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学以真解惑(上)

作者:闻一多 著 发布时间:2019-09-11 10:10:06 字数:41636
  关于儒·道·土匪

  医生临症,常常有个观望期间,不到病势相当沉重,病象充分发作时,正式与有效的诊断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病人方面,往往愈是痼疾,愈要讳疾忌医,因此恐怕非等到病势沉重,病象发作,使他讳无可讳,忌无可忌时,他也不肯接受诊断。

  事到如今,我想即使是最冥顽的讳疾忌医派,如钱穆教授之流,也不能不承认中国是生着病,而且病势的严重,病象的昭著,也许赛过了任何历史记录。惟其如此,为医生们下诊断,今天才是最成熟的时机。

  向来是“旁观者清”,无怪乎这回最卓越的断案来自一位英国人。这是韦尔斯先生观察所得:

  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一个土匪。

  ——《人类的命运》

  为了他的诊断的正确性,我们不但钦佩这位将近八十高龄的医生,而且感激他,感激他给我们查出了病源,也给我们至少保证了半个得救的希望,因为有了正确的诊断,才谈得到适当的治疗。

  但我们对韦尔斯先生的拥护,不是完全没有保留的,我认为假如将“儒家,道家,土匪”,改为“儒家,道家,墨家”,或“偷儿,骗子,土匪”,这不但没有损害韦氏的原意,而且也许加强了它,因为这样说话,可以使那些比韦氏更熟悉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人,感着更顺理成章点,因此也更乐于接受点。

  先讲偷儿和土匪,这两种人作风的不同,只在前者是巧取,后者是豪夺罢了。“巧取豪夺”这成语,不正好用韩非的名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来说明吗?而所谓侠者不又是堕落了的墨家吗?至于以“骗子”代表道家,起初我颇怀疑那徽号的适当性,但终于还是用了它。“无为而无不为”也就等于说:无所不取,无所不夺。而看去又像是一无所取,一无所夺,这不是骗子是什么?偷儿,骗子,土匪是代表三种不同行为的人物,儒家,道家,墨家是代表三种不同的行为理论的人物;尽管行为产生了理论,理论又产生了行为,如同鸡生蛋,蛋生鸡一样,但你既不能说鸡就是蛋,你也就不能将理论与行为混为一谈。所以韦尔斯先生叫儒家,道家和土匪站作一排,究竟是犯了混淆范畴的逻辑错误。这一点表过以后,韦尔斯先生的观察,在基本意义上,仍不失为真知灼见。

  就历史发展的次序说,是儒,墨,道。要明白儒墨道之所以成为中国文化的病,我们得从三派思想如何产生讲起。

  由于封建社会是人类物质文明成熟到某种阶段的结果,而它自身又确乎能维持相当安定的秩序,我们的文化便靠那种安定而得到迅速的进步,而思想也便开始产生了。但封建社会的组织本是家庭的扩大,而封建社会的秩序是那家庭中父权式的以上临下的强制性的秩序,它的基本原则至多也只是强权第一,公理第二。当然秩序是生活必要的条件,即便是强权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好。尤其对于把握强权,制定秩序的上层阶级,那种秩序更是绝对的可宝。儒家思想便是以上层阶级的立场所给予那种秩序的理论的根据。然而父权下的强制性的秩序,毕竟有几分不自然,不自然的便不免虚伪。虚伪的秩序终久必会露出破绽来,墨家有见于此,想以慈母精神代替严父精神来维持秩序,无奈秩序已经动摇后,严父若不能维持,慈母更不能维持。儿子大了,父亲管不了,母亲更管不了,所以墨家之归于失败,是势所必然的。

  墨家失败了,一气愤,自由行动起来,产生所谓游侠了,于是秩序便愈加解体了。秩序解体以后,有的分子根本怀疑家庭存在的必要,甚至咒诅家庭组织的本身,于是独自逃掉了,这种分子便是道家。

  一个家庭的黄金时代,是在夫妇结婚不久以后,有了数目不太多的子女,而子女又都在未成年的期间,这时父亲如果能够保持着相当丰裕的收入,家中当然充满一片天伦之乐,即令不然,儿女人数不多,只要分配得平均,也还可以过得相当快乐,万一分配不太平均,反正儿女还小,也不至闹出大乱子来。但事实是一个庞大的家庭,儿女太多,又都成年了,利害互相冲突,加之分配本来就不平均,父亲年老力衰,甚至已经死了,家务由不得持平的大哥主持,其结果不会好,是可想而知了。儒家劝大哥一面用父亲在天之灵的大帽子实行高压政策,一面叫大家以黄金时代的回忆来策励各人的良心,说是那样,当年的秩序和秩序中的天伦之乐,自然会恢复。他不晓得当年的秩序,本就是一个暂时的假秩序,当时的相安无事,是沾了当时那特殊情形的光,于今情形变了,自然会露出马脚来。墨家的母性的慈爱精神不足以解决问题,原因也只在儿女大了,实际的利害冲突,不能专凭感情来解决,这一层前面已经提到。在这一点上,墨家犯的错误,和儒家一样,不过墨家确乎感觉到了那秩序中分配不平均的基本症结,这一点就是他后来走向自由行动的路的心理基础。墨家本意是要实现一个以平均为原则的秩序,结果走向自由行动的路,是破坏秩序。只看见破坏旧秩序,而没有看见建设新秩序的具体办法,这是人们所痛恶的,因为,正如前面所说的,秩序是生活的必要条件。尤其是中国人的心理,即令不公平的秩序,也比完全没有秩序强。

  这里我们看出了墨家之所以失败,正是儒家之所以成功。至于道家因根本否认秩序而逃掉,这对于儒家,倒因为减少了一个掣肘的而更觉方便,所以道家的遁世实际是帮助了儒家的成功。因为道家消极的帮了儒家的忙,所以儒家之反对道家,只是口头的,表面的,不像他对于墨家那样的真心的深恶痛绝。因为儒家的得势,和他对于墨道两家态度的不同,所以在上层阶级的土大夫中,道家还能存在,而墨家却绝对不能存在。墨家不能存在于士大夫中,便一变为游侠,再变为土匪,愈沉愈下了。

  捣乱分子墨家被打下去了,上面只剩了儒与道,他们本来不是绝对不相容的,现在更可以合作了。合作的方案很简单。这里恕我曲解一句古书,《易经》说“肥遁,无不利”,我们不妨读肥为本字,而把“肥遁”解为肥了之后再遁,那便是说一个儒家做了几任“官”,捞得肥肥的,然后撒开腿就跑,跑到一所别墅或山庄里,变成一个什么居士,便是道家了。——这当然是对己最有利的办法了。甚至还用不着什么实际的“遁”,只要心理上念头一转,就身在宦海中也还是遁,所谓“身在魏阙,心在江湖”和“大隐隐朝市”者,是儒道合作中更高一层的境界。在这种合作中,权利来了,他以儒的名分来承受,义务来了,他又以道的资格说,本来我是什么也不管的。儒道交融的妙用,真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在这种情形之下,称他们为偷儿和骗子,能算冤曲吗?

  “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些古语中所谓王侯如果也包括了“不事王侯,高尚其事”的道家,便更能代表中国的文化精神。事实上成语中没有骂到道家,正表示道家手段的高妙。讲起穷凶极恶的程度来,土匪不如偷儿,偷儿不如骗子,那便是说墨不如儒,儒不如道,韦尔斯先生列举三者时,不称墨而称土匪,也许因为外国人到中国来,喜欢在穷乡僻壤跑,吃土匪的亏的机会特别多,所以对他们特别深恶痛绝。在中国人看来,三者之中其实土匪最老实,所以也是最好防备。从历史上看来,土匪的前身墨家,动机也最光明,如今不但在国内,偷儿骗子在儒道的旗帜下,天天剿匪,连国外的人士也随声附和的口诛笔伐,这实在欠公允,但我知道这不是韦尔斯先生的本意,因为我知道在他们本国,韦尔斯先生的同情一向是属于那一种人的。

  话说回来,土匪究竟是中国文化的病,正如偷儿骗子也是中国文化的病。我们甚至应当感谢韦尔斯先生在下诊断时,没有忘记土匪以外的那两种病源——儒家和道家。韦尔斯先生用《春秋》的书法,将儒道和土匪并称,这是他的许多伟大贡献中的又一个贡献。

  (原载1944年7月20日昆明《中央日报》第2版“周中专论”栏)

  什么是儒家——中国士大夫研究之一

  “无论在任何国家,”伊里奇在他的《国家论》里说,“数千年间全人类社会的发展,把这发展的一般的合法则性,规则性,继起性,这样的指示给我们了:即是,最初是无阶级社会——贵族不存在的太古的,家长制的,原始的社会;其次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奴隶占有者的社会。……奴隶占有者和奴隶是最初的阶级分裂。前一集团不仅占有生产手段——土地,工具(虽然工具在那时是幼稚的),而且还占有了人类。这一集团称为奴隶占有者,而提供劳动于他人的那些劳苦的人们便称为奴隶。”中国社会自文明初发出曙光。即约当商盘庚时起,便进入了奴隶制度的阶段,这个制度渐次发展,在西周达到它的全盛期,到春秋中叶便成强弩之末了,所以我们可以概括的说,从盘庚到孔子,是我们历史上的奴隶社会期。但就在孔子面前,历史已经在剧烈的变革着,转向到另一个时代,孔子一派人大声疾呼,企图阻止这一变革,然而无效。历史仍旧进行着,直到秦汉统一,变革的过程完毕了,这才需要暂时休息一下。趁着这个当儿,孔子的后学们,以董仲舒为代表,便将孔子的理想,略加修正,居然给实现了。在长时期变革过程的疲惫后,这是一帖理想的安眠药,因为这安眠药的魔力,中国社会便一觉睡了两千年,直到**先生才醒转一次。孔子的理想既是恢复奴隶社会的秩序,而董仲舒是将这理想略加修正后,正式实现了,那么,中国社会,从董仲舒到中山先生这段悠长的期间,便无妨称为一个变相的奴隶社会。

  董仲舒的安眠药何以有这大的魔力呢?要回答这问题,还得从头说起。相传殷周的兴亡是仁暴之差的结果,这所谓仁与暴分明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奴隶管理政策。大概殷人对于奴隶榨取过度,以至奴隶们“离心离德”而造成“前途倒戈”的后果,反之,周人的榨取比较温和,所以能一方面赢得自己奴隶的“同心同德”,一方面又能给太公以施行“阴谋”的机会,教对方的奴隶叛变他们自己的主人。仁与暴是漂亮的名词,实际只是管理奴隶的方法有的高明点,有的笨点罢了。周人还有个高明的地方,那便是让胜国的贵族管理胜国的奴隶。《左传》定公四年说:“周公相王室,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使之职事于鲁,……分之土田陪敦(附庸,即仆庸),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这些殷民六族与七族便是胜国投降的贵族,那些“备物典策,官司彝器”的“祝宗卜史”便是后来所谓“儒”——寄食于贵族的智识分子。让贵族和智识分子分掌政教,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隶(附庸),这对奴隶们和奴隶占有者(周人)双方都有利的,因为以居间的方式他们可以缓和主奴间的矛盾,他们实在做了当时社会机构中的一种缓冲阶层。后来胜国贵族们渐趋没落,而儒士们因有特殊智识和技能,日渐发展成一种宗教文化的行帮企业,兼理着下级行政干部的事务,于是缓冲阶层便为儒士们所独占了。(当然也有一部分没落的胜国贵族,改业为儒,加入行帮的。)

  明白了这种历史背景,我们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因为儒家是一个居于矛盾的两极之间的缓冲阶层的后备军,所以他们最忌矛盾的统一,矛盾统一了,没有主奴之分,便没有缓冲阶层存在的余地。他们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面,偏袒了一方,使一方太强,有压倒对方的能力,缓冲者也无事可做。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便是要使上下在势均力敌的局面中和平相处,而切忌“同”于某一方面,以致动摇均势。因为动摇了均势,便动摇自己的地位啊!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讲中庸之道,正因他是站在中间的一种人。中庸之道,对上说,爱惜奴隶,便是爱惜自己的生产工具,也便是爱惜自己,所以是有利的;对下说,反正奴隶是做定了,苦也就吃定了,只要能少吃点苦就是幸福,所以也是有利的。然而中庸之道,最有利的,恐怕还是那站在中间,两边玩弄,两边镇压,两边劝谕,做人又做鬼的人吧!孔子之所以宪章文武,尤其梦想周公,无非是初期统治阶级的奴隶管理政策,符合了缓冲阶层的利益,所谓道统者,还是有其社会经济意义的。

  可是切莫误会,中庸决不是公平。公平是从是非观点出发的,而中庸只是在利害上打算盘。主奴之间还讲什么是非呢?如果是要追究是非,势必牵涉到奴隶制度的本身,如果这制度本身发生了问题,哪里还有什么缓冲阶层呢?显然的,是非问题是和儒家的社会地位根本相抵触的。他只能一面主张“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一面用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论,维持现有的秩序(既成事实),然后再苦口婆心的劝两面息事宁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我疑心“中庸”之庸字也就是“附庸”之庸字,换言之,“中庸”便是中层或中间之佣。自身既也是一种佣役(奴隶),天下哪有奴隶支配主人的道理,所以缓冲阶层的真正任务,也不过是恳求主子刀下留情,劝令奴才忍重负辱,“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天秤上的码子老是向重的一头移动着,其结果,“中庸”恰恰是“不中庸”,可不是吗?“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果然你辞了爵禄,蹈了白刃,那于主人更方便(因为把劝架的人解决了,奴才失去了掩蔽,主人可以更自由的下毒手),何况爵禄并不容易辞,白刃更不容易蹈呢?实际上缓冲阶层还是做了帮凶,“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冉求的作风实在是缓冲阶层的惟一出路。孔子喝令“小子鸣鼓而攻之”!是冤枉了冉求,因为孔子自己也是“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的,冉求又怎能饿着肚子不吃饭呢!

