,显然这个男孩已表现出对苦难者深深的同情,这成为日后这个男人特有的一面。五年后,他去了另外一所学校。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只是零碎地在那里学习,这样他结束了自己全部的正规教育过程,上学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年。1847年他去了国会,他在填简历的时候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你受过多少教育?对此他只用了一个词回答:“欠缺”。后来他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他说道:“不知怎么的,我成年以后对很多事情都还不甚了解,我会做的就三件事:读书、写字、计算比例。以前我没有正规地上过学,我在教育上取得的一点点进步,都是在生活所迫的压力下偶尔获得的。”
那个直到天黑都还在四处流浪的乡村教师便是林肯的老师,他相信巫术,坚信地球是方的。然而就在那段不寻常的时期,林肯积累了其他人在大学才能接受到的最有价值的财富,那就是对知识的热爱,对学习的渴望。阅读将他带进了一个全新的充满幻想的世界,这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在以后二十几年中,阅读成了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能力改变了他,开阔了他的视野。他的继母曾经拥有一个藏书室,里面藏有五册书,分别是:《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这个孩子凝视这些无价珍宝,尤其是《圣经》和《伊索寓言》,他经常读。这影响了他的谈吐风格和辩论方法。但是这些书对他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林肯渴望阅读更多的东西,但他没有钱,于是他开始借书、借报、借一切有印刷字的东西去看。他还从俄亥俄州外的一个律师手中借来一本修订版的印第安纳州法律书。于是他第一次有机会阅读到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他曾经为附近的农场主干活,挖树桩,在玉米地除草。他从那里借来两三本传记,其中一本是牧师威姆斯写的《华盛顿生平》。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他。晚上只要还有一丝光线,他就如痴如醉地读,睡觉时他就把它塞进圆木做的墙的缝隙里,这样天亮后他就可以继续。一天夜里下了暴雨,书被雨水浸透了,农场主要林肯赔偿,林肯不得不免费为他切了三天的草料作为赔偿。
在林肯借来的所有书中,一本名为《斯科特课程》的书最让他受益匪浅。这本书讲述的是公共演讲,并介绍了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古希腊雄辩家德摩斯梯尼等人的著名演说。他在树下来回踱步,手里拿着这本书,嘴里朗读着哈姆雷特向对手说的台词,还有安东尼对着凯撒尸体的独白:“朋友们,罗马的同胞们,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凯撒的,不是来歌颂他的!”当林肯遇到自己特别感兴趣的章节,但又没有纸张可写时,他会用粉笔记在木板上。后来他制作了一个剪贴簿,他以羽毛代笔,以美洲商陆果汁液代替墨水,在上面记载了喜欢的内容。他随身携带这个本子以便随时学习,直到他能够背诵很多长诗和演说。他到地里干活时仍然不忘求知。当马儿在玉米地旁休息时,他就坐在篱笆围栏上学习。中午的时候他不是和其他家庭成员坐在一起共进午餐,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拿书,在一旁躺下跷起二郎腿,在书本的海洋里自由驰骋。每当法院开庭时,他会走上十五英里到镇上去聆听律师的辩论。而后,当他与其他人一起在田间劳作时,他会时而停下手中的活,站上围栏,演绎他在洛克波特或波利瓦尔听到的律师辩论。还有时候他会模仿施洗礼的传教士周日在鸽子溪小教堂施礼的腔调。亚伯拉罕·林肯经常会带着一本《齐林笑话》到地里,闲时跨在圆木上大声给人讲笑话,树林里回响起听众们的大笑声。而玉米地里却是杂草丛生,麦田里的麦子也黄了。雇用林肯的农场主抱怨林肯太懒惰,用他的话说是“极度懒惰”。对此林肯也承认,他说道:“我的父亲教我干活但没有教我去热爱它。”
他的父亲老林肯给他下了强制命令:一切愚蠢行为该停止了。但是没有用,亚伯拉罕继续讲他的笑话,发表自己的演说。一天,当着众人的面,老林肯给了自己儿子狠狠一耳光,林肯摔倒在地,眼里含着泪,却什么也没有说。这使得这对父子在以后的人生中变得疏远。虽然林肯在父亲年老时候给予他经济上的照顾,但是1851年父亲临终时他却没有去。他说:“如果我们现在见面,恐怕是悲伤多过愉悦。”
1830年的冬天,“牛奶病”再次蔓延,死亡再一次威胁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谷。带着恐惧和挫折,林肯的父亲处理了自己的猪和粮食,80美元卖掉了满是树桩的农场。他第一次自制了一辆四轮马车,载上家人和行李,把鞭子递给儿子让其指挥公牛,向着伊利诺斯州的一个名叫桑加蒙的山谷出发了,印第安人称那里为“食物丰饶之地”。公牛呻吟着拉着沉重的马车吱吱作响地走了两周了,翻过重山,穿过印第安纳的森林,来到了荒无人烟的平原,脚下的枯草足有六英尺高,此时正值夏天。在文森尼斯,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刷机,那时他二十一岁。在德卡特尔,林肯一家在法院的前坪露营,二十六年以后,林肯指出当时马车停的准确位置。他不知道自己有当律师的意识,赫尔顿告诉我们说:
林肯曾经向我描述过他的那段旅程。时至冬日,白天地表的霜会融化,夜晚地面又会重新结出一层霜。不等霜融,又得继续赶路,而且是牛拉车,慢得烦人。那时没有桥,遇到滩涂得趟过去,要想避开除非绕道经过。每天清晨时河水可能还会轻微结冰,水牛每走一步都会在薄冰上留下一个小方坑。与这群人同行的还有一条宠物狗,它跟着牛车一路小跑。有一天这个小家伙掉队了,而其他人员均已过溪。发现它掉队以后众人往回看,此时它正站在对岸,急得痛苦地直跳。河水在破裂的冰面上流淌,可怜的家伙无法过河。为了它众人赶着牛车再返回对岸显然是不值得的。因此大多数人带着焦虑继续前进,决定抛弃它继续赶路。“我不忍抛弃它,哪怕它只是一条狗,”林肯这样表示,“于是我脱掉鞋袜蹚水返回对面,抱起发抖的家伙。它高兴地乱跳,对我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水牛带着林肯一家穿过平原,此时国会正对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国家展开激烈深入的辩论,并有一丝不祥的预兆。在那场辩论中丹尼尔·韦伯斯特在美国上议院脱颖而出。他用金子般清脆的嗓音发表了深远的演说,被认为是“韦伯斯特对海恩的反击”。日后林肯称之为美国演说史上的典范,后来林肯在自己的政治信仰中引用了其结尾部分。那就是“自由、联邦,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始终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关于国家是否分离的这场辩论在经历了后来的三分之一个世纪后,最终落下帷幕,最后盖棺的人不是位高权重的韦伯斯特,不是天才的克莱,也不是名人卡洪,而是身无分文、看上去笨拙不起眼的赶牛人——亚伯拉罕·林肯。此时他头戴浣熊皮帽,身穿鹿皮裤,正在赶往伊利诺斯的途中,嘴里还哼唱着粗俗的小曲:
嘿!哥伦比亚,欢乐之地,
你要是不喝酒,
我就要被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