  但是,有了一个建筑在奴隶生产关系上的社会,季氏便必然要富于周公,冉求也必然要为之聚敛,这是历史发展的一定的法则。这法则的意义是什么呢?恰恰是奴隶社会的发展促成了奴隶社会的崩溃。缓冲阶层既依存于奴隶社会,那么冉求之辈替主人聚敛,也就等于替缓冲阶层自掘坟墓。所以毕竟是孔子有远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冉求是自己给自己毁坏青山啊!然而即令是孔子的远见也没有挽回历史。这是命运的作剧吧?做了缓冲阶层,其势不能帮助上头聚敛,不聚敛,阶层的地位便无法保持,但是聚敛得来使整个奴隶社会的机构都要垮台,还谈得到什么缓冲阶层呢?所以孔子的呼吁如果有效,青山不过是晚坏一天,自己便多烧一天的柴,如果无效,青山便坏得更早点,自己烧柴的日子也就有限了,孔子的见地远是远点,但比起冉求,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结果,历史大概是沿着冉求的路线走的,连比较远见的路线都不曾蒙它采纳,于是春秋便以高速度的发展转入了战国,儒家的理想,非等到董仲舒是不能死灰复燃的。

  话又说回来了,儒家思想虽然必需等到另一时代,客观条件成熟,才能复活,但它本身也得有其可能复活的主观条件,才能真正复活,否则便有千百个董仲舒,恐怕也是枉然。儒家思想,正如上文所说,是奴隶社会的产物,而它本身又是拥护奴隶社会的。我们都知道,奴隶社会是历史必须通过的阶段(它本身是社会进步的果,也是促使社会进步的因)。既然必须通过,当然最好是能过得平稳点,舒服点。文武周公所安排的,孔子所发表的奴隶社会,因为有了那样缓和的榨取政策,和为执行这政策而设的缓冲阶层,它确乎是一比较舒服的社会,因为舒服,所以自从董仲舒把它恢复了,二千年的历史在它的怀抱中睡着了。

  诚然,董仲舒的儒家不是孔子的儒家,而董仲舒以后的儒家也不是董仲舒的儒家,但其为儒家则一,换言之,他们的中心思想是一贯的。二千年来士大夫没有不读儒家经典的,在思想上,他们多多少少都是儒家,因此,我们了解了儒家,便了解了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如上文所说,儒家思想是奴隶社会的产物,然则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是什么,也就值得深长思之了!

  (原载1945年1月13日昆明《民主周刊》第1卷第5期)

  庄子

  臣子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

  ——《养生主》

  一

  庄子名周,宋之蒙人[2](今河南商丘县东北)。宋在战国时属魏,魏都大梁,因又称梁。《史记》说他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庄子·田子方》、《徐无鬼》两篇于魏文侯、武侯称谥,而《则阳篇》、《秋水篇》迳称惠王的名字,又称公子,《山木篇》又称为王,《养生主》称文惠君,看来他大概生于魏武侯末叶,现在姑且定为周烈王元年(前375年)。他的卒年,马叙伦定为赧王二十年(前295年),大致是不错的。

  与他同时代的惠施只管被梁王称为“仲父”,齐国的稷下先生们只管“皆列第为上大夫”,荀卿只管“三为祭酒”,吕不韦的门下只管“珠履者三千人”,——庄周只管穷困了一生,寂寞了一生。《庄子·外物篇》说他“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山木篇》说他“衣大布而补之,正■系履而过魏王。”这两件故事是否寓言,不得而知,然而拿这所反映的一副穷措大的写照,加在庄周身上,决不冤枉他。我们知道一个人稍有点才智,在当时,要交结王侯,赚些名声利禄,是极平常的事。《史记》称庄子“其学无所不窥”,又说他“善属书离辞,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庄子的博学和才辩并不弱似何人,当时也不是没人请教他,无奈他脾气太古怪,不会和他们混,不愿和他们混。据说楚威王遣过两位大夫来聘他为相,他发一大篇议论,吩咐他们走了。《史记》又说他做过一晌漆园吏,那多半是为糊口计。吏的职分真是小得可怜,谈不上仕宦,可是也有个好处——不致妨害人的身分,剥夺人的自由。庄子一辈子只是不肯做事,大概当一个小吏,在庄子,是让步到最高限度了。依据他自己的学说,做事是不应当的,还不只是一个人肯不肯的问题。但我想那是愤激的遁辞。他的实心话不业已对楚王的使者讲过吗?

  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

  又有一次宋国有个曹商,为宋王出使到秦国,初去时,得了几乘车的俸禄,秦王高兴了,加到百乘,这人回来,碰见庄子,大夸他的本领,你猜庄子怎样回答他?

  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痤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所治愈下,得车愈多。子岂治其痔邪?何车之多也?子行矣!

  话是太挖苦了,可是当时宦途的风气也就可想而知。在那种情况之下,即使庄子想要做事,叫他如何做去?

  我们根据现在的《庄子》三十三篇中比较可靠的一部分,考察他的行踪,知道他到过楚国一次,在齐国待过一晌,此外似乎在家乡的时候多。和他接谈过的也十有八九是本国人。《田子方篇》见鲁哀公的话,毫无问题是寓言;《说剑》是一篇赝作,因此见赵文王的事更靠不住。倒是“庄子钓于濮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游乎雕陵之樊”,“庄子行于山中,……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这一类的记载比较合于庄周的身分,所以我们至少可以从这里猜出他的生活的一个大致。他大概是《刻意篇》所谓“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的一种人。我们不能想象庄子那人,朱门大厦中会常常有他的足迹,尽管时代的风气是那样的,风气干庄周什么事?况且王侯们也未必十分热心要见庄周。凭白的叫他挖苦一顿做什么!太史公不是明讲了“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吗?

  惠子屡次攻击庄子“无用”。那真是全不懂庄子而又懂透了庄子。庄子诚然是无用,但是他要“用”做什么?

  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

  这样看来,王公大人们不能器重庄子,正合庄子的心愿。他“学无所不窥”,他“属书离辞,指事类情”,正因犯着有用的嫌疑,所以更不能不掩藏、避讳,装出那“其卧徐徐,其觉于于,一以己为马,一以己为牛”的一副假痴假騃的样子,以求自救。

  归真的讲,关于庄子的生活,我们知道的很有限。三十三篇中述了不少关于他的轶事,可是谁能指出那是寓言,那是实录?所幸的,那些似真似假的材料,虽不好坐实为庄子的信史,却满足以代表他的性情与思想;那起码都算得画家所谓“得其神似”。例如《齐物论》里“庄周梦为蝴蝶”的谈话,恰恰反映着一个潇洒的庄子;《至乐篇》称“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又分明影射着一个放达的庄子;《列御寇篇》所载庄子临终的那段放论,也许完全可靠:

  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弟子曰:“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其余的故事,或滑稽,或激烈,或高超,或毒辣,不胜枚举,每一事象征着庄子人格的一方面,综合的看去,何尝不俨然是一个活现的人物?

  有一件事,我们知道是万无可疑的,惠施在庄子生活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这人是他最接近的朋友,也是他最大的仇敌。他的思想行为,一切都和庄子相反,然而才极高,学极博,又是和庄子相同的。他是当代最有势力的一派学说的首领,是魏国的一位大政治家。庄子一开口便和惠子抬扛;一部《庄子》,几乎页页上有直接或间接糟蹋惠子的话。说不定庄周著书的动机大部分是为反对惠施和惠施的学说,他并且有诬蔑到老朋友的人格的时候。据说(大概是他的弟子们造的谣言)庄子到梁国,惠子得着消息,下了一道通缉令,满城搜索了三天。说惠子是怕庄子来抢他的相位,冤枉了惠子,也冤枉了庄子。假如那事属实,大概惠子是被庄子毁谤得太过火,为他办事起见,不能不下那毒手?然而惠子死后,庄子送葬,走到朋友的墓旁,叹息道:“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两人本是旗鼓相当的敌手,难怪惠子死了,庄子反而感到孤寂。

  除了同国的惠子之外,庄子不见得还有多少朋友。他的门徒大概也有限。朱熹以为“庄子当时亦无人宗之,他只在僻处自说”,像是对的。孟子是邹人,离着蒙不甚远,梁、宋又是他到过的地方,他辟杨墨,没有辟到庄子。《尸子》曰:“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囿。”没有提及庄子。《吕氏春秋》也有同类的论断,从老聃数到儿良,偏漏掉了庄子。似乎当时只有荀卿谈到庄子一次,此外绝没有注意到他的。

  庄子果然毕生是寂寞,不但如此,死后还埋没了很长的时期。西汉人讲黄老而不讲老庄。东汉初班嗣有报桓谭借《庄子》的信札,博学的桓谭连《庄子》都没见过。注《老子》的邻氏、傅氏、徐氏、河上公、刘向、毋丘望之、严遵等都是西汉人,两汉竟没有注《庄子》的。庄子说他要“处乎材与不材之间”,他怕的是名,一心要逃名,果然他几乎要达到目的,永远湮没了。但是我们记得,韩康徒然要向卖药的生活中埋名,不晓得名早落在人间,并且恰巧要被一个寻常的女子当面给他说破。求名之难哪有逃名难呢?庄周也要逃名;暂时的名可算给他逃过了,可是暂时的沉寂毕竟只为那永久的赫烜作了张本。

  一到魏、晋之间,庄子的声势忽然浩大起来,崔譔首先给他作注,跟着向秀、郭象、司马彪、李颐都注《庄子》。像魔术似的,庄子忽然占据了那全时代的身心,他们的生活,思想,文艺,——整个文明的核心是庄子。他们说:“三日不读老庄,则舌本间强。”尤其是《庄子》,竟是清谈家的灵感的泉源。从此以后,中国人的文化上永远留着庄子的烙印。他的书成了经典。他屡次荣膺帝主的尊封。[3]至于历代文人学者对他的崇拜,更不用提。别的圣哲,我们也崇拜,但哪像对庄子那样倾倒、醉心、发狂?

  二

  庖丁对答文惠君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这句话的意义,若许人变通的解释一下,使恰好可以移作庄子本人的断语。庄子是一位哲学家,然而侵入了文学的圣域。庄子的哲学,不属本篇讨论的范围。我们单讲文学家庄子;如有涉及他的思想的地方,那是当作文学的核心看待的,对于思想本身,我们不加批评。

  古来谈哲学以老、庄并称,谈文学以庄、屈并称。南华的文辞是千真万真的文学,人人都承认。可是《庄子》的文学价值还不只在文辞上。实在连他的哲学都不像寻常那一种矜严的、峻刻的、料峭的一味皱眉头、绞脑汁的东西,他的思想的本身便是一首绝妙的诗。

  一壁认定现实全是幻觉,是虚无,一壁以为那真正的虚无才是实有,庄子的议论,反来复去,不外这两个观点。那虚无,或称太极,或称涅槃,或称本体。庄子称之为“道”。他说: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豨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羲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

  有大智慧的人们都会认识道的存在,信仰道的实有,却不像庄子那样热忱的爱慕它。在这里,庄子是从哲学又跨进了一步,到了文学的封域。他那婴儿哭着要捉月亮似的天真,那神秘的怅惘、圣睿的憧憬、无边无际的企慕、无涯岸的艳羡,便使他成为最真实的诗人。

  然而现实究竟不容易抹煞,即使你说现实是幻觉,幻觉的存在也是一种存在。要调解这冲突:起码得承认现实是一种寄寓,或则像李白认定自己是“天上谪仙人”,现世的生活便成为他的流寓了。“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庄子仿佛说,那“无”处便是我们真正的故乡。他苦的是不能忘情于他的故乡。“旧国旧都,望之怅然”,是人情之常。纵使故乡是在时间以前,空间以外的一个缥缈极了的“无何有之乡”,谁能不追忆,不怅望?何况羁旅中的生活又是那般龌龊、逼仄、孤凄、烦闷?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

  庄子的著述,与其说是哲学,毋宁说是客中思家的哀呼;他运用思想,与其说是寻求真理,毋宁说是眺望故乡,咀嚼旧梦。他说:“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穷年。”一种客中百无聊赖的情绪完全流露了。他这思念故乡的病意,根本是一种浪漫的态度,诗的情趣。并且因为他钟情之处,“大有迳庭,不近人情”,太超忽,太神秘,广大无边,几乎令人捉摸不住,所以浪漫的态度中又充满了不可逼视的庄严。是诗便少不了那一个哀艳的“情”字。《三百篇》是劳人思妇的情;屈、宋是仁人志士的情,庄子的情可难说了,只超人才载得住他那种神圣的客愁。所以庄子是开辟以来最古怪、最伟大的一个情种;若讲庄子是诗人,还不仅是泛泛的一个诗人。

  或许你要问《庄子》的思致诚然是美,可是哪一种精深的思想不美呢?怎见得《庄子》便是文学?你说他的趣味分明是理智的冷艳多于情感的温馨,他的姿态也是瘦硬多于柔腻,那只算得思想的美,不是情绪的美。不错。不过你能为我指出思想与情绪的分界究竟在哪里吗?唐子西在惠州给各种酒取名字,温和的叫做“养生主”,劲烈的叫做“齐物论”。他真是善于饮酒,又善于读《庄子》。《庄子》会使你陶醉,正因为那里边充满了和煦的、郁蒸的、焚灼的各种温度的情绪。向来一切伟大的文学和伟大的哲学是不分彼此的。你若看不出《庄子》的文学,只因他的神理太高,你骤然体验不到。

  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是就下界的人们讲的,你若真是隶籍仙灵,何至有不胜寒的苦头?并且文学是要和哲学不分彼此,才庄严,才伟大。哲学的起点便是文学的核心。只有浅薄的、庸琐的、渺小的文学,才专门注意花叶的美茂,而忘掉了那最原始、最宝贵的类似哲学的仁子。无论《庄子》的花叶已经够美茂的了;即令他没有发展到花叶,只他那简单的几颗仁子,给投在文学的园地上,便是莫大的贡献,无量的功德。

  三

  讲到文辞,本是庄子的余事,但也就够人赞叹不尽的,讲究辞令的风气,我们知道,春秋时早已发育了;战国时纵横家及以孟轲、荀卿、韩非、李斯等人的文章也够好了,但充其量只算是辞令的极致,一种纯熟的工具,工具的本身难得有独立的价值。庄子可不然,到他手里,辞令正式蜕化成文学了。他的文字不仅是表现思想的工具,似乎也是一种目的。对于文学家庄子的认识,老早就有了定案。《天下篇》讨论其他诸子,只讲思想,谈到庄周,大半是评论文辞的话。

  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态纵而傥[4],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从寓言为广。……其书虽瑰玮,而连犿无伤也;其辞虽参差,而諔诡可观。……其理不竭,其来不蜕,芒乎昧乎,未之尽者。

  这可见庄子的文学色彩,在当时已瞒不过《天下篇》作者的注意(假如《天下篇》是出于庄子自己的手笔,他简直以文学家自居了。)至于后世的文人学者,每逢提到庄子,谁不一唱三叹的颂扬他的文辞?高似孙说他:

  极天之荒,穷人之伪,放肆迤演,如长江、大河,滚滚灌注,泛滥乎天下;又如万籁怒号,澎湃汹涌,声沉影灭,不可控抟。

  赵秉忠把他和列子并论,说他们:

  摛而为文,穷造化之姿态,极生灵之辽广,剖神圣之渺幽,探有无之隐赜……

  呜呼!天籁之鸣,风水之运,吾靡得覃其奇矣!

  凌约言讲得简括而尤其有意致:

  庄子如神仙下世,咳吐谑浪,皆成丹砂。

  读《庄子》,本分不出哪是思想的美,哪是文字的美。那思想与文字,外型与本质的极端的调和,那种不可捉摸的浑圆的机体,便是文章家的极致;只那一点,便足注定庄子在文学中的地位。朱熹说庄子“是他见得方说到”,一句极平淡极敷泛的断语,严格的讲,古今有几个人当得起?其实在庄子,“见”与“说”之间并无因果的关系,那譬如一面花,一面字,原来只是一颗钱币。世界本无所谓真纯的思想,除了托身在文学里,思想别无存在的余地;同时,是一个字,便有它的涵义,文字等于是思想的躯壳,然而说来又觉得矛盾,一拿单字连缀成文章,居然有了缺乏思想的文字,或文字表达不出的思想。比方我讲自然现象中有一种无光的火,或无火的光,你肯信吗?在人工的制作里确乎有那种文字与思想不碰头的偏枯的现象,不是词不达意,便是词浮于理。我们且不讲言情的文,或状物的文。言情状物要做到文辞与意义兼到,固然不容易,纯粹说理的文做到那地步尤其难,几乎不可能。也许正因那是近乎不可能的境地,有人便要把说理文根本排出文学的范围外,那真是和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一样的可笑。要反驳那种谬论,最好拿《庄子》给他读。即使除了庄子,你抬不出第二位证人来,那也不妨。就算庄子造了一件灵异的奇迹,一件化工罢了——就算庄子是单身匹马给文学开拓了一块新领土,也无不可。读《庄子》的人,定知道那是多层的愉快。你正在惊异那思想的奇警,在那踌躇的当儿,忽然又发觉一件事,你问那精微奥妙的思想何以竟有那样凑巧的、曲达圆妙的辞句来表现它,你更惊异;再定神一看,又不知道哪是思想哪是文字了。也许什么也不是,而是经过化合作用的第三种东西,于是你尤其惊异。这应接不暇的惊异,便使你加倍的愉快,乐不可支。这境界,无论如何,在庄子以前,绝对找不到,以后,遇着的机会确实也不多。

  四

  如果你要的是纯粹的文学,在庄子那素净的说理文的背景上,也有着你看不完的花团锦簇的点缀——断素、零纨、珠光、剑气、鸟语、花香——诗、赋、传奇、小说,种种的原料,尽够你欣赏的、采撷的。这可以证明如果庄子高兴做一个通常所谓的文学家,他不是不能。

  他是一个抒情的天才。宋祁、刘辰翁、杨慎等极欣赏的——

  送君者皆自厓而返,君自此远矣!

  果然是读了“令人萧寥有遗世之意”。《则阳篇》也有一段极有情致的文字:

  旧国旧都,望之怅然。虽使丘陵草木之緡,入之者十九,犹之畅然,况见见闻闻者也?以十仞之台悬众间者也?

  明人吴世尚曰:“《易》之妙妙于象,《诗》之妙妙于情;《老》之妙得于《易》,《庄子》妙得于《诗》。”这里果然是一首妙绝的诗——外形同本质都是诗:

  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所乎?孰主张是?孰维纲是?孰居无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邪?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云者为雨乎?雨者为云乎?孰隆施是?孰居无事淫乐而劝是?风起北方?一西一东,有上彷徨——孰嘘吸是?孰居无事而披拂是?

  这比屈原的《天问》何如?欧阳修说:“参差奇诡而近于物情,兴者比者俱不能得其仿佛也。”只讲对了作者的一种“白战不许持寸铁”的妙技,至于他那越世高谈的神理,后世除了李白,谁追上他的踪尘?李白仿这意思作了一首《日出入行》,我们也录来看看:

  日出东方隈,似从地底来,历天又入海,六龙所舍安在哉?其始与终古不息,人非元气安得与之久徘徊!草不谢荣于春风,木不怨落于秋天。谁挥鞭策驱四运?万物兴歇皆自然。……

  古来最善解《庄子》的莫如宋真宗。张端义《贵耳集》载着一件轶事。说他:“宴近臣,语及《庄子》,忽命《秋水》,至则翠鬟绿衣,一小女童,诵《秋水》一篇。”这真是一种奇妙批评《庄子》的方法。清人程庭鹭说:“向秀、郭象、应逊此女童全具《南华》神理。”所谓“神理”正指诗中那种最飘忽的,最高妙的抒情的趣味。

  庄子又是一位写生的妙手。他的观察力往往胜过旁人百倍,正如刘辰翁所谓“不随人观物,故自有见”。他知道真人“凄然似秋,暖然似春”,或则“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他知道“生物之以息相吹”;他形容马“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又看见“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他又知道“槐之生也,入季春五日而兔目,十日而鼠耳,更旬而始规,二旬而叶成”。[5]一部《庄子》中,这类的零星的珍玩,搜罗不尽。可是能刻画具型的物体,还不算一回事,风是一件不容易描写的东西,你看《齐物论》里有一段奇文:

  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号。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隹,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

  注意那写的是风的自身,不像著名的宋玉《风赋》只写了风的表象。

  五

  讨论庄子的文学,真不好从哪里讲起,头绪太多了,最紧要的例如他的谐趣,他的想象;而想象中又有怪诞的,幽渺的,新奇的,秾丽的各种方向,有所谓“建设的想象”,有幻想;就谐趣讲,也有幽默,诙谐,讽刺,谑弄等等类别。这些其实都用得着专篇的文字来讨论,现在我们只就他的寓言连带的谈谈。

  寓言本也是从辞令演化来的,不过庄子用得最多,也最精;寓言成为一种文艺,是从庄子起的。我们试想《桃花源记》、《毛颖传》等作品对于中国文学的贡献,便明了庄子的贡献。往下再不必问了,你可以一直推到《西游记》,《儒林外史》等等,都可以说是庄子的赐予。《寓言篇》明讲“寓言十九”。一部《庄子》几乎全是寓言[6],我们暂时无需举例。此刻急待解决的,倒是何以庄子的寓言便是文学。讲到这里,我只提到前面提出的谐趣与想象两点,你便恍然了,因为你知道那两种质素在文艺作品中所占的位置,尤其在中国文学中,更是那样凤毛麟角似的珍贵,若不是充满了他那隽永的谐趣,奇肆的想象,庄子的寓言当然和晏子,孟子以及一般游士说客的寓言,没有区别。谐趣和想象打成一片,设想愈奇幻,趣味愈滑稽,结果便愈能发人深省——这才是庄子的寓言。

  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逐北,旬有五日而后反。

  今之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必且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

  庄子的寓言竟有快变成唐、宋人的传奇的。他的“母题”固在故事所象征的意义,然而对于故事的本身——结构、描写、人格的分析,“氛围”的布置,……他未尝不感觉兴味。

  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7]

  以及叙庖丁解牛时的细密的描写,还有其他的许多例,都足见庄子那小说家的手腕。至于书中各种各色的人格的研究,尤其值得注意,藐姑射山的神人,支离疏,庖丁,庚桑楚,都是极生动,极有个性的人物。

  支离疏者,颐隐于脐,肩高于顶,会撮指天,五管在上,两髀为胁;挫针治繲,足以餬口,鼓荚播精,足以食十人。上征武士,则支离攘臂而游于其间,上有大役,则支离以有常疾不受功;上与病者粟,则受三钟与十束薪。

  文中之支离疏,画中的达摩,是中国艺术里最具特色的两个产品。正如达摩是画中有诗,文中也常有一种“清丑入图画,视之如古铜古玉”[8]的人物,都代表中国艺术中极高古、极纯粹的境界;而文学中这种境界的开创者,则推庄子。诚然《易经》的“载鬼一车”,《诗经》的“牂羊坟首”早已开创了一种荒怪丑恶的趣味,但没有庄子用得多而且精。这种以丑为美的兴趣,多到庄子那程度,或许近于病态;可是谁知道,文学不根本便犯着那嫌疑呢!并且庄子也有健全的时候。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

  讲健全有能超过这样的吗?单看“肌肤若冰雪”一句,我们现在对于最高超也是最健全的美的观念,何尝不也是二千年前庄子给定下的标准?其实我们所谓健全不是庄子的健全,我们讲的是形骸,他注重的是精神。叔山无趾“犹有尊足者存”[9],王骀“且不知耳目之所宜,而游心于法之和。物视其所一,而不见其所丧,视丧其足,犹遗土也。”庄子自有他所谓的健全,似乎比我们的眼光更高一等。即令退一百步讲,认定精神不能离开形骸而单独存在;那么,你又应注意,庄子的病态中是带着几分诙谐的,因此可以称为病态,却不好算作堕落。

  (原载1929年11月10日《新月》第2卷第9期)

  道教的精神

  自东汉以来,中国历史上一直流行着一种实质是巫术的宗教,但它却有极卓越的,精深的老庄一派的思想做它理论的根据,并奉老子为其祖师,所以能自称为道教。后人爱护老庄的,便说道教与道家实质上全无关系,道教生生的拉着道家思想来做自己的护身符,那是道教的卑劣手段,不足以伤道家的清白。另一派守着儒家的立场而隐隐以道家为异端的人,直认道教便是堕落了的道家。这两派论者,前一派是有意袒护道家,但没有完全把握着道家思想的真谛,后一派,虽对道家多少怀有恶意,却比较了解道家,但仍然不免于“皮相”。这种人可说是缺少了点历史眼光。一个东西由一个较高的阶段退化到较低的,固然是常见的现象,但那较高的阶段是否也得有个来历呢?较高的阶段没有达到以前,似乎不能没有一个较低的阶段,我常疑心这哲学或玄学的道家思想必有一个前身,而这个前身很可能是某种富有神秘思想的原始宗教,或更具体点讲,一种巫教。这种宗教,在基本性质上恐怕与后来的道教无大差别,虽则在形式上与组织上尽可截然不同。这个不知名的古代宗教,我们可暂称为古道教,因之自东汉以来道教即可称之为新道教。我以为如其说新道教是堕落了的道家,不如说它是古道教的复活。不,古道教也许本来就没有死过,新道教只是古道教正常的、自然的组织而已。这里我们应把宗教和哲学分开,作为两笔帐来清算。从古道教到新道教是一个系统的发展,所以应排在一条线上。哲学中的道家是从古道教中分泌出来的一种质素。精华既已分泌出来了,那所遗下的渣滓,不管它起什么发酵作用,精华是不能负责的。古道教经过一个时期的酝酿,后来发酵成天师道一类的形态,这是宗教自己的事。与那已经和宗教脱离了关系的道家思想何干?道家不但对新道教堕落了的行为可告无罪,它并且对古道教还有替它提炼出一些精华来的功绩。道教只有应该感谢道家的。但道家是出身于道教,恐怕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它若嫌这出身微贱,而想避讳或抵赖,那却是不应当的。

  我所谓古道教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呢?详细的说明,不是本文篇幅所许的,我现在只能挈要提出几点来谈谈。

  后世的新道教虽奉老子为祖师,但真正接近道教的宗教精神的还是庄子。《庄子》书里实在充满了神秘思想,这种思想很明显的是一种古宗教的反影。《老子》书中虽也带有很浓的神秘色彩,但比起《庄子》似乎还淡得多。从这方面看,我们也不能不同意于多数近代学者的看法,以为至少《老子》这部书的时代,当在《庄子》后。像下录这些《庄子》书中的片段,不是一向被“得意忘言”的读者们认为庄子的“寓言”,甚或行文的词藻一类的东西吗?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

  ——《逍遥游》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豨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羲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

  ——《大宗师》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沍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

  ——《齐物论》

  以上只是从《内篇》中抽出的数例,其余《外杂篇》中类似的话还不少。这些决不能说是寓言,(庄子所谓“寓言”有它特殊的涵义,这里暂不讨论。)即是寓言,作者自己必先对于其中的可能性及真实性毫不怀疑,然后才肯信任它有阐明或证实一个真理的效用。你是决不会用“假”以证明“真”或用“不可能”以证明“可能”的,庄子想也不会采用这样的辩证法。其实庄子所谓“神人”、“真人”之类,在他自己是真心相信确有其“人”的。他并且相信本然的“人”就是那样具有超越性,现在的人之所以不能那样,乃是被后天的道德仁义之类所斫丧的结果。他称这本然的“人”为“真人”或“神人”或“天”,理由便在于此。

  我们只要记得灵魂不死的信念,是宗教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对庄子这套思想,便不觉得离奇了。他所谓“神人”或“真人”,实即人格化了的灵魂。所谓“道”或“天”实即今“灵魂”的代替字。灵魂是不生不灭的,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最真的,因之,反过来这肉体的存在便是假的。真的是“天”,假的是“人”。全套的庄子思想可说从这点出发,其他多多少少与庄子接近的,以贵己重生为宗旨的道家中各支派,又可说是从庄子推衍下来的情绪。把这些支派次第的排列下来,我们可以发现神秘色彩愈浅,愈切近实际,陈义也愈低,低到一个极端,便是神仙家,房中家(此依《汉志》分类)等低级的,变态的养形技术了。冯芝生先生曾经说过,杨朱一派的贵生重己说仅仅是不伤生之道,而对于应付他人伤我的办法只有一避字诀。然人事万变无穷,害尽有不能避者。老子之学,乃发现宇宙间事物变化之通则,知之者能应用之,则可希望“没身不殆”。庄子之《人间世》亦研究在人世中,吾人如何可入其中而不受其害。然此等方法,皆不能保吾人以万金。盖人事万变无穷,其中不可见之因素太多故也。于是老学乃为打穿后壁之言曰: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此真大彻大悟之言。庄学继此而讲“齐死生,同人我”。不以害为害,于是害乃真不能伤。由上面的分析,冯先生下了一个结论:“老子之学,盖就杨朱之学更进一层,庄子之学,则更进二层也。”冯先生就哲学思想的立场,把杨老庄三家所陈之义,排列成如上的由粗而精的次第,是对的。我们现在也可就宗教思想的立场,说庄子的神秘色彩最重。与宗教最接近,老子次之,杨朱最切近现实。离宗教也最远,由杨朱进一步,变为神仙房中诸养形的方技,再进一步,连用“渐”的方式来“养”形都不肯干,最好有种一服而“顿”即“变”形的方药,那便到了秦皇汉武辈派人求“不死药”的勾当了。庄和老是养神,杨朱可谓养生,神仙家中一派是养形,另一派是变形——这样由求灵魂不死变到求肉体不死,其手段由内功变到外功,外功中又由渐以至顿,——这便包括了战国、秦、汉间大部分的道术和方技,而溯其最初的根源,却是一种宗教的信仰。

  除道家神仙家外,当时还有两派“显学”,便是阴阳与墨家了。这两家与宗教的关系,早已被学者们注意到了,这里无须申论。我们现在应考核的,是二家所与发生关系的是种什么样的宗教——即上文所谓古道教,还是另一种或数种宗教。关于这一点,我们首先可以回答,他们是不属于儒家的宗教。由古代民族复杂的情形看去,古代的宗教应当不只一种。儒家虽不甘以宗教自命,其实也是从宗教衍化或解脱出来的,而这种宗教和古道教截然是两回事。什么是儒家的宗教呢?胡适之先生列举过古代宗教迷信的三个要点:

  一、一个有意志知觉,能赏善罚恶的天帝;

  二、崇拜自然界种种质力的迷信如祭天地日月山川之类;

  三、鬼神的迷信,以为人死有知,能作祸福,故必须祭祀供养他们。

  胡先生认为这三种迷信“可算得是古中国的国教,这个国教的教主是‘天子’”,并说“天子之名,乃是古时有此国教的铁证”。胡先生以这三点为古中国“国教”的中心信仰是对的,但他所谓“古中国”似乎是包括西起秦陇,东至齐鲁的整个黄河流域的古代北方民族,这一点似有斟酌的余地。傅孟真先生曾将中国古代民族分为东西两大系,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察。(不过所谓东西当指他们远古时的原住地而言,后来东西互相迁徙,情形则较为复杂。)我以为胡先生所谓“国教”,只可说是东方民族的宗教,也便是儒家思想的策源地。至于他所举的三点,其实只能算作一点,因为前二点可归并到第三点中去。所谓“以人死有知,能作祸根”的鬼神迷信,确乎是宗教信仰的核心。其实说“鬼神迷信”不如单说“鬼的迷信”,因为在儒家的心目中,神只是较高级的鬼,二者只有程度的悬殊,而无种类的差异。所谓鬼者,即人死而又似未死。能饮食,能行动。他能作善作恶,所以必须以祭祀的手段去贿赂或报答他。总之事鬼及高级鬼——神之道,一如事人,因为他即生活在一种不同状态中的人。他和生人同样,是一种物质,不是一种幻想的存在。明白了这一层,再看胡先生所举的第一点。既然那作为教主的人是“天子”——天之子,则“天”即天子之父,天子是“人”,则天子之父按理也必须是“人”了。由那些古代帝王感天而生的传说,也可以推到同样的结论。我们从东方民族的即儒家的经典中所认识的天,是个人格的天,那是毫不足怪的。这个天神能歆飨饮食,能作威作福,原来他只是由人死去的鬼中之最高级者罢了,天神即鬼,则胡先生的第一点便归入第三点了。

  《鲁语》载着一个故事,说吴伐越,凿开会稽山,得到一块其大无比的骨头,碰巧吴使聘鲁,顺便就在宴会席上请教孔子。孔子以为那便是从前一位防风氏的诸侯的遗骸。他说:

  山川之灵石足以纪纲天下者,其守为神,社稷之守为公侯,皆属于王者。

  吴使又问:“防风所守的是什么?”他又答道:

  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在虞、夏、商、周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今为大人。

  这证明了古代东方民族所谓山川之神乃是从前死去了的管领那山川的人,而并非山川本身。依胡先生所说祭山川之类是“崇拜自然界种种质力的迷信”,那便等于说儒家是泛神论者了。其实他们的信仰中毫无这种意味。胡先生所举的第二点也可以归入第三点的。

  儒家鬼神观念的真相弄明白了,我们现在可以转回去讨论道家了。上文我们已经说过道家的全部思想是从灵魂不死的观念推衍出来的,以儒道二家对照了看,似乎儒家所谓死人不死,是形骸不死,道家则是灵魂不死。形骸不死,所以要厚葬,要长期甚至于永远的祭祀。所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之在,乃是物质的存在。惟怕其不能“如在”,所以要设尸,以保证那“如在”的最高度的真实性。这态度可算执着到万分,实际到万分,也平庸到万分了。反之,道家相信形骸可死而灵魂不死,而灵魂又是一种非物质的存在,所以他对于丧葬祭祀处处与儒家立于相反的地位。《庄子·列御寇篇》载有庄子自己反对厚葬的一段话,但陈义甚浅,无疑是出于庄子后学的手笔。倒是汉朝“学黄老之术”而主张“裸葬以反真”的杨王孙发了一篇理论,真能代表道家的观念。

  且夫死者终身之化,而物之归者也。归者得至,化者得变,是物各反其真也。反真冥冥,亡声亡形,乃合道情。夫饰外以华众,厚葬以鬲真,使归者不得至,化者不得变,是使物各失其所也。且吾闻之:精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之言归也,其尸块然独处,岂有知哉?裹以币帛,鬲以棺槨,支体络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千载之后,棺槨腐朽,乃得归土,就其真宅,繇是言之,焉用久客?

  这完全是形骸死去,灵魂永生的道理,灵魂既是一种“无形无声”超自然的存在。自然也用不着祭祀的供养了。所以儒家的重视祭祀,又因祭祀而重视礼文,在道家看来,真是太可笑了。总之儒家是重形骸的,以为死后,生命还继续存在于形骸,他们不承认脱离形骸后灵魂的独立存在。道家是重视灵魂的,以为活时生命寓于形骸中,一旦形骸死去,灵魂便被解放出来,而得到这种绝对自由的存在,那才是真的生命。这对于灵魂的承认与否,便是产生儒道二家思想的两个宗教的分水岭。因此二派哲学思想中的宇宙论,人生论,或知识论,以至于政治思想等,无不随着这宗教信仰上先天的差别背道而驰了。

  作为儒道二家的前身的宗教信仰既经判明了,我们现在可以回到阴阳家与墨家了。阴阳家的学说本身是一种宇宙论,就其性质讲,与儒家远而与道家近,是一望而知的。至于他们那天人相应的理论,则与庄子返人于天之说极相似,所以尽可以假定阴阳家与道家是同出于一个原始的宗教的,司马谈论道家曰:

  其为精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这里分明是以阴阳家思想为道家思想的主体或间架,而认儒墨名法等只有补充修正的附加作用。这也许要受阴阳家影响之后的道家的看法。然即此也可见阴阳家与道家的血缘,本来极近,所以他们的结合特别容易。钱宾四先生曾说“墨氏之称墨,由于薄葬”,我认为称墨与薄葬的关系如何还难确定,薄葬为墨家思想的最基本的核心,却是可能的,若谓“薄葬”之义生于“节用”,那未免把墨家看得太浅薄了。何况节用很多,墨子乃专在丧葬上大做文章,岂不可怪?我疑心节葬的理论是受了重灵魂轻形骸的传统宗教思想的影响,把节葬与节用连起来讲。不如把它和墨家重义轻生的态度看作一贯的发展,斤斤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儒家,虽也讲“杀身成仁”,但那究竟是出于不得已。墨家本有轻形骸的宗教传统,所以他们蹈汤赴火的姿态是自然的,情绪是热烈的,与儒家真不可同日而语。墨家在其功利主义上虽与儒家极近,但这也可说是墨子住在东方,接受了儒家的影响,在骨子里墨与道要调和得多,宋钘、尹文不明明是这两派间的桥梁吗?我疑心墨家也是与道家出于那古道教的。《庄子·天下篇》的作者把墨翟、禽滑厘也算作曾经闻过古之道术者,与宋钘、尹文、彭蒙、田骈、慎到、关尹、老聃、庄周等一齐都算作知“本数”的,而认“邹鲁之士,搢绅先生”所谈的只是“末度”,《天下篇》的作者显然认为墨家等都在道家的圈子里,只有儒家当除外。他又说“道术将为天下裂”,然则百家(对儒而言)本是从一个共同的道分裂出来的,这个未分裂以前的“道”是什么?莫非就是所谓古道教吧!这古道教如果真正存在的话,我疑心它原是中国古代西方某民族的宗教,与那儒家所从导源的东方宗教比起来,这宗教实在超卓多了,伟大多了,美丽多了,姑无论它的流裔是如何没出息!

  (原载1941年1月13日昆明《中央日报》副刊《人文科学》第2期

  1941年1月20日第3期)

  端节的历史教育

  端午那天孩子们问起粽子的起源,我当时虽乘机大讲了一顿屈原,心里却在暗笑,恐怕是帮同古人撒谎罢。不知道是为了谎的教育价值,还是自己图省事和藏拙,反正谎是撒过了,并且相当成功,因为看来孩子们的好奇心确乎得到了相当的满足。可是,孩子们好奇心的终点,便是自己好奇心的起点。自从那天起,心里常常转着一个念头:如果不相信谎,真又是甚么呢?端午真正的起源,究竟有没有法子知道呢?最后我居然得到了线索,就在那谎里。

  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欧回白日忽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曰:“君常见祭,甚善。但常所遗,苦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楝树叶塞其上,仍以五彩丝约缚之。此二物,蛟龙所惮也。”回依其言。世人作粽,并带五彩丝及楝叶。皆汨罗之遗风也。

  ——《续齐谐记》

  这传说是如何产生的,下文再谈,总之是不可信。倒是“常所遗(粽子)苦为蛟龙所窃”这句话,对于我的疑窦,不失为一个宝贵的消息。端午节最主要的两个节目,无疑是竞渡和吃粽子。这里你就该注意,竞渡用的龙舟,粽子投到水里常为蛟龙所窃,两个主要节目都与龙有关,假如不是偶合的话,恐怕整个端午节中心的意义,就该向龙的故事去探寻罢。这是第一点。据另一传说,竞渡的风俗起于越王勾践,那也不可靠。不过吴越号称水国,说竞渡本是吴越一带的土风,总该离事实不远。这是第二点。一方面端午的两个主要节目都与龙有关,一方面至少两个节目之一,与吴越的关系特别深,如果我们再能在吴越与龙之间找出联系来,我们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吴越与龙究竟有没有联系呢?古代吴越人“断发文身”,是我们熟知的事实。这习俗的意义,据当时一位越国人自己的解释,是“处海垂之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以避水神也。”(《说苑·奉使篇》记诸发语。)所谓“水神”便是蛟龙。原来吴越都曾经自认为蛟龙的儿子(龙子),在那个大前提下,他们想,蛟龙是害人的东西,不错,但决不会残杀自己的“骨肉”。所以万一出了岔子,责任不该由蛟龙负,因为,他们相信,假若人们样子也长的和蛟龙一样,让蛟龙到眼就认识是自己的族类,哪会有岔子出呢?这样盘算的结果,他们便把头发剪短了,浑身刺着花纹,尽量使自己真像一个“龙子”,这一来他们心里便踏实了,觉得安全真有保障。这便是吴越人断发文身的全部理论。这种十足的图腾主义式的心理,我在别处还有更详细的分析与说明。现在应该注意的是,我们在上文所希望的吴越与龙的联系,事实上确乎存在。根据这联系推下去,我想谁都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端午本是吴越民族举行图腾祭的节日,而赛龙舟便是这祭仪中半宗教、半社会性的娱乐节目。至于将粽子投到水中,本意是给蛟龙享受的,那就不用讲了。总之,端午是个龙的节日,它的起源远在屈原以前——不知道多远呢!

  据《风俗通》和《荆楚岁时记》,五月五日,古代还有以彩丝系臂,名曰“长命缕”的风俗。我们疑心彩丝系臂便是文身的变相。一则《国策》有“祝发文身错臂,瓯越之民也”的话(《赵策》二)。可见文身术应用的主要部分之一是两臂。二则文身的目的,上文已讲过,是给生命的安全作保障。彩丝系臂,在形式上既与错臂的文身术有类似的效果,而“长命缕”这名称又证明了它也具有保障生命的功能,所以我们说彩丝系臂是古代吴越人文身俗的遗留,也是不会有大错的。于是我又恍然大悟,如今小孩们身上挂着五彩丝线缠的,或彩色绸子扎的,或染色麦草编的,种种光怪陆离的小玩意儿,原来也都是文身的替代品。文身是“以像龙子”的。竞渡与吃粽子,上文己说过,都与龙有关,现在我们又发现彩丝系臂的背景也是龙,这不又给端午是龙的节日添了一条证据么?我看为名副其实,这节日干脆叫“龙子节”得了。

  我在上文好像揭穿了一个谎。但在那揭谎的工作中,我并不是没有怀着几分惋惜的心情。我早已提到谎有它的教育价值,其实不等到谎被揭穿之后,我还不觉得谎的美丽。如果明年孩子们再谈起粽子的起源,我想,我的话题还是少不了这个谎,不,我将在讲完了真之后,再告诉他们谎中的真。我将这样说:

  “吃棕子这风俗真古得很啊!它的起源恐怕至少在四五千年前。那时人们的文化程度很低。你们课本中有过海南岛黎人的插图吗?他们正是那样,浑身刺绣着花纹,满脸的狞恶像。但在内心里他们实在是很可怜的。那时的人在自然势力威胁之下,常疑心某种生物或无生物有着不可思议的超自然力量,因此他们就认定那东西为他们全族的祖先兼保护神,这便是现代术语所谓‘图腾’。凡属于某一图腾族的分子,必在自己身体上和日常用具上,刻画着该图腾的形状,以图强化自己和图腾间的联系,而便于获得图腾的保护。古代吴越民族是以龙为图腾的,为表示他们‘龙子’的身分,藉以巩固本身的被保护权,所以有那断发文身的风俗。一年一度,就在今天,他们要举行一次盛大的图腾祭,将各种食物,装在竹筒,或裹在树叶里,一面往水里扔,献给图腾神吃,一面也自己吃。完了,还在急鼓声中(那时许没有锣)划着那刻画成龙形的独木舟,在水上做竞渡的游戏,给图腾神,也给自己取乐。这一切,表面上虽很热闹,骨子里却只是在一副战栗的心情下,吁求着生命的保障,所以从冷眼旁观者看来,实在是很悲的。这便是最古端午节的意义。

  一二千年的时间过去了,由于不断的暗中摸索,人们稍稍学会些控制自然的有效方法,自己也渐渐有点自信心,于是对他们的图腾神,态度渐渐由献媚的,拉拢的,变为恫吓的,抗拒的,(人究竟是个狡猾的东西!)最后他居然从幼稚的,草昧的图腾文化挣扎出来了,以至几乎忘掉有过那么回事。好了,他现在立住脚跟了,进步相当的快。人们这时赛龙舟,吃粽子,心情虽还有些紧张,但紧张中却带着点胜利的欢乐意味。他们如今是文明人啊!我们所熟习的春秋时代的吴越,便是在这个文化阶段中。

  但是,莫忙乐观!刚刚对于克服自然有点把握,人又发现第二个仇敌——他自己。以前人的困难是怎样求生,现在生大概不成问题,问题在怎样生得光荣。光荣感是个良心问题,然而要晓得良心是随罪恶而生的。时代一入战国,人们造下的罪孽想是太多了,屈原的良心担负不起,于是不能生得光荣,便毋宁死。于是屈原便投了汨罗!是呀,仅仅求生的时代早过去了,端午这节日也早失去了意义。从越国到今天,应该是怎样求生得光荣的时代,如果我们还要让这节日存在,就得给它装进一个我们时代所需要的意义。

  但为这意义着想,哪有比屈原的死更适当的象征?是谁首先撒的谎,说端午节起于纪念屈原,我佩服他那无上的智慧!端午,以求生始,以争取生得光荣的死终,这谎中有无限的真!”

  准备给孩子们讲的话,不妨到此为止。纵然这番意思,孩子还不太懂,但迟早是应当让他们懂得的,是不是?

  (原载1943年7月3日昆明《生活导报》第32期)

  屈原问题——敬质孙次舟先生

  一

  不久以前,在成都,因孙次舟先生闯了一个祸,久不听见的文学史问题争论战又热闹过一阵。在昆明不大能见到那边的报纸和刊物,所以很少知道那回事的。但孙先生提出的,确乎是个重要问题,它不但属于文学史,也属于社会发展史的范围,如果不是在战时,我想它能吸引更广大的,甚而全国性的热烈的注意。然而即使是战时,在适当的角度下,问题还是值得注目的。

  孙先生说屈原是个“文学弄臣”,为读者的方便,我现在把他的四项论证,叙述如下。

  (一)《史记》不可靠。司马迁作《屈原传》,只凭传说,并没有“史源”,所以那里所载的屈原事迹,都不可靠。(论据从略。)

  (二)战国末年纯文艺家没有地位。孙先生认为文人起于春秋战国间,那时政论家已经取得独立的社会地位,纯文艺家则没有。这情形到战国末年——屈宋时代,还是一样,就是西汉时也还没有多大改变,所以东方朔、郭舍人、枚皋一流人都“见视如倡”,司马相如虽有点政治才能,仍靠辞赋为进身之阶。(一多案:也得仰仗狗监推荐!)甚至连司马迁都叹道“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孙先生又说,经过西汉末扬雄、桓谭、冯衍等的争取,文人的地位,这才渐见提高,到东汉,史书里才出现了《文苑传》。

  (三)以宋玉的职业来证屈原的身分。从《高唐》、《神女》、《登徒子好色》三赋里,孙先生证明了宋玉不过是陪着君王说说笑笑,玩玩耍耍的一个“面目佼好,服饰华丽的小伙子”,态度并不很庄重。而司马迁明说宋玉是“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的,那么,屈原当日和怀王在一起的生活情形,也便可想而知了。

  (四)《离骚》内证。孙先生发现战国时代有崇尚男性姿容和男性的姿态服饰以模拟女性为美的风气,他举墨子《尚贤篇》“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好美者也”,和《荀子·非相篇》“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等语为证。他说,作为文学弄臣的男性,正属于这类,而屈原即其一例。《离骚》中每以美人自拟;以芳草相比,说“昭质未亏”,说“孰求美而释女”;又好矜夸服饰,这都代表着那一时的风气。《离骚》据孙先生看,当作于怀王入秦以前,是这位文学弄臣,因与同列(靳尚之流)争宠,受到谗言,使气出走,而年淹日久,又不见召回,以致绝望而自杀时的一封绝命书。他分析其内容,认为那里“充满了富有脂粉气息的美男子的失恋泪痕”: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后宫弄臣姬妾争风吃醋。)

  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

  (男女情人相责的口吻。)

  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

  (眷恋旧情,依依不舍。)

  汨余若将不及兮,恐年之不吾与。……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及年岁之未晏兮,时亦犹其未央。

  (顾惜青春,惟恐色衰。)

  心犹豫而狐疑兮,欲自适而不可。

  (旁人劝他自动回宫。他依然负气,不肯服软。)

  苟中情其好修兮,又何必用夫行媒?

  (自想请人疏通,恐怕也是枉然。)

  曾歔欷余郁邑兮,哀朕时之不当,揽茹蕙以掩涕兮,霑余襟之浪浪。

  (但知自伤命薄,做出一副女儿相。)

  闺中既已邃远兮,哲王又不寤,怀朕情而不发兮,焉能忍与此终古!

  (终以热情难制,决定自杀。)

  至于篇中所以称述古代的圣主贤臣,孙先生以为,那是影射怀王对他宠信不终,听信谗言,乃至和他疏远那一连串事实的。“因为屈原和怀王有一种超乎寻常君臣的关系,”他说,“所以在《离骚》中多有暧昧不清的可作两面解释的辞句。”但他确是一个“天质忠良”,“心地纯正”,而且“情感浓烈”的人,不像别人,只一意的引导着君王欢乐无度,不顾“皇舆之败绩”,他——屈原,是要让怀王欢乐而不妨国政,以期“及前王之踵武”的。然而他究竟是一个“富有娘儿们气息的文人”。孙先生还申斥道,“‘无能的’把事情闹糟,即使能够知耻的以死谢国人,那也逃不了孔子‘自然于沟渎’是‘匹夫匹妇之谅也’的严正批评的”。总之,他“是文人发展史上一个被时代牺牲了的人物”,(因为男色的风习,在古代中国并不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我们也不应因此就“剥夺他那《离骚》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二

  述完了孙先生的话,我们还要讲讲关于他如何提出这问题,和我个人如何对它发生兴趣的一些小故事。本年九月间,朱佩弦先生从成都给我一封信,内附孙次舟先生的一篇文章,题作“屈原是‘文学弄臣’的发疑(兼答屈原崇拜者)”,是从成都《中央日报》的《中央副刊》剪下的。信上说,在本年成都的“诗人节”纪念会上,孙先生提出了这问题,立时当地文艺界为之大哗,接着就向他发动围攻,直到最近,孙先生才开始公开抵抗,那便是这篇文章的来由。佩弦先生还说到他自己同情孙先生的意思。后来他回到昆明,我们见着便谈起这事,我问他还记不记得十几年前,我和他谈到和孙先生类似的意见,他只摇摇头。(十几年是一个太长的时间,我想。)这里让我打一个岔。就在本年暑假中,我接到某官方出版机关一封信,约我写一本《屈原传》一类的小书,我婉词谢绝了,读者此刻可以明白我当时的苦衷吧!好了,前几天佩弦先生又给我送来孙先生的第二篇文章,在这篇《屈原讨论的最后申辩》的附白中,孙先生转录了李长之兄给他通信里这样一段话:“昔闻一多先生亦有类似之说,以屈原与梅兰芳相比。”本来我看到孙先生第一篇文章时,并没有打算对这问题参加讨论,虽则心里也曾发生过一点疑问:让孙先生这样一个人挨打,道义上是否说得过去呢?如今长之兄既把我的底细揭穿了,而孙先生也那样客气的说道“闻一多先生大作如写成,定胜拙文远甚”,(这仿佛是硬拖人下水的样子,假如不是我神经过敏的话。)这来,我的处境便更尴尬了,我当时想,如果再守口如瓶,岂不成了临阵脱逃吗?于是我便决定动笔了。

  然而我虽同情孙先生,却不打算以同盟军的姿态出马,我是想来冒险做个调人的。老实说,这回的事件并不那样严重,冲突的发生只由于一点误会。孙先生以屈原为弄臣,是完全正确的指出了一桩历史事实,不幸的是,他没有将这事实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代表的意义,充分的予以说明,这,便是误会之所由发生吧!我以为,事实诚然有些讨厌,然而不先把意义问个水落石出,便一窠蜂的拥上来要捣毁事实,以图泄愤,这是文艺界朋友们太性急点,至于这时不赶紧宣布意义,让意义去保护事实,却只顾在事实的圈子里招架,也不能不说是孙先生的失策。其实事实讨厌,意义不一定讨厌。话说穿了,屈原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惟不能被剥夺,说不定更要稳固,到那时,我相信我们的文艺界还要欢迎孙先生所指出的事实,岂只不拒绝它?

  三

  除一部分尚未达到奴隶社会阶段的原始民族外,全人类的历史便是一部奴隶解放史。在我们的历史上,最下层的离开贵族(奴隶领主)最远的农业奴隶,大概最先被解放。次之是工商业奴隶。在古代自足式的社会里,庶民的衣食器用都不必假手于人,所以在民间,工商是不成其为独立职业的。只养尊处优的贵族们,才需要并且能够豢养一群工商奴隶,给他们制造精巧的器具,采办珍奇的货物。商处于市井,是在贵族都邑的城圈内的,工处于官府,简直在贵族家里了。这两种奴隶被解放的时期的先后,便依他们所在地离开贵族的远近而定,但比起农人来,可都晚得多了。

  但解放得最晚的,还是那帖紧的围绕着主人身边,给主人充厮役,听差遣,供玩弄,和当清客——总而言之,在内廷帮闲的奴隶集团。这其间所包括的人物,依后世的说法,便有最狎昵的姬妾倖臣,最卑贱的宫娥太监,较高等的乐工舞女和各色技艺人才,以及扈从游宴的“文学侍从之臣”等等。论出身,他们有的本是贵族,或以本族人而获罪,降为皂隶,或以异族人而丧师亡国,被俘为奴,或以出国为“质”,不能返国,而沦为臣妾,此外自然也有奴隶的子孙世袭为奴隶的。若就男性的讲,因为本是贵族子弟,所以往往眉清目秀,举止娴雅,而知识水准也相当高。从此我们可以明白,像这样的家内奴隶(包括孙先生所谓“文学弄臣”在内),身分虽低,本质却不坏,职事虽为公卿大夫们所不齿,才智却不必在他们之下。他们确乎是时代的牺牲者,当别的奴隶阶层(农,工,商)早已获得解放,他们这群狐狸,兔子,鹦鹉,山鸡,和金鱼,却还在金丝笼和玻璃缸里度着无愁的岁月,一来是主人需要他们的姿色和聪明,舍不下他们,二来是他们也需要主人的饲养和鉴赏,不愿也不能舍弃主人。他们不幸和主人太帖近了,主人的恩泽淹灭了他们的记忆,他们失去自由太久了,便也失去了对自由的欲望。他们是被时代牺牲了,然而也被时代玉成了。玲珑细致的职业,加以悠闲的岁月,深厚的传统,给他们的天才以最理想的发育机会,于是奴隶制度的粪土中,便培养出文学艺术的花朵来了。没有弄臣的屈原,哪有文学家的屈原?历史原是在这样的迂回过程中发展着,文化也是在这样的迂回中成长的。

  四

  更重要的是奴隶制度不仅产生了文学艺术,还产生了“人”。本来上帝没有创造过主人和奴隶,他只创造了“人”,在血液中,屈原和怀王尤其没有两样(他们同姓),只是人为的制度,把他们安排成那可耻的关系。可是这里“人定”并没有“胜天”,反之,倒是人的罪孽助成了天的意志。被谗,失宠和流落,诱导了屈原的反抗性,在出走和自沉中,我们看见了奴隶的脆弱,也看见了“人”的尊严。先天的屈原不是一个奴隶,后天的屈原也不完全是一个奴隶。他之不能完全不是一个奴隶,我们应该同情,(那是时代束缚了他。)他之能不完全是一个奴隶,我们尤其应该钦佩,(那是他在挣脱时代的束缚。)要了解屈原的人格,最好比较比较《离骚》和《九辩》。

  伏(服)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不量凿而正枘兮,固前修以菹醢。

  《九辩》里何曾发过这样的脾气!尤其那两篇的结尾——一边是:

  已矣哉!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

  一边是:

  愿皇天之厚德兮,还及君之无恙!

  那坚强的决裂,和这“临去秋波那一转”,是多么有讽刺性的对照!我同意孙先生从宋玉的身分里看屈原的身分,但我不相信从宋玉的人格里找寻到屈原的人格,因此我不同意孙先生的“以情推度”,说“若《高唐赋》、《神女赋》这类的作品屈原当也写了不少”。

  我也不十分同意孙先生只称许一个“天质忠良”、“心地纯正”和“忠款与热情”的屈原。这些也许都是实情,但我觉得屈原最突出的品性,无宁是孤高与激烈。这正是从《卜居》、《渔父》的作者到西汉人对屈原的认识。到东汉,班固的批评还是“露才扬己,怨怼沉江”和什么“不合经义”,这里语气虽有些不满,认识依然是正确的。大概从王逸替他和儒家的经术拉拢,这才有了一个纯粹的“忠君爱国”的屈原,再经过宋人的吹嘘,到今天,居然成了牢不可破的观念。可是这中间,我记得,至少还有两个人了解屈原,一个是那教人“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的王孝伯,一个是在《通鉴》里连屈原的名字都不屑一提的司马光,前者一个同情的名士,后者一个敌意的腐儒,都不失为屈原的知己,一个孤高激烈的奴隶,决不是一个好的奴隶,所以名士爱他,腐儒恨他。可是一个不好的奴隶,正是一个好的“人”。我在孙先生的第二篇文章里领教过他的“火气”哲学,十分钦佩。如今孙先生察觉了屈原的“脂粉气”而没有察觉他的“火气”,这对屈原是不大公平的。

  五

  孙先生承认“陪着楚王玩耍或歌舞的人物,有时要诙笑嫚戏,有时也要出入宫廷,传达命令”。既然常传达命令,则日子久了,干预政治,是必然之势。既有机会干预政治,就可能对政治发生真实的兴趣。“天质忠良”、“心地纯正”的屈原,为什么对当时的政治,不是真心想“竭忠尽智”呢?孙先生说屈原的“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与孔孟之称道古帝王不同,“他的着重点都只在怀王对他宠信不终,而听信谗言,疏远了他这一种为自己身上的打算上”。我只知道圣人也是“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的,为什么孔孟的称道古帝王是完全为别人打算,屈原的称道就完全为自己呢?并且什么古代圣主贤臣,风云际会,打得火热的那一套,也不过是当时的老生常谈而已,除老庄外,先秦诸子哪一家不会讲?何只孔孟?

  孙先生大概认定弄臣只是弄臣,其余一切,尤其国家大事,便与他们无干,所以不相信《史记》里那些关于屈原政治生活的记载。《史记·屈原传》未必全部可靠,正如《史记》的其它部分一样,但那不能不说是“事出有因”。孙先生说它没有“史源”,许是对的。但说是“史源”便可靠,是“传说”便全无价值,却不尽然。依我看来,倒是官方或半官方式的“史源”可靠的少,而民间道听途说式的“传说”,十有八九是真话。你不能专从字面上读历史,《史记·屈原传》尽管是一笔糊涂账,可是往往是最糊涂的账中泄露了最高度的真实。从来“内廷”和“外廷”的界限就分不清楚,屈原是个文学弄臣,并不妨碍他是个政治家。从“赘婿”出身的淳于髡,不正是个“滑稽多辩”的文学弄臣吗?如果孙先生不又抹煞“传说”的话,淳于髡不也曾带着“黄金千镒,白璧十双,车马百驷”为齐使赵,而得到成功吗?因此,我们又明白了,“滑稽多辩”是弄臣必需的条件,也是使臣必需的条件,正如作为辞赋起源的辞令,也就是那人臣们“使于四方”用以“专对”的辞令,“登高能赋”是古代“为大夫”的资格,也合了后世为弄臣,为使臣的资格,弄臣与使臣,职务虽然两样,人物往往不妨只有一个,也许正因屈原是一个“博闻强志……娴于辞令”的漂亮弄臣,才符合了那“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的漂亮外交家的资格。战国时代本不是一个在传统意义下讲资格,讲地位的时代,而是一个一切价值在重新估定的时代,那年头谁有活动的能力,便不愁没有活动的机会。讲到身分,苏秦、张仪也够卑贱的,然而不妨碍他们致身卿相,然则在另一属性上身分也是卑贱的屈原,何以不能做三闾大夫和左徒呢?在屈原看来,从来倒是“肉食者鄙”,而你看,奴隶群中却不断的站起了辉煌的人物:

  说操筑于傅岩兮,武丁用而不疑,吕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举,宁戚之讴歌兮,齐桓闻以该辅。

  屈原,自己一个文化奴隶,站起来又被人挤倒,他这段话真是有慨乎言之啊!一个文化奴隶(孙先生叫他做“文学弄臣”)要变做一个政治家,到头虽然失败,毕竟也算翻了一次身,这是文化发展的迂回性的另一方面。

  六

  中国文学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传统,一个是《诗经》,一个是《楚辞》,历来总喜欢把它们连成一串,真是痴人说梦。《诗经》不属本文的范围,姑且不去管它。关于《楚辞》这传统的来源,从来没有人认真追究过,对于它的价值,也很少有正确的估计。我以为在传统来源问题的探究上,从前廖季平先生的《离骚》即秦博士的《仙真人诗》的说法,是真正着上了一点边儿,此外便要数孙先生这次的“发疑”,贡献最大。像孙先生这样的看法,正如上文说过的,我从前也想到了。但我以为光是这样的看法,并不能解决《离骚》全部的问题,质言之,依孙先生的看法,只可以解释这里面男人为什么要说女人话,还不能解释人为什么要说鬼话(或神话)。自“驷玉虬以乘鷖兮,溘埃风余上征”以下一大段,中间讲到羲和,望舒,飞廉,雷师,讲到宓妃,有娀,有虞二姚,整个离开了这个现实世界,像这类的话,似乎非《仙真人诗》不足以解释。(当然不是秦博士的《仙真人诗》,屈大夫为什么不也可以作这样的诗呢!)关于这点的详细论证,此地不能陈述。总之,我不相信《离骚》是什么绝命书,我每逢读到这篇奇文,总仿佛看见一个粉墨登场的神采奕奕,潇洒出尘的美男子,扮演着一个什么名正则,字灵均的“神仙中人”说话,(毋宁是唱歌。)但说着说着,优伶丢掉了他剧中人的身分,说出自己的心事来,于是个人的身世,国家的命运,变成哀怨和愤怒,火浆似的喷向听众,炙灼着,燃烧着千百人的心——这时大概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在演戏,还是骂街吧!从来艺术就是教育,但艺术效果之高,教育意义之大,在中国历史上,这还是破天荒第一次。

  《诗经》时代是一个朴质的农业时代,《三百篇》的艺术效果虽低,但那里艺术与教育是合一的。到了战国,商业资本起来了,艺术遂随着贵族生活的骄奢淫逸,而与教育脱节,变成了少数人纵欲的工具,因之艺术工作者也就变成了为少数人制造这种工具的工具。这现象在《诗经》时代是没有的。屈原的功绩,就是在战国时代进步的艺术效果之基础上,恢复了《诗经》时代的教育意义,那就是说,恢复了《诗经》时代艺术的健康性,而减免了它的朴质性。从奴隶制度的粪土中不但茁生了文学艺术,而且这文学艺术里面还包含了作为一切伟大文学艺术真实内容的教育意义,因此,奴隶不但重新站起来做了“人”,而且做了人的导师。《离骚》之堪“与日月争光”,真能如孙先生所说,是“汉以还人误解”了吗?

  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孙先生的误会,是把事实看倒了头,那便是说,事实本是先有弄臣,而后变成文人,(而且不是一个寻常的文人!)孙先生却把它看成先有文人,而后变成弄臣。这一来,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依我们的看法,是反抗的奴隶居然挣脱枷锁,变成了人,依孙先生的看法,是好好的人偏要跳入火坑,变了奴隶,二者之间,何啻天渊之隔!没有人愿做奴隶,没有人愿看着好好的人变成奴隶,更没有人愿看见他自己的偶像变成奴隶,所以依照孙先生指出的事实,加上他的看法,文艺界对他群起而攻之,是极自然的现象,反之,假如他们不这样做,那倒可怪哩!

  我曾经深思过,以孙先生的博学和卓识,何以居然把事实看倒了头呢?恕我不敬,我的解答是下面这一连串东西:士大夫的顽固的道德教条主义——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的优越感——封建生产关系的狭隘性的残余意识,因为上述的这些毒素,因为压迫者对于被压迫者的本能的嫌恶,孙先生一发现屈原的那种身分,便冒火,他是“嫉恶如仇”的,所以要“除恶务尽”,他的正义感使他不问青红皂白,看见奴隶就拳打脚踢,因此他虽没有把一切于屈原有利的都否认了,他确乎把一切于他有损的都夸大了。“缺少屈原也没来头,……即使我真是‘信口开河’……也不应得什么罪过,”他还说。先生!这就是罪过。对奴隶,我们只当同情,对有反抗性的奴隶,尤当尊敬,不是吗?然而,摧残屈原的动机是嫌恶奴隶,救护屈原的动机也还是嫌恶奴隶啊!文艺界也是见奴隶就冒火的,所以听人说屈原是奴隶就冒火。为了嫌恶奴隶,他们与孙先生是同样的勇敢,因为在这社会制度下,对于被压迫者,人人都是迫害狂的病患者啊!

  我们当怎样估计过去的每一个伟大艺术家呢?高尔基指示我们说,应该从两方面来着眼,一方面是作为“他自己的时代之子”,一方面就是作为“一个为争取人类解放而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斗争的参加者”。我们要注意,在思想上,存在着两个屈原,一个是“竭忠尽智,以事其君”的集体精神的屈原,一个是“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个人精神的屈原。在前一方面,屈原是“他自己的时代之子”,在后一方面,他是“一个为争取人类解放……的斗争的参加者”。他的时代不允许他除了个人搏斗的形式外任何斗争的形式,而在这种斗争形式的最后阶段中,除了怀沙自沉,他也不可能有更凶猛的武器,然而他确乎斗争过了,他是“一个为争取人类解放而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斗争的参加者”。如果我也是个“屈原崇拜者”,我是特别从这一方面上着眼来崇拜他的。

  (原载1945年10月《中原》第2卷第2期)

  人民的诗人——屈原

  古今没有第二个诗人像屈原那样曾经被人民热爱的。我说“曾经”,因为今天过着端午节的中国人民,知道屈原这样一个人的实在太少,而知道《离骚》这篇文章的更有限。但这并不妨碍屈原是一个人民的诗人。我们也不否认端午这个节日,远在屈原出世以前,已经存在,而它变为屈原的纪念日,又远在屈原死去以后。也许正因如此,才足以证明屈原是一个真正的人民诗人。惟其端午是一个古老的节日,“和中国人民同样的古老”,足见它和中国人民的生活如何不可分离,惟其中国人民愿意把他们这样一个重要的节日转让给屈原,足见屈原的人格,在他们生活中,起着如何重大的作用。也惟其远在屈原死后,中国人民还要把他的名字,嵌进一个原来与他无关的节日里,才足见人民的生活里,是如何的不能缺少他。端午是一个人民的节日,屈原与端午的结合,便证明了过去屈原是与人民结合着的,也保证了未来屈原与人民还要永远结合着。

  是什么使得屈原成为人民的屈原呢?

  第一,说来奇怪,屈原是楚王的同姓,却不是一个贵族。战国是一个封建阶级大大混乱的时期,在这混乱中,屈原从封建贵族阶级,早被打落下来,变成一个作为宫廷弄臣的卑贱的伶官,所以,官爵尽管很高,生活尽管和王公们很贴近,他,屈原,依然和人民一样,是在王公们脚下被践踏着的一个。这样,首先在身分上,屈原是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的。

  第二,屈原最主要的作品——《离骚》的形式,是人民的艺术形式,“一篇题材和秦始皇命博士所唱的《仙真人诗》一样的歌舞剧”。虽则它可能是在宫廷中演出的。至于他的次要的作品——《九歌》,是民歌,那更是明显,而为历来多数的评论家所公认的。

  第三,在内容上,《离骚》“怨恨怀王,讥刺椒兰”,无情地暴露了统治阶层的罪行,严正地宣判了他们的罪状,这对于当时那在水深火热中敢怒而不敢言的人民,是一个安慰,也是一个兴奋。用人民的形式,喊出了人民的愤怒,《离骚》的成功不仅是艺术的,而且是政治的,不,它的政治的成功,甚至超过了艺术的成功,因为人民是最富于正义感的。

  但,第四,最使屈原成为人民热爱与崇敬的对象的,是他的“行义”,不是他的“文采”。如果对于当时那在暴风雨前窒息得奄奄待毙的楚国人民,屈原的《离骚》唤醒了他们的反抗情绪,那么,屈原的死,更把那反抗情绪提高到爆炸的边沿,只等秦国的大军一来,就用那溃退和叛变的方式,来向他们万恶的统治者,实行报复性的反击。(楚亡于农民革命,不亡于秦兵,而楚国农民的革命性的优良传统,在此后陈胜吴广对秦政府的那一着上,表现得尤其清楚)历史决定了暴风雨的时代必然要来到,屈原一再地给这时代执行了“催生”的任务。屈原的言、行,无一不是与人民相配合的,虽则也许是不自觉的。有人说他的死是“匹夫匹妇自经于沟壑”,对极了,匹夫匹妇的作风,不正是人民革命的方式吗?

  以上各条件,若缺少了一件,便不能成为真正的人民诗人。尽管陶渊明歌颂过农村,农民不要他,李太白歌颂过酒肆,小市民不要他,因为他们既不属于人民,也不是为着人民的。杜甫是真心为着人民的,然而人民听不懂他的话。屈原虽没写人民的生活,诉人民的痛苦,然而实质的等于领导了一次人民革命,替人民报了一次仇。屈原是中国历史上惟一有充分条件称为人民诗人的人。

  (原载1945年6月《诗与散文》诗人节特刊)

  孟浩然

  (689—740)

  当年孙润夫家所藏的王维画的孟浩然像,据《韵语阳秋》的作者葛立方说,是个很不高明的摹本,连所附的王维自己和陆羽、张洎等三篇题识,据他看,也是一手摹出的。葛氏的鉴定大概是对的,但他并没有否认那“俗工”所据的底本——即张洎亲眼见到的孟浩然像,确是王维的真迹。这幅画,据张洎的题识说:

  虽轴尘缣古,尚可窥览。观右丞笔迹,穷极神妙。襄阳之状颀而长,峭而瘦,衣白袍,靴帽重戴,乘款段马——一童总角,提书笈负琴而从——风仪落落,凛然如生。

  这在今天,差不多不用证明,就可以相信是逼真的孟浩然。并不是我们知道浩然多病,就可以断定他当瘦。实在经验告诉我们,什九人是当如其诗的。你在孟浩然诗中所意识到的诗人那身影,能不是“颀而长,峭而瘦”的吗?连那件白袍,恐怕都是天造地设,丝毫不可移动的成分。白袍靴帽固然是“布衣”孟浩然分内的装束,尤其是诗人孟浩然必然的扮相。编《孟浩然集》的王士源应是和浩然很熟的人。不错,他在序文里用来开始介绍这位诗人的“骨貌淑清,风神散朗”八字,与夫陶翰《送孟六入蜀序》所谓“精朗奇素”,无一不与画像的精神相合,也无一不与浩然的诗境一致。总之,诗如其人,或人就是诗,再没有比孟浩然更具体的例证了。

  张祜曾有过“襄阳属浩然”之句,我们却要说:浩然也属于襄阳。也许正惟浩然是属于襄阳的,所以襄阳也属于他。大半辈子岁月在这里度过,大多数诗章是在这地方、因这地方、为这地方而写的。没有第二个襄阳人比孟浩然更忠于襄阳,更爱襄阳的。晚年漫游南北,看过多少名胜,到头还是“山水观形胜,襄阳美会稽”。实在襄阳的人杰地灵,恐怕比它的山水形胜更值得人赞美。从汉阴丈人到庞德公,多少令人神往的风流人物,我们简直不能想象一部《襄阳耆旧传》,对于少年的孟浩然是何等深厚的一个影响。了解了这一层,我们才可以认识孟浩然的人,孟浩然的诗。

  隐居本是那时代普遍的倾向,但在旁人仅仅是一个期望,至多也只是点暂时的调济,或过期的赔偿,在孟浩然却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事实。在构成这事实的复杂因素中,家乡的历史地理背景,我想,是很重要的一点。

  在一个乱世,例如庞德公的时代,对于某种特别性格的人,入山采药,一去不返,本是唯一的出路。但生在“开元全盛日”的孟浩然,有那必要吗?然则为什么三番两次朋友们伸过援引的手来,都被拒绝、甚至最后和本州采访使韩朝宗约好了一同入京,到头还是喝得酩酊大醉,让韩公等烦了,一赌气独自先走了呢?正如当时许多有隐士倾向的读书人,孟浩然原来是为隐居而隐居,为着一个浪漫的理想,为着对古人的一个神圣的默契而隐居。在他这回,无疑的那成为默契的对象便是庞德公。孟浩然当然不能为韩朝宗背弃庞公。鹿门山不许他,他自己家园所在,也就是“庞公栖隐处”的鹿门山,决不许他那样做。

  鹿门月照开烟树,忽到庞公栖隐处。

  岩扉松径长寂寥,惟有幽人自来去。

  这幽人究竟是谁?庞公的精灵,还是诗人自己?恐怕那时他自己也分辨不出,因为心理上他早与那位先贤同体化了。历史的庞德公给了他启示,地理的鹿门山给了他方便,这两项重要条件具备了,隐居的事实便容易完成得多了。实在,鹿门山的家园早已使隐居成为既成事实,只要念头一转,承认自己是庞公的继承人,此身便俨然是《高士传》中的人物了。总之,是襄阳的历史地理环境促成孟浩然一生老于布衣的。孟浩然,毕竟是襄阳的孟浩然。

  我们似乎为奖励人性中的矛盾,以保证生活的丰富,几千年来,一直让儒道两派思想维持着均势,于是读书人便永远在一种心灵的僵局中折磨自己,巢、由与伊、皋,江湖与魏阙,永远矛盾着,冲突着,于是生活便永远不谐调,而文艺也便永远不缺少题材。矛盾是常态,愈矛盾则愈常态。今天是伊、皋,明天是巢、由,后天又是伊、皋,这是行为的矛盾。当巢、由时向往着伊、皋,当了伊、皋,又不能忘怀于巢、由,这是行为与感情间的矛盾。在这双重矛盾的夹缠中打转,是当时一般的现象。反正用诗一发泄,任何矛盾都注销了。诗是唐人排解感情纠葛的特效剂,说不定他们正因有诗作保障,才敢于放心大胆的制造矛盾,因而那时代的矛盾人格才特别多。自然,反过来说,矛盾愈深愈多,诗的产量也愈大了。孟浩然一生没有功名,除在张九龄的荆州幕中当过一度清客外,也没有半个官职,自然不会发生第一项矛盾问题。但这似乎就是他的一贯性的最高限度。因为虽然身在江湖,他的心并没有完全忘却魏阙。下面不过是许多显明例证中之一: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然而“羡鱼”毕竟是人情所难免的,能始终仅仅“临渊羡鱼”,而不“退而结网”,实在已经是难得的一贯了。听李白这番热情的赞叹,便知道孟浩然超出他的时代多么远: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挹清芬。

  可是我们不要忘记矛盾与诗的因果关系,许多诗是为给生活的矛盾求统一,求调和而产生的。孟浩然既免除了一部分矛盾,对于他,诗的需要便当减少了。果然,他的诗是不多,量不多,质也不多。量不多,有他的同时人作见证,杜甫讲过的:“吾怜孟浩然……赋诗虽不多,往往凌鲍、谢。”质不多,前人似乎也早已见到。苏轼曾经批评他“韵高而才短,如造内法酒手,而无材料”。这话诚如张戒在《岁寒堂诗话》里所承认的,是说尽了孟浩然,但也要看才字如何解释。才如果是指才情与才学二者而言,那就对了,如果专指才学,还算没有说尽。情当然比学重要得多。说一个人的诗缺少情的深度和厚度,等于说他的诗的质不够高。孟浩然诗中质高的有是有些,数量总是太少。“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式的和“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式的句子,在集中几乎都找不出第二个例子。论前者,质和量当然都不如杜甫,论后者,至少在量上不如王维。甚至“不材明主弃,多病故人疏”,质量都不如刘长卿和十才子。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孟浩然。真孟浩然不是将诗紧紧的筑在一联或一句里,而是将它冲淡了,平均地分散在全篇中。

  出谷未停午,到家日已曛。

  回瞻下山路,但见牛羊群。

  樵子暗相失,草虫寒不闻。

  衡门犹未掩,佇立望夫君。

  甚至淡到令你疑心到底有诗没有。

  垂钓坐盘石,水清心亦闲。

  鱼行潭树下,猿挂鸟藤间。

  游女昔解佩,传闻于此山。

  求之不可得,沼月棹歌还。

  淡到看不见诗了,才是真正孟浩然的诗。不,说是孟浩然的诗,倒不如说是诗的孟浩然,更为准确。在许多旁人,诗是人的精华,在孟浩然,诗纵非人的糟粕,也是人的剩余。在最后这首诗里,孟浩然几曾做过诗?他只是谈话而已。甚至要紧的还不是那些话,而是谈话人的那副“风神散朗”的姿态。读到“求之不可得,沼月棹歌还”,我们得到一如张洎从画像所得到的印象,“风仪落落,凛然如生”。得到了象,便可以忘言,得到了“诗的孟浩然”便可以忘掉“孟浩然的诗”了。这是我们前面所提到的“诗如其人”或“人就是诗”的另一解释。

  超过了诗也好,够不上诗也好,任凭你从环子的哪一点看起。反正除了孟浩然,古今并没有第二个诗人到过这境界。东坡说他没有才,东坡自己的毛病,就在才太多。

  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

  谁能了解庄子的道理,就能了解孟浩然的诗,当然也得承认那点“累”。至于“似之而非”,而又能“免乎累”,那除陶渊明,还有谁呢?[10]

  贾岛

  (779—843)

  这像是元和、长庆间诗坛动态中的三个较有力的新趋势。这边老年的孟郊,正哼着他那沙涩而带芒刺感的五古,恶毒的咒骂世道人心,夹在咒骂声中的,是卢仝、刘叉的“插科打诨”和韩愈的宏亮的嗓音,向佛、老挑衅。那边元稹、张籍、王建等,在白居易的改良社会的大纛下,用律动的乐府调子,对社会泣诉着他们那各阶层中病态的小悲剧。同时远远的,在古老的禅房或一个小县的廨署里,贾岛、姚合领着一群青年人作诗,为各人自己的出路,也为着癖好,作一种阴黯情调的五言律诗(阴黯由于癖好,五律为着出路)。

  老年中年人忙着挽救人心、改良社会,青年人反不闻不问,只顾躲在幽静的角落里作诗,这现象现在看来不免新奇,其实正是旧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的正常状态。不像前两种人,或已“成名”,或已通籍,在权位上有说话做事的机会和责任,这般没功名、没宦籍的青年人,在地位上、职业上可说尚在“未成年”时期,种种对国家社会的崇高责任是落不到他们肩上的。越俎代庖的行为是情势所不许的,所以恐怕谁也没想到那头上来。有抱负也好,没有也好,一个读书人生在那时代,总得作诗。作诗才有希望爬过第一层进身的阶梯。诗作到合乎某种程式,如其时运也凑巧,果然混得一“第”,到那时,至少在理论上你才算在社会中“成年”了,才有说话做事的资格。否则万一你的诗作得不及或超过了程式的严限,或诗无问题而时运不济,那你只好作一辈子的诗,为责任作诗以自课,为情绪作诗以自遣。贾岛便是在这古怪制度之下被牺牲,也被玉成了的一个。在这种情形下,你若还怪他没有服膺孟郊到底,或加入白居易的集团,那你也可算不识时务了。

  贾岛和他的徒众,为什么在别人忙着救世时,自己只顾作诗,我们已经明白了;但为什么单作五律呢?这也许得再说明一下。孟郊等为便于发议论而作五古,白居易等为讲故事而作乐府,都是为了各自特殊的目的,在当时习惯以外,匠心的采取了各自特殊的工具。贾岛一派人则没有那必要。为他们起见,当时最通行的体裁——五律就够了。一则五律与五言八韵的试帖最近,作五律即等于做功课,二则为拈拾点景物来烘托出一种情调,五律也正是一种标准形式。然而作诗为什么老是那一套阴霾、凛冽、峭硬的情调呢?我们在上文说那是由于癖好,但癖好又是如何形成的呢?这点似乎尤其重要。如果再明白了这点,便明白了整个的贾岛。

  我们该记得贾岛曾经一度是僧无本。我们若承认一个人前半辈子的蒲团生涯,不能因一旦返俗,便与他后半辈子完全无关,则现在的贾岛,形貌上虽然是个儒生,骨子里恐怕还有个释子在。所以一切属于人生背面的,消极的,与常情背道而驰的趣味,都可溯源到早年在禅房中的教育背景。早年记忆中“坐学白骨塔”,或“三更两鬓几枝雪,一念双峰四祖心”的禅味,不但是“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月落看心次,云生闭目中”一类诗境的蓝本,而且是“瀑布五千仞,草堂瀑布边,……孤鸿来夜半,积雪在诸峰”甚至“怪禽啼旷野,落日恐行人”的渊源。他目前那时代——一个走上了末路的,荒凉,寂寞,空虚,一切罩在一层铅灰色调中的时代,在某种意义上与他早年记忆中的情调是调和,甚至一致的。惟其这时代的一般情调,基于他早年的经验,可说是先天的与他不但面熟,而且知心,所以他对于时代,不至如孟郊那样愤恨,或白居易那样悲伤,反之,他却能立于一种超然地位,藉此温寻他的记忆,端详它,摩挲它,仿佛一件失而复得的心爱的什物样。早年的经验使他在那荒凉得几乎狞恶的“时代相”前面,不变色,也不伤心,只感着一种亲切,融洽而已。于是他爱静,爱瘦,爱冷,也爱这些情调的象征——鹤,石,冰雪。黄昏与秋是传统诗人的时间与季候,但他爱深夜过于黄昏,爱冬过于秋。他甚至爱贫,病,丑和恐怖。他看不出“鹦鹉惊寒夜唤人”句一定比“山雨滴楼鹉”更足以令人关怀,也不觉得“牛羊识僮仆,既夕应传呼”较之“归吏封宵钥,行蛇入古桐”更为自然。也不能说他爱这些东西。如果是爱,那便太执著而邻于病态了(由于早年禅院的教育,不执著的道理应该是他早已懂透了的)。他只觉得与它们臭味相投罢了。更说不上好奇。他实在因为那些东西太不奇,太平易近人,才觉得它们“可人”,而喜欢常常注视它们。如同一个三棱镜,毫无主见的准备接受并解析日光中各种层次的色调,无奈“世纪末”的云翳总不给他放晴,因此他最热闹的色调也不过“杏园啼百舌,谁醉在花傍!……身事岂能遂?兰花又已开”和“柳转斜阳过水来”之类。常常是温馨与凄清揉合在一起,“芦苇声兼雨,芰荷香绕灯”,春意留恋在严冬的边缘上,“旧房山雪在,春草岳阳生”。他瞥见的“月影”偏偏不在花上而在“蒲根”,“栖鸟”不在绿杨而在“棕花上”。是点荒凉感,就逃不脱他的注意,哪怕琐屑到“湿苔粘树瘿”。

  以上这些趣味,诚然过去的诗人也偶尔触及到,却没有如今这样大量的,彻底的被发掘过,花样,层次也没有这样丰富。我们简直无法想象他给与当时人的,是如何深刻的一个刺激。不,不是刺激,是一种酣畅的满足。初唐的华贵,盛唐的壮丽,以及最近十才子的秀媚,都已腻味了,而且容易引起一种幻灭感。他们需要一点清凉,甚至一点酸涩来换换口味。在多年的热情与感伤中,他们的感情也疲乏了。现在他们要休息。他们所熟习的禅宗与老庄思想也这样开导他们。孟郊、白居易鼓励他们再前进。眼看见前进也是枉然,不要说他们早已声嘶力竭。况且有时在理论上就释道二家的立场说,他们还觉得“退”才是正当办法。正在苦闷中,贾岛来了,他们得救了,他们惊喜得像发现了一个新天地,真的,这整个人生的半面,犹如一日之中有夜,四时中有秋冬,——为什么老被保留着不许窥探?这里确乎是一个理想的休息场所,让感情与思想都睡去,只感官张着眼睛往有清凉色调的地带涉猎去。“叩齿坐明月,搘颐望白云”,休息又休息。对了,惟有休息可以驱除疲惫,恢复气力,以便应付下一场的紧张。休息,这政治思想中的老方案,在文艺态度上可说是第一次被贾岛发现的。这发现的重要性可由它在当时及以后的势力中窥见。由晚唐到五代,学贾岛的诗人不是数字可以计算的,除极少数鲜明的例外,是向着词的意境与词藻移动的,其余一般的诗人大众,也就是大众的诗人,则全属于贾岛。从这观点看,我们不妨称晚唐五代为贾岛的时代[11]。他居然被崇拜到这地步:

  李洞……酷慕贾长江,遂铜写岛像,戴之巾中,常持数珠念贾岛佛。人有喜贾岛诗者,洞必手录岛诗赠之,叮咛再四曰:“此无异佛经,归焚香拜之。”

  ——《唐才子传》九

  南唐孙晟……尝画贾岛像,置于屋壁,晨夕事之。

  ——《郡齐读书志》十八

  上面的故事,你尽可解释为那时代人们的神经病的象征,但从贾岛方面看,确乎是中国诗人从未有过的荣誉,连杜甫都不曾那样老实的被偶像化过;你甚至说晚唐五代之崇拜贾岛是他们那一个时代的偏见和行动,但为什么几乎每个朝代的末叶都有回向贾岛的趋势?宋末的四灵,明末的钟、谭,以至清末的同光派,都是如此。不宁惟是,即宋代江西派在中国诗史上所代表的新阶段,大部分不也是从贾岛那分遗产中得来的赢余吗?可见每个在动乱中灭毁的前夕都需要休息,也都要全部的接受贾岛,而在平时,也未当不可以部分的接受他,作为一种调济,贾岛毕竟不单是晚唐五代的贾岛,而是唐以后各时代共同的贾岛。

  (原载昆明《中央日报·文艺》第18期)

  杜甫

  引言

  明吕坤曰:“史在天地,如形之景。人皆思其高曾也,皆愿睹其景。至于文儒之士,其思书契以降之古人,尽若是已矣。”数千年来的祖宗,我们听见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生平的梗概,我们仿佛也知道一点,但是他们的容貌、声音,他们的性情、思想,他们心灵中的种种隐秘——欢乐和悲哀,神圣的企望,庄严的愤慨,以及可笑亦复可爱的弱点或怪癖……我们全是茫然。我们要追念,追念的对象在哪里?要仰慕,仰慕的目标是什么?要崇拜,向谁施礼?假如我们是肖子肖孙,我们该怎样的悲恸,怎样的心焦!

  看不见祖宗的肖像,便将梦魂中迷离恍惚的,捕风捉影,摹拟出来,聊当瞻拜的对象——那也是没有办法的慰情的办法。我给诗人杜甫绘这幅小照,是不自量,是渎亵神圣,我都承认。因此工作开始了,马上又搁下了。一搁搁了三年,依然死不下心去,还要赓续,不为别的,只还是不奈何那一点“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苦衷罢了。

  像我这回掮起的工作,本来应该包括两层步骤,第一是分析,第二是综合。近来某某考证,某某研究,分析的工作做的不少了;关于杜甫,这类的工作,据我知道的却没有十分特出的成绩。我自己在这里偶尔虽有些零星的补充,但是,我承认,也不是什么大发现。我这次简直是跳过了第一步,来径直做第二步;这样做法,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自己也明白。好在这只是初稿,只要那“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心情不变,永远那样的策励我,横竖以后还可以随时搜罗,随时拼补。目下我决不敢说,这是真正的杜甫,我只说是我个人想象中的“诗圣”。

  我们的生活如今真是太放纵了,太夸妄了,太杳小了,太龌龊了。因此我不能忘记杜甫;有个时期,华茨华斯也不能忘记弥尔敦,他喊——

  Milton!thoushouldstbelivingatthishour:

  Englandhathneedofthee:sheisafen

  Ofstagnantwaters:alter,sword,andpen,

  Fireside,theheroicwealthofhallandbower,

  HaveforfeitedtheirancientEnglishdower

  Ofinwardhappiness,Weareselfishmen:

  Oraiseusup,returntousagain;

  Andgiveusmanners,virtue,freedom,power.

  一

  当中一个雄壮的女子跳舞。四面围满了人山人海的看客。内中有一个四龄童子,许是骑在爸爸肩上,歪着小脖子,看那舞女的手脚和丈长的彩帛渐渐摇起花来了,看着,看着,他也不觉眉飞目舞,仿佛很能领略其间的妙绪。他是从巩县特地赶到郾城来看跳舞的。这一回经验定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下面一段是他几十年后的回忆: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舞女是当代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娘。四岁的看客后来便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大诗人,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四岁时看的东西,过了五十多年,还能留下那样活跃的印象,公孙大娘的艺术之神妙,可以想见,然而小看客的感受力,也就非凡了。

  杜甫,字子美;生于唐睿宗先天元年(712年);原籍襄阳,曾祖依艺作河南巩县县令,便在巩县住家了。子美幼时的事迹,我们不大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他母亲死得早,他小时是寄养在姑母家里。他自小就多病。有一天可叫姑母为难了。儿子和侄儿都病着,据女巫说,要病好,病人非睡在东南角的床上不可;但是东南角的床铺只有一张,病人却有两个。老太太居然下了决心,把侄儿安顿在吉利的地方,叫自家的儿子填了侄儿的空子。想不到决心下了,结果就来了。子美长大了,听见老家人讲姑母如何让表兄给他替了死,他一辈子觉得对不起姑母。

  早慧不算希奇;早慧的诗人尤其多着。只怕很少的诗人开笔开得像我们诗人那样有重大的意义。子美第一次破口歌颂的,不是什么凡物。这“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的小诗人,可以说,咏的便是他自己。禽族里再没有比凤凰善鸣的,诗国里也没有比杜甫更会唱的。凤凰是禽中之王,杜甫是诗中之圣,咏凤凰简直是诗人自占的预言。从此以后,他便常常以凤凰自比;(《凤凰台》、《赤凤行》便是最明白的表示。)这种比拟,从现今这开明的时代看去,倒有一种特别恰当的地方。因为谈论到这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谁不感觉寻常文字的无效?不,无效的还不只文字,你只顾呕尽心血来悬拟、揣测,总归是隔膜,那超人的灵府中的秘密,他的心情,他的思路,像宇宙的谜语一样,决不是寻常的脑筋所能猜透的。你只懂得你能懂的东西;因此,谈到杜甫,只好拿不可思议的比不可思议的。凤凰你知道是神话,是子虚,是不可能。可是杜甫那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你定神一想,可不是太伟大了,伟大得可疑吗?上下数千年没有第二个杜甫,(李白有他的天才,没有他的人格)你敢信杜甫的存在绝对可靠吗?一切的神灵和类似神灵的人物都有人疑过,荷马有人疑过,莎士比亚有人疑过,杜甫失了被疑的资格,只因文献,史迹,种种不容抵赖的铁证,一五一十,都在我们手里。

  子美自弱冠以后,直到老死,在四方奔波的时候多,安心求学的机会很少。若不是从小用过一番苦功,这诗人的学力哪得如此的雄厚?生在书香门第,家境即使贫寒,祖藏的书籍总还够他餍饫的。从七八岁到弱冠的期间中,我们想象子美的生活,最主要的,不外作诗,作赋,读书,写擘窠大字,……无论如何,闲游的日子总占少数。(从七岁以后,据他自称,四十年中作了一千多首诗文;一千多首作品是要时候作的。)并且多病的身体当不起剧烈的户外生活,读书学文便自然成了唯一的消遣。他的思想成熟得特别早,一半固由于天赋,一半大概也是孤僻的书斋生活酿成的。在书斋里,他自有他的世界。他的世界是时间构成的;沿着时间的航线,上下三四千年,来往的飞翔,他沿路看见的都是圣贤、豪杰、忠臣、孝子、骚人、逸士——都是魁梧奇伟,温馨凄艳的灵魂。久而久之,他定觉得那些庄严灿烂的姓名,和生人一般的实在,而且渐渐活现起来了,于是他看得见古人行动的姿态,听得到古人歌哭的声音。甚至他们还和他揖让周旋,上下议论;他成了他们其间的一员。于是他只觉得自己和寻常的少年不同,他几乎是历史中的人物,他和古人的关系比和今人的关系密切多了。他是在时间里,不是在空间里活着。他为什么不那样想呢?这些古人不是在他心灵里活动,血脉里运行吗?他的身体不是从这些古人的身体分泌出来的吗?是的,那政事、武功、学术震耀一时的儒将杜预便是他的十三世祖;那宣言“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的著名诗人杜审言,便是他的祖父;他的叔父杜升是个为报父仇而杀身的十三岁的孝子;他的外祖母便是张说所称的那为监牢中的父亲“菲屦布衣,往来供馈,徒行悴色,伤动人伦”的孝女;他外祖母的兄弟,崔行芳,曾经要求给二哥代死,没有诏准,就同哥哥一起就刑了,当时称为“死悌”。你看他自己家里,同外家里,事业、文章、孝行、友爱,——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物这样多;他翻开近代的史乘,等于翻开自己的家谱。这样读书,对于一个青年的身心,潜移默化的影响,定是不可限量的。难怪一般的少年,他瞧不上眼。他是一个贵族,不但在族望上,便论德行和智慧,他知道,也应该高人一等。所以他的朋友,除了书本里的古人,就是几个有文名的老前辈。要他同一般行辈相等的庸夫俗子混在一起,是办不到的。看看这一段文字,便可想见当时那不可一世的气概:

  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

  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

  饮酣视八极,俗物皆茫茫。

  子美所以有这种抱负,不但因为他的血缘足以使他自豪,也不仅仅是他不甘自暴自弃;这些都是片面的、次要的理由。最要紧的,是他对于自己的成功,如今确有把握了。崔尚、魏启心一般的老前辈都比他作班固、扬雄;他自己仿佛也觉得受之无愧。十四五岁的杜二,在翰墨场中,已经是一个角色了。

  这时还有一件事也可以增长一个人的兴致。从小摆不脱病魔的纠缠,如今摆脱了。这件事竟许是最足令人开心的。因为毕竟从前那种幽闭的书斋生活不大自然,只因一个人缺欠了健康,身体失了自由,什么都没有办法。如今健康恢复了,有了办法,便尽量的追回以前的积欠,当然是不妨的,简直是应该的。譬如院子里那几棵枣树,长得比什么树都古怪,都有精神,枝子都那样剑拔弩张的挺着,仿佛全身都是劲。一个人如今身体强了,早起在院子里走走,往往也觉得混身是劲。忽然看见它们那挑衅的样子,恨不得拣一棵抱上去,和它摔一交,决个雌雄。但是想想那举动又未免太可笑了。最好是等八月来,枣子熟了,弟妹们只顾要枣子吃;枣子诚然好吃,但是当哥哥的,尤其筋强力壮的哥哥,最得意的,不是吃枣子,是在那给弟妹们不断的供应枣子的任务。用竹篙子打枣子还不算本领。哥哥有本领上树,不信他可以试给他们看看。上树要上到最高的枝子,又得不让枣刺扎伤了手,脚得站稳了,还不许踩断了树枝;然后躲在绿叶里,一把把的洒下来;金黄色的、朱砂色的,红黄参半的枣子,花花剌剌的洒将下来,得让孩子们抢都抢不赢。上树的技术练高了,一天可以上十来次,棵棵树都要上到。最有趣的,是在树顶上站直了,往下一望;离天近,离地远,一切都在脚下,呼吸也轻快了,他忍不住大笑一声;那笑里有妙不可言的胜利的庄严和愉快。便是游戏,一个人的地位也要站得超越一点,才不愧是杜甫。

  健康既经恢复了,年龄也渐渐大了,一个人不能老在家乡守着。他得看看世界。并且单为自己创作的前途打算,多少通都广邑,名山大川,也不得不瞻仰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